《窈窕淑男》 第一部 明克 我的爱像是一朵红艳艳的玫瑰…… 罗伯特·巴恩,《一朵红艳艳的玫瑰》第一节 强生音乐博物馆,一七九六 第一章 明克所曾厮混过、出身最高贵的女士--一位上议院成员的妻子--曾经告诉他,法文有种说法可以形容她对他那“如狮一般之男性活力”的渴望,他喜欢她的说法,便记了下来。 “到泥巴里滚一滚的渴望,”她告诉他。“法国人是这么说的。” 泥巴。他实在不怎么喜欢它,然而打从听到这比喻,他就不曾怀疑它所隐含的正面意义或智能。对他怀有幻想的高贵淑女总得找些借口,而这个借口也不错。他绝对是个新鲜的玩意儿,在那些基本乐趣已被剥夺的淑女心里,到泥巴里滚一滚是很过瘾的。 目前他就正好趴在地上,身上的泥土也比平时多了些。他的手心和肚皮都贴在肯辛顿区一家服装店的地板上,三位女士站在高处看着他--一个在椅子上、一个在柜台上,还有一个站在放满了布匹的架子上所仅剩的最后一寸空间。这三个人屏住呼吸望着他,明克则将耳朵贴在地上仔细听。 他是个魁梧的男人,在地板上占了极大的空间。他有一副宽阔的肩膀,肌肉结实的胸膛,以及修长有力的四肢。五分钟前,他才在后面利用以上那些优势,逗弄裁缝师的助手。他的第一个胜利是逗得她格格娇笑,正准备再进一步的时候,前面店里的裁缝师和她的客人尖叫出声:“有老鼠!有老鼠!”身为附近唯一的男士,他被迫出面处理。 老鼠受惊的时候会有一种很讨人厌的习惯,它们会沿着任何东西往上爬,包括人类的腿。女士们最大的梦魇,就是被老鼠钻进她们的裙箍里面,然后它开始在一个由马毛和钢丝组成的网络之间流窜。 为了避免老鼠在她她们的裙摆下打转,裁缝师、客人以及助手全都爬到高处,紧紧压住裙摆,吓得不知所措。明克原本可以告诉她们,这样根本没有用,老鼠很容易就能爬上桌椅。可是他没提,以免她们更加害怕。 他静静地趴着,搜索地面,手心贴地,手肘往上抬,缩起脚趾头支撑部分的体重,准备一看见老鼠的踪迹就跳过去。然后他瞧见它了,而且有些失望。这小东西似乎比那几位女士更害怕,正缩在裁缝车底下,一只熨斗的阴影里发抖。它大概刚出生,他一只手就可以盖住它。 其它地方没有任何老鼠的踪影,地板底下也没有声音和活动的迹象。 “那儿有老鼠窝吗?”裁缝师小声地问,声音因为担忧而沙哑。“会有更多的老鼠吗?” 没有了。明克应该如此回答并站起来,可是他没有。他的思绪被另一样东西吸引过去。 他转头用另一只耳朵再次倾听,以便确定。就在那里,在通往后屋的门口、一座屏风底下,因为镜子的反映,他看见一双脚,是另一位顾客。这里总共有四个女人,不是三个。他猜骚动发生的时候,这一位正在试穿衣服。她被困在更衣室里了。从镜子里,他看见她跳到了什么东西上面,或许是一只箱子。总而言之,从他的角度看去,她的往上移动正好超过了屏风的遮掩。但就着镜子的角度,他刚好可以看见一双修长的腿。好漂亮的一双腿。 他就这么趴在那儿欣赏着。她踮着脚尖,因为紧张而有些晃动。她小腿的肌肉在粉红色的长袜底下头动,膝盖处还有一个破洞。好修长啊。不,修长两个字还不足以形容这双腿。 它们真是长得不得了--她一定很高,这名女子。而且弧度很好--她的腿就像是一首诗,匀称且肌肉结实,给了“美好”这个字眼全新的意义。 明克通常是个有礼的人,会为了保护受到惊吓的女子而转开头去。可是这双腿实在太迷人了。“嘘--”他朝害怕的裁缝师说。 上方的几位女士同时不敢呼吸,极力想镇定下来,好让他能够听见老鼠奔跑、嚼咬或是其它老鼠的声音。其中一个人说:“你真是勇敢啊,你是--”她问着他的名字。 “我姓崔。嘘--” 噢,是的,勇敢。这位勇士正腹部贴地,尽量放低视线,好去欣赏镜子里那双他活了三十年所见过、最漂亮的长腿。他若是站着,或许只能看到脚踝!遮住她的屏风离地约莫一尺。就算如此也够瞧的了,因为她的脚踝细窄,脚背稍高的脚十分漂亮,脚踝骨贴着鞋子柔软的皮革。 可是将头往右转时,他正好可以从镜子里往上看到修长的小腿、弯弯的膝盖后方、膝盖上方丝质衬裤的蝴蝶结,一直到大腿的一半。梦幻般的一双腿。 明克的确在梦中见过这样的一双腿,他喜爱女人有一双修长的腿。他在睡梦中亲吻它们,用他的舌尖舔过膝盖后方,往上到大腿,再到臀部下方的凹处。有力的双腿。在梦里,它们有如运动家般热切地圈着他、挤着他,直到他几乎要因欲望而失去知觉。 “崔先生,崔先生!”他身后的一位女士叫道。“这里!它在这里!” 才没有呢。那些女士只会大惊小怪,想象着到处都是老鼠。她们以为老鼠又跑了起来,从高处发出细小的尖叫和紧张的格格笑声。 明克伸出手指。“嘘--”他又说了一次。 有这样一双腿可以欣赏的时候,他实在不想站起来抓老鼠。美腿和丝质衬裤,多美的一幅风景。然而在他上方的柜台上,裁缝师正大口大口地吸气,他再不有所行动,她手上的饼干就要掉下来了。 轻轻地,明克说道:“等等,我看见了,别动。” 抓老鼠的时刻到了,他一只膝盖和脚趾着地,迅速而安静地跳起来。他动一下熨斗,老鼠往前跑,明克则从尾巴一把抓住。他站起来,把老鼠提到眼前晃荡,并仔细打量。 裁缝师开始尖叫,他以为她会晕过去。“别紧张。”他说。 最靠近他的那位客人勇敢地从椅子上下来。“哇--”她喘着气道。 她们全都下来后,他的身高比她们都要高出一个头以上。他低头看着那几位在危机过后叽叽喳喳说个下停的女人。明克真是“太勇敢了!”,他“多机灵啊!”,“有颗狮子般坚强的心!”其中一个人说。他大笑,然后她们说:“而且笑声这么好听,如此低沉浑厚。” 他转过身。即使身上沾满地板的灰尘,明克还是轻而易举便能在女士间引起骚动。年轻一点的会不知所措,但是年纪大的就得留意了。 喜欢他的笑声的那位客人直接朝他走来,眼睛看着老鼠。她的身上堆满了绒布和珠串,细小的脸几乎全被饰有羽毛和小鸟标本的宽大帽子遮住。 她朝他伸出手,戴了手套的手往下。“我是怀特伯爵夫人。” 看着她的手,他猜她是要他亲吻它。然而他是不做这种事的,就算手里没拎着一只老鼠也一样。 “很高兴认识您。”他转过身。“妮儿?”他寻找裁缝师的助手。“有什么东西可以装这只老鼠吗?” 伯爵夫人绕过来,再次走到他面前。她已垂下手,双手在身前交握,看着他微笑。“你跳起来抓老鼠的样子真让人印象深刻,先生。” 明克瞪着她,很清楚她印象深刻的一定不是老鼠、英雄之举,或任何高尚的理由。 她说道:“你应该得到奖赏,英雄的奖赏。” 他顿住了。他是个干活的人,后面还有一大家子等着他养,奖赏引起了他的兴趣,尤其如果跟钱有关。 发现引起他的注意后,她的笑容改变了,但这也说明她指的奖赏不是金钱。 “我什么都不缺,夫人。帮助您是我的荣幸。” 其它几位女士在一旁看着。明克从伯爵夫人面前走开,想起了他的外套还留在地板上。 当他弯腰去捡的时候,正好瞥见了试衣间。飘飘然的长裙是紫色的,一种最漂亮的紫,就像八月的熏衣草。窄窄的袖子在屏风后头高举过头,长长的手指从开口处伸了出来。衣服往下落,发出沙沙的声响,终结了他再对那双梦想中的长腿瞧上一眼的梦想。 他站直,拍了拍外套上的灰尘,将头发往后拨--他的手上沾了灭。他朝肮脏的手心皱眉。噢,太好了,一定是寻找老鼠的时候沾上的。 伯爵夫人继续说:“一位英雄需要什么样的奖赏?” “拿个罐子来放老鼠应该可以。”他没理她,只看向她身后的裁缝师。 后者飞快地从柜台底下拿出一个空的钮扣罐交给他。他旋开盖子。 “这些如何?”伯爵夫人用戴了手套的手指敲打着玻璃柜,发出轻而闷的敲击声。 明克将老鼠放进锡罐,看看她所指的东西。那柜子里是些女人贴身的东西,包括衬裤、长袜带,还有好些轻薄漂亮的东西,充满了女人味,但全都不实用。 伯爵夫人的命令比她的问话简短多了。“小姐?”她朝比自己大上十来岁的裁缝师说道。“我们可以看看这些东西吗?” 裁缝师拿出一副缀满了蕾丝花边、蝴蝶结和大颗珍珠的桃红色束袜带。“这很适合当作给英雄的奖赏。”伯爵夫人勾起一条束袜带说道。 那束袜带是他所见过最俗丽的东西。她以为这会吸引他,也说明了她认为他的品味不怎么样。 看他没有反应,她解释道:“这很贵的。” 或许这就是她的品味,一切以钱衡量,他心想。耸耸肩,他指着柜子里的另一副束袜带。“这比较好。”他指的是一副较小的乳白色,窄一些、绸缎制的,两边各缀了一朵粉红色的花,还有两片小小的叶子。简单而高雅。 她扬起眉毛。一开始他以为是自己的品味令她惊讶:但是不然,是他的口音。“你说话的腔调真是有趣。”她说道。 他的口音来自一种方言。事实上他还会说一点康瓦耳语,一种已经失传的语言。 伯爵夫人微笑地看着这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急着要与他搅和在一块儿。“那就这副吧。”她指着他所选的那副束袜带。裁缝师拿起来递给她。 伯爵夫人戴了手套的手指挑起一只束袜带给明克。“来,”她说。“你拿这一支,我拿另一只,然后我们可以在什么地方碰面--”她的眼睛亮了起来。“让它们配成一双。” 他大笑,有钱人就爱玩这种该死的游戏。 他也玩过,而且不只一次。他思索着眼前的提议。这位公爵夫人长得算不错,让一位有钱的女士高兴一下也满好的。他以前的经验不能说不愉快。 明克捻了一下胡髭。他的胡髭柔软而光滑,浓密而黝黑,是他的骄傲。他那“如狮一般之男性活力”正在蠢蠢欲动。他用拇指按着颊骨,双臂在胸前交叉,手指沿着胡髭往下画,直到指节正好落在两片嘴唇之间。这种姿势让他的脑筋转动,思考清明。 他的唇贴着手指喃喃道:“在泥巴里滚一滚的渴望。” “什么?”伯爵夫人一脸茫然。 他移开手指,身体站直起来。“一个法语的比喻。”他说。 这会儿她是真的困惑了。一个像他这样的乡下人,怎会懂得法语。他耸耸肩,故意轻描淡写。“我猜它的意思是算了吧,亲爱的。” 他往旁边走开,套上外套,以为这就是结束了。他抚平上衣前襟,心不在焉地检查口袋的重量。很好,东西还在。 “啊。”伯爵夫人带着讽刺的语调说道。“多不寻常啊,一个忠诚的男人。” 对他自己忠诚。 她继续道:“有位幸运的女士在某个地方等你吗?” 就让她这么想吧。 她用折扇轻打他的肩膀一下,然后大笑。“把它们算在我的帐上吧,小姐?给我们这位英雄一副束袜带,好让他送给他的心上人。” 他回过头想说不必费心,可是她已经走出门外。可恶,他该如何处理这个玩意儿?然后他又一想,当然啦。他走回后面。 那儿只剩下裁缝师的助手妮儿,埋首坐在裁缝车前。她正在穿线,听到他进来就暂停手边的工作,抬起头对着他微笑。 “本来在后面试衣服的那位女士呢?”他问道。 “她走了。”妮儿用头指指后门。当他把束袜带扔在她的裁缝桌上时,她笑得更开心了。“哇,好漂亮。”她笑着拿起它们。“而且比伯爵夫人挑的好看十倍。” “另一位女士,”他说道。“那位试穿衣服的高个子女士,她买了什么吗?” “我们替她修改了几件衣服。” “她拿走了吗?” “我们会替她送过去。” “那就将这个一起放进去,好吗?” 她拿起袜带套在手上。轻柔而简单,一如他所想象的、那双套着它们的长腿。 妮儿说:“我不认为她会接受你的礼物,崔先生。她是位淑女,这位--” 他弯下腰,手指按住女孩的嘴唇,另一只手撑在裁缝车上。他并不想知道她的名字。对于这位身在屏风后面的女士,他什么都不想知道。“就说是你送的。” “我送的?” “店里送的,因为她是位好顾客。不必让她知道来历。”这样就很完美了。到了明天,在伦敦的某个地方就会有位双腿修长的女士,套着一双正好搭配她的美腿的袜带走来走去。这个想法有些失礼,但这样做让明克觉得很有英雄气概。 然后妮儿却让他开始困惑。她坐直,直视着他低声说道:“没有人会知道,如果--” 她飞快地低声说道:“我父亲在楼上睡着了,他值晚班,哥哥也是。叔叔和堂哥们都出去了,蜜莉婶婶在前面忙着。没有人会知道的,如果--”她顿了一下,仿佛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如果我替你缝补衬衫。” “我的衬衫?”明克低下头。“我的衬衫怎么了?” 她伸出手,漫不经心地按在他的胸前。“上面有个洞。” “不,这是--” 是的,的确有个洞。他低头看见她用指尖戳着一个磨损了的地方,还来不及抓住她的手,他的衬衫就有了一个指尖大小的破洞。 她轻呼一声,听起来比较像是满意,而非沮丧。他看见她垂下眼帘,睑上绽开一个小小的笑容。 噢,很好,他大笑。他已经追求她一整个星期都没有进展--直到他抓住一只老鼠、受到伯爵夫人的青睐,并把袜带送给另一个女人。 至少她分得出真正漂亮和昂贵但俗丽的东西。可是…感觉不大对?她太……太矮了,他心想。他突然想要一双长腿。 当妮儿抓住他的裤扣时,他摇摇头将她推开。他得小心,别让她把那该死的东西给脱下来。他再度抓住她的手,她抵抗着。女人有时候就是喜欢这样,总要抗拒一下。 接着情况开始变得复杂。“妮儿?”她婶婶并没有妮儿想的那么忙。“妮儿?妳在做--” 妮儿正忙着解开他衬衫上剩下的扣子--她已经弄开两个了,这个手脚俐落的女孩。 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一发不可收拾。 第二章 包云娜坐在艾菲饭店的茶室里,静静地享受着全伦敦最棒的小圆饼和奶油。这时外头的街上出现一阵恼人的骚动声,好像几十只猫狗正在争夺着屠夫扔出来的一点碎肉。当吵闹声愈来愈大、愈来愈近时,一颗颗头全抬了起来,脸也跟着转过去。四周突然一片安静--椅子被警觉地向后拉--争吵从茶室门口卷了进来。 一名半裸的高大男人--外套敞开,衬衫有一半露了出来,而且大部分的扣子都开着,包括裤头上的--冲进屋里。“相信我!”他大叫着,一支雨伞从身后飞出来,差点打中他的头。 这件武器来自一名追赶他的女人。她大叫:“你这个坏蛋!你--你--你这个光会捉老鼠的家伙!”边拿雨伞打他。 另一个男人,后面又来了两个,也跟在那女人后面,全都气喘吁吁地为了某个听起来不单纯的理由想要抓住第一个家伙。 “等我们抓到你……” “一定要把你剁成肉酱!” “等我们逮到你,你那些老鼠同伴就可以来捡你的骨头了……” 看着在高雅拥挤的茶室里这意外的一幕,云娜最先笑了起来。 一名年轻女人跟在其它人后面冲进来,哭着叫住其它人--好像是在说,事情不是他们所想的那样。啊,云娜心忖,是一对小情人被逮到了。 更多人冲进来。一个男人追上哭泣的女孩,他后面则是两位穿著体面的绅士,一进来就贴墙而站,仿佛准备做壁上观!显然这场骚动也把街上好奇的旁观者给吸引进来了。 云娜站起来,茶室里的其它人也站起来向后退,可是很难决定要转往哪个方向才能避免卷入这个混乱的场面。她被卡在愈来愈多的人群里。 在女士的尖叫和男士们“这里!这里!”的叫嚷声中,传来了被追打的家伙愤慨的抱怨。他的追捕者在后面叫嚷,他险险地避开,边骂边绕着一张张桌子跑。桌椅全被他撞得东倒西歪,瓷器也摔得震天价响。 动作比他迟缓得多的追打者恍若风卷残云般,撞着人群和被他闪开的东西。他们推倒椅子、撞翻桌子,害得老年人跌趴在地上。当他们赶到另一张桌子前、想抓住那个滑溜的家伙时,却只扯下了桌布。他们打翻了无可计数的杯盘,将整碗的奶油拋到地上。 这时,一个穿著围裙的侍者加入,然后又来了另一个。艾先生本人从后头的办公室赶出来,眼镜推到了额头上。这位矮胖的老板眉头紧皱,挥着手想要指挥他的员工。他也加入了追赶。 追捕的人愈来愈多了,而且分成了两边--艾先生和侍者从不同的方向,想要堵住那个一直跑的家伙。他身上的外套和衬衫敞开着,跳过一台点心车(一点也没碰到上面的奶油泡芙,只有靴子沾了点奶油)。追他的人全撞上了那台车--还是没逮到人。所有人全跌成一堆,站起来的时候全身都沾满了莓果、蛋糕、泡芙奶油和饼干屑。 云娜大声笑了出来,虽然所有人都不觉得好笑。不,不,这真是太可怕了。艾菲饭店著名的周日早午茶成了一场混战。她伸手掩嘴,竭力忍住笑意。 这一场游行的领队朝门口而去,就在他要跑出去的时候,一个警察走了进来,并张开双手挡住门口。 “啊,恶--魔!”那个家伙转头跑回屋里。 挥舞着雨伞的女人——这人看起来有些面熟,云娜一定在别的场合见过她--在他经过时打了他一下。“哎哟!痛啊,亲爱滴。”他说。 那个有点面善的女人又追了上去,朝那个男人抱着头的手臂一顿好打。 “住手!这真是轰了,泥这个愚蠢的老母牛。” 云娜偏着头,她的兴趣转移了。这个男人有种最最奇特的说话方式。在浓浓的伦敦东区口音底下,还夹杂着一种英国西南部几乎已不复闻的乡音。一种康瓦耳语和伦敦方言的混合。真是不寻常。 “饶了偶吧,”他抗议道。“什么事都没有花生!”他的脚踩到地上的一团奶油,手臂向前一伸,身手矫健的他有能力保持平衡--却控制不了一连串的咒骂。“哇哦,操他妈的该死,可恶……” 他的话只让云娜迟疑了一下,她立刻弯腰从桌底下的皮包里拿出笔记本和笔。真是太幸运了。她走上几十里路,也不见得能听见女王的英语被这么绝妙地亵渎呢。 “他在说什么?”她上前一步时,有人在她身后问道。 她暂停振笔疾书的动作,开始思索这个问题。她发现是那两个跟进来看戏的好奇人士在说话,但他们并不是问她,而是彼此交谈 “谁管他啊!”第二个人答道。“我敢拿五比一跟你赌,他们会在这儿剁下他的头。” “就在这间茶室里?”另一个人问道。这两个人打扮体面,身穿深色礼服外套、条纹长裤。戴着灰色手套和灰色高顶礼帽,仿佛刚从花园派对或婚礼出来。然后她眨了眨眼睛,再看清楚一点。这两个人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连高矮胖瘦都差不多。 “不,不,”比较高的那个说道。“他们会抓住他的脖子,把他扔到街上去。我拿五十镑赌你的十镑。” “好,我跟你赌。他比他们高大,动作也比较快--他们根本就抓不到他;他们已经追过一个街区了……” 她没再理会这两人无聊的对话;不管是句子结构或是声调的高低都没什么意思。这两个人都来自布莱顿,上流阶级。比较高的那个上过伊顿中学;两人都没念过大学。 是的,句子结构与声调的高低。她记录着:那个哭泣的女孩来自伦敦的白教堂区,她的亲友团也是--这追捕者是一家人,但女孩和那个拿着伞的女人有种矜持的姿态,仿佛受过伦敦高级商店的训练。 云娜突然想到,她们是皇后门附近那家服装店的裁缝师和她的助手。不过那无关紧要,和从一个敞着胸堂、被追捕的男人口中说出来的珍贵语言学资料相比,任何说话方式背后的有趣事实都只是琐事。 就像额外的奖赏般,他的声音响了起来,清楚而低沉,正值得让人对他说英语的怪异方式做深入的研究。他对h音的处理方式,有时略去,有时又多余地加上,完全没个准则。他把短元音拉得那么长,几乎要多出一个音节来。 她几乎没听过有谁光张口就能让自己如此与众不同,仿佛来自社会的最底层。 他的口音像是来自于康瓦耳的矿区,显然是为了赚钱而来到伦敦--他可能是个清洁工人,也可能是个扒手。或者是个捕鼠人,他们不就是这么叫他的吗?太好了。 他突然发出一阵怒吼。“不--!我的天!” 云娜放下笔记本抬起头来,正好看见她的研究对象扑上什么东西,似乎是从他的口袋里掉出来的东西。活的东西。一个毛茸茸的棕色小东西匆匆跑过一片狼藉的地板。 那人更愤怒地骂出一串话,手脚并用地撑起身体,几个攻击他的人在他捞起那个小东西时绊倒在他身上。“来,亲爱滴。好了,好了,到泥的明克这儿来,小乖乖。” 他的一番话让混乱的场面停了下来。那东西似乎只是一条从小小的脚掌间伸出来、摆动个不停的尾巴。当它略微停顿,那人一把将它捞起来,放回口袋里。但他还来不及站起来, 一个侍者已经抓住他的外套,裁缝师和她的雨伞则迅速俐落地一击。她朝跪在地上的男人背上用力敲了一记,他痛得一缩,伸手自卫,抓住雨伞扔了出去。可是两个年纪较大的男人抓住他的手臂,他往下趴--脸贴着地面,为了保护口袋里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围在他身旁的人又爆发了一场混乱。 那些追他的人想要看他藏了什么东西。 艾先生用拳头打着自己的手心,要求赔偿损坏的东西。 客人们愤怒地嚷着他们的衣服被弄得一团糟。 警察要大家安静下来,但没什么用。 所有人全都同时开口说话。脸和膝盖贴地、一只手被扭在背后的可怜家伙,则边挨打边咒骂个不停。 警察吼得更大声了。云娜停住笔,从眼镜后头看着跪在地上的男人--她眨了眨眼睛,胸口因愤怒而一紧!警察竟然拿警棍打他。 或许他是自找的,因为之前他的表现活像个疯子,直到决定要解救那个从他的口袋里跳出来的小东西;但他仍不该跪在地上挨打!至少不比那些追他的人更该受到这样的待遇。 不,不行-- “借过。”她开始挤向那争吵不休的一小群人。“借过,拜托。”她重复道,这次加重语气提高了声音。她其实并没有声音中的那么有自信,然而人群还是让开了一条路。她走上前去。一个光走路的样子就让人不敢忽视的高挑女人。人群的最前方,警察正对着被逮到的那个人说道:“我再问你一次,你住在伦敦吗?” “系地,泥这个猪脑袋。”底下那个男人说,他的咒骂因为嘴巴被压在地板上而含糊不清。“系的,系的,系的。” 警察再度举起警棍。“你再说一次‘系地’--” “是的,”云娜打断他。“他说是的。你如果让他站起来,就能听懂他说什么了。” “你认识这个人吗,小姐?”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要替他说话?” “我没有--” “那就别多管闲事,这个哪里来的家伙!” “他是康瓦耳人--在伦敦很少听到这种口音,我猜他是在圣捷斯特附近长大的。”地上那人发出惊讶的声音,证明她说对了。她更有自信地继续说下去:“虽然他的口音更接近康瓦耳。请你让他起来。” 有一件事是她可以自豪的:她的口音是一位淑女所能发出、最优雅的口音,就连女王也不会比她更威严。她常常感到惊讶,只因为清楚的元音和字尾简短的r音,就能让她听起来自信满满。 这一小群人纷纷站直,面面相觑地退开,让警察和一名侍者拉起那个男人。 他们拉起来的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比她所想的高大许多,表情狰狞,而且怒不可遏。若说他的好个性都因为被追赶而抛开了,那么被压倒在地上殴打并没有让他恢复。他瞇起眼睛低头瞪着她。 他有着小说主角的外表。一个男人能低头看着包云娜,身高一定超过六尺,而这个男人轻而易举就办到了。他的四肢颀长,肩膀宽阔,比她原本的想象更为壮硕。他的手臂被扳在背后,外套和衬衫绷开,露出晒成褐色、仿佛古罗马战士胸甲的胸膛-- 云娜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垂下目光。(她的脑袋继续运转着:胸毛。一件如黑箭般往下的软毛胸甲。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男人的胸膛--雕像除外,但雕像上没有胸毛。她有种遭到背叛的感觉!那些被她如此小心且好奇地研究过的雕像,到底还有哪些是不正确的?她心想。) “谁能给他一件衬衫?”她问道。这是因为他的衬衫只剩下两颗扣子,而且都在最下面,前襟还被什么勾到而裂开。他的外套上则连一颗扣子也不剩了。 片刻之后,一条桌布从那人的肩膀上垂挂下来。当它盖住他的前身时,他对她开口了。 “泥得原谅我,夫人,”他说道。“可不是偶自己要衣衫不整地站在这里的。” “我知道。”她说道,让自己对他看得更清楚一些。她歪着头,帽子上的花都移了位。 他有一头长而乱的黑色头发,留着凶恶的乌黑胡髭--看起来就像一头海象,脸颊上还有点点胡渣。此外,他有一张警觉性很高的脸:宽大、方正的下巴,耳朵下方的直角和纠结的肌肉,反映出一个正努力控制住愤怒的男人。他的肤色黝黑,眉毛乌黑浓密。 这是一张戏剧化而强壮的脸,“邪恶”两个字跳进她的脑海中,虽然公平一点地来说,这也是一张英俊的脸!足以让裁缝师的助手甘冒名声受损的风险。 云娜忍不住问道:“所以你是在圣捷斯特出生的,但你在白教堂区住了多久?” 他朝她蹙眉。“偶认识泥吗?” “你不认识我。我是个语言学家,专门研究人们说话的方式,而你是最有趣的一个。” 警察打断他们。“抱歉,小姐,我们还有事情要先解决。我要逮捕这个家伙。” “逮捕偶?除了保护自己不被踢打,偶还干了什么?事实上,偶还要控告这些猪猡……” 猪猡。几分钟前说的是恶魔。他的用词很像伦敦人:喜欢用一些强烈的字眼和带颜色的话。然而他还是不像本地人。 艾先生站了出来,要警察把所有的人都抓起来。其也人也加进来,在一片自我辩护和控诉声中,混乱再度升高。正在啜泣的裁缝师助手的父亲对她说了什么,引得她又哭了起来。 裁缝师,显然是那女孩的婶婶,一把抓住中年人的手臂,要他闭上嘴巴。于是一切吵闹又重新开始。 令人意外的是,跟着云娜走过来的双胞胎绅士的其中一个高举着手。“停!停!”他叫道。 众人不情愿地静下来,看着他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只皮夹。 “大部分的东西只是弄乱了,”他说道,然后又充满骑士风度地加上一句:“几位侍者就可以清理。除此之外,我看见有张椅子坏了,我很乐意支付这个费用。”他从皮夹中抽出一张十英镑的纸钞递给艾先生,那够买六张椅子了。“就算是一场运动的费用吧。”他朝披着桌布的那人微微一笑。“这场追捕真有意思,老家伙,还替我赚了五十镑呢。” 那个留着胡髭的家伙大笑起来,两个人仿佛突然成了伙伴似的。“偶棉很乐意对分。” 云娜被他混乱的语法和自己发明的浊重方言给迷住了。 另一个站在云娜身旁的兄弟也表赞同。“太好玩了,”他说道。“他说什么我几乎完全听不懂,虽然那应该是英语,不是吗?”他摇摇头,嘴角浮起一丝嘲谑的笑。“别再为了帮他而加深他的痛苦了,杰米。如果你还有一丝同情心,就该因为他如此地贫穷和愚蠢而一枪杀了他。” 那个说得一口康瓦耳和伦敦方言的家伙猛一转头。“偶才不愚蠢里。”他倒是很会模仿其它人的口音。“偶更不是个脑袋空空的上流人士,以为自己的屎一点也不臭。” 幸好那个沾沾自喜的双胞胎兄弟一点也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的兄弟又从皮夹里拿出另一张纸钞时,他背过身去了。当艾先生还没有伸手去接钱时,这位调解人朝哭泣的女孩和她的家人一挥手。“她是你的女儿吗?你应该相信她的,当一位小姐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时, 就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听到女孩被称为小姐,她的家人全都搔起头来,并瞪着他手中的钱看。他鼓励地继续说道:“事实是这样,我和我哥哥打了个赌。把这些钱拿去,给这位小姐买点嫁妆,别再烦她了。”他点点头,朝她微微鞠个躬,把钱交给她父亲。“为了你的将来,小姐。” 做父亲的一把抓住那些钱。 那人转向艾先生,打开皮夹,露出里面的一迭纸钞。“要多少?一把新椅子、拖地,以及要你的烘焙师傅再做一些好吃的饼干要多少钱?到了明天,你这儿又会和全新的一样了。先生。而且每个人都会想来看看今天所发生的事,你将会成为伦敦的话题。” 他又拿出三张钞票才摆平艾先生,兄弟俩都向他保证,他们很乐意在清理这一片狼藉的时候,仍然坐在旁边一张小桌子用茶点。 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仿佛变魔术般,愤怒的人群消失了。艾先生命令侍者去拿清扫工具;警察也跟着那一家人出去了。云娜留在一片混乱的茶室里,身旁是一个披着桌布的捕鼠人。 “谢谢泥好心帮偶说话。”他说。他拉拉绽线的外套前襟,仿佛是在拉平一件高贵的大礼服。然后他微微倾身,把衣服塞进裤子里。 他的裤子都褪色了,看不出它原来是棕色、黑色还是灰色的。裤子下摆塞进一双上了钉的长统靴,上面老早就出现了裂痕。 他的样子一团糟,又黑又浓看起来得拿斧头才割得了的头发,从他的领口往下垂落,直到肩膀。他的额头颇高,也许是因为发线较为后退。不管怎样,这都让他予人一种聪明而略带狡猾的感觉。胡髭底下的那张嘴宽而丰满,在男人脸上算是一张很好看的嘴。一个低下的人,却生了一张好看的嘴。 这张嘴往旁边一扯,似笑非笑的露出一种难解的幽默感。“而且偶也不是康瓦耳人,亲爱滴。虽然老头和老妈是。”他扬了扬眉毛,开起了玩笑--一边的嘴角扬得比另一边高,在一边的脸颊上挤出一个深深的酒窝。“偶现在是个伦敦人了,”他解释道。“从海德公园到贝锡诺森林之间最厉害的捕鼠人。如果泥家也有老鼠,我算泥免费。” “喔,不用了,谢谢你。所以你的职业就是抓老鼠?” “没错。我算是我们家的骄傲,这一行的冠军。”他轻笑,或许带点讽刺,然后侧了侧头,显然想瞧瞧帽子底下的她长什么样子。 她略微低下头,刚好遮住他的视线。他完全不怕显露出真实的自己,仿佛在这世上没有什么事好隐瞒。 这样的他有点愚蠢,她心想,但是对语言的研究很有用。他对自己的发音完全不觉得不好意思。因为一股冲动的驱使,她说:“如果明天下午你能到我位于骑士桥的家,并且替我做一些语言的练习,我就给你五先令。” “泥家?”他说道,脸上又露出那种狡猾的笑容。他的头往旁边一偏。“一个人?” 他大胆地上下打量她。云娜的头向后仰,他的眼神着实让人不快!视若无睹到近似冒犯。天哪,他想到哪里去了? 她感觉到双颊发烫。 她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细瘦,过高,书念得太多。一个近视的老处女,完全掩饰不了自己的缺点。云娜老早就习惯了人们觉得她没有女人味、毫无魅力:但她还是不能接受任何人骤下定论,以为她会对男人渴望到在路上随便找一个。 她挺起身体,给这个无礼的家伙看看她最正气凛然的样子。他歪着嘴的微笑中透露出一丝嘲讽--果真如此,那他真是挑错主题嘲弄她了。 她怒目瞪着他。“我家还有很多人。你是--”她停下来等他报上名字。 他接下去。“明克。” “你有姓吧?” “是的,亲爱的,”--系地,亲爱滴--“我姓崔,但是大家都叫我明克。” “很好,崔先生。我并不是你什么亲爱的。我姓包,包云娜。而且我只是想研究你说话的方式,做个颚位图(译注:记录发音时舌与颚的接触范围),或许再录个音。所以你如果有兴趣--” “抱歉,”旁边一个声音说道。“请问您是包云娜小姐吗?” 她回头发现那对双胞胎兄弟并没有随着其它人虽开。出手大方、稍矮的那个正在问她。 “正是。”她答道。 他朝双生兄弟得意地瞥了一眼,伸出手。“这是我哥哥赖莫尔,我是赖杰米。我们是赖里波爵士家的人,以前住在布莱顿,最近都待在伦敦。”他拿出名片,同时对崔先生点点头。“所以你听得懂这个家伙的话?” 她点点头。 那个比较瘦、有点矫揉造作的哥哥问道:“你就是那个以教授语言技巧著称的包云娜小姐?”他停顿一下。“协助不够优雅的小姐高雅地进入社交圈?也就是教导登沃斯伯爵女儿的那个人?” “她做到了吗?” “你把她改造成一位高贵的小姐,她已经在上个月嫁给了卫伍德公爵。” 云娜对这件事原也感到十分骄傲,可是她从不曾想过要人赞扬自己的成就,毕竟这还是得靠那些小姐们自己的努力。“我不知道你们从哪儿听到这些事,虽然我的确是教授发声法和礼仪。”她打开手提袋拿出名片来交换。包云娜小姐,发声法与礼仪指导。语言学及语音学家,专长社交礼仪。 “你将平凡的丑小鸭变成天鹅,送进上流社会。布莱顿的那些有钱妈妈,整个夏天都在谈论这件事。”杰米说道,边扬起眉毛朝他那较瘦而挑剔的翻版投以意味深长的一瞥。 赖莫尔大笑。“少来了,你不会是认真的。” 他的弟弟提出抗议。“我当然是认真的。我敢打赌,她可以在两个星期内把这个家伙变成一位绅士。”他转向她。“妳可以吧?” “把他变成一位绅士?”这个主意让她笑了出来。 “是啊,改变他说话的方式--要成为一位绅士,不外是说话得体,穿著高雅,以及一些合乎礼仪的行为举止。” “不只是这样,我会说--”她朝那个蓬头垢面的家伙瞄了一眼,后者正用一种仿佛面对一整屋的老鼠般,兴致勃勃地望着她。 “可是你一定办得到,”杰米坚持道。“我知道,因为我和卫伍德夫人谈过。她证实你帮过她,替她挑选衣物、找人帮她做头发、教她如何走路,甚至该用什么语气说话。” 赖莫尔嘲讽地一哼。“卫夫人本来就是淑女。我还是要说,没有任何一种科学可以--呃,把母猪变成美女。我也要说--”他戳着弟弟眼前的空气来强调。“任何说不了正统英语的人干脆死了算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指望能过象样的日子。他们只会成为社会的负担。” “妳瞧?妳瞧?”他弟弟嚷道,一张脸胀得通红。“我竟然必须和这个傲慢的家伙一起生活!你听过这种事吗?” 为了替杰米辩护,她转向他哥哥。“你真的是错了。一个人说话的方式是可以改变的,天啊,你甚至可以教会一只鹦鹉说话。” “可是说得不好。” “够好了。” “她可以教得很好,”杰米说道。“你瞧?可以的。” 他哥哥似乎在考虑他们的谈话内容,然后扬起眉毛笑了。“我请你们喝茶。”他不怀好意地笑着又加了一句:“你也一起吧,崔先生,因为我有了一个主意。我想我可以从我弟弟那儿赢点钱回来了。” 云娜在清理好的角落的一张桌子旁坐下,面对这三个奇怪的男人:两位除了斗嘴之外无事可做的年轻富绅,还有一个披着桌布、看起来十分强壮的捕鼠人。 一名侍者写好他们要的食物后离开,杰米说道:“莫尔,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老是以为你知道--” “你在想这个人生于贫穷,也会死于贫穷,他骨子里就是个穷光蛋。可是我说,这是因为他的口音,而且我也很愿意用一大笔你无法拒绝的赌金来支持这个理论。”他吸了一口气,热切地朝他哥哥靠近。“我跟你赌一百镑,赌她--”他指着云娜,“可以把他--”他往崔先生的方向一指。“改造成一位绅士,只要纠正他说话的方式,并且教他礼仪。” 噢,天啊,她得打断他们。“不、不,我很感激你对我的信心,可是我不能接受这么重大的任务--” “这需要多久的时间?” 她眨眨眼睛。“我不知道,至少要四个星期以上,而且费用很高--” “如果费用由我们支付呢?”朝他哥哥狡诈地一笑,他又加上一句道,“输的人全赔。” 她再度眨眨眼睛。“我不知道。”她望向崔先生。他正谨慎而好奇地仔细聆听着。 他确实是个有趣的个案,在每一方面都是完美的例子。清楚的发音,或者是,说得很清楚的错误发音。他喜欢用一些字音,也擅长模仿他人口音。再说,一个有话直说的人比起一个犹豫不绝的人,进展也会快上很多。 赖莫尔敲打着修长的手指,片刻之后询问地扬起了眉毛。“我们必须找个方式来决定谁赢了这个赌局。”他说。 他的弟弟抿紧了嘴,直到嘴唇发白。“如果他成为一位绅士,我就赢了。” “没错,可是要由谁来决定他是不是绅士呢?是你,还是她?不,不,你们只是把他打理干净,打扮起来,然后就称呼他做绅士。” “我们也不会让你来当裁判,如果这是你的想法。” 赖莫尔耸耸肩,仿佛他已经赢了,因为他弟弟找不到可以评鉴出结果的方式。 “我们必须另外找个裁判,一个客观的第三者。”杰米抗议道。 “谁呢?你的朋友吗?” “也不会是你的。” “我的朋友还比较公道里,不过没关系,反正你一定会作弊的。”莫尔耸耸肩,失去了兴趣。 这个赌局流产了。 然后又起了头:“等等!”他向后靠,双手指尖合成塔状,边露出微笑。“我有个点子。”一定是个不怀好意的点子,她从他眯起眼睛的样子看得出来。“阿雷斯公爵的年度舞会,”他宣布道。“离现在还有六个星期,如果你能让他以一个--噢,就说是子爵吧,” 他大笑。“对,子爵的身分前往。如果你带他去,能让他在那儿待一个晚上,而且每个人都相信他是英国的贵族,那你就赢了。”他开心地笑着。 云娜自己也差点笑出来,脑袋立刻觉得轻飘飘的。阿雷斯公爵是她的一个远房叔公--虽然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交集。阿雷斯十二年前继承了她父亲的产业,只分给她一点勉强足以维持生活的钱。 带个骗子到他的年度舞会上,一定会把她的亲戚气得头上冒烟。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茶杯。这会让那头老山羊中风。没错,一定会的。 这个点子突然有了奇特的吸引力。阿雷斯的年度舞会一直都是她想要跨越的障碍,虽然她过去的成绩都下错,但那些女孩原本就该在公爵和他的朋友面前显得轻松自在的。可是带个骗子去就不同了。如果让人发现,可能会造成伤害。她到目前还能在上流社会的边缘存活,部分原因是她本来就是从这个社会出身的。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她没有对它提出挑战。 可是,噢,能够骗过公爵,并且在余生中知道自己曾骗过他。太过瘾了-- 不,不,不,这是个危险的主意。但是想一想,这还真是有趣,让她打心底雀跃起来。 想想看:老包福德,第五代的阿雷斯公爵,被他平庸的远亲耍得团团转。 她看着眼前这个蓄着胡须的人,他大口地喝着茶,用整个手掌握住茶杯。他喝光了杯中的茶,并弹动手指引起侍者的注意。侍者回头时,崔先生的手往下一指,大声叫道:“偶棉要再来杯茶。” 老天,他的行为举止真像是场噩梦。他没有梳洗,衣服都绽了线,扣子也掉了好几颗。不过他还是有些可取之处。他的身形挺直,牙齿很好,事实上是相当不错。刮个脸、剪个头发、换上一套好衣裳,再将那把胡子修剪一下,他的样子应该会很好。 第二杯茶送到的时候,他不让侍者把原来的杯子收走。然后崔先生伸手到桌子底下,取出了一项惊奇--他口袋里的那只小动物,他拼了命去救的那只。那是一只小小的、像是黄鼠狼般的东西,一只鼬鼠。虽然云娜从没见过鼬鼠,但一定就是这个。捕鼠人不都是用这玩意儿的吗? 它有一身闪亮的棕毛,和一具修长柔软的身体。它蜷起身子,亲了亲崔先生满是胡渣子的脸。 当崔先生将它放下去时,同时也拿起了杯子。不一会儿,杯子回到桌上,但茶水已经不见了或是说到了另一个地方,杯子里只剩下一些水渍。 她皱起了眉头。当那两兄弟继续争论不休时,她也在心底交战。只是个捕鼠人,别荒谬了,云娜,一个目不识丁、粗鲁的捕鼠人-- 然而,当崔先生的一双眼睛热切地注视着他的宠物时,那里面的生命力不容忽视。他是一个感觉敏锐的人,这一点毫无疑问。虽然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但绝对不笨。 他把鼹鼠放回口袋后突然抬起头来,正好看见她注视着自己。他朝她眨眨眼睛。 她动了一下,专心端起自己的杯子。老天,只要他把吹嘘的神气改成傲慢的样子。就可以融入阿雷斯公爵和他的朋友之间。再修饰一下遣辞用字,教他一些礼仪…… 再说,他只须撑过一个晚上,又不是一辈子。而且他的即兴反应似乎不错。 一个捕鼠人。噢,真是太好了。拿一个伦敦的捕鼠人当作……子爵去欺骗公爵。 它并没有想象中危险,她告诉自己。她办得到的,没有人会知道,除了她、一个好奇心十足的康瓦耳人、以及一对喋喋不休的兄弟!而这些人都不会泄漏真相。 再说,这将是怎样的一份礼物啊:我超越了他、胜过了他,嘲弄一个活该受嘲弄的人。 这将是她的胜利,为了让自己高兴而开的小小玩笑。而付出代价的却是她的老好叔公,阿雷斯公爵,同时也是西西林侯爵--这是曾经属于她父亲的头衔--以及其它次要的头衔。不管他有多少名字和头衔,都活该被开这个玩笑。 那对兄弟一定是感受到了她的乐意,因为赖莫尔突然开始讨论费用,问她需要多少钱来作为开始,仿佛这场赌局已经定案,她的部分没有问题了。 直到最后,崔先生才把肌肉结实的双臂在裹着桌布的宽阔胸前交插起来,威风地向后一靠。“看来偶在这里是个重要的角色,可是偶问泥们:这件事对明克有啥好处?” 三个人全都安静下来。云娜以为这个人早该了解。“你会得到一种较好的说话方式,这是其一,”她说。“我一定可以帮你做到这一点,只要你充分合作。” 他怀疑地看着她。“由泥负责教我?” “是的,让你学习正确的说话方式和行为举止。” “泥是个女生耶。”他说 是啊,她真想站起来一走了之。她在这儿苦苦思索着要如何教导一个蠢蛋,虽然理论上他并不笨,但显然也不够聪明,因此无法接受女人比他更有知识。她瞪着他,目光向下落到遮住他大部分上唇、如野兽般浓密的胡髭上-- 他有胸毛。这个想法不知怎地跳进了她的脑海。 她吓了一跳,皱起眉头看着自己的杯子。多么奇怪的想法啊。胸毛。不,不,别去想这些事,她告诉自己。 但是不去想某些事情很难。 只消朝他的胡子瞥上一眼,似乎就在对她陈述一个事实:在那条桌布底下的是最奇特的景象。一个裸露、长满了黑色毛发的胸膛--黝黑、闪亮的胸毛,在两片壮硕的胸肌之间形成一道浓密的黑线。谁会想到-- 不,别再想了--天啊,噢,天啊,还有那胡子。噢,她真希望自己不用看着那邪恶的玩意儿。它又粗又乱,就像是嘴唇上长着扫把,一点也不像个绅士。 对!云娜盯着崔先生的胡子。想到她可以叫他梳洗干净,而且就从嘴唇上方开始。立刻就让她雀跃起来,巴不得马上开始。 这时候,赖莫尔对着崔先生一哼。“你这头不知感恩的猪,”他说。“你所能得到的最大好处,就是不用对今天所造成的损害负责。我也可以把钱要回来,再找警察把你抓走。” “不,不,不,”他的弟弟急忙打断。“崔先生,我们这么想好了:你将有个舒适的地方住上几个星期,还能得到几套绅士穿的衣服,在你离开的时候可以带走。另外--”他夸张地伸出手指,“你将由专家教你全新的说话方式,让你一生受用不尽。像你这样出身的人,很少能有这么好的机会。” 崔先生看着他们,对自己的好运也很怀疑。 然后他再一次暍光杯子里的茶,手臂揩了揩胡子,朝桌子对面的三个人微笑。“我今天需要二十镑给我的家人,因为一旦开始做这件事,我就没有收入可以给他们了。然后等完成之后,我还要五十镑!” “你这个!”赖莫尔从椅子上跳起来。 “安静。”杰米说道。“崔先生,你当然需要一些资金开启新的生活,这很公平。”他再度拿出皮夹,抽出一张钞票,用两根手指夹着、优雅地一扭手腕递了出去。 然而他哥哥迅速用手盖住钞票,把它拿回来。“好吧,”他说。“可是事成之后才有五十镑。”他不屑地一笑。“如果办不到,你别想拿到半毛钱。” 崔先生动也不动地盯着他好半晌,然后说道:“如果成功,我要一百镑。” 莫尔发出一阵又好笑、又难以置信的沙哑笑声。“你真是厚颜无耻,”他说着耸耸肩,屈服了。“就这么说定了。”他收回按住钞票的手,望着弟弟。“输的人付。” 那二十镑的钞票就夹在杰米的手指间等着,崔先生瞪了它好久,才伸手接过来。“是的,”--系地--“说定了。”他站起来把钱塞进口袋里。“好啦,厕所在哪里?茶在我的肚子里绕了一圈,我得去找找老朋友了。如果泥绵懂偶的意思。” 第三章 赖氏兄弟带明克到沙维尔路上的一家裁缝店,那真是个时髦的地方。当明克伸直手臂,或是让人量腿长时,都忍不住伸长了头到处看。地上铺的地毯又厚又软,裁缝师必须不停地抬起他的手臂——因为他想去摸地上。木头地板亮得好像上面有水,映照出典雅天鹅绒座椅的影子,好像它们是摆在湖面上,就连茶几都好似漂在地板的光泽里。这地方有很多镜子,还有大把大把的花插在金色花瓶里,以及半人高的玻璃展示柜,里面装满了扣环和纽扣,以及有如孔雀羽毛般五颜六色的领带。世上怎会有这么漂亮的地方?他总喜欢想象自己见过很多世面,但这儿还是让他大开眼界。 然而赖氏兄弟到底还是只肯买给明克一些无聊的东西。啐!几条棕色和灰色的长裤;几件衬衫,全都是白色的;一件外套和一件背心——快要忍无可忍的明克最后获准挑选衬里。他挑了一疋浅紫色饰有金线的,他去抓过老鼠的一家高级妓院有着类似的帷幔。 当裁缝的门铃声响,包云娜从门口走进来的时候,他很高兴。他的新伙伴来带他了,这将是一场冒险。 他想要把他们今天所做的好玩的事告诉她。“我们订做了一些很棒的衣服,又让他们修改了一些,晚一点就可以送来。” 她在门口止步,仿佛他没有穿衣服。“我还以为他们会先让你洗个澡。”她说。 “啧,我才不需要洗澡呢!” 他看着赖氏兄弟,后者又看着裁缝师。他们全没想到洗澡这回事。 他立刻说话了。“你应该看看我们挑选的布料,就像是上帝在你的手指底下展现魔法。而且喔,还有崭新布料那种新鲜而芳香的气味。”他笑着想了起来。“整间店闻起来都是新的,你不觉得吗?蜂蜡和油漆的味道。不——”他忍不住咧嘴笑了。“就像是刚印好的钞票,还有墨水味。”他帮朋友李泽在汤恩酒馆的阁楼上印制过几乎完美的伪钞,所以知道这种气味。他自己并没有花用那些假钱,可是李泽有十五个孩子,一个清扫烟囱的工人除了出此下策,实在养不活他们。 然而包小姐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发抖。“墨水味?”她怯生生地笑了一下,问道:“你怎么知道?” 他立刻就知道不能回答。他转身向裁缝师道了再见,同时谢过赖氏兄弟。 他和包小姐走到街上,她一直盯着他瞧,他却对她视若无睹。饶了我吧,他想,一个不好的开始。他那只名叫“魔力”的狗跟了上来。他不断地在想,要是能看到她的脸,他就比较能知道该怎么说话。可是他只能看见她那张脸的下半部——她的帽檐实在太宽了。 她真是个迷,包云娜。他觉得她应该很漂亮。她的衣着绝佳,料子都很好。他也很喜欢她衣服上的气味,丝绸摩擦时所发出的声音,好像在风中摇曳的草地,让他仿佛置身天堂。他也喜欢她身上那种像是阳光或是牧草的气味.并不全是花香或香水味儿,但就是有一种味道。他想要更靠近一点嗅闻,即使知道这是不礼貌的行为。不管怎样,帽子底下的她应该是很漂亮的。 她很高,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从她所穿的鞋子看来,她一定将近六呎高,几乎和他一样。她有点瘦,骨架修长,胸部娇小——然而还是很迷人。她的臀部看起来相当丰满,虽然最近很难看出时髦的女士们都在她们的屁股上垫了些什么东西。 她并不是漂亮的那一类,他也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当她走路的时候帽檐总是下垂,好像怕脚底下的路突然消失。她的步伐俐落,但快步前进中似乎带点紧张,像是一个常常掉入老鼠洞的少女。他心想:她很清楚老鼠洞是怎么回事,也知道被咬的感觉,而且一直无法克服。他很想知道是什么东西咬了她。 当明克在马车旁朝她伸出手时,她大吃一惊。他见过绅士们这样做,于是也想试试。 他扶她上了窗户全开的马车,在尾随她上车的时候得到了奖赏:有机会就近瞧一瞧她的臀部,反正又没人说不可以看。没错,那完全是真材实料,他很肯定。圆得像颗桃子的臀部,令他不由得微笑。她的外套在背后微微往上翻起,露出了她的腰部。噢,我的天啊。他心想,上流阶级的人的衣裳有许多普通人想都想不到的缀饰——金扣、缝在衣摆的缎带、薰衣草色的裙子—— 等一下! 高个儿。 紫色的裙子,而这位包小姐的腿很修长,似乎长到永远。 裁缝店那位美腿小姐有足够的时间换好衣服,到饭店喝茶吗?他正在计算,另一个女人经过他们旁边——穿了一件有很多深紫色图案的裙子,明克开始嘲笑自己。只因为在镜子里见到那一幕,他便满脑子都是一双长腿,希望它们出现在每件裙子底下。 然而当他在包小姐对面坐下来.他还是忍不住看着她的膝盖。没错,她的腿的确很长,而且纤细。然而除非真的将衣服脱下,是看不出一个女人的腿到底有多漂亮。他交插双臂向后靠,微笑地盯着她,不晓得那顶帽子底下的女子是否也渴望在泥巴里滚一滚。 除了大大的帽子,她的衣服也很有看头。她的腿埋在一层又一层几乎透明的薄纱底下,因为多层所以什么也看不见。包云娜本人也是如此,掩饰得很好,难以看透。 当“魔力”也跳上马车的时候,就连这样一位身材修长而纤细的女子也忍不住抱怨起来——好像女王的脚趾头着了火。 “还是让它上车吧,”明克说道。“不然该死的它会跟着车跑到再也跟不上,第二天又循着车轮或什么东西的气味找到我们。” 她不喜欢该死的这个字眼,一如她不喜欢让那只狗上车;然而她还是靠回椅背.让人跟狗都上了车。明克看得出魔力很感激,这一天光跟着他就够它受的了。 马车开始前进后,他才了解这车有多高级。里头铺的全都是真皮.还有柔软的椅垫。谁料得到呢?明克心想。他竟能坐在这样的一辆车上。他喜欢包云娜,她是个好女孩。 另外那两个人,他则一点也不喜欢。他不清楚他们在玩什么把戏,但知道他们绝对不安好心。他说不出原因——一个捕鼠人可不能把一位绅士说成骗子,尤其是这个骗子还要花钱让他跟随一位甜美的老师学习绅士的课程,明克对自己微笑。 他使她紧张,所以他应该说些话让她轻松一下。可是他真的有些喜欢看她紧张兮兮的样子。他决定开口:“他们是小狗(译注∶和自大的家伙谐音)。” “小狗?” “自大的家伙。”他解释道。 “谁?” “那两位赖先生。” “别傻了,他们是富有的绅士。” 他摇摇头。“他们设计陷害我们。” 她啧地一声。“他们彼此或许不太客气,但是对我们很有礼貌。再说,他们有的是钱,没有必要设计或陷害任何人。” 他耸耸肩。反正他也不须证明什么,事实自会证明一切。 过了一会儿,她用十分平静的声音问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他们?” 他再度耸耸肩。“他们係混蛋。”你就可爱多了,亲爱滴。他真的很喜欢她的样子,并希望她能摘下那顶夸张的帽子。 听到他说混蛋。帽子底下露出来的部分揪结起来,仿佛嘴唇上有根绳子被拉起来。哈,他早该料到。她又用舌尖和牙齿发出啧地一声,他几乎要喜欢起这个声音来了,然后说道:“是。” 她在纠正他的发音。 这让他蹙眉又眨眼。可恶,他知道改正自己说话的方式是他们即将开始的工作,可是他就是不喜欢。“好吧,他们是混蛋。”他说。 那顶帽子歪了一下,她的嘴抿得更紧了。 他笑着靠回椅子里,伸长手臂搁在椅背上,双脚往前伸,放在车厢漂亮的木质地板上。没错,一个美丽的日子,一段愉快的马车之旅。 当包小姐房子的前门打开时,有个人就站在门后,仿佛随时准备为她开门。他把门大开,好让明克和她进去,然后无声无息地关上——引得明克转头去看他是怎么关的。 她的房子和明克的想象完全不同,跟她的衣服也不像。它很平凡,并不像他原先所认为的那么大或豪华。 她有很多书。噢,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把这些书全都看过了,那么她一定除了看书之外,什么事都不做。他的工作让他到过不少漂亮的房子,有些用花来做装饰,有些墙上挂了壁毡或是漂亮的帘幕或画。包小姐的房子有书,成排的书,全都摆得整整齐齐的,排满了墙面和桌上。 “谢谢你,弥顿,”她脱下手套说道。“李太太还在吗?我想让她整理一下东边的厢房。这位是崔先生,他将在我们家住上几个星期。” 几个星期。听到这么长的期间,明克皱起了眉头。似乎太久了,他有些固定的客户,他突然想到。有些人不急,但有些人若是找不到他,就会去找别人了。 他走进一条走廊——覆盖着褪色的绿色丝帘的壁龛里摆了一些小型石膏像,他的背上起了一阵毛骨悚然的感觉,好像他嗅到地板下有老鼠。 弥顿,就是开门的那个老家伙,正对着包小姐说道:“李太太刚走,小姐,不过我可以去整理那个房间。凯琳小姐在日光室,她今天提早到了。” “谢谢你,我立刻过去。”包小姐边脱下手套边对明克说:“弥顿会处理你的,呃……桌布。请你先跟我来,我带你上楼。” 她指的房间,一共有两间。在康瓦耳,明克和五个兄弟共用一个比这儿还小的房间;在伦敦,他住的是阁楼。然而在这栋房子里。如果事情没有弄错,他一个人就能使用一个有着四柱床的大房间,另一个相通的房间里面则有桌子、纸笔、墨水和其他东西。当然还有更多的书。 这使得他停下来思考。看着真正的床和房间,想想那些衣服,全都和他平常所熟知的事物不同……那个疯狂而愚蠢的赌局,它的意义突然完全改变。从来没有人在他身上下过这种投资。包小姐为的是学术上的理由。然而她……他们全都说他会有多么大的改变。 什么样的人会睡在一张挂着帘幕和床裙的床上,他想。 有时候明克也会梦想奢华的生活,(金钱和美腿。他羞于告诉别人,他的野心其实如此平淡无奇。)又总是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罪恶。他是靠体力工作的人,是善良而强壮的工人阶级。他并不认为那些衣着光鲜的家伙会比自己快乐,也不认为他们会更善待家人,或者上帝会对他们更好。他们就和所有人一样也会生病,也会死去。那他为什么在这里? 为了一百二十镑?而且其中的二十镑已经躺在他的口袋里——这笔钱比他一年的收入更多。 对,他笑自己,这就是原因。该死的,他相信扮演几个星期的绅士,会让他成为一个比较好的人吗?不,不会的。不过他承认日子会比较轻松,有时间去思考一些东西。这就是他的目的吗——有时间思考? 另一方面来说,他在这儿也有很多时间体验一个个的惊奇。他以为是通往走廊的另一扇门,后面竟然是附有链子的抽水马桶,而不是地上挖的一个洞。更夸张的是头上还有另一条链子,一拉链子,灯就会亮。是电灯呢。他在国会附近一栋大房子抓老鼠的时候,见过那玩意儿。包小姐的屋里全都是电灯,完全看不到蜡烛或油灯的踪影。 她脱下另一只手套,一边快步将屋里的这些东西指给他看。在起居室里她说:“你还需要什么我没想到的东西吗?这样可以吗?”她站在门口.准备离开。 他尽力让声音听起来很快活。“没有了,亲爱滴,我在这儿就像是牛奶桶里的老鼠一样舒服。”可是他一点也不快活。 “亲爱的。”她说。 他笑了,看着这戴着一顶大帽子的瘦高女子。她终于露出亲切的一面。也该是时候了。 可是她立刻破坏了气氛,解释道:“你老是说亲爱滴,应该是亲爱的。” 他皱起眉头,这一大堆纠正弄得他头昏脑胀。 她站在那里。她其实并不严厉,但她好像总在对他秤斤论两。这真是教人不自在,被一顶望着自己的帽子评头论足,一张没有眼睛的嘴巴对着自己说话。她到底有什么问题?他心想。她是斗鸡眼吗?还是金鱼眼? 他想她一定长得很丑,才一直戴着帽子。 “我们要在这方面多努力,”她说。“就从明天早上开始,今晚我有学生。”她转过身叫道:“弥顿?崔先生要洗个澡,麻烦你放水,并且让他刮个脸,把胡子剃掉。” 明克惊讶地眨了眨眼睛,哼了一声。他走到门口,望着她的背影。可恶,这是怎么一回事?连他都知道绅士应该留着胡子,而且他也不想洗澡。他本打算说出来,可是她已经快步走开了。可恶。好吧,这件事他会和老弥顿自行解决。 然而这家伙就和魔力一样顽固。 “如果包小姐说你要洗澡,”老弥顿手指一戳——明克抓住它。“你就得洗,先生。”他露出嫌恶的表情,又加上一句:“看看你那样子!”明克并不介意清洗一番。经过疲累的一天,他早就有这个打算。可是他并不想用弥顿或漂亮裙子小姐想要的方式做这件私密的事。然而身为一位理性的人,而且只为了表现礼貌,他还是让弥顿拉进浴室去看那座浴缸——那家伙对它骄傲得不得了。一座又大又白,还有四只脚的东西,只供人洗澡真是浪费。明克可以用它来洗一个月的脏衣服。 “挺不错的嘛。”他对弥顿衷心地赞叹道。 事情从这里开始急转直下。不要并没有让那家伙的动作慢下来,弥顿在浴缸里加了很多热水。当他开始脱明克的衣服时——不管什么理由,明克都不会让人替他脱衣服,他马上爆发了。 “既然你这么喜欢洗澡,那你自己进去试试。”他一把抓起那个家伙——他轻得明克光揪着他的外套就把他提了起来,可是他还是礼貌地用双手举起那个老家伙——把他连人带衣放进水里,水溅洒出来,发出很大的声响。 明克没有动粗,也无意伤害他,只是要让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进入一缸热水里。热水是拿来煮萝卜,不是用来对付崔明克的。 水声才刚静止,他立刻听见包小姐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起,裙摆沙沙作响。当她从门口冲进来时,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哇,他的老师一点也不丑。不,她虽然称不上漂亮,但是除去了那顶帽子,她更吸引人。她的头发是金红色的,又浓又亮,衬得她的脸很白——就像窗户射进来的阳光,可以将一个普通的房间变成教堂。她的皮肤白若凝脂,散布着浅浅的雀斑,像撒了一层金粉。她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在眼镜后面闪烁着光芒。然而她脸上最棒的部分是她的鼻子,细细长长的,像刀子一样带着弧度,是个坚强的鼻子,大小对这样一个细瘦的女人也刚好。要是她把头抬高一些、夸耀一下,他会说这鼻子足以展现她的个性。 然而从包小姐眼镜后面那双谨慎的眼睛看来,她一点也不欣赏自己的长相。 拿下帽子的她真是不错,明亮的色彩,有趣的外貌,像从森林里走出来的精灵。 一个愤怒的精灵。“噢——弥顿!你还好吧?你干了什么好事,崔先生!我在楼下就听见你的咒骂了!” 弥顿和明克同时开口。 “我只是不要他那滑溜溜的手指攻击我——” “我弄湿了,不过没事——” “我才不进任何人的浴缸,今天你们并没有说要洗澡——” “小姐,这个人该送到动物园,而不是浴缸——” “就算给我一百个金币,我也不要让一个老头——” “够了!”她说。“你已经骂够也大发雷霆够了,崔先生。” 不知感激的女人。明克吸口气挺起肩膀,努力控制声音说道:“告诉你,小姐,要不是我大发雷霆——”他学着她的口气,虽然他只能略微猜测那句话的意思。“我就会光着屁股站在这里了。” 这番话嚇了她一跳,眼睛瞪得又大又圆,好像两个蓝色的盘子。 很好,利用她无言以对的时候,他说出重点。“没有任何绅士会像一只被拔了毛的鸡浸在——” “崔先生,每一位绅士都洗澡——” “你怎么知道?你见过吗?” 她惊讶地眨着眼睛,眉毛皱了起来,看向刚从浴缸里爬出来的那个湿淋淋的人。“你——你洗澡吧,弥顿?” “当然了,小姐,但我通常会先把衣服脱掉。” “这就对了,”明克指出。“难怪他这样皱巴巴的,水泡太多了——” 那个全身是水的仆人继续嘟嘟嚷嚷地抱怨,但她只是抿紧嘴唇朝明克摇头。“你必须洗澡。”她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他听话,他想,而她对此很在意。他的抗拒让她十分懊恼,使他几乎想屈服。好吧,算是为了她,为了她脸上的担忧。 但为了他自己,最好老实说:“没有任何事情‘是’我必须做的。而且我告诉你,我不刮胡子,它要留在我的嘴唇上。” 她的嘴唇抿得更紧了,脸也跟着拉长。她的表情真教人同情,好像他的胡子会咬人似地。他知道她正努力不将目光往下移至他的胸前。他交插双臂、拱起胸肌,让它看起来更壮更结实。去她的哩。“我不刮胡子。”他又说一遍。 她的嘴嘟得更高了,然后说道:“好,那就修剪一下。可是你必须进浴缸洗澡。” “我不要。” 噢,她想要他进那座浴缸。她的嘴唇抿成愤怒的一条线,眼睛则紧张地停留在他的脖子上方。“先生,如果你坚持你的卫生习惯要跟乞丐一样,我无法将你改造成绅士。” 他轻蔑的一哼。“听着,小姐,这儿有件重要的事要先搞清楚。我知道那两个人要你改造我,问题是,我还是我自己的主人,可以吗?你说、我听,可是对不对、做不做由我决定。在一锅热汤里游泳就是不对的,我不做。” 她双手握拳插在腰上,纤长的手肘指向门外,一张脸胀成了粉红色。她真的生气了。“好,那事情就结束了,因为你一身脏。这提醒了我——”她的手指指向他的口袋。“那个也得交出来。” 她指的是费弟。而且她的意思是,明克如果不肯进浴缸,赌局就结束了。他把身体站直,轻拍外套的前襟,试图找回一些尊严。衣衫不整地站在这里,对抗某个想要脱他衣服的家伙已经够惨了,还有个趾高气昂的女人要他交出费弟。 然后她指着魔力。“你的狗也得洗澡。” 哈,明克开始讲道理。“如果你能让魔力进浴缸,那就帮它洗吧。可是包小姐,费弟是我的命,是最棒的鼬鼠。我得带着它。” “我不能让老鼠——” “它才不是老鼠呢!刚好相反,它痛恨老鼠,还会追捕老鼠。” “它不能在我家里追捕老鼠。” “费弟是女生,而且它一定得和我在一起。一只好的鼬鼠就像金子一样。” 他以为自己就要赢了,这时她说道:“你在家的时候都把它放在哪里?” “有时候它会睡在笼子里。” “我们可以把笼子拿来放在后面的马车房吗?” “笼子可以。可是它必须和我在一块儿。” “不能在屋子里。” 他想了一下。他希望赌局继续下去,这比他的想象更难,可是他还不愿放弃,他才不会这么轻易就让一百镑溜走呢。何况,说话得体、过个比较好的生活,已经在他的心中生了根,即使理由只是好玩。 “好吧,如果车房并不远,里头的光线和空气充足,我也能常常去看它。可是我不进浴缸里洗澡,只用水盆。” “洗澡、理发、刮胡子。”她又朝他的上唇皱了皱眉。“每天都得刮。还要换上干净的衣服,我不是开玩笑的,先生。”她深吸一口气,脸色泛红。“你必须学习很多新的观念,洗澡是第一件。除了困难的发音和句子结构之外,你对英语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如果想在六个星期内成为绅士,你最好从听我的话开始。” “我没有不听人说话,”他道。“我觉得有道理的事我就会学,其他的免谈。事情总要有个道理,不然我只是在盲目地模仿。你懂吗?洗澡是没有道理的,也不健康。我会死掉.我会淹死——我不会游泳。我可以用水盆洗,我都是这么做的。我是个干净的人——“ “还不够干净——” “对某些人已经够了。”这可恶的女人。“你不是第一个带我上楼的淑女,包小姐——” 他看着她的脸转白。噢,该死,他想道,手指插入头发——结果弄得满手煤灰。他忘了自己身上像是在煤箱里待了一晚后被逮到的猫。他爬上过烟囱,匍匐在地板上,还被追赶过半个伦敦,最后还挨了一群人的揍。 好吧,他的确很脏。好吧,他希望收回最后的那句话。帮有钱的女士抓完老鼠后,结局常常是上了有钱女士的床——比眼前这位平凡得多的女士,但这绝不是该拿来和包云娜小姐讨论的事。 她冷得像冰一般地说道:“你若不洗澡,就马上离开。”她可不是在开玩笑。一旦下定了决心,千军万马也拉不回她。 然而他也是认真的,并坚持她在他们的计划中给予适度的尊重。“那就看你和弥顿有没有本事把我扔进浴缸。” 她抿紧嘴唇,挣扎了一会儿,轻声说道:“你走吧。” “你说什么?” 这次更大声了。“你走。” 他怒目瞪着她,她毫不退缩。“很好,”他说。“随便你。” 他推开他们俩,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浪费时间想要洗涤生命;还有她的仆人,为了帮她而浑身湿透。他不需要这个愚蠢的主意。这个该死的赌局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只是一群有钱人的娱乐。让他们自己去挥霍那些钱吧,他不玩了。 才刚走到街上,他就后悔了。不管是不是梦,要是她真能把他变成真正的绅士呢?如果他能够改行当个……当个男仆,或是……那个弥顿是什么来着?管家?那么明克,你就可以住在干净的房子里,并且寄很多钱回康瓦耳了。每个人都可以过比较舒适的生活,就连费弟或许也会喜欢住在车房里,要是里头干燥而清洁,还有充足的阳光。而你也知道你喜欢她说话的样子,更不用说她身上的香味了。 再说,绅士绝对比捕鼠人有更多机会接近那个想把他扔进浴缸的高个子女孩。 第四章 崔先生的脚步毫不迟疑,和他的狗一同走下楼梯,穿过门厅,大门开了又关上。云娜站在现代化的浴室里,倾听着一片宁静。这真是奇特的一刻,几分钟前还充满说话声的屋子.现在整个静悄悄的。 她听着,等着他敲打她的前门。他会回来的;因为他是个聪明人,因为重新考虑对他有好处,也因为他错了。 然而,当持续的沉默表明他打算继续错下去的时候,浓浓的失望连她都有些吃惊。 “小姐?” 她吓了一跳,是弥顿。“嗯?” “要我清理浴室吗?您还需要什么吗?” 她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清楚他的意思。“噢,不。”她摇摇头。“我的意思是,对,请你清理一下,可是我不需要你了,在喝茶之前都不需要。”她总是在睡前喝一杯菊茶。 她离开了房间,心想,就这样了。 真可惜,她安慰自己。崔先生在许多方面都很完美,她很少听到一个人的说话方式像他这样特别。以他的警觉性和模仿能力,应该会是个好学生。一个很特别的研究。唉。 她下楼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沮丧。 她继续她的工作,整栋屋子平静而井然有序。她一整个下午都在工作:一开始是个口齿不清的律师女儿,然后是想要说得一口漂亮英语的匈牙利女伯爵,接着是一个有德文郡乡下口音的乡绅女儿。最后一个女孩儿走了,云娜开始用晚餐。这顿晚餐准时、高雅而美味,这都得感谢学过法国烹饪的厨师。 那天很晚的时候,她身穿法兰绒睡衣在黑暗中行走,寻找钥匙想替父亲的老钟上发条。这时,她听见了楼梯下的门传来轻轻的敲啄声,然后有人在厨房门口说话。 她来到楼梯顶端确定一下,随即露出了笑容:没错,正是崔明克低沉的嗓音。听到他省去h音,把不是说成不系,乱七八糟的双母音,以及没有高低起伏的母音,真是教人感到愉快。 “我决定了,”他说。“这其实也不是——”不系。“这其实也不是那么难。” 听到崔先生的话,云娜的笑意更深了。“你要帮偶——你说泥叫什么名字?” 弥顿似乎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好半晌才终于说道:“噢,你要知道我的名字?” “係地。” “我叫弥顿,先生。” “弥顿,就照小姐说的,我愿意洗澡和刮胡子。” 云娜觉得精神一振。听到弥顿让崔先生进屋时,趿着拖鞋的她从楼梯上跳起来。但是听见接下来的对话时,她像路灯般动也不动。“她真的很聪明,不是吗?” “是的,先生。” “我不应该胡说八道,洗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承认他错了,真是一场动人的对话。 他柔声地继续说下去。“瞧,我有时候真是个猪脑袋。”他大笑,一种低沉而浑厚的颤动,就像游行中隆隆的鼓声,让她的胸中一震。“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我对,可是她对绅士的了解应该比我多吧,我想。” “是啊,先生。”她相信弥顿根本不懂他在说什么。“她是一位淑女,先生。” “我也这么想。你会帮偶吗?” “会的,先生,这是我的荣幸。” 云娜转身,飘上通往卧室的主楼梯。要是他连胡子都剃掉了,她也不会感到惊讶。他很讲理。 明天早上,她会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她想像着吃早餐的时候向他道早安(他的脸已经刮干净了),若无其事地邀他到工作室去——等你吃完早餐,到走廊右手边最后那扇门找我。 她躺在床上,可是一点也睡不着。她打开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反而听着水声,以及水管因为水停了而发出的声音。她靠在枕头上,听见哗啦一声的时候微微弹起。“哎呀,好烫!”崔先生进入一缸水中。她躺在那里,听着他庞大的身躯洗澡时所发出的声响。 她又想起他裸露的胸膛,这份记忆一直萦绕在她的心头。胸毛,他们在浴室中争论的时候,她又再次看见,那让她浑身一抖。她曾偷偷打量:一片浓黑的毛发,覆盖在他双臂交插时隆起的胸肌上,往中央集中在两片胸肌的交接处(当他伸展双臂时,就朝两侧扩散开来),然后行成一道浓密的黑线,往下延伸,一直到他的生殖器。 云娜吓了一跳。老天!到现在她才明白自己一直避免在心中说出男人的那个部位,就算是名学生也让她感到不自在;这一点也不合理。然而,如果崔先生用上某个字眼,她一定立刻就知道他所指为何。他所用的字眼或许会比较平易近人,一个有趣的名称。男人对他们的那个部位感兴趣吗?它显然不是雕像上最重要的部位;她总是找理由不去看它。它会改变,会变大。她在一本书中读到这个惊人的知识。这是最不好也最可怕的部分——在她想到男人的那个部位也长着毛发之前。噢,某种在毛发之间变大的东西,真是恶心。 不,不,她不能再想着它了。够了。她一定得想点别的。 胡子。从走廊那儿传来了啪啪的水声。崔先生洗干净了,真正的干净——剃掉他嘴唇上那片乱糟糟的毛。很好。带着心中的满足,以及走廊尾端传来的水花声,她打起盹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突然惊醒。床头的阅读灯仍然亮着,整栋屋子静悄悄的。 也不是那么静;她用手臂支起身体,听到了一种不一样的声音.有人在夜里走动。云娜整个人坐起来,思索着。声音似乎来自她父亲书房的方向。 她跳下床,穿上褪了色的蓝色睡袍。她迅速走进走廊,一只手拉出粗大的发辫,另一只手将滑下鼻梁的眼镜往上推。 走廊底端通往书房的门微开,灯亮着。她朝它走过去,仍然听见有人在走动。一定是崔先生,她有些不悦地想道。可是等她将门推开,她往后退了一步。 那是一个陌生人,半背对着她,正拿着她父亲装白兰地酒的水晶酒瓶对着灯光看。 屋里的壁灯照得瓶子里的酒液投射出琥珀色的光芒,照耀在他的脸和衬衫上。金色的光线,让他看起来像个幽灵。这个闯入者是一个英俊而优雅的小偷,他姿态高雅、打扮得体,而且从容不迫。他的衬衫下摆露在外面,袖子往上卷起。他穿了背心,但是扣子并没有扣上。他实在不像个小偷,反而比较像是鬼魂,一个来自阴曹地府的她父亲的老朋友。 应该是崔先生,不然还会有谁?一定是他。然而眼前的这个人和她的新学生似乎不像,但又有一些相似:同样和夜一样黑的头发,只是目前往后梳得整整齐齐。崔先生有这么高、肩膀有这么方正、身材有这么挺拔吗?他的衣服很简单,但是质料很好。他的白衬衫熨烫平整,领子的部分敞开,背心—— 她蹙眉。他的背心有种奇怪的熟悉感,长裤也是。他就站在她父亲的书桌旁。 他好像意识到她的存在,转过身来,并放下酒瓶。他们对视着,他的表情变了,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和深深的酒窝,就在一排白皙的牙齿上面、修剪整齐的胡须上方。云娜沉浸在他亲切的笑意里,就像路上的小动物因马车灯的照耀而傻住了。天啊,这个男人真好看。一种惊人的英俊,足以融化女人的理智;优雅而有修养,还有许多的自信。 不可能是崔先生,虽然他长得的确不错,也充满了男子气概,可是—— 他摊开双臂,一只手拿着酒瓶,另一只手掌心朝上,说道:“泥觉得怎样?” 当他缓缓转个圈让她检视时,云娜差点儿昏倒。确实就是他。“崔——崔先生,”她的口气像个问句,要寻求肯定。“我——呃——啊——你——”她结巴起来。 即使正盯着他瞧,她仍不敢相信这是同一个男人。只说他洗得很干净,真是太保守了。 “我看起来怎样?”他问。 “我不敢相信。”他的胡子,有人仔细帮它修剪过了,而且费了很大的功夫想让它伏贴,即使并不那么成功。 “恶魔一般?”他皱起了眉头,然后大笑出来。他喜欢这个字,这是一定的,因为他常常说它。“我看起来就像个该死的贵族,不是吗?” 云娜清了清喉咙。是的。这儿还有另一个让人不快的事实:这个穿着她父亲的旧长裤、衬衫和背心的捕鼠人三更半夜在她的屋里游荡,想偷点白兰地或他所能找到的东西。 她挺起胸来命令道:“把它放下。” 他看着酒瓶,似乎很惊讶自己竟然拿着它。“啊,”他说道,仿佛现在才发现。他弹了一下舌头,再次微笑,好像她说了什么有趣的笑话。“我没喝,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觉得很惊讶,瞧,一点——” “放下。” 他把它放在桌子上,像遭到不公平的指控,皱起了眉头。他又说了一遍:“我没喝。我有时候作梦会——” “我对你喝酒的梦没兴趣,崔先生。除非跟我一起,你不可以进这个房间。” 他又咧嘴一笑。“好吧,”他说。“那你就进来吧,包小姐。” 看她仍呆站在走廊里对着自己皱眉,他朝她走过去。 天啊,闭起嘴巴的他更好看了。轻柔、优雅,是个对自己的身体极有自信的男人,活力充沛——而且很可能早就惯于在深夜里对着站在走廊上的女性坏坏的笑。 “你穿这样真好看,包小姐。” 她低下头,发现睡袍的腰带没有绑,她迅速拉紧睡袍。倒不是因为她有什么会让一个男人做出不该做的事,而是为了她的自尊,为了双方不必承认“没有什么”。 他在门口停住,她在走廊,他在房间里。“你的异性朋友都叫你云娜吗?”他问。“你没有昵称吗?” 她一愣,感到有些害怕。“我没有‘异性朋友’,而且包小姐听起来很尊重——我觉得很好。” 他噘起了嘴唇,胡子往旁边一撇——它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比较时髦,但还是一样地粗硬。 “云妮。”他突然说。 她跳了起来。 他张开手撑在门框上,朝她端详了好一会儿,又说:“云妮,这是云娜的昵称,对吗?”她的承认——不管是蹙眉还是先前那惊跳——使他笑起来。已经好多年没人这样叫她了。“啊。”他点头。“好多了,比较柔软而亲切,你不觉得吗?” 他说着她名字的方式……他的声调引起一种迷惑,又有些困窘。他的表情似想引她微笑,可是就算她愿意,她也不能。他是在捉弄她,让她不再注意他偷酒。 她说:“不,云妮一点也不好。小时候堂哥们这样叫我的时候,都把它喊成像马的嘶叫声。”她像马嘶一样说出自己的小名,但立刻就后悔了。 他缩了一下,脸上的同情令她别开头去。她听见他说:“那是他们没长眼睛,包小姐。因为你是我所见过最漂亮的女性。” 她瞪着他——用她所能露出的、最严厉的目光——驳斥他的胡说八道。“崔先生,我知道自己长相平凡,脸上有很多雀斑,鹰勾鼻上还架了一副眼镜,而且我比身旁任何一个男人都高。”迟疑了片刻。她纠正了这个说法。“除了你。”她耐着性子说下去。“但我是个诚实的女人,一个聪明的女人。我不会被一个来自康瓦耳的登徒子说得天花乱坠,就忘了他偷酒的事。如果你想喝酒,就到街角的酒馆丢喝个痛快再回来。” 他的目光依然专注在她的脸上,表情有些好奇与惊愕。他摇摇头。“我不喝酒的,”他说,那笑容让她不由自主地被吸引。“想要闻闻看吗?”他提议道。 天啊,不。她向后退了一步。 他放开门框,上前一步,走进幽暗的走廊。他身上有种肥皂和别的东西的味道,或许是刮胡水。弥顿还帮他修剪了头发,看起来比较短而整齐。走近赤脚站在那儿的她之后,她得仰头才能与他对视。她想要大笑,在他面前,她竟觉得自己是娇小的。“我一点也不漂亮。”她喃喃道。 他摇摇头,好像哄着一个难以讨好的小女孩。“包小姐,我们都知道你比我会说话,所以我只能——” 他的头俯低下来。不,他不能这么做,她几乎晕眩了。他当然不能……呃,男人在做这件事之前,得先对该女士有彻底的了解,不是吗?所以他不能——可是让她沮丧的是,她的新学生的胡子拂过她的嘴唇,嘴唇就覆上了她的。他双唇的触感和从他脸上散发出来的热力,是如此的惊人,让人不知所措。她只能呆呆地站在那儿,被亲吻着。 随着这个二十九岁才降临的初吻而来的念头,都很奇怪。她的第一个反应是想哭,还想大叫。可恶,她心想,别这样玩弄我。 然而她的第二个念头却是,别管第一个念头。她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做——半等着他笑起来,宣布他只是开了个玩笑,一边祈祷他别太残忍。当一个她所见过最俊美的男人将他温暖而干燥的胡子压在自己的唇上时,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微微后退,但他靠了上来。她吸一口气,那声音比较像是打嗝而非呼吸。他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拉近,他的手温暖、坚定而有力。她的唇比自己的预想更为敏感。他的唇贴着她的,如此柔软——她从没想过男人的嘴唇可以如此柔软,尤其整个的他看起来是那么坚硬与结实。当他的嘴唇拂过她的,她知道了他嘴唇的弯处有个小皱折。光凭她的嘴,她就能感觉到这么多。谁能想得到它会有如此……鲜活的感受? 他的拇指抚着她的脸颊,发现他的手在自己的脸上,她微微动了一下。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强烈而陌生,让她不知所措。他的唇依然停留在她的唇上,直到楼下的钟突然响了起来。一下,二下,三下……它敲醒了理智。她在敲第四下的时候跳了起来,第五下的时候将他推开。它继续地敲着,一直敲到午夜的十二下。她的手平贴在眼前的胸膛上,衬衫底下的那里坚实有如悬崖峭壁,但是温暖。他的胸膛比她的手心更热。 他的脸贴得很近。“啊,”他说。“係地。”他那荒谬的係地。他点点头,仿佛赞同什么事。“我很确定我喜欢亲吻你。包云妮小姐,你比任何漂亮的——” 噢,他的把戏简直就是侮辱,伤人到了极点。泪水涌了上来,她想一拳打倒他,想要大笑、想要大哭,然而外表上她还是保持冷静,只是更坚定地将他推开。毕竟,她是那个知识丰富、思想成熟的人,要把那些他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的规则教给他。 她开口的时候,喉咙好紧。“首先,我要你知道——”她停下来整理思绪。“我没有生气。”直截了当地,让他住手。“呃,你吓了我一跳,崔先生。你不能,嗯——不能做刚才那种事。”抓紧规则就没事,她心想。“那是不对的,你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不知怎么又让她加上一句:“我不是服装店的女孩,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打动我,满足你厚颜无耻的乐趣。” 他大笑。“乐趣。”他重复道,将那个字的发音说得十分正确。“包小姐,生命如此丰富,你为什么不咬一口享受一下呢?” 她无法回答。夜里站在幽暗的走廊上和他说话——讨论他该不该吻她,就好像走入陌生而漆黑的屋子。她无法确定往哪个方向才不会撞到东西,才不会伤到自己。每一个方向都隐藏着潜在的危险。 他低下头看着她的睡衣,仿佛她光是站在那里就已经够撩人了。这是一种不寻常的感觉,让她的脊背发颤,一颗心痛苦地狂跳。他的衬衫上下起伏,是他的胸膛让它动了起来。她如此清晰地感觉到他,这让她的膝盖化成了水。 她已经说得这么明白,然而他还是不肯退开。她爆发出来。“要不是你在这种奇怪的时间像个‘小偷’在我的屋子里走动,崔先生,我也不会穿着睡衣在这儿跟你说话。” 他的头向后仰,来自书房的灯光照亮了他的脸:受辱的表情。她后悔刚才的话,可是又想不出更好的字句。 他偏着头看她,然后平静地说道:“你放心吧,亲爱滴。我不是小偷,我努力工作,而且做得很好。” 她继续进攻。“可是对自己的清洁和整齐的衣物就没有做好。” 他受辱的表情转成失望。他交抱着双臂,将身体的重量靠在门框上。“你很自以为是,对吗?光看一个人说话的方式和你不一样,光看他靠抓老鼠为生,你就以为你很了解他——” “我知道一个人连在外套上缝颗扣子都懒,还被一群人追打——” 他发出不屑的大笑,声音大得让她住了口。“第一,谁追打我,或是我为了什么而被追打,都不关你的事。”他的脸上又出现那坏坏的笑容。“至少目前还不是。第二,我买得起的外套本来就没几颗扣子,而仅有的几颗也被我卖掉了。我在康瓦耳的家有十个弟妹,我把大部分赚来的钱都寄回家了。第三——你看,我会数数,而且我也认得字,在公立学校学的。第三,亲爱滴,我喜欢看着你并不奇怪,你长得不错。的确,你并不漂亮,但是你——”他努力寻找合适的字眼,皱着眉低下头。“我无法解释,我就是喜欢看着你。”在微弱的灯光下,他似乎又笑了起来,然而声音中仿佛带点无奈。“你很迷人,包小姐。”他满意地轻声道。“迷人。” “迷人,”她用他的口气又说了一次,然后笑了起来。她本想让笑声听起来带着讽刺,甚至显示出心里的厌恶感。每每提及她的外表时,她就会发出的那种笑声。但是这次她却真心觉得有趣。“我的高个子要比迷人明显得多。”她加上一句。 “嗯,又高又迷人,对。”他也笑了,或许是为了她学他的腔调说话,或许是因为她说起来没有他的自然。 然而一会儿之后,她是真正想笑了。在这个昏暗的走廊上,高瘦的包云妮收到一个搞不清状况的捕鼠人的赞美。 她叹口气,脸上的笑意和好心情都随着事实真相而消失无踪。她向后退,再次系紧身上的睡袍。“请你不要进入这间书房,它是我父亲的。” “你父亲的?” “他去世了。” “我很遗憾,亲爱的。” “谢谢。”她点点头。“那已经很久了。” 他迟疑了片刻。“那这个房间应该是你的,你父亲已经不需要它了。” 云娜转开头,仿佛可以在黑暗的楼梯上看见什么。“整栋屋子都是他的,”她说。“我把其他地方都改成了我的,只有书房还保留原样。”她喃喃道。“我把这儿当成是接待女性朋友的地方,让她们知道在男性的世界里有多舒服。”她大笑,但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你不觉得这是个很好的笑话吗?只有这个小心保存的上流社会的男性空间,让我感觉到自在。”博物馆也是,她心想。 她已经说得太多了。“晚安。”她经过他身旁进入书房,假装要关灯。她想了想,又说:“你需要的东西都有了吗?” 他点点头,她发现自己问这个问题,只是想在灯光下将他看得更清楚。她父亲的长裤太短,靴子露了出来。长长的衬衫下摆放在外面,可能是裤头无法扣上。背心也不合身,没有领结也没有硬领。 但这一切都无损崔明克的英俊。他的下巴方正,鼻子高挺——罗马式的鼻子。他很出色,这是无庸置疑的。优雅,她再一次想,而不只是有个好看的外表。不管造成这个事实的原因为何,她的运气真是太好了——赖杰米也是。 然而就另一方面来说,她知道这对自己绝不是什么好事。 “晚安。”她再一次说道。 她走进书房,但没有马上关灯。她停留了一会儿,将书放回书架上,重新摆好一只花瓶。她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虽然她知道他正在看着她,等着。整整过了一分钟后,她才听见他转身走回走廊尽头的房间。 很好。等他走了之后,她才关灯,回到自己的床上。 躺回床上后,云娜开始跟自己对话。 他在说谎,别相信他。又高又迷人,才怪。他只是随口说了些甜言蜜语。 她的个性一点也不浪漫。她很清楚自己的长脸和凸出的鼻梁,虽然这对戴眼镜很方便,可是对增加女人味一点帮助也没有。她老早就对覆满全身的雀斑放弃了,也没有傲人的胸部,臀部更是大得不协调。还有她的身高,一点也不像个女人。 平庸,毫无指望。看着她,男人绝不可能会想要——她躺在床上瞪着黑暗,身上愈来愈热。想要什么? 吻她,他已经吻了她。天啊,她叹了口气。 为什么?可不可能是她会错意了?或许那并不是吻。或许她的嘴哪里脏了?他觉得她缺氧?他想藉由感觉她的嘴唇来弄清楚一些字的发音?有什么合理的理由,足以解释崔先生那样地碰触她,将他的嘴——他的胡子——贴在她的嘴上? 她整夜无法成眠,一直想着崔先生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以及他的真诚度有多少。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还会这么做吗?她又希望他做吗? 躺在床上,她再度害怕起来——严格来说,她几乎一直生活在害怕之中。唯一让云娜感到完全安全的地方,就是楼下的工作室,在那里她可以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工作到浑然忘我。然而没关系,到了明天,就和昨天甚至之前的日子一样,她可以藉由努力工作来掩饰自己的恐惧,坚守规则,专注在该做的事情上;同时平息一些忧虑,例如她做了什么让他做出那样的举动?到了明天,他会忘记今晚所发生的事吗?她自己会吗?他是在嘲弄她吗? 他在生她的气吗?她本来可以把话说得更好…… 如果崔先生,或是其他任何人,做了以下的事——漠视她、生她的气,或是嘲弄她—— 她都觉得自己有责任。她或许会花上好几个星期的时间来思索,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因此遭受这样的待遇。仿佛这样一来,下一次她就可以有不同的表现,以逃过生命的残酷。 她常常自责——总是为了无法控制的事情而苦恼,然而她就是停不下来,多么典型的老处女。这已经成了习惯。打从小时候起,她就有一种迷信:如果她够乖、够聪明、够深思熟虑,她就能想出正确该做的事,而人生就能平顺一些。 一个长相如她、思想方式如她的女人,玩不起风花雪月。所以,云娜十分实际,富有责任感,并努力工作。 她彻夜无眠,想着崔先生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以及他是否认真。这可能是什么意义?他会再做吗?她又想要他再做吗? 第五章 明克伸了个懒腰。他香甜地在一床羽毛被里过了一夜,缓缓睁开眼睛,看见了床帘的影子。一道光线从缝隙间投射进来。这房间比平常的好很多,然而起床时的阳光还是一样。每天的同一个时刻,黎明时分,不管他身在何处,阳光总会找到他、并将他唤醒。 他的双腿从一高高的床沿荡下来,然后得跨过魔力才能走到窗口。他推开遮阳板,阳光流泄进来。清晨的伦敦如往常一样的安静,几乎连一丝声音都没有。远处传来了狗叫声,那动物显然比魔力勤奋许多。附近一辆板车驶过鹅卵石路面,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明克双手撑着窗台,往外探头。 包小姐的后院因露水而湿润,相当漂亮。邻居的屋子也一样静悄悄地没有一丝动静。他最喜欢一天中的这段时光——仿佛独自拥有整个世界。生命循着轨道进行,条理分明。 当然他很清楚一个小时之后,他的感觉或许就会改变。大部分的日子通常都是支离破碎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可是他也明白,如果他能活着看见明早的太阳,新的清晨就好像礼物一样。一日的噪音还未开始,他的脑袋仍然清明。 魔力跑过来撞明克的腿。明克的指节拂过他的胡子,狗儿也搔起痒来。在弥顿修剪过后,胡子的感觉有点不一样,不过还不差。包小姐显然希望他全部剃掉,然而这样做并不会替他多赚一分钱,也不会让他过更好的生活,所以它还是留了下来,因为他喜欢它——他甚至不确定少了它之后,他是否还认得自己。他蓄胡子已经有好多年了。 而且剃掉胡子跟成为一位绅士毫无关系,这是一定的。可恶,就连威尔斯王子也留胡子啊,包小姐可不会想要他剃掉。 站在窗前替魔力搔痒,他突然想到:她要他剃掉胡子是为了她自己。 他想不出为什么,不过他笑了出来。她还是没能让他剃掉,不过这不是很有趣吗? 走廊的另一头,云娜动了一下,醒了,意识和对这一天的忧虑同时进入心中。甚至在睁开眼睛之前,她已经开始思考要做的每一件事,并且担心时间不够用了。一个寻常的早晨。她惯于躺在床上把自己所担心的事情一一列出清单,借由计划来驯服忧虑——通常都是野心过大的计划,然而至少可有所遵循。 然而这一天清晨她躺在床上,想要清理那些阻碍睡眠的忧虑。到底是什么?某种陌生而从未想过、直到睡眠中的心灵突然碰触它。是什么?她绞尽脑汁。 崔先生,她最担心的就是他了。她检视着眼前的状况:改变他的声调和发音将是最难的部分。虽然这在期限内应该可以办到。他的文法和用词只要稍作修正。除此之外,他需要学会上流社会的行为举止,而且他们还得替他想出一个足以让人相近的身分背景,以防有人问起,但细节又不能过于清楚,让人可以查证。 她突然想到一个新的麻烦。“噢——”她呻吟出声,抬起手臂遮住眼睛。“完了,完了,完了。” 不管她怎么做,不管她把他教得有多好,舞会当天晚上用过餐后,女士们都会回到客厅,男士们则会留下来喝杯酒,抽根雪茄。当男士们自成一局时,她就无法给予他协助了,因为她不知道他们都做些什么。他得自己想办法度过那四十五分钟。 云娜在楼梯顶端就听到那些笑声,一种她从未听过却又有些熟悉的笑声。 到了楼梯底下,她就知道那是星期一到星期五白天来帮忙煮饭和打扫的李太太。笑声来自餐厅后面的备餐室,它充满了感染力,让云娜想像引发这场笑声的原因。 她打开门时,对眼前的景象更是意外:崔先生越过李太太的头上,从她的煎锅里偷了一片香肠。他一边抱怨它太烫,一边将它塞进嘴里。那女人则忙着拿锅铲捍卫她的香肠。李太太笑得太厉害了,不停地揩着眼角。崔先生又拿了一片,发出胜利的呼喊,然后弯腰将那女人抱了起来。 “噢,先生!”厨娘斥责道,然而声音中是一片兴奋。他贴着李太太脸颊拉着她跳舞离开炉边。云娜非常惊讶,李太太一向十分安静的。 云娜站在门口,看着这少见的欢乐场面。此时这欢乐的来源——一个优秀的舞者哼着歌、带着一个女人在厨房里团团转。崔先生低沉的声音中带着一种清晰的语调。他的脚步流畅,信心十足地引领李太太旋转。她笑着加紧脚步跟上他,一边又连声叫他停下来。 云娜皱眉。既想阻止崔先生发明出来的这场游戏,又好奇地想继续看。 身为局外人已让她十分沮丧,阻止他们当然就成为破坏者。因此好奇那一部分的她,开始欣赏充满了房间的欢乐,她让这间小厨房以一种她从未想过的方式活了起来。热热的烤箱,曾经摆放许多大型餐盘、如今空置的餐具架。屋里的窗子大开,外头花架上的花朵争奇斗艳,还有崔先生在阳光下跳舞。 他银绿色的背心后面翻了起来,因为他那穿了白衬衫的修长双臂现正环住一个矮他好几尺、却宽他好几倍的女人的腰际。他那一头油亮黑发在光线的照耀下显得十分柔软,和雪白衣领形成强烈的对比。 他在服装店里订做的衣服显然已经送到了,比起昨晚管家替他找出来的那些衣服,这些更新、更好,而且完全合身。站在这儿看着他,她几乎相信他就是一位性格开朗的乡绅——这种事不是没有。男士们若留在乡下的领地,说起话来就会像当地人——因为她时常得训练这些人的女儿学习上流社会的说话方式,以便进入伦敦的社交季,所以她知道。 崔先生看到云娜,脚步慢了下来。 李太太回过头来。根本不必开口,她的出现就足以结束这场欢乐。她的厨娘和客人放开对方,站得笔直。李太太清了清喉咙,放下锅铲、拉好围裙,开始道歉。 “没关系的。”云娜说道,然而她其实无法判别自己对这一幕的真正感受。他们若因为被逮到而感到羞窘,真是不必要。她其实很羡慕他们所拥有的快乐时光。 她真希望自己能想出点别的话,但她还是必须说:“崔先生要在餐厅用餐,请摆出全套的银制餐具。我们要正式练习,至少在他习惯之前。请你叫弥顿来上餐,好吗?” “好的,小姐。” 李太太快步出去找弥顿时,一个愚蠢的念头闪进了她的脑海里:崔先生吻过那个女人。并非出自热情或欲望,当然不是,而是在脸上的一啄。这个过度好奇、或许还有些不老实的捕鼠人,可能很喜欢女人,短短二十四小时他就吻了同一屋檐下的两个女人: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处女,一个圆滚滚的厨娘。 他挺不挑剔的嘛,云娜心想。 她领着他走进餐厅时,崔先生一句话也没说。“你坐这里。”地拍了拍她座位对面的高背椅。但是当他要走过去坐下时,她又说:“你要先替我拉开椅子。” 他绕回来。她坐下来后,他在后面低声说:“我们只是闹着玩。” “我知道。” 他走过二十尺长的桌子到另一边。想像桌上曾有一整排的烛台,一钵钵的鲜花,以及盛满食物的盘子,桌子两侧各十二张的椅子上坐满了宾客。崔先生坐在她对面,眼睛看着她。 他再次解释:“她听不懂我的话,你是这儿唯一听得懂的人。” “所以你必须和她跳舞?” “但她懂得别人偷她的香肠是什么意思,我只是想告诉她,她煮的食物很香。” “我了解。”她尽力去了解。可是表达欣赏的方式有很多啊,她就不会因为香肠而和人跳舞,不管它有多香。 他们没再开口,直到麦片粥送上来,然后他拿错了汤匙。 “比较大的那支。”她说。 他朝盘子四周那堆银器蹙眉,仿佛那只是一堆金属。很好,她想,为了说不出来的理由。他找到正确的汤匙,拿了起来。 “不对。”她说。拿的方法错了。她站起来,绕过桌子,就着他的手握住汤匙。 他皱着眉放松手指,完全遵从她的指示。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正握着一个男人的手,巨大、温暖而厚实。她迅速教他正确的握姿。 再度坐下来的时候,她立刻将汗湿的手心按在腿上所铺的餐巾上,然后看向桌子对面。 他仍然拿着汤匙,想像她如何将自己的手指放在上面,脸上露出沮丧的神情。 之后,早餐无声地继续下去。 崔先生拿起盘子里的一块吐司。跟在麦片粥后上来的是蛋、番茄、香肠和烤面包。他吃了不少,但云娜觉得要不是把食物送进嘴里的动作太辛苦,他会吃得更多。 到最后云娜就由他去了。学到一半也该吃点东西了。 她只希望能够让他更实际一些。当她担心地提及舞会当天晚上,他必须和其他男士独处的时候,他说:“不会有问题的。”他用面包擦着剩下的蛋和番茄,仿佛餐后不会有人洗盘子似的。“我会先听他们怎么说,”他说道。“再看其他人怎么做。” “什么都不要做,”她说道。“绅士就是什么都不做,才成为绅士。” 他想要反驳,但仿佛又算了,他拿起餐刀,伸向果酱—— “不行,用汤匙。” 他把餐刀换成汤匙,挖起一匙果酱,然后把汤匙翻过来,用背面抹在面包上。“那我就什么都不说。” “可是他们总会说些话。放下汤匙,用刀子抹果酱。” 他反抗地朝她蹙眉,仿佛她说这些只是为了混淆他。“他们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他答。 “他们也许会问你问题。” “那我就回答他们。” “不,不行。”她摇着头。他丝毫没把她的忧虑当真,一副船到桥头自然直的神气。“那是男士们放松的时间,”她试着解释。“他们喝白兰地、抽雪茄,并且,噢——”他们到底做些什么?她实在不知道。她垂头丧气地道:“你很可能会说出像是——像是捕鼠人的答案。” 他大笑。“很可能喔。可是我会说一口漂亮的话,只要你把我教会,没有人会听出其中的分别。绅士都不是很聪明。对了,你有老鼠。” “你说什么?”云娜的眉头一皱。 “你有老鼠,”他又说了一次。“在你的屋子里或附近。” “我才没有。” “有,你有。不是很多,还不是什么大问题——不找是看不到的。可是角落的护壁板那儿有个洞,地板底下也有声音。我告诉你,某个地方一定有个老鼠窝。” “噢,这下可好了。”她说着把餐巾扔在盘子上。只要他开始提到地板底下的声音,她所认识的那些绅士立刻就会知道有个捕鼠人混在他们之中。“你的思考和说话都不能再像捕鼠人那样,崔先生。” 她感到很无力——她急着要改造他,结果只是让他的争论功力大增。她告诉他:“这不只是一场冒险,不只是穿着一身好衣服到处闲晃一个月。它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好。” “它只‘可能’会让我的人生跟以前不一样,”他反驳地说道。“至于会不会更好,不一定。”他昂起头,露出浓眉底下的眼睛。 漂亮、坚定的眼睛,让她无法正视。她垂下眼帘看着桌面,他又伸手去拿果酱。他在剩下的面包上堆了更多的果酱——先用汤匙,然后是刀子。 他的双手优雅得惊人,不过左手有道疤痕,是被什么东西咬过的痕迹。它们是一双如艺术家般迷人的手,手指修长而笔直。不像她自己的手,指节粗大,指尖还有些歪。她瞪着自己搁在腿上的手。 “你希望我怎么做?” 她吓了一跳,抬起头来。“做什么?” “抓老鼠,”他轻快地说。“免费的。” “不用了。”她咬着嘴唇,又加上一句:“谢谢你,不用了。”她吸口气。“你必须学习像个子爵那般思考,崔先生。要是一位子爵坐在这里,他会看见什么?绝不会是护壁板上的洞。” 他不屑地一哼。“我实在不想这么说,亲爱的,可是从我现在坐的地方看去,只有瞎子才看不见那个洞。如果看到那个洞还没有想到老鼠,那么他一定是个笨蛋。”他耸耸肩。“当然啦,我想有很多绅士都是笨蛋,所以你可能是对的。” 她蹙着眉摇头,洗澡事件再次发生。她想要抓起他,一头扔进上流社会的举止、语汇及发音里。可是他就坐在那里,光用他那些粗野且难以改变的方式在思考。 她推开椅子。“好吧,”她叹着气站起来。“到工作室来找我。请快一点,我中午还有学生,而我们要做的事很多。” 她感觉他们好像要移动一座山,工具却只有吃麦片粥用的汤匙。 第六章 崔先生整个早上一无所获,午后一直到下午茶时分也是。失败是每个人都很难接受的事。云娜试着告诉他,一开始没什么进展是正常的,然而他似乎特别难受。 他在录制母音和子音途中停了下来。为什么一定要录到发音正确?她解释那是为了纪录进度。他说一直对着机器说话——这是错误的,他强调——只让他觉得自己是个蠢蛋。 一整天下来,唯一可算成功的地方是他听得出自己的错误。 “这是很大的进展,崔先生。” 他不相信,他本来以为一个下午就能让自己像个绅士般地说话。结果到了下午结束时,他对自己所发的每一个音都觉得很怪。 那天晚上吃过晚餐,赖杰米来访,显然是为了查看他的赌注进展如何。他问了几个要点,要求看看他和他哥哥买给崔先生的行头,然后要求观看课程的进行,听听崔先生说话。云娜和崔先生接待了他,当然她也告诉他,要在一天之内出现奇迹是不可能的。 “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有显著的进步?”赖先生问。 “现在就已经很显著了,只是你看不出来”她说。“反正你也帮不上忙,你何不在第五周,也就是舞会前的那一个星期再来。届时你就可以清楚的知道,崔先生是否能替你大赚一笔了。” 赖先生又问了几个问题,大部分是关于能让崔先生看起来更像是个绅士的技巧,然后就离开了。客户来访并不少见,然而他的到来却让云娜很不安。 然后她再次告诉自己,她总是操心太多。现在的她还在想法子挤出一点钱来购买新的煤油炉,而拉车的马腿腱有点问题,需要花钱医治。可是银行的余额和她自己的账并不一致,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以今天的不安和以前的有什么不一样?她还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呢。 一天结束后,云娜有个用来让自己平静的习惯。一个星期中或许有一、两次,她会拿着一壶水到后院盛开的夜樱草那儿。那种花都在晚上开放,因此要是有人问起,她可以说是去照料那些花。 她喜欢对着夜樱草唱歌。噢,那其实称不上唱歌,她只是轻声哼着,将自己的忧虑诉说给夜樱草和黑夜听。 “那个赖先生,啦啦,即使是比较好的那个,也很奇怪,”她哼唱道。“可是他们付了钱,我不该抱怨。”她不停地唱着,从煤油炉的账单到马儿跛脚,一直到崔先生卷舌的r音。她正要鼓起勇气多唱一些关于崔先生个人的事情时,从黑暗中突然传来另外一个声音,悄悄地加入。 她跳了起来,向后一退。是崔先生。他坐在紫藤下的长椅上。 一开始她没听见他在唱些什么;因为害怕,也因为急着想为自己解释。可是她想不出任何话,只好退到暗处,等着他现身。 他站起来到比较亮的地方,声音也变得清楚多了。“我希望,啦啦,他会好好照顾我的狗,啦啦……” 他正在模仿她、取笑她,她心想。她的喉头收紧、胃部发烫,仿佛正努力消化某种又硬又热的东西。从没有人瞧见过她这种孩子气的举动,她甚至没有足够的借口来质问他为什么躲在暗处。他之前在她的屋子里游荡——现在又在她的院子里——在这样一个漆黑的夜晚? 他从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她想要躲起来。他一派无邪地走进后院的月光里,身上的衬衫比月亮更白。 “我今天做了练习,啦啦,那实在是太难了,我的舌头不肯听话。”他哼唱道。 她皱起眉头。他没有笑,似乎不像是在取笑她的样子。然而……不可能,她不相信自己的判断。 他对着植物、星星和黑夜唱着,虽然他唱起来比较像是一首歌。和她一样,他的手也拨弄着夜樱草的叶子。突然间,他对着她唱了起来。 唱给她听的。 “我希望明天轻松一点,我可以做好一些。”他唱着,声音是如此地轻柔,她得伸长了耳朵才听得清楚。云娜不知该如何反应,因此什么也没说。 他停了下来,两人都看着对方。他开口仿佛想要说话。 可是她只能迅速转身,快步走向后门。 如果他只是一片好心,她不要他的解释。如果是为了别的,那么她根本就不想知道。 明克看着那个高个子女人大步走开。月光正好洒在屋子后面,因此几秒钟之后,她就已经进入屋子的阴影里看不见了。她在黑暗中移动,然后后门发出声响,她消失不见了。 老天,他想,她真是个容易受到惊吓的女人。云娜真是个奇怪的人。 她对着月亮、植物或是这儿的某种东西唱歌。她不会肯对他唱,即使他央请她。他从不曾见过比她对着植物唱出心事更温柔、更让人难过的景象,也想不出有比承担着这样的重担更勇敢的了。包云娜很坚强,女性好像都很坚强,而且她也很能干。 却也是他所见过最脆弱的生物。 第七章 第二天,他们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做试验。当云娜敲着音叉,做最后一项试验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你认为声音停止的时候就告诉我。” 她把音叉放在崔先生的耳朵后面,可是他猛然往后一退。“你在做什么?” 她停下来,望着他。“这是测验听力的方式。我教你的所有东西都取决于你的听力,所以我必须确定你听得见我说的话。” 他的嘴角一撇。“所以我连听都可能听错?” “不是。”她笑了。“但你的听力可能不够好,然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他把她的回答解读为他可能听错。他摇着头,在她又把音叉伸向他的时候抓住她的手,说道:“这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我们来说话,你说过我们要说很多话的。”他突然没头没脑地说:“弥顿说你是贵族,你是——”他迟疑了一下。“女伯爵还是什么的?” “不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头衔。”对了,她心忖道,用说话来引开他的注意力。 “噢,技术上来说我是的。我是包云娜‘小姐’,西西林侯爵六世之女。”他略略一缩,不过还是让她将音叉放在他的耳骨后。“声音停止的时候就说一声。” 几秒钟之后他点点头。 她迅速将音叉放在自己的耳朵旁。什么声音也没有。“很好,”她说,然后又敲了一下,这次先放在自己的耳朵旁。”我父亲去世后,别人继承了侯爵的头衔,我就不再用它了,没有意义。”音叉的嗡嗡声在她的耳畔逐渐消失。 她迅速将音叉移向崔先生。“你有听见——”她像平常教女学生时一样,作势要托起他的下巴。可是当她的手指碰到那里时,她吓了一跳,立刻将手缩回且藏在裙子里。并将音叉靠在胸前让它停止震动。 她坐在那里,有点儿不知所措。这件事她已经做过无数次了,很稀松平常的。 “怎么了?”他问。 “抱歉。”她摇摇头,紧张地笑了起来,再度敲打音叉。“我们再试一次。当我在你耳朵后面敲它的时候,如果你听到声音就告诉我。” 她开始第二阶段的试验时,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因为没有碰触到他的脸颊,所以进行得很顺利。 “你很有钱吗?”他问。 她抬起眼睛看着他。”你说什么?” “你父亲在世的时候,你很有钱?” “有钱的是我父亲,不过我现在也不穷就是了。” “看得出来。不过我看得出你的房子已经不如以前了,它曾经很豪华吧?” 她思索着这个问题。“大概吧。不过真正漂亮的房子是——你会见到它的。那儿现在是阿雷斯公爵举行一年一度舞会的地方;我就是在那栋房子里出生的,是我们家族的产业。” “公爵继承了你家的房子?”崔先生脸上的表情显示出他无法相信。 曾经,她自己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一直到十二年之后,她还会在早晨醒来,惊讶地想着包福德竟然拥有了一切,所有她在成长过程中熟知的一切,而她自己却得在这个只有小时候来过的地方落脚。她父亲只有来伦敦的时候才在这里过夜。 她拿起一根更小的音叉敲打着。“再来一次,听不到的时候就告诉我。” 她的手朝他伸过去时,他抓住了它,取下音叉。“你的老家发生了什么事?” 他正在拖延这一整天进行的奇怪过程和测验,然而她还是回答了,大部分是为了一举结束这个令人难堪的话题。“我父亲去世后,家族中的下一个男性继承了他的头衔,就是我父亲的堂叔。那时候他还不是公爵,一直到三年后我祖父,也就是阿雷斯公爵四世去世后才是。然后我的堂叔公包福德继承了一切,同时成为阿雷斯公爵和西西林侯爵,还有其他一连串较小的头衔。”她耸耸肩。“这很正常,家族产业都是由第一个男性子孙继承。”也有很多侯爵的女儿为了土地和金钱而结婚,只是她没有。 她从没有对人说过这么多,她的过去令她感到难堪。“请把那个还给我。”她伸手要回音叉。 崔先生看了她好一会儿,然后学她用手心拍打音叉。他将它拿近耳朵听了一下,然后交还给她。当她抓住它的时候,她的手指在发抖。 他们在下一个小时,完成了录音和试验,开始积极进行发音练习。这让崔先生陷入了一团迷雾,几乎还没开始,他就想要放弃了。 “我从来没有犯过这么多错误。” 她差点要说她也一样,不过她只说:“一开始会弄错是难免的,我们就是要找出你错误的地方。你只要专心,”她解释道。“要学会一个新的发音,你必须一听再听,然后学着去说。我会观察你的嘴唇和下颚,判断舌头和软颚的位置,以及喉部张开的程度。借着这样的观察,我可以告诉你哪里错了,帮助你将发音器官放在正确的位置,发出想要的声音。” 听到发音器官这个字眼,他笑了起来。这原本是个游戏,现在却好无聊。 她感到失落,身为一个浸淫在知识大海里的女人,她不知该如何让他理解。“通常我无法只靠眼睛,就可以知道发音为什么有误。不过还有其他的办法。譬如喉音,就有喉镜可以用。”她打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面斜附在手柄上的镜子。 他瞥了它一眼,露出怀疑的笑容。 “瞧,我用这个照你的喉咙,就可以经由镜子看出它如何开合。” 他不安地笑出来,但仍然注意听着。 “我也可以把手指伸进你的嘴里,看你的舌头怎么动——” “等一下。”他举起手,笑了起来。“你要把手指放进我的嘴里?” “应该是说用我的小指顶着你的牙龈,好感觉舌头的位置。”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向后靠在椅子里,双臂在胸前交插,边笑边摇头。“哈,我开始觉得有趣了。” “等我们开始做颚音的时候,再看看你还会不会觉得有趣。” “那是什么?” “把一片撒了粉的薄薄假软颚放进你的嘴里,你每发一个音,我就可以从软颚上碰触的记号得知你的舌头的位置。” “所以今晚大部分时间你都会在我的嘴巴里喽?我说对了吗?” 她不耐烦地告诉他。“崔先生,我不会用这种淫秽的说法来形容我的工作,和一份严肃的事业——” “淫秽?” “不正经。” “我知道淫秽的意思,”他说道。“我只是很惊讶,你竟会觉得我喜欢你的手指在我的嘴里是不正经的。把手指放进那里的人是你呢。”他摇着头嘲弄她。“你知道吗,亲爱的?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绝不是什么不正经的事,那是整个英伦岛上最严肃的事,就连女王也是如此。全世界都知道她迷恋亚伯特亲王,而且还生了九个子女。” 云娜一时之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先生,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 “这很容易,亲爱的。我知道你还是个处女。”他的眼睛眨也不眨,一副就事论事的样子。 云娜的嘴张开又合上,整整有半分钟不知道该说什么。终于,她告诉他:“绅士们不会讨论这种事,先生。” 他歪着头看她,抬起手用指节摩挲着胡子。“真的吗?” “是的。”她坚持道。 “今天早上你才告诉我,你不知道绅士们在一起的时候都聊些什么。” “我的确不知道,至少有女士在场时是不说这些的。现在我们可以回到课程上了吗?” “随你。”他耸耸肩。“看来几个星期后在女士们用完餐之后,我至少有话题可说了。” 她瞪着他。没多久,她就发现他是在捉弄她。他歪着嘴笑了,露出一边脸颊上的酒窝。 云娜不知道该不该发脾气,她简直不敢相信。通常她十分痛恨被愚弄,然而现在的她却一点也不生气。她感到亲切……傻气,但没有不悦。他神奇地将她整个人倒转过来,只是为了好玩,而她却不在意。 他的笑意更深,让她跌入五里雾中。“我就知道你一点也不了解男人,甚至很少接吻。” 真是太过分了——“只有你。”她说完立刻就后悔了。这提醒他注意到没有人想要吻她。 然而他的看法却不是如此。 崔先生的表情变了,他是真的吓了一跳。他直盯着她,非常严肃地说道:“喔,老天爷,那真是太棒了,包小姐,我觉得很荣幸。” 她惊讶地发出嘶哑的笑声。不知所措地呆坐了几秒钟,才想出最好的避难方法:说话。 “呃,崔先生,”她说。“你最好不要再说老天爷了。” 他歪着头,略微皱眉。“那你要我说什么?” “试试:‘我很惊讶’。” 他大笑,扬起眉毛说道:“好吧,我很惊讶。” 他丝毫不差地照她的方式说了一遍,自然而完美,她一时愣住。“很好,”她惊讶地眨了眨眼睛,垂下视线。“很好,这就对了。” 接着他真的让她无法呼吸,他轻声说:“‘你’让我很惊讶。” 云娜抬起头来,眉尖微蹙的样子仿佛想要了解某种机械原理。一身合宜的打扮,裹着白衬衫的双臂在黑色背心前交抱,坐在那里的崔明克真像个英国贵族。 噢,这太可怕了,也会太痛苦。她不能继续下去,而这才只是开端而已。她必须让他变回原来的那个人,好让自己以正确的态度看待他。不能再这样老是瞧见另一个人,那个虚幻的……什么?附身在他身上的子爵? 她的嘴巴变干,肌肤发烫。有好一会儿,云娜觉得自己正看着一位有着优雅双手的英国贵族。他老是用手指抚着少见的浓密胡子,这已成了他个人的一种姿态。有时候他会改用指节的背部,有时候又像现在一样用手指内侧。不管是哪一种,都让他看起来像是在沉思,而且带点邪气。而它碰触到她的嘴唇时,感觉则既柔软又粗糙。 噢,天啊,云娜垂下目光,一手按住喉间。她的手指摸到高领上的一排小扣子。这是一件旧衣裳,剪裁有型有款,是在还可能有人追求她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她还有些钱,追求者也还对她有点兴趣。 但是,想这些做什么,从前再也唤不回来。她坐在那里瞪着桌上的音叉,感觉好像被人轻轻一击,现在才因接触而起共鸣,和某种她并不了解、也看不见的事物一同震动。就在她抚摸着那一排钮扣时,从她的心底颤动起来。 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黑夜将屋里反映在玻璃上,只有远处的一盏街灯映照出任何存在于工作室外的事物。时候已晚,她很少工作这么久,明天应该会有比较好的状况。 “好了,”她说。“今天应该够了。”她颤抖着站起来,双膝无力。“我想我们该上床了。” 话一出口,云娜就想到她不该这么说的。崔先生垂下了视线。也许是出于她的想象。 “我也觉得我们该上床了。” 她眨眨眼睛,皱起眉头。她想要斥责他——为什么?因为他说了和她一样的话?只是他的意思和她的不同,他的意思是—— 什么? 她认为他不是,假装他不是在调情。云妮,别想太多,道个晚安,回房去吧。 只是她做不到,她的手臂和双腿都不肯动,双颊、脖子和肩膀都因羞窘而发烫。她不小心说了带有隐喻的话,她很感激他保持沉默。 好吧,她勉强开口。“嗯,对,我们应该,呃,可以——”她吞咽口水,结果却呛到了,泪水立刻涌上她的眼眶。云娜开始咳个不停,说话也结巴起来。崔先生接口替她圆场。 “只是不小心说错话,亲爱的,任谁都会感到困窘的。没关系,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们四眼相望。真奇怪,或许凝视他的眼睛会造成不安,她直到现在才看清楚那对眼睛的颜色。她本来就知道它们很漂亮,如今更知道它们是绿色的,一种像绿宝石一样真正的绿色。一双令人感到震慑的眼睛,另一个她先前没有注意到的特点。 她正对一个捕鼠人产生少女般的仰慕情怀。 她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虽然生理上出现了无法抗拒的反应:她脸上的红热往下扩展到身体和四肢。她看起来一定面红耳赤,因为引发她不安的那个人拍了拍她的手,并轻轻捏了捏她的指背——温暖而有力、自信满满的手。 “去睡吧,亲爱的,我就不跟你一起上楼了。你没事的,云妮,一个好女孩儿,只是有点吓坏了。到早上就没事了,等你下楼来,我会好好地坐在餐桌前——不会再和李茉莉跳舞了。” 李茉莉?这是李太太的闺名吗?果真如此,这还是云娜第一次知道。 她感到片刻的失神,仿佛他在她熟悉的地方一再发现各种惊人的东西,将它们扔到她的面前。 噢,够了,她心想。她正打算接受提议,干脆俐落地离开。 可是弥顿来到门口打断了她。“事情还顺利吧,小姐?” “是的。”她回头朝他蹙眉,乞求他的解救。 仿佛一切都没什么问题,他继续说下去。“我送李太太回去,她儿子的马掉了一只蹄铁,不能来接她。我已经把门窗都锁好了,您还需要什么吗?” 她摇摇头。 “噢,”弥顿又道。“裁缝师送了衣服过来,我把盒子放在您起居室的桌上。” 她点点头。什么衣服?噢,对了。 仿佛回音似的,她对面一个声音说道:“什么衣服?” “什么?”她低下了头。 崔先生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谜样表情。“新衣服吗?” “不,是旧衣服。”她摇摇头。“送去修改的。” “哪里?” “你说什么?” “你送去哪里修改?”这显然对他很重要。 她皱着眉舔了舔嘴唇。“裁缝师那儿,叫做蜜莉还是什么的,就在皇后门附近。”她想起了他至少认识那儿的助手,忍不住问道:“你认识那间店里的女士?她们是你的朋友吗?” 他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靠进椅子里盯着她瞧。 过了一会儿,他摇摇头,微微一笑,又摇摇头,垂下了视线。那样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真是奇怪。他想要说什么。又说不出来。这个喜欢说话的人竟然哑口无言。 第八章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明克经常盯着包云妮的裙子,几乎希望他的目光能在上面烧出一个洞来。天知道他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果一个男人热情的思想和注视能够发生作用,她的裙子现在一定已经着火了。 今天他们并肩坐在她的工作室里,他正在练习一些母音。他们已经试过所有的技巧,他发出来的声音甚至不是真正的字,只是坐在那儿不停地练习,无聊到连魔力都走开了。 他们坐在桌子前,她在他的右手边,左边是一扇可以看见伦敦街道的高窗。八天来他在同一张床上醒来,每天都惊讶地发现自己身在这里,从任何窗户望出去都可以看见砖造的高大房子,窗户上镶着晶亮的玻璃,还有花台、修剪整齐的树木、围篱和铸铁大门。他不觉得自己属于这里,配得上这样的生活,不过他还是很高兴能有个改变。生命中的不公平正使他得到好处,而非加害于他。 他拿铅笔在本子上敲打,看着那些他要发的音,真想抗议这些东西毫无意义。整个早上都在练习be动词的单数、复数形、现在式及过去式,让他无聊得要命。昨天则是做ing’s及th’s。s的练习,他实在分辨不出有什么不同。他真想找些乐子,打破百般无聊的练习。 云妮看着他。看着他拿铅笔敲打的手。他的心头一震,她要和他说话了。他喜欢和她说话.喜欢她轻柔而细致的声音。他喜欢她的遣辞用字,以及她说话的方式。 然而当她从眼镜上方看着他,说出来的话却是:“你真的该刮胡子了,崔先生。它实在不适合我们想要将你塑造的形象。” 他翻了翻眼睛,可是她并没有看见,继续写字。 “是吗?”他摸摸鼻子下面的胡子。“你是个好女人,像个淑女。你的本意很好,然而你老是以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 “哈。”她放下笔看着他。“我才没有那么自大。我觉得我能掌控的,只有我的脚。我总是在跑,因为大部分的时间都很害怕。”她露出羞窘的表情,好像后悔自己如此承认。 “因为这个世界不依照你的计划进行而害怕。也害怕有人发现,并因而指责你。” “才不是呢!你该说isn’t。” “噢。”她又纠正他了。isn’t。好,他说道:“害怕我们没有照你设计的路线走。” “aren’t。” 明克住口,舌尖往后贴在后面的臼齿上,朝她撇嘴。真是愚蠢,同样的意思何必用这么多不同的字。 他把铅笔往眼前的纸上一扔,叹口气。“亲爱的,我只是要说维持这房子并不容易,而你只能依靠一些不确定的东西。那就像掷骰子,你不知道会出现什么。” 云娜不很明白他的意思,但她很清楚当他扬起眉毛、露出微笑时,他总是在鼓励她。 他再次拿起铅笔,在手中把玩。“当然,机率和冒险是很刺激的,”他莫测高深的笑。 “就像现在,我们可能会在下一秒钟做出任何事。” 她不由自主地往后退。这又是崔明克先生另一个多变的论调,而她总是尽可能地避开。 她或许无法让他的言语和行为在下个月底前像个子爵,然而她深信崔先生能够在街上抓住一位哲学教授的外套,和他大谈一个又一个的高论,而让对方头昏脑胀。 “那是你,”她说道。“我才不可能——”她顿了一下,套用他的字眼。“冒险。” 他大笑。“有一天你会让自己大吃一惊。” 他的保证让她生气,一如他现在扭扯胡子的样子。他知道她不喜欢,便故意用这个来嘲弄她。 这对话真没有意义。她拿起笔,继续写早上的进度。然而她可以从眼角的余光看见他。 他又向后靠,让椅子只靠两只脚撑在地上。他就那样摇晃着椅子,偏头看着桌底下。他整个星期都在做这件事,搞得她神经紧张,仿佛那底下有老鼠或是更可怕的东西。或是某种他不想说的东西;她已经问过他许多次。 她再次用不同的方式提出问题。“你在做什么?” 他的回答完全不合逻辑。“我敢打赌,你有一双最修长而漂亮的腿。” “提及女士身上这个部位时,绅士会说她的下肢,虽然根本就不该说出来。”她纠正道。 他大笑。“像在说一棵树?”他的铅笔敲个不停,让人烦躁不安。“不,你有一双腿,一双修长的腿。我愿意不计代价只求看它们一眼。” 老天,她再度哑口无言。 他明知道这很无礼,还是要折磨她。他喜欢因为好玩而折磨她,就像小孩子拔下昆虫的脚。虽然他今天的举动更加离谱,也更加无聊,简直就像个故意捣蛋的孩子。 他的椅子更往后倾斜,铅笔在椅子的前脚快速敲了两下,然后垂下双臂,那姿势相当怪异。 她感到有东西搔着她的脚踝,这才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是他的铅笔,他的笔尖画过她脚上的靴子,将裙摆微微撩了起来。 她将它拨下去。“住手。” 他又拿铅笔在桌脚上敲着,答,答,答,然后噘起上唇,在双唇和牙齿间发出一种奇怪的不雅声音,还吹动了胡须。噢,那把胡子。 然后她想到了那个字眼:不计代价? 就为了看她的腿?那只是两根可以弯曲的棍子,让她可以走路罢了。他想看这个? 不计代价? 她当然不会把腿给他看,不过这是回敬他一拳的好机会;指出他想看不该看的东西时,其他人正被迫看着一些不想看的东西。“解决的方法很容易,崔先生,只要你剃掉胡子.你就可以看我的腿。” 她只是开个玩笑,想要将他一军。 他的铅笔掉到地板上,发出细小的喀哒声,然后是轻微的滚动声,最后静止下来。崔先生也跟着不动。他张口仿佛想说什么,结果只是舔了舔嘴唇。 云娜不知道这想法是打哪儿来的,可是她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他渴望见到一双没有人在意过的腿。 对于她的玩笑话——噢,天啊,他的表情说明了他正在认真地考虑这个提议。这让她不安起来。他的静止不动,还有他脸上的表情……两者加起来让她将手放在膝盖上,紧紧地压住裙子。 他再次舔了舔嘴唇。“你说什么?”他终于开口。他说得那么完美,完全符合她的要求。只是现在这让她感到坐立不安。 “你听见了。”她说。他终于专心了。哈,哈,她在心中笑道,高兴得想要拍手。 她的口气积极起来,仿佛这突然变成一桩很不错的交易。“如果你把胡子剃掉,我就撩起裙子让你看——到哪里——到膝盖?”她脖子上的汗毛竖了起来。 “到膝盖上方。”他立刻还价,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若不超过膝盖一切免谈。 “膝盖上方的哪里?” “全部。” 她的眉头一皱,小心翼翼地说∶“只有腿?” “对,到大腿。” “可是我不要脱下衬裤——” “那我只剃掉一半的胡子。” 他的胡子!“你愿意把它剃掉?” 他望着她思索了一下。“你愿意撩起裙子让我看你的腿?脱掉衬裤的?” “不,不要。”她立刻摇头。“我当然不会脱掉衬裤。” 事情过分时他是知道的。“好,”他立刻答应。“穿着衬裤,可是要到大腿上面。” 他们沉默下来,不知话题怎会变到这般疯狂?他们竟然认真地在讨论细节——嘴唇上的胡子,观看她的双腿——说不上来的是,他们并不真的理解这桩互有损失之交易背后的意义。 然而云妮还是暗自窃喜。等她放下裙摆,她的损失就结束了,而他的嘴唇上方将是光秃秃一片。“好!”她说。 “多久呢?” “什么多久?” “我可以看多久?” 她抿紧了嘴唇。噢,他现在想花上一个下午的时间盯着她瞧。哼,别想。“一分钟。” “不,”他摇头。“要比一分钟更久。” “十五分钟。” 血液冲了上来,让她的双手、双臂和双颊发烫。“我不能站在那儿十五分钟,你这个傻瓜!那太荒谬了!撩着裙子站在那里,还把衬裤往上拉?” 那景象一定很滑稽。他的表情变了,放松下来。噢,她痛恨看到这样,他又赢了。他的嘴角一撇,露出脸颊上那个深深的酒窝。一丝狡猾的笑容缓缓浮现。“是的,十五分钟。而且我还要摸摸你的腿——” “等一下.崔先生——” 椅子的两只前腿砰地放下来,他伸出一根手指打断她的话。“你,包小姐,要我剃掉我的——我的男子气概,而我想要的只是看看那双腿摸起来是什么感觉。” 她哑口无言。不,她原先所想的根本不是这样,事情超出她的控制范围了。 他朝她噘起嘴,上方的胡子也跟着动了起来。噢,她恨死那玩意儿了。为什么?为什么?她如此的不喜欢它? “好吧,”她赶在他开口要求更多之前说道。“但是只有十分钟。如果必要,你可以摸一下。”她忍住气,“最后的时候才可以,”最后又尖声警告他。“可是只限于我的腿。如果你敢摸其他地方——” 他开心地笑了。“同意,就你的腿。”他大笑,露出一排洁白健康的牙齿。“十分钟也可以.但是我现在就要看。”他拍了拍桌面。“上来这儿,亲爱的,我们现在就来看看裙子底下有些什么。” 第九章 由于对彼此的不信任,云娜和崔先生解决这件事的方法是,他可以现在就看她的腿五分钟,但是不可以碰。(噢,太荒谬了!她边站起来边想道。她不敢相信他们真的在讨论这件事,更不用说实行了!)然后他们一块儿上楼,看着他在洗脸盆和镜子前刮掉胡子。噢,太好了。然后他再看完剩下的五分钟,并在最后触摸她的腿。 “就一次。”她说道。 “就一次。”他重复道,声音充满了愉悦。他轻快地站起来。 让她惊讶的是,他的双手扶住她的腰际,将她抱了起来。在他将她举起来的同时,她说道:“我是不会站在桌面上——” 她就站在一张桌子上,低头看着他。 她看着他将椅子往后拉开。“如果不与视线同高,怎么看得清楚。”他笑着转身坐进椅子里,双臂在胸前交插。 他就这么坐着:眼睛与她的裙子等高,距离约莫四尺。她低头看着书桌边缘,地板好像深渊,桌子就是悬崖。这样不对,她原来不是这样想的。那她本来是怎样想的? “怎样?”他问道。当她沮丧地看着他时,他说道:“你的裙子,把它撩起来。还是你想悔约了?”他的手臂离开胸前。好让手指可以搓着嘴唇上面的那些毛。“你愈快做好这件事,我们就可以愈早上楼去完成你朝思暮想的那件事。” 她点点头。没错,正是如此。她的双手抓住裙子,五分钟很短。他身后壁炉架上的时钟显示还差二十分钟十一点,到十点三刻她就已经完成了,至少也将近完成。 然而要把裙子撩起来,比她的想像困难多了。他专注地看着——仿佛一秒钟也不愿错过,眼睛连望也没望向她的脸。她实在不习惯一个男人的目光就这么赤裸裸地盯着自己的裙摆,让她有种奇怪的感觉……不是沿着脊背上来,而是腹部有种轻微地往下坠的感觉。 “你需要帮忙吗,云妮?” 她朝他蹙眉。她本想纠正为包小姐,结果只是舔了舔嘴唇。何必多此一举,她所有的指导到现在全都徒劳无功。 做就是了,她告诉自己。“不,不用帮忙。” 然而她还是没办法动,都是他的错,他想要—— 噢,该死的,她突然想道。他那胜利的笑容、挑衅的态度,崔先生根本就不相信她做得到。他认定云妮根本是虚张声势,既然他也不需要剃掉胡子,何妨享受捉弄她的乐趣。 想到他认为自己根本就办不到.反而让她横了心、无所畏惧起来。 没再往下看,她的双手往上一提。 她看着他突然紧张起来。嘲弄的神情被惊讶所取代——还有一种无法忽略的期待。她觉得好像水在沸腾,大提琴的琴弦在她的血液中欢唱。对,让他大吃一惊。一种奇特的悸动在她的血液中低吟,撩拨着她的胸口。 她低头看着自己,约莫一寸的鞋子露了出来。不是真的那么难嘛!她看着自己的手又往上提了一些。 鞋子又多露了一寸出来,屋子里除了衣料的沙沙声,一片安静。愈来愈多的布被抓起来,直到她的手再也握不住,得用手臂挟在腿侧。她看见了鞋子的上端和一寸的小腿。 她强忍着,不让自己因紧张而笑出声音来。真是傻气得可以。然而这么做的同时却又让她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兴奋。 当裙子拉到膝盖的时候,一股微风拂过,直上她的双腿。让她感到一阵晕眩。她没有看着崔先生,虽然很清楚他就在那里。她听见他在椅子上动了一下,还清了清喉咙。 她仿佛听见口哨声时,正好瞧见衬裤的蕾丝花边出现于膝盖处。“天啊。”崔先生说。一股兴奋感冲了上来,她的胃在翻腾,不安中混杂着愉悦。 那感觉如此强烈,比她记忆中任何事物都更强烈。而它来自她站在桌面上,提起裙子露出膝盖以下的小腿。 可是还得再多。她舔了舔嘴唇,快速地继续抓起布料。往上、往上、往上。好了,她的双腿全都露出来了。一种温热、要将人给融化的悸动在身体里出现——就在那儿,在裙子底下,仿佛在与它们互相呼应。 很好,完成了,而且很顺利,她心想。现在她只需在这儿站上五分钟—— “不,不对。”他说道。 她的头动了一下,从桌上往下朝他蹙眉。 崔先生瞪着她的腿,带着一种……专注的表情,然而又……不安。不满足。 “你,啊——”他的头朝后一仰,但眼睛并没有抬起,仍看着她的腿。“你的长袜,”他说道。“你得将它们脱掉。” “我才不要。”她站直身子把裙子放下。“条件里没有包括长袜。” 他瞪着掉下来的裙摆,然后又抬头瞪着她。“我们说的是腿,可是我看到的是长袜。” “你看到的就是腿,你很清楚我们说好的是什么。” “我们谈的是腿,不是长袜。” 她瞪大了眼睛。所以他现在是说,除非在这场交易中得到更多好处,否则他是不会剃掉胡子了?这个狡猾的—— “我要的是腿,”他说道。“真正的腿。” 她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反正都已经走到这步田地了,而且也不是真的那么可怕。这个男人正在想尽办法反悔,而她是不会给他机会的。“转过去。”她说道。 “我用不着转过去。” “要,我们可没说到让你看着我脱任何东西下来。转过去,好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他抗议了一下,但还是站起来背过身。云妮迅速弯下腰,伸手到衬裙底下,拉起衬裤、推开裁缝店老板娘送给她的束袜带。她快速将长袜从大腿上褪下来,先是一边,然后是另一边,一直褪到脚踝。 她在桌子上坐下来,抬起脚解开一只鞋子的鞋带,然后是另一只。好了,露出一双赤脚。她动了动脚趾,这样看起来……好多了。她瞪着自己的脚。好多了?它们看起来怪怪的。 “好了吗?怎么这么久?要是我,根本不用一分钟。” “等一下,快好了。”不过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可以看见他的身影映在玻璃窗上——也就是说,他也正看着映在窗玻璃上的自己。他们的目光在玻璃上交会。 她手臂上的汗毛因为愤怒而竖起,但她不打算停止。不,她不会就此收手的,不会给他借口逃脱。她站得挺直,聚集起所有的尊严。“好了,”她看着他身后壁炉架上的钟。“还有五分钟就十一点了,你可以看到十一点。”她已经够慷慨了。 因为她完全不打算放过他。 他看着钟,边转过身来面对她。游戏开始了。他向后靠,抬起头看着她,随兴地交插着双腿,一只膝盖架在另一只膝盖上——那个样子不像是教出来,而是浑然天成的:优雅,充满了男子气概。她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学来这一套,完全是绅士的气质。 然而绅士绝不会做出接下来的事。他的双手在脑袋后面十指交叉,手肘往外伸张,再次盯着她的裙子瞧:等着。 这次她的动作快多了,可是她做错了一件事。她没有看着自己和她的腿,反而看着他。而她所见的不只让她着迷,甚至令她瓦解。 见到她光裸的腿对他产生的影响完全无法掩饰,他想露出不在乎的神情——双手搭在头后,双腿往前伸。可是没多久他就全身僵硬,再也无法维持这个姿势。他放下手臂,倾身向前,手肘支在腿上,仿佛他的生命就靠记下眼前的一切。 她对他竟有这股力量,令她的嘴唇发干。下腹部翻搅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活了过来。 他的目光让她热了起来,脸和皮肤都变得滚烫,仿佛阳光直射在她的腿上,仿佛光线可以穿透她。他的目光好像有形之物,可以碰触到她,轻拂过她的膝盖,往上透过衬裤到达她的腿。这使得她的膝盖后方一直到小腿都起了鸡皮疙瘩。同时那种感觉不断地往上,直到她的两腿之间。又是那个奇特的地方。 她动了动双脚,感觉到脚底下的桌子。它们轻踩在木头桌面上,有点凉凉的,因为她的脚刚从鞋子里伸出来,还带点湿气。 这感觉比她原先的想像更要让人心烦意乱。他的目光在她的腿上下逡巡,让她也意识到它们有多长,就像树干一样。然而他的欣赏却是炽热的。她的光脚不断地动着,无法镇定下来。她可以感觉到一颗心怦怦跳个不停。它有多久没有这样跳过了?跳得这么快是正常的吗?她的呼吸短而急促,仿佛无法吸到足够的空气。或者,是她需要比平时更多的氧气。她抓着裙子的手又热又黏,弄得衣服都湿了。 时钟滴答滴答响着,她和崔先生都没有说话。他的专注只被打断过一次,短暂地望向搁在一旁的鞋子、长袜和束袜带。 她抬起眼睛望向时钟。只剩下一分钟,因为他注视着双腿,屋里的宁静变得如此沉重。连她自己都没这样仔细地看过那双裸露的腿,当然更不曾有人对它们有过兴趣。 就在时钟响起来前,他打破沉默问道:“云妮,你知道你的腿有多漂亮吗?” 她低下头,怀疑他们谈的是否是同一双腿。 然后他喃喃道:“我真等不及要碰触它们了。” 她的胃部往上升到胸口,翻转过来、融化,又下沉到她的小腹里。 “我想用嘴去碰触它们。”他轻声说道。他知道这不在他们的讨论范围之内,可是他渴望改变他们的约定。 云妮一语不发,只抬起目光注视着墙上成排的书,但又什么都没看见。她的视线模糊,因为眼睛发热而什么也看不清楚。 他继续说下去:“我想要亲吻你的膝盖后面和上面的地方。” 她摇头。一次,他们说好他只能碰她的腿一次。他可以用一只手碰她的腿,然后就要立刻拿开。 亲吻她的腿部后方——上帝啊,她的头开始晕眩,以为自己就要昏过去。这太过分了,她感到困惑、不安…… 钟开始敲了起来——解除了她的困境。 结束了! 喜悦和宽心同时涌进胸中,她吸了一口气。“转过去!”她大声说道。 她放下裙摆和衬裙,布料发出沙沙的声音。天啊,再度有遮掩的感觉真好。 “最后一下还没有敲完,”他在椅子上说道,好像某个戴着王冠的国王。“把裙子拉起来,云妮。” “不。” 最后一下钟声响起时,他们还在讨价还价。最后,她不得不再把裙子撩起来,让他多看十秒钟,然后才催着他上楼。 第十章 云娜从崔先生的肩膀上方看着,他的身影映在洗脸盆上方的镜子里。她看着他用指尖爱怜地轻抚了一下胡子,突然心生一股罪恶感。他再次在杯子里搅了一下刮胡刀,在嘴唇上方涂上肥皂泡。他拿起刮胡刀,捧着脸好让皮肤绷紧,然后剃下第一刀。 噢!云娜想要鼓掌。胡子底下的皮肤!白细、柔软的皮肤。看到它,让她高兴到几乎要手舞足蹈起来。 他又剃掉了另一撮胡子,皱着眉回头望着她。他把注意力转回洗脸盆上,甩了一下刮胡刀,将肥皂泡甩进脸盆里,用毛巾揩了一下刀子,然后继续剃着。没多久,恼人的胡子混杂着肥皂泡,全都躺在脸盆里了。 云娜低下头看着它,觉得好像打败了一头龙。 崔先生放下刮胡刀,将水罐里的水倒进脸盆,用水泼湿了脸,就着脸盆洗干净。然后他直起身体,看着自己在镜子里的脸。 他吓了一大跳.不停地眨着眼睛。 天啊,他的样子完全变了。干净俐落是一定的.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他看起来更英俊了。刚刮完胡子的崔明克,绝对有资格帮刮胡水打广告。 少去了胡子,他的眼睛成为最显著的五官,令人震撼。浓密的眉毛底下,清亮的苔绿色眼睛位于修长、挺直的鼻梁两侧。他的颧骨英挺,一张脸宛如出自雕刻名家之手,每一笔都是强壮的男子线条与角度。噢,她坚持要他弄掉那堆动物般的毛是正确的,云娜心想。 崔先生瞪着镜子里,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直盯着脸的下半部。他的手心抚摸着刚刮过胡子、还湿湿的皮肤.拉扯着嘴唇皱起眉头。 他突然转身,指着洗脸盆旁边的一张木头椅子。“站上去,我要看清楚,云妮。” 令人害怕的第二幕要开始了,她向后退了一步。“你很跋扈。” “我才不是跋扈,我们有过约定,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站到椅子上去。” “你怎么突然都说对了,那些单数和复数代名词。你现在几乎每一次都很正确。” “因为我每天都很认真的听你说话。别再拖拖拉拉了,我们可以在五分钟内解决这件事。站到椅子上去。” “不。”她的意思是她不要爬到任何东西上面去。 然而她声音中的不情愿在他听来,是她想要收回约定的后半部分。 他的脸上露出了真正的愤怒,一种她没有见过的表情,使得她又向后退了一步,说话的速度因此比平时更快。“我不要站在椅子上。楼下的桌子——”她吞咽一下。“我也不喜欢,它太——”让人难堪。 站在楼下的桌子上感觉很怪异,让她全身发烫,脑袋昏沉沉的。“我不要再站高。”她说。“你就这样站着看。” 他的嘴扭曲了一下,略略显出不悦,拉过那张椅子反过来坐,手臂架在椅背上。“很好。”他说。 这是她常说的话,他依样画葫芦地说了出来。这人今天像只鹦鹉,什么都有样学样地重来一遍。 “撩起你的裙子。”他说道。 她吐了一口气。“别这么粗鲁。” “我爱怎样就怎样,现在轮到我了。” 他又摸了摸嘴唇,眉头紧皱,更加全神贯注。他的一只手肘搁在椅背上,心不在焉地抚弄着刚刮过胡子的皮肤。 云娜没有察觉到自己一直在后退,直到赤裸的脚跟碰到了护壁板。她滑了一下,肩膀撞上了墙壁。 “你是要赶快开始,还是要人帮忙?” 她拍了拍裙子,站稳脚步,只希望能多争取一些时间,不过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继续吧,她告诉自己。“不,我不用人帮忙。”她两手抓住裙子.低头看着它们。 “很好,”他说道。“因为我想尽快进行到最后一刻。” 最后一刻?噢,她的胃直往下坠,是碰触的那一部份。她不愿去想,只是抬起眼睛——她只需看着她的胜利——他干净的嘴唇,照先前那样做就行了。 然而这次更加困难。对于在最后一刻几乎将她击倒的那种羞辱感她还记忆犹新,这次除了他的目光外,还要加上他的手。她该如何应付?光是站在那儿不动吗?就这么让他走上前来,将他的手——噢,天啊,她心想。 她再度开始,一点一点地抓起裙子。这儿要比楼下来得暖和,她的腿上几乎可以感觉到一股暖风。当她的手再也抓不住更多的裙子时,她就将它们压在衬裤上,用手臂挟着。看见从膝盖处露出来的衬裤时—— 她突然想起他说他要做的事。关于亲吻她的腿部后方。不,她瞪着他。“你不能——”她说不出来。“你不能用你的——” “嘴。”他替她把话说完,大笑起来——嘲弄的笑。“好吧,亲爱的,我不会把嘴巴放在你的裙子底下你不想让人碰的地方,我粉不想惹你不高兴。” 粉不想。这句话让她松了一口气。感谢老天爷,他偶尔还是会这么说,还是她的那个明克,有趣、爱开玩笑的明克。他咬着嘴唇里面,将下唇往内吸。他的眼帘往下垂,半闭着眼睛观赏这场高度比先前来得低的表演。不停地看着,一秒钟也不愿损失…… 云妮拉起整件裙子,用手臂挟在腰下。她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撩着裙子站在一个聚精会神地看着她的男人面前。一直到他起身,她才回过神来。当他朝自己走过来的时候,他看起来是那么地高大。 “你要做什么?”她脱口而出。 “我要摸你的腿,我们约定好的——” “不,我们才没有。”谎话不假思索地说了出来。 “有。” “就一次,”她哀怨地收回先前的话。“我们说好你只能碰一边,而且只有一次。” 他没有回答,只是在她面前单膝着地。她低头看着他的头,他那浓密的头发。他离她的腿只有几寸。“转过去。”他说道。 “不。” 他抬起头。“云妮,我的胡子已经在脸盆里了。如果你以为我剃掉胡子只是为了一些小孩子的把戏,那你就错了。我想我们的确说过只有一次,但那将是很长的一次。我要抚摸你的整条腿。如果你说我不能用嘴,那我就不用。可是你得转过去,我要摸你的腿后面。” “只能摸腿。”她说道。 “好,可是我要摸整条漂亮的腿,从你那可爱的脚跟,”他指着,“到膝盖后方,再往上到大腿的后面。”他的手指在空中画出一道假想线,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然后他抬起手将她转过身去。“一直到你的臀部下方。谢谢。” 她面对着墙壁站立。 她的头抵住墙壁,臀部以下的地方在抽动。上帝帮助她,他什么都还没做呢!她的腿上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鸡皮疙瘩,腹部好像吞下了什么活生生的东西,不停地翻搅着。 当她贴墙而站,等着让崔明克做他不该做的事时,有种感觉开始啃噬着她。她为何会让他将自己转过身,甚至让他想到要碰触自己?她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她向自己保证,她绝对不会喜欢即将发生的事。她要尽快完成这件事,它所带来的紧张情绪让人厌恶。 然而她还是站在那里,等待、饱受折磨、不快、焦躁不安,而且……有股未知的悸动。 另一方面,明克相当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眼前是一个满怀罪恶感的处女,正被他有些过分地逼迫着。云妮已经开始喘不过气来,而他就是那个罪魁祸首,挑战一个迟疑、惧怕的女人……然而她既然敢要他剃掉胡子,似乎又不是真的那么胆小怯懦。 愤怒的情绪再度冲击而至,有如圣艾格妮丝诞生日所施放的烟火那般白热。他告诉自己,云妮不知道她正在做的事对他有多残酷。她对男女之事完全没有经验。 他喃喃道:“别动。”以为这样可以帮助她度过——他不能让自己心软。 他的手伸向她的脚踝,那接触使他的肩膀颤抖起来。“哈——”他正确的发出气音。 她震了一下,猛地缩回脚转过身。“好了,”她说道,“你摸到了,你的十分钟已经结束了。”她放下裙子。 他抓住她的裙摆站起来,将它按压在她的腰际。 压裙子的重量传到她的小腹。“我痛恨骗子,云妮。我们重来一遍。我知道你很害怕,可是你可以完成的。来。拿着你的裙子。” 她拒绝。“你已经摸到了。”她低低的声音像由齿缝中出来。 “不,我没有。你从一开始就企图削减我的权利。现在请你听清楚,我上楼来不到一分钟就剃掉了胡子,既没有逃避也没有争论,或让你有任何的麻烦。现在拿好你的裙子,忍受你发起的这件交易的最后这一分钟。” 他抓起那一大把裙子贴紧她的腹部,身体靠上它们,让她隔着衣服感觉到他的存在。他知道自己吓坏她了,云妮不喜欢失去控制权。但那是她的事,他心想。 只除了他的脑海里满是占有她的念头。呵,他好想拥有她,好想让她躺下,以至于一双眼睛因为过于接近脑海中燃烧的想法,而跟着发烫。他已经尽量的理性,不做那些他疯狂想做的事。 既然如此,那他就蹲下来,去做她说他可以做的事。 云妮看着他蹲下去,然后消失了。她只能直挺挺地站着,从手里抓着的那一大把布料的上方看着他的肩膀。她感觉到他的头拂过她的裙摆,而更向里面埋进去。她可以感觉到他靠近她的腿时所散发出来的热气,如此地愉悦以至于让人心生恐惧。她大声地喘着气,而这种声音让她感到困窘。她到底是怎么了? 明克转动他的头,用脸颊拂过衬裙垂下来的裙边,它仍然温热,带着她身上的气味:干净而甜美,上了浆的味道。这种女性的气味,勾起了自初识女性的少年时代后,就不曾有过的渴望。不到半秒钟的时间,他就勃起了,完全而坚实的硬挺。该死的。他想,这可怎么办?碰触她,却得不到她,真是一大酷刑。 他才一碰到她的膝盖后方,她立刻弹了起来,再度扭开身体。 她痛苦地呼出一口气。“够了,事情结束了。“ 纯然而清晰的愤怒自心底升起。“你这个骗子。“他以身体压住她的裙子阻止它落下来。他朝她低下头,鼻子几乎要顶着她的,眼睛瞪着她的眼睛,两只手用力按住她肩膀两侧的墙壁——看见她震了一下,脸上的血色尽失。 她向后退,头撞在墙上。因为云妮才不曾乖乖承受这一切,她会挺身迎击。 迎击什么?明克站在那里,感觉到愤怒与困惑。看见她的头用力撞在壁板上,他缩了一下——而那撞击声也使他突然明白一件事。 他摸不到她的腿了,她办不到。 明克想要对这种不公平发出怒吼,他是那么渴望抚摸她的腿。可恶,都到这个地步了,比完全没碰到更让他难以忍受。他抿着嘴,感觉到上唇的肌肤绷紧,冰凉、僵硬、有如婴儿般光溜溜的肌肤。 他们对抗了有一分钟之久。云妮的个头不小,当她推人的时候,他立刻知道她是认真的。她的手抓住他的肩膀,然后推他——坚定而非开玩笑地——让他更加泄气。 他开始寻求其他的选择。 当云妮因被困住而局促不安的时候,明克整个人包围住她。她推着,可是他不肯让步。 事实上,她感觉到他在移动,双腿分立,让他的身体形成一道无可动摇的栅栏,并在她的耳边低语:“在你们的圈子,毁约该有什么样的惩罚?” 她的心猛烈往上一跳。“我没有——” “噢,你有的,亲爱的。我想想看,应该要脱下衬裤。” “啊!”这是云妮嘴里唯一能发出的声音。“不,绝不,你——” “是你先作弊的,或是一直想作弊。你必须付出代价。” “不。”她说道,声音连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可怜兮兮。他的行为真的吓坏她了,他的要求越来越过分。 他软化下来。“好吧,云妮,你可以不脱衬裤,但我有一个条件。” 她一双不安的眼睛迎上了他的,他的脸是如此地靠近。而且,噢,天啊,她的手不知怎地竟贴放在他的胸前。 “什——么条件?”她问道。 “合作一分钟。”他的鼻尖靠近她的脸颊,轻轻拂过。她可以听见吸气的声音,他在闻嗅着她。他的嘴唇拂过同一个地方,干净、刚刮过胡子的嘴唇。它引起了一阵颤栗。 她别开脸,垂下头,知道他正在思索要提出怎样的要求。 他慢慢地说了出来。“我要亲吻你……真正地吻你,云妮……而你不可以拒绝。你要张开嘴——” “张开嘴!” “嘘,那一点也不难。听我说,不要反抗。你张开嘴让我进去,让我用我的方式亲吻你。”他的脸向后仰,露出微笑。“只要这样,然后一切就可以结束了。” 噢,她希望这一切赶快结束。她的胸口因为狂跳而疲累与疼痛,仿佛连续跑了好几个小时。她用他的话安慰自己,一切就可以结束了。她知道这是逃过这椿交易最困难的那部分唯一的方法,摸她的腿实在是太过分了。她的手肘内侧的脉博急速狂跳着,手臂虚软无力,整个人也是一样,轰隆隆地,又热又不安,只想躺下来。 天啊,噢,天啊,只要这一切能尽快结束就好。她很快地点个头。 “闭上眼睛,不要紧张。” 噢,那容易。她闭上眼睛,努力克制住自己的不安。 他的手掌按住她的肩膀后方,手指从她的颈项后面插入她的发间。噢,如此地愉悦……她完全没有想到……他的手放在身上的感觉超乎想像的好。 他的动作十分轻柔,一手扶着她的头,另一只手按在她的背上,将她压向自己。他的嘴唇拂过她的,轻声说道:“张开。” 她照做了,他的嘴唇覆上她的——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力量,他的自制,几乎可以触摸得到。他转动头部,将舌尖深深地探了进去,压在她的舌上——完全占有她从未怀疑过那只属于她的地方 云妮的头猛然后仰,发出一个尖锐的声音。她突然动了起来,朝他挥出一拳,让他略略吃了一惊。鼓起所有的力量,她突然成了发狂的动物,做出最后的反击以解救自己。 在抓住她的手臂并且向后退开之前,明克的小腿结结实实的挨了一脚,脸上也吃了意图打掉他下巴的一拳。他以为她会再度进攻,她是那么地疯狂,他喘着气抬起手臂保护自己。 然而云妮没有再度进攻,只是背过去对着墙壁,双手按住他抚摸过的地方。她垂着肩膀,啜泣出声。 就算她拿出一把枪来对着他,明克都不会更惊讶。 其实他早该猜到,云妮是最容易愧疚、最容易受惊吓的女人。他伸出手,按住她的肩膀。“嘘——”他说道。“不要这样。我很抱歉,我错了。” 他真的很抱歉。她哭得像个孩子,像个清楚知道自己吃不到晚餐、会挨揍、会被送到孤儿院、会遭受遗弃的孩子。他觉得很难受。 他双手按住她的肩膀,上下搓揉着她的手臂。“不要这样,云妮,这种事很正常。男人和女人本来就会做它,是我不对,我——”他想把她转过来搂着她,可是她不肯。因此他只能从背后拥着她。 当他拍抚着她,他的手移近自己的脸,嗅到了她的气味。他闭上眼睛,抗拒了一秒钟,但那真是难以抗拒。他将鼻尖埋人掌心中,深深地吸闻着云妮女性的气味,然后发现两根手指之间与手掌的交接处仍然因为对她的爱抚而潮湿。老天,他拥着她、安慰她,然后偷偷在她身后用舌尖舔舐着手指,品尝她的味道。他的身体颤抖起来。 这到底算什么?他自问。他想将嘴埋入她的头窝里,用他那坚硬的勃起摩擦她的臀部,即使这样可能会引发一场灾难。他不该这样拥着云妮、安慰她、向她道歉——却又站在她身后,想揉弄她那漂亮浑圆的臀部,伸进她的两腿之间,褪下她的衬裤。必要的时候将它一把扯下,接触到她的肌肤、将手指伸进—— 明克,你是疯了。要是让云妮知道你在想什么,她一定会像复仇女神般朝你杀过来,如果她没有先杀了她自己。 因此,虽然满脑子全是包云妮,明克的决定是:自己想要的都不是她想要的。接着他迈出最最艰难的一步:放开她那修长甜美的身体,向后退开。退了一步,然后又一步,他让她独自靠在墙边。 看着站在那里的她,让他感觉自己好渺小。要是这能让他的另一个部位也变小就好了,然而并没有。他身上的那个部位仍然在长裤底下高高地昂起,仍然按照他的思绪在反应——云妮忘了放下裙子。她裸露的双腿紧靠,一只贴在墙上,双手仍然将裙子抓在臀部上方,头抵着墙壁不停地哭着。她怎么也停不下来。 他还是试了一下。“云妮,我想要你。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就让我成为那个人吧。”他摇摇头。他好想说些绅士们铁定不会说出口的话,说他想要进入她的里面。他想要咬下她腿上的雀斑,想要亲吻她,直到他们的舌头酸麻、嘴唇肿胀,然后再与她做爱,直到两人再也站不起来。之后,在疲累不堪之中,他要爬下她的身体,像亲吻她的唇般亲吻她的两腿之间.然后将脸埋在里面睡去。 他聪明地没有说出这些事。对他来说,它们是美妙的,就像诗篇一般。但他十分确定,云妮会认为那是残酷的。 尤其是听见她边抽泣边说出的话:“你——你说不会碰别的地方。” 他的所作所为几乎没有任何借口。他只说:“你很喜欢,云妮。” “我没有。” 他更柔声地哄她,“好吧,可是你几乎很喜欢。你会喜欢的,如果你能放开自己。天啊,云妮……”他摇摇头,对自己也有些困惑,然后继续轻声说:“我真的爱死了。”他认真地看着她,想要说出自己的感觉。“我说不出有多想再做一次。但是,我不会再接近你,如果这是你要的。可是老天,云妮,”他摇着头。“你太不可思议了,这是我曾拥有过最愉快的经验,而我的经验很多呢!” 这段话一点也没有让她开心起来,她仍仿佛自己就要死了似的,哭得好凄惨。 明克的手放在嘴唇上,仿佛将它遮蔽起来便可以掩饰自己所做的事。 “我该怎么做,云妮?”他问道。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站在那儿啜泣,双肩一直抖颤。 他的手指往后梳着头发。“我该离开吗?” 她没有回答。 “我是说真正的离开,带魔力和费弟离开。我可以忘了那一百英镑,反正也有别的方法可以赚到。”他当然赚不到,不过那是另一回事。 她没说话,只是用力吸了一下鼻子。 他想要逗她破涕为笑。“你要我跟你结婚吗?”他对这句蠢话笑了起来。要她嫁给一个捕鼠人! 她的啜泣暂停,然后瞪着他,愤怒地轻声开口。“别再嘲弄我!停止你所有的讥讽,我不是一个笑话!” 要是她还有力气,她早就给他一巴掌了。 结婚,云妮早就该结婚了。她是个好女人,教养良好,心地善良。要不是某个康瓦耳矿工的儿子把手放在他不该放的地方,她也用不着巴着一片墙。可是他根本不是要侮辱她,他是在嘲弄自己。 噢,他配她是够好的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他在她的心中不够好。在其他人的心中也一样。他很清楚这一点,也能够接受,甚至不会因此而感到沮丧。事情本来就是如此,但是云妮认为这个笑话是针对她。不管发生什么事,她总认为一切错都在她。她把整个世界都扛在肩上,为每一件小事负责,甚至那些没发生过的事。这个负荷太沉重了,尤其这么一个永远走向毁灭的善变的世界。 甜蜜的云妮想要男人,她需要一个男人,却不知道怎样才能拥有,因为她不肯让自己接受计划之外的男人,然而世界又由不得她计划。 明克深深地叹了口气,整件事让他疲累不堪。他的解决之道很简单,他的想法总是很简单,在他看来,和她疯狂地做爱就是帮了她一个大忙。他有点希望自己有勇气这么做:只要让她躺下来就行了。这对她有好处的,至少在某方面。当然了,从另一方面看去,那也可能会害死她。 幸好,担忧这种事并非他的职责。 “好吧,”他说道。“我带魔力出去走走。你想要我怎么做,就写张纸条放在洗脸盆旁。我会回来看,然后照做。”他忍不住又讽刺地哼了一声。“别用太多艰涩的字,云妮,以免我看不懂你要我做什么。” 明克一开始找不到魔力。他下楼到大厅喊它,又去魔力最喜爱的几个房间。终于找到那只笨狗时,他很想给它一枪。它就在云妮的工作室里,埋头咬着漂亮的束袜带上的松紧带。 第十一章 明克找到了一张短笺: 崔先生: 不要再去想早上的事了,我们必须假装它没有发生过。今天下午三点,我会在工作室等你,进行既定的课程。我们还有很多工作,没有时间浪费了。 包云娜 那天下午,云娜告诉崔先生:“你要让女士先上车,并伸出手来协助她们。”他伸出手来,但她迟疑了片刻才将手指放入他的手中。 她踩在马车的踏板上,车子没有动,因为根本没有马系在前面。她带着崔先生到车库来练习。“等我一上了车,”她告诉他。“你就跟着我上来。你要背对着马坐在我对面,除非车内的人是你的妻子或女儿,否则你绝不能坐在女士旁边:永远要背对马车前进的方向。” “背对马车前进的方向。”他想弄清楚。 “正确。” 他很认真,这样很好。他显然已经看出他们做这些事的价值了。 她带他到车库,知道光说不做是无法让他好好学习的。她要他开始在心中演练舞会当天晚上的情况,遵照着各种礼仪规范,熟悉自己该身处何处、如何跳舞、如何说话。 如果她够诚实,她会承认带他到屋外,是因为她无法在课堂上面对他的双唇。她无法一整个下午对着它,乱七八糟地想着早上他是如何亲吻她。 马车微微往她的方向摇晃了一下,她抓住他的手保持平衡。她踩上踏板,崔先生的手指紧紧握住她的,帮助她站稳。但她急于抽开手指,一抓住车框就立刻放掉他的手。 然而,当她走到车门口时,突然停住了。她恐惧地跳了起来,因为他扯住了她整个后面的衣服,仿佛就要在她的马车踏板上对她动手似的。她听见他在身后说了声:“抱歉。”她的裙摆松开了。 他只是踩到了她的裙子。 她紧张地笑笑。“这种事常有。”云娜在最上面的一级站稳脚步,抓住两侧的门框。她低头努力朝他微笑。“你懂得说‘抱歉’很好。”她相信自己的确露出了笑容。“有些绅士在协助女士上车方面比较笨拙。”她停下来吸口气,心情回复后诚心地说:“我们再试一次,好吗?我相信你下一次就会做得很好了。” 他的确做到了。试第二次的时候,云娜正确无误地坐上她的位子,然后看着如运动员般的崔先生活力充沛、手脚敏捷地钻进车门。她本来想要纠正他,要他上车的时候更多一分稳重,随即打消念头。她认识的那些女士们或许更喜欢看他这种未经修饰的样子。 他依照指示在她对面坐下来,然后探身要关门。 “不,”她说道。“不用。舞会那天晚上会有仆役来关门,就让他做。你得习惯让别人侍候你,到处都会有仆人的。” 听到这个,他露出不安的神情,但还是往后靠,让车门荡开去。 他们就这么坐在车门敞开的马车里,让阳光投射进来。一匹马在车库一头的马厩里低头嘶鸣,那声音加重了自今早以来第一堂课的紧张情绪。云妮深吸一口气,嗅着干草和马匹的气味。有如玫瑰色的阳光从马车门口照进来,落在崔先生的腿上。 她转过头迅速朝车窗外一瞥,看着大部分都空置的马房,继续说下去。“在舞会里,”她说道。“当你进入屋子或是任何一个房间时,都要让与你同行的女士先走——” “会有女士与我们同行?” “可能。我猜赖先生会带你去舞会,他们可能会带他们的夫人或是交往的女性同行。” “那你呢?” “我?” “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不,”她说道,惊讶地回头看着他。“我只是你的老师。” “我要你去。” “我不能去。” “为什么?” 她顿了一下,皱起眉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的叔公不会希望我去。”她很快地又补上一句:“我也不想去他家。正如我所说的,”她再次开始。“你要替和你同行的女士开门,让她先进去,然后——” “你为什么不想去?那听起来是你喜欢的事,这么多的规矩,而且你又很在行。” 她露出不耐的表情。“我不喜欢我叔公,而他也不——” “那他喜欢什么?” “谁?福德?” “那是他的名字吗?” “是的。他的年纪很大了,很有魅力的一个人,而且关系良好。你或许会喜欢他,大多数的人都喜欢他。” “如果他不喜欢你,我也不会喜欢他。” 她张开嘴,然后又闭上。对于他的忠诚,她不知道是该感到赞赏还是好笑。“好吧,那么你会因为怕他而对他毕恭毕敬。不喜欢他的人都怕他,他很有势力。” “你不怕。” “你说什么?” “你不怕他。” 她真的笑了起来,笑声简短而尖锐。“没错,我不怕,所以我才不去。我们可以继续了吗?”没等他回答,她就继续说下去:“最重要的是,在舞会上的时候,你要注意别跟三十岁以下的女性独处,绝对不可以,就连一分钟都不行,这会惹出大麻烦的。三十岁以下的淑女一定要有女伴在场才能和男士交谈,否则——” “你多大?”他向后靠,一只手臂搁在椅背上方,让自己更舒服。 她皱了一下眉头。“一位绅士也不能问女士的年纪。” “那他要怎样知道她需不需要女伴?” 她的蹙眉转成迅速而锐利的审视,但是他的表情看起来只是想搞清楚这个逻辑。她轻声说道:“我即将三十岁,过了二十九日就是。” “四月二十九日?”就是这个月了。 “是的。”她的生日在三个星期之后。 他微笑着靠回座位上。“那么你现在需要一名女伴。” “我的确需要,但是我负担不起,而且我的家人也不在乎。我向你保证,如果在公爵的舞会上你把任何一位小姐带到一旁,她们的家人一定会——” 他大笑。“怎么?他们会宰了我不成?” “不。”他最好弄清楚。“他们会找出对你最重要的东西,然后带走你的鼬鼠和狗,再把你关进牢里。你得在里面待上好几年,如果你还出得来。” 他总算认真起来。 她正视着他。“崔先生,”她说道。“我们打算要蒙骗的是全英国最有权势的人。”她让他吸收这句话。“我要告诉你的是,骗过他们是一回事,可是你若勾引他们当中任何人的女儿,让她不得不嫁给你,结果却发现你是完全不合适的婚姻对象,你就完了。” 我也一样,她应该加上这一句。 他因为她描绘出的景象陷入沉默之中。她并不想引发他的不安,只是要他得到正确的警告。 奇怪的是,她并不担心他们会失败;她害怕的是,他会做得太好。 她望着他那张干净的脸,和高大、英挺的外貌。仿佛呼应她的恐惧似地,他倾身向前,阳光斜照在他的脸和肩上,更显露出他有多好看。她浑身一阵颤抖。 天啊,要让他通过考验,她必须教导他的言行举止前后一贯、不要有任何矛盾——而如果她成功了,这个男人将会让女人心跳停止。舞会当天晚上,当他走进大厅时,医生将被找来,因为许多女人会晕了过去。他是那种会让女人心跳不止、胡言乱语的男人。 上帝保佑上流社会那些女士,如果他的表现有她设想的一半,当他走进去的时候,舞会上的每个女人一定会大为疯狂。肆无忌惮的格格笑声和摇动的扇子会一路紧跟着他不放—— 没有女人能够保持沉默,有些甚至会立刻出击。 那个英俊的家伙正点点头,然后轻轻说道:“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去。” 才怪,那正是他最不需要的:一个身高六尺的笨拙女人、一个被包福德赶到街上的女人,像头患了相思病的小牛般跟在他后面。 患了相思病的小牛。噢,天啊,云娜垂下头,脸红了起来,幸好马车那一侧的阴影正好遮住了她。可怜的傻瓜,她正被崔明克即将成为的那个人所吸引。噢,不,她真是个白痴,吸引她的是那个拒绝听话的人。对他着迷,却生自己的气;她对他的态度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困惑。兴奋、犹豫不决、害怕——无法自制地盯着他看,却又无法正视他超过数秒。 她知道只要稍不注意,自己就会成为她们其中的一个。那些她想尽办法要教导她们变得更好、更坚强、更有内涵的没有大脑、只会调情的傻瓜——充满热情,但一点也不懂得这个社会对女人真正的看法。 她的视线落在交叠于腿上的双手。她刚刚说了什么?她一点也想不起来。她抬起头看着他,然后朝着离他头顶几寸远的马车顶上开口。 她又重新开始。“等马车到达的时候,你和其它绅士先下车。如果你是最后一个,就要搀扶与你们同行的女士下车。”是的,下车,她得下车。带他来到车上的主意,一点也不像她原先想的那么好了。“仆役会扶着车门,你下车,转身,伸出你的手。” 他没搭话。 “懂了吗?”她望着他。 他倾身向前,双臂抵在大腿上——从车门口投射进来的光线突然照亮了他整个人,让他的衬衫衣袖看起来是耀眼的白,丝质的背心发出柔和的光芒,并让他肌肉结实的肩膀显得浑圆。“不,我不懂。”他几乎是深情款款地摇着头。“可是当我做错的时候你会纠正我,你最喜欢教我规矩了。” 或许吧。然而到最后,一个出乎意料之外的温柔时刻打破了云娜所熟知的任何规矩。 他站在底下的地面上,像个可靠的绅士般丝毫不差地伸出手。她把手递给他,手指在他的拇指按上她的指节时握住他的手侧。完美,太完美了!他有时候就是做得这么好。然后他没来由地冒出一句话来:“你还好吧?” 当她走下车的时候,他捏了一下她的手,握住了它。他们就这样手牵手站着,不必要的多花了好几秒钟的时间。 他指的是什么?她心忖。奇怪的是,有那么一瞬间她真想把额头抵在他的胸前,哭着回答他的问题:“不!我一点也不好!” 当然她还是说道:“嗯,我很好。” 他笑了,迅速地轻点了一下头。“很好。”他的笑容绽得更开了。“真高兴听你这么说,亲爱滴。”他再度点点头。 若说她对于他早上的所做所为仍怀有任何的痛恨之情,在这一刻也完全原谅他了。她望着他光滑的嘴唇,露出微笑。 “很好。”他是真心的。听得出来他宽心了。“那我们要进去继续练习元音吗?” 她敷衍地笑笑,心里却想着:噢,不!她不知道该如何在未来的四个星期里避免去看他的嘴唇练习发音的样子。但她只点点头,完全不是出于真心。“嗯,走吧?” 第十二章 云娜和崔先生沿着椭圆形的车道走回屋子的时候,她自问,这个游戏一开始被提出的时候,她到底是怎么想的?一个无伤大雅的游戏,反正随时都可以把他扔出去? 你欺骗了你自己,云妮。你让自己一整个月都置身在难堪的处境里。 对付这个情况最好的办法,她心想,就是假装她并没有让自己成了可怕而愚蠢的大傻瓜,而他的表现也没有像一头配种的公牛。这个早上根本不存在。她只希望他别再提起这件事,就算是不经意的。 她想要分析他的语法结构,将它们拆开来重组——这足以写出一篇可以在皇家语言学会诵读的论文。这是一辈子才可能碰到一次的计划,最重要的还是免费的,因为她是受雇做这项工作的。他需要赚这笔钱,而且也可以从中学到更好的说话方式。是的,除非做出相当的赔偿,否则他们已经无法回头了。 再说,要是出了什么差错,他们俩也得对到目前为止已经投资了不少钱的赖氏兄弟做出一番解释。 回到屋里,他们发现有只怀表送来——崔先生高兴地拿起它,听着规律的滴答声。和怀表一起送到的——他和她就像是好奇的儿童,迫不及待地就在门厅里一一拆开——有两双白天穿的靴子,几双男士们晚上所穿的正式拖鞋,一双深色、一双白色的手套,以及两顶礼帽。一顶是晚上戴的黑色丝质,一顶则为深棕色,摸起来有如海狸皮一般的舒服。云娜已经好多年没见过这样的东西了。 惊讶地看着那顶白天用的男帽(赖氏兄弟为什么会觉得他需要?),她将它从盒子里拿出来,用手指顶着旋转,想象它戴在一个知道如何穿戴它的男人头上。 当她拿起帽子检视的时候,崔先生放下怀表。“哇,真是吓死我了。”他边说边走过来,然后笑着纠正自己。“真是一顶惊人的帽子。”这次他说对了一半——他的an用对了,可是却少了个h。anastonishing’at。 他把它从她的手指上拿走,戴在自己的头上。 那顶惊人的帽子戴在他头上正好,像是为他量身订做的。然而他将它戴在头上的方式才是真正惊人的一部分,以一种几乎看不出来的角度,显得那么充满活力。她想要看看这顶帽子戴在一个知道如何戴它的男人头上,云娜心想,而他就在眼前。 她往旁边一站,让他能够看到门厅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他对自己的样子显得很满意,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在自己的唇上时,她看见一丝不高兴的表情掠过。戴上高顶礼帽的他看起来真的很不一样——尤其是少去了胡子。 “我很抱歉。”她喃喃道。 他望着她。“为了我的胡子?用不着,又不是你剃掉的。” “是我强迫你的,我让我们两人都不好过。” 他转向她,手腕一翻摘下了帽子。这个男人自有他的风格。“你对每件事都是如此吗,云妮?” “什么事?” 他摇摇头。“这些想法,”他说道。“就像是你的一种迷信。” “迷信?” “就像朝你的肩膀后面撒盐。” “听着——” “云妮,”他说道,“让我告诉你我妈的事。她是个好女人,伟大的母亲,可是一提到上帝,她就迷信得不得了。当我惹她生气的时候,她会说——”他用康瓦耳的口音说道。“‘你是个坏孩子,明克,你会遭到报应的。上帝会记得这件事。’然后如果我跌一跤,擦破了膝盖上的皮。她会很得意地说道:‘瞧?’好像是上帝把我推倒似的。然而最后她却是因为吐血而死。” 他眉头紧皱,垂着头一会儿,才又继续说下去:“对她来说真是既痛苦又丑陋,你知道。我告诉她,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可是她只是哭了又哭,充满了悔恨。她相信是自己做了什么坏事,或是没做什么好事。可是你瞧,我们没有人觉得她不好,她是最最善良的女人。她从来不打我们。当我们淘气的时候,她唯一使用的武器,只是说我们会得到报应。而我们这些孩子只会朝她翻着眼珠子,因为我们都不相信我们会有什么事:我们在她的保护之下都觉得很安全。” 他沉默了一、两秒。“别那样地死去,云妮,或那样地活着,好像你已在事情发生前洞悉了一切,或是不停地自我催眠,以为这样就能解释所有的混乱。” 她朝他蹙眉。“崔先生,有时候自我检讨是件好事——” 他倾身靠向她。“云妮,早上那件事是我一直处心积虑要做的,你只是给了我机会,甚至是我骗你给我的。它已经过去了,别再想它。你对每件事都过度操心了。” “我在乎细节以及我自己的表现,我喜欢尽全力去做,并且经常检讨——” 他打断她的话,难过地摇着头。“不,这些枝微末节会让你陷入悲惨之中。它们会像石头般压得你喘不过气来,害你难过且走不动,就像我妈那样。你并没有做什么可怕的事,所以我们可以继续了吗?你是个好女孩,包云妮,善良而正直。你并不是像我刚到这儿来时所说的那样用鼻尖看人,我收回我说过的话。”他咧嘴一笑,又嘲弄地加上一句:“或者说大部分的时候不是(ain’t)。” “不是(aren’t)。” “对。”就在这时候,李太太走进门厅,边哼着歌边拿鸡毛掸子掸着离他们几尺远的架子。他们听着她哼歌,直到她离开。明克压低了声音,重拾原先的话题。“说真的,”他问道,“你真相信只靠你几句话就能让我剃掉嘴唇上的胡子吗?你什么也没做——做的人是我。而且我随时可以再留。”他轻笑,朝她眨了眨眼睛。“其实我的收获更多,包小姐,因为我知道了你有全英国最漂亮的一双腿。任何时候我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瞧见它们。” 云妮笑了起来,不让他继续得意下去。“崔先生,想象是件好事,可是我们都知道现实更重要。我看得见你这儿的胡子已经不见了——”她还来不及多想就碰了他的嘴唇上方。迅速缩回手,她说道:“我知道现实是什么,而你只能靠记忆作白日梦。” 他扬起眉毛,碰了碰她的指尖前一秒才碰过的地方。他大笑,这次是从胸中发出的那种低沉的隆隆声。“包小姐,”他说。“你是在跟我调情吗?” 她的双颊立刻发烫,她掩面遮住火热的双颊和渐渐形成的笑意。“不,当然不是。” “你是。”他坚持道。 “不是。”她用力摇头,可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的手指碰了碰她的下巴,托起她的脸正视自己。“你是,”他正经而平静地说道。“小心,包小姐,我喜欢调情,更喜欢它的结果——但你可能不会喜欢。” 她的确知道自己应该小心,但她仍忍不住轻笑。他觉得她很迷人,或许她真的有些吸引力。从早上起,这个念头就不停地在她的脑海中翻转。那不再只是言语,她是真的感觉到他被自己所吸引。而她多么希望这是真的,希望自己真有某种吸引力,而且有个合适的人懂得欣赏。 崔先生打断了她甜滋滋的想法。“别小看我,云妮,我会引你走上那条路,我迟早会得到你。”然后他用了一个她在半小时前用过的字,小心翼翼地发出每一个音节,他说道:“不合适。”过了一会儿,他用自己的方式说:“完全不合适的路。” 就在这一刻,她明白了崔先生比她原先所想的更聪明、更具吸引力,也更有自信。这些人格上的特质让他充满力量。她要谨慎提防这股力量,他也明白这一点。脸被他托在手中,她很清楚地明白一件事:当他站在她身旁时,她的血液就会不由自主地奔流起来。 晚餐过后,云娜仍然无法正视一个决心要引她“走上那条路”的男人的嘴唇。为了避开平时那种对他的说话器官的专注,她想到重新组织他的句子,甚至他的思考方式。 “我晚上想到书房去,然后在那儿大声念书给你听,”她轻快地建议道。“我们要借由教你古典文学的方式,让你沉浸在标准的英语中。” 在书房里,她取下一本书,开始念给他听——他坐在沙发上,她则坐在没生火的壁炉另一侧的一张椅子里。 她原本只想念一个小时,结果却开始讲起德莱登所翻译的奥维得著作《蜕变》的故事,崔先生沉默而全神贯注的听。他倾听着用英语所写成的对句的节奏,云娜希望他能借由另一种方式听出语言的节奏,跳出语音练习的无趣。到后来,他干脆躺到壁炉前的地毯上,一只手臂搁在头部上方,一只手把玩着放在胸前的帽檐——他连吃晚餐的时候都戴着它;他很喜欢它。 当她念着书,他们之间没有争执,不再彼此挑衅。他偶尔会因为不懂的字而打断她——但他总坚持先说出自己认为的意思才准许她解释,要是不懂得背后所隐含的意义,或是她没告诉他,他就不让她继续下去——有些字他们得一起去找字典确认。云妮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念了两位不同作者的作品——他的问题多到她只好拿出普芬奇的希腊罗马神话找答案——直到嗓子都哑了。 后来他一定是睡着了,她不确定是在什么时候。最后的半个小时里,帽子一直盖在他的脸上。他的呼吸节奏以及胸部的起伏,让她停了下来。他什么都没说。在此之前,要是她停止,他就会拿开帽子,要她继续。 他就这么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完全地放松,他的狗伸长了身子躺在他身旁,人狗都沉沉地睡着。云娜叹口气,看到他们俩动也不动的安静样子,不禁露出了微笑,真难得。 她合起腿上的书,手摆在书上。突然,当她盯着他瞧时所产生的那种奇怪的压力,让她深吸了一口气。迟疑地,然后又故意地,她用书压在他今天碰过她的地方。云妮从未预想他会想要做这种事。她之所以觉得震惊与羞辱是因为让他知道了她那动物性的部分,知道她—— 不能再想这些……可是,噢,他的手所留下的感觉。要忘记他的手指那强而有力的线条,简直就是一场无止尽的战争。那种感觉,当他的手指弯曲起来,伸向—— 够了,不要再想。可是不能再想的事好像越来越多,然而越是不能想的事,反而总是占满她的思绪。 云妮对着自己摇摇头,站起来走向书架。当她把书放回原处时,发现书与事实的嘲讽,让她手臂上的毛突然竖了起来。她推回原位的书背上印着:希腊罗马神话:神话的世纪。她所念的最后一个故事是这么开始的: 皮格麦里昂是一位雕刻家,他以高超的技术,利用象牙雕出了一座栩栩如生的少女像…… 云妮看向地毯上沉睡的男人。对于教人发音,分析上流英语的元音、双元音、解构词形变化等等,她素来十分自豪。这也是他们会在这里的部分原因,她的虚荣心。她对这个很在行。 如此完美的一件艺术品,他爱上了他所创造出来的东西…… 然而今天,她已经逾越了她的技巧。她开始驱策崔先生去把她想象中的男人——或绅士具体化。她一再地描绘自己对一位绅士应有的外表、说话及仪态的看法,而崔先生迅速抓住了这个概念,像匹赛马般沿着设定的路线往前跑,正逐渐把她的理想一一实现。 黑烟升起,皮格麦里昂在维纳斯的祭坛前献上自己…… 第二部 云妮 维纳斯的祭典即将开始……祭品已经献上,祭坛上燃起了熊熊烟火……皮格麦里昂站到祭坛前面,怯懦地说:“万能的诸神,我乞求您们把——”他不敢说出“我的象牙少女”,只说“像我的象牙少女那样的人”。“赐我为妻。” ——《神话的世纪》作者:普芬奇,一八五五 第十三章 云妮的父亲在她十七岁的时候去世,那时她母亲离开他们已十一年。她病逝在某个外国——她母亲到处旅行,没有人确知她的行踪。宣布她已死亡的信被转了好几次,让云妮和她父亲只知道西西林侯爵夫人因肺炎于非洲、印度或中国死亡。 云妮被一群家庭教师和成天忙于工作的父亲扶养长大——虽然她知道他深爱着自己。他是一位很有才华的语言学家,去世之前写了上百篇论文和两本教科书。他是大英帝国正统英语理论家的先驱。正统英语指的是由上流阶级所说出来的英语,这些音是如何发出来的、又是如何让人理解,经由公立学校教给普罗大众时,又产生了什么样细微的改变。 当包莱诺——也就是包教授,以及第四代阿雷斯公爵唯一的儿子西西林侯爵——去世的时候,每个人都以为他遗下的孤女会由他的堂叔包福德收留。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当包福德继承了侯爵的爵位——他不只继承了云娜父亲的头衔,还包括了她家的一切,金钱、财物、地产——他并不欢迎她进入他的家中。云妮一开始并不理解这个暗示,直到另一场灾难降临。 精神矍铄而亲切的阿雷斯公爵,也就是云妮的祖父,以及唯一可以要求福德资助她至少参加一个社交季的人,在外出散步时,被闪电击中,当场死亡。才不过三天,他就跟着儿子进了坟墓。福德于一个星期之内,不只继承了西西林侯爵丰厚的家产,接连着又得到了阿雷斯公爵的头衔,承继了一连串的殊荣:第五代阿雷斯公爵,西西林侯爵,格林威克伯爵,贝尔威克子爵——噢,后面还有很多;她甚至无法记得全部。 就在这个时候,福德相当坦白地告诉十七岁的云妮,她不只是不能留在他的屋子里,而且——“我也没有理由资助你进入伦敦的社交季,亲爱的。你根本就不可能结婚,你没有拿得出来的家产,长得也不漂亮。如果这些还不够,你像你父亲那样沉迷于人们说话的方式,也毁掉了你最后的一点女人味。” 这是他用她的嫁妆买了一辆饰有纹章、配有八匹棕马的四轮马车,以及身穿制服的仆役及车夫的借口。 把她的行李装上这辆马车,将她送走的那一天,他还补上一句:“你实在应该生为一个男人。” 她若真是个男人,她的继承顺位就在他的前面了。 然而她却是个女孩,一个长相可笑的女孩,一个对于同时失去父亲和祖父毫无准备的伤心女孩。她确信不管是祖父或父亲都没有想到,一位叔公会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照顾她。就连他亲口说他不会的时候,她都还不相信。直到她和她的管家弥顿坐上马车,前往他姊姊的家。天啊,是管家的姊姊的家。 当然,就阿雷斯的标准,他有照顾她:一年半之后,当内政部听说了她的情况(看来福德的所做所为并不合法),并表示他必须归还嫁妆——他已卖掉的地产,还有已经花掉的钱——他交出了唯一一样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东西:她父亲钻研人类语言的书房,以及这间书房所在的房子,也就是侯爵位于伦敦骑士桥区的房子。 阿雷斯是个什么样的人?崔先生曾问。除了贪婪之外?年老,但是精力充沛。继承了整个世界的时候,福德已快八十岁。从她有生以来,他就自我中心地屹立在她的家族中。一个聪明的人,让所有的人高兴,举行许多舞会,拥有许多朋友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他热爱权力和影响力,也将它们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喜欢受人崇拜,而事实上也是。 云娜甚至曾经崇拜他。她一直绕着父亲这颗行星转——一位漂浮在学术穹苍之中的父亲——敬畏她那位更加开朗、更喜欢热闹的远房堂亲。父亲就像围绕福德这个太阳转的不起眼的宁静月亮。 她利用学自父亲的知识,以一种父亲无法想象的方式维持收支的平衡。包莱诺完全没有生意头脑;他也不需要,因为他有个公爵父亲,以及其它前任的西西林侯爵,他们是整个英国里最富有的家族之一。然而云娜还是撑过来了;她对自己感到十分骄傲。工作的时候也就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她热爱自己所做的事。 纵然如此,她还是对包福德怀着一股恨意,以及一种奇怪的羞愧感。 她的第一批学生当中,一个明白内情的人说道:“噢,或许这样反而更好,这种事常有的。”这句话的原意是为了安慰,然而云娜却忍不住觉得恐怖。 反而更好?好像如果能够选择,她应该希望这种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 不,她个人以为包福德若不存在,她会过得更好。 奇怪的是,当公爵刚把云娜赶出家门的时候,这名学生的双亲还感到震怒。其实在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很愤怒。渐渐地,他们不再生气了,日子仍得继续下去。大概一年多之后,每个人又开始去拜访福德与他的夫人,寻求他的资助,要他捐钱给教会、邀他投资他们的计划,而且年年参加他的年度舞会。 一场云娜自己从未参加过的舞会——以前是太小,后来则不能。他不会邀她去他的家,而她也不想去。这情况让她多少觉得有些孤独无助,就像随波逐流的小船。她有能力让其它的小船航行在英国上流社会的大海上,她可以教导她们如何掌舵,自信而优雅地在海面上遨游,她自己却只能逆风而行。 第二大早上,明克刮过了下巴和两颊上的胡子,唯独留下上唇的部分没有动。才过了一夜,他的嘴唇上方已经有了黑色点点的胡渣子。他扭动嘴角,用手指拉紧脸颊上的皮肤,如同往常一样地刮着胡子;两边脸颊、下巴,除了鼻子底下的地方。 他洗了把脸,站直身体,盯着镜子擦干自己的脸。嘴唇上方的胡渣子看起来像是煤灰,剃干净的脸其实是比较好看的。但再过几天就好了,他想,回复原来的他。可是这个新的他站在那里,一副喝了黑啤酒后忘记抹嘴的样子。 我到底该做哪一个自己?他问。 这个问题令他感到不安。 哪一个自己?并不会有两个他啊! 别想这些了,别让事情太复杂。云妮比较喜欢他没有胡子的样子,任何让她想到自己是男性的事物,都会引起她的警觉心。好,他会温柔地待她,他要成为一个她所见过最具有绅士风范的绅士。她所有那些高贵的规矩都是垃圾,可是他已经可以开始理解绅士们为什么愿意忍受。 他瞪着镜子,转动头部。上星期来了个理发师,拿剃刀修了他的头发。他的发尾和衣领交界的地方有了清楚的一条线,再没有东西搔着他的脖子,一切都整整齐齐的。他的衬衫衣领束着脖子,有时候令他几乎要窒息。弥顿教了他如何打领结,可是他今天弄得一团糟。 它皱巴巴地从脖子的两侧垂挂到胸前。 他的外表已经愈来愈像——他们要他当个什么?子爵?可是内心里他仍然觉得自己还是那个来自康瓦耳的明克,住在伦敦魏斯特市场旁的一家鞋店里。 云妮喜欢这个结果,这使得部分的他——下身部分——想要继续下去。为了接近喜爱的女人,更疯狂的事他都做过。然而另一部分的他,却迟疑不定。 他说话的方式愈来愈不一样,行为举止也大不相同。但奇怪的是,最近有些时候他连想法都不同了。可恶,他会担心该用形容词或副词,但这有何差别?他干么要在意? 他会想着,有个像包云妮这样可敬的女人不是很好吗?可是他要做的事会使云妮不再可敬。不,不,他纠正自己,不是包云妮,他不要她;他得不到她,而是……噢,或许是个裁缝师的助手,但她要像包云妮,善良、聪慧、工作勤奋,而且忠诚。他所认识的那些出身高贵的女人,个个全都结了婚。可是云妮……一个像云妮那样的女人会是忠诚的,对人和事都忠诚。例如昨天,即使几小时前才几乎被他吓掉了半条魂,下午便又立刻开始教训他。因为她要把事情做好。所以,她也很有勇气。 他再度拿起刮胡刀,对着镜子里的那个家伙说话,故意把每个音节都说得清清楚楚。“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把胡子刮掉,老家伙。” 笨蛋,但他懂得喜欢干爽的房间。住在鞋匠的地下室时。只要下雨,就有水从墙壁渗进来。他也喜欢一天终了的时候没有累得半死。规律的食用好的食物优点也很多。还有新的字——尤其是学到新的字,特别一点的字,并且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感觉真的很好。 让人听得懂自己在说些什么,那种感觉真是出乎意外的好——有所感觉,有能力将它说出来,并且让他人知道地想表达的是什么。轻易地表达自己,让他卸下了一种之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的紧张。让别人理解自己要的是什么,十分有用。弥顿最近已经听得懂他的话了。李茉莉也因为他的玩笑而哈哈大笑。有用而且有趣。当他下一次站在某个正经八百的管家面前,说明他不是上门来乞讨,而是来帮她解决伦敦长久以来的问题,将大有帮助。 有用。明克低头看着锐利的刮胡刀,还有它的珍珠手柄。这是他所拿过最平整的刀片,他喜欢它滑过皮肤的感觉。它把胡子刮得很干净。 他看着握住把柄的手,上面一点伤疤也没有,没有抓伤,也没有咬伤的痕迹,因为这只手从没有伸进老鼠洞里过。小心翼翼的人才会有双什么事也不做的绅士的手,有时间思考的手——问题是他也没想什么好事。拿心爱的胡子换来看一眼那双他根本就不该碰的美腿,生在一个他无法拥有的女人身上。 然而最愚蠢的部分是,他又拿起刷子在装了肥皂泡的杯子里搅着,然后涂在嘴唇上方。他刮掉了那些该死的胡渣子,为了云妮而刮。因为他想再看该死的、没有意义的一眼。 讽刺的是,走廊的另一端,云妮也站在一面镜子前。不过有点不一样的是,她离镜子十尺,正望着全身上下一丝不挂的自己。 她从不曾在白天脱掉衣裳,只为了看看自己。然而今天早上,在她脱去睡衣套上衣服前,她回到了镜子前面审视自己。 她的身体。她立刻就对自己修长的腿大感惊讶,她从未想过这一点。但,是的,它们十分修长,肌肉结实而均匀,看起来很漂亮。这是她第一次真心地喜欢自己身上的某个部分。它们总是被遮盖起来,她从不曾仔细瞧过。 她身上其余的部分——噢,她的胸脯像是胸前的两个漏斗;腰很细,但是臀部削减了这项优点。它们过于丰满,让她像颗梨子。 她的目光落在两腿之间的三角地带上。那儿的毛发浓密、鬈曲,呈现出深樱桃棕,只比她的发色要浅一些。云妮摸了摸,它很硬,就像—— 就像男人嘴上的胡髭。 她想象着崔明克这个部位的样子,但是想不出来。她在天使的画像上见过的,婴儿的生殖器(哇,她想着这个字眼!)看起来像是十分脆弱。她总以为天使的男性象征看起来就像是没了壳的蜗牛——一个绝对不适合用在崔先生身上的想法。成人的雕像有无花果叶子遮住私处,她肯定那是错误的,只会留给人无限的想象。 还有那个字眼。她无声地念着,私处,唇型看起来就像是抛了个飞吻。那儿会是什么样子?还有毛发。私处上留了胡髭吗? 她发现自己感到不安、愚蠢、怪异——吃吃地笑着穿上白天的服装。就在她整理着头发的时候,门上传来了敲啄声。 她心虚地跳了起来,然后又想着,噢,老天,崔先生真积极。他就站在外面的起居室里,敲打着她卧室的房门。 然而当她打开门时,看到的却是弥顿。“我可以进来吗,小姐?”他的面色凝重。 “当然可以。发生了什么事吗?” 他皱起眉头,讲话吞吞吐吐的。“我——呃,是的——”他终于说道,“我已经为您的家人工作了——”他清了清喉咙,“很长一段时间,而我从来没有干预过什么事,小姐。”她等着他继续说下去,这花了他好一会儿。“从您出生的那一夜我就在了。” “是的,弥顿。你的重点是什么?什么事让你不安?” “嗯。”他挺起瘦小的身躯,嘴角坚定起来。“嗯,”他重复道,“李太太和我讨论了这件事,我们认为——”他一口气说出其余的话。“我们认为崔先生最好搬到楼下和我一块儿住。” 云娜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眼睛直瞪着他。“为什么?” 他皱起眉头。“小姐,您和一个男人待在楼上——呃,他是个——我们不认为——没有人觉得——可是,嗯,现在——他显然发现您——” “你们觉得让他留在楼上,他的房间和我的同在一层楼不妥吗?” “是的,小姐。” 天啊,弥顿竟然会有这种想法,他对她向来很宽大的。云妮点点头,表示她了解。 “楼下还有八个房间,”他继续说下去。“崔先生可以住其中任何一间。我可以替他准备房间,告诉他,帮他搬下去——” “不,”她迅速摇摇头。“我来告诉他。” 弥顿当然是对的,她不能让一个……一位绅士住在她的屋檐下.就他们俩在楼上。她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一点? 她又重复了一遍:“我来告诉他,我会跟他解释。”她望着弥顿,这个她最忠心的家人。“我很感激,”她说道。“谢谢你告诉我。” 他点点头。“为了您好,”他喃喃道。“我看着您长大,成为一位淑女,包小姐。”他继续说下去:“为您工作我很骄傲,我不想见到您——”他又迟疑了一下。“为了他而不快乐。我会陪在您身旁,那并不会——” 啊,他并不是为了礼俗而要崔先生搬下楼去的,也不是为了怕产生流言蜚语,而是怕她会禁不起诱惑而毁了一切。 “这——”他继续道。“呃,我真的觉得,如果崔先生搬到楼下我的房间隔壁,那样会比较好。” “是的,那样比较好。”她再度点点头,然后又说了一次。“我会告诉他的。” 云妮决定快刀斩乱麻。她要下楼去,找到崔先生,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她会解释说他已经变成一个——什么?一个男人。对她和周遭的人来说,他是个男人。 多可怕啊,她不能这么说,那他以前是个什么? 上帝知道。她只知道他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一个捕鼠人是否住了她最好的房间并无所谓,可是如果明克离她只有一墙之隔,尤其是最近她常看着一丝不挂的自己,心里还想着他的时候。 她会说这就很有关系了。 然后她又开始闪避,从楼梯底下往她的工作室走去。她坐在里面茫然地盯着笔记本,努力思索要如何开口。 第十四章 云妮那一整天都想要告诉明克,如果他能够搬到楼下会比较好。她打算这么做,可是一直没能开口。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迟疑,这是她的房子,她有权力做决定。然而她似乎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再说,明克似乎比平时更沉郁、更不安。这种若有所思是从不曾有过的。至少很罕见。她让他借着镜子和留声机自己练习。当她半个小时后回来察看时,发现他只是坐在那儿,眼睛盯着半空中,手指抚着光溜溜的上唇——令人惊讶的是,那儿的胡子又被刮干净了。最后她干脆放弃了要他搬到楼下去的事。明天再说,她对自己承诺。 到了第二天,她找不到他。 明克偶尔会离开一阵子。“去处理我自己的事。”他总是一本正经地说道。云娜从不知道他到底出去做什么。她知道他有动物要照顾,他应该也有朋友,可能去炫耀一下他的财富和仪表。 约莫中午时分,她听见他回来了。她正在工作室外走廊另一头的书房看书,听见他在屋后那间供人脱掉湿衣、泥鞋的小房间乒乒乓乓的弄着什么——明克身上老是有泥巴。她可以听见他踢掉了靴子,似乎刚才是从后花园走进来。 过了几分钟,她听见了他的脚步声在走廊上响起,朝她走来。他的脚步声比平时要重一些。然后他出现在门口,说道:“在车库里。” “什么在车库里?” “那些老鼠,它们在那里有个窝。我们去抓它们。” 她大笑。“你要我和你一起去抓老鼠?” “很好玩的。”他咧嘴笑道,是她这两天以来见到最轻松的表情。好玩。他又是原来的那个崔明克,认为所有的事物,包括人生,都很好玩。 她靠回椅子里,忍不住笑了起来。用这种方式看待事物其实也不坏,她想。“那是工作。”她反驳道,而且他也是一身工作的打扮。他穿着厚重的靴子和旧衣服。 他走过来,想要拉着她的手臂站起来。“真的,是很刺激的工作。来吧,你用不着帮忙或看我抓,但是你应该瞧瞧我所说的,就在你的车库里。” 她让自己被他拉着手臂站起来,然后扬起眉毛望着他。“你会杀掉它们吗?” “那些老鼠?当然会。” 她蹙眉。“那不是很残忍吗?” “我不觉得,当然老鼠们不会同意——狗和鼬鼠会动手的。”他扮了个鬼脸。“云妮,它们是老鼠,肮脏、丑陋的老鼠,一只一年可以生下五、六十只的小老鼠,而这些小老鼠在两个月后也会开始生小老鼠。它们到处乱跑,吃掉你拿来喂马的饲料,钻进你的墙壁里,爬进你的马车——” “啧,”她颤抖起来,然后皱起了鼻子。“然而它们还是个生命啊!” 他那低沉的笑声总能引她发笑。“你说得对,亲爱滴。”她已经不知道告诉过他多少次了,是亲爱的,而不是亲爱滴。他拉着她往前走。“我们该去买些奶酪,每天晚上留给它们吃,或许还打个蝴蝶结。噢,少来了。”他让她转过去走在前面,自己在后面推着她。 她回头投给他一个忧心的表情,但他只是兴奋地扬起眉毛。“给我一些木头,伙计,”他高兴地说道,又说起了土腔,只是这次的腔调更浓:康瓦耳,海盗之地,还加上一点伦敦口音。“我们要让它们血染车库。” 看到他的心情又好了起来,真让人松了口气。 她跟着他走到车库,心想,这是个好机会。趁他心情很好的时候,告诉他搬到楼下的事。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件事如此困难?这没什么,他只会耸耸肩,甚至毫不在乎。 在车道尽头的车库前,有一辆驴子拉的货车,是他从朋友那儿借来载运他的那些狗和鼬鼠。明克的手下们一看见他和她走过来,就不停地吠叫骚动起来。 他从板车上搬下六个笼子,每个笼子里装有两只鼬鼠。五只小狗在明克朝它们吹回哨时跳下车来,魔力在他的脚边跳着,显然较平常警觉和兴奋。云妮跟着这群动物走进车库——明克的两条手臂底下都挟着笼子,手上还提了好几个,狗儿则跟在他的脚边。他低哼着一个曲调,像以这曲调指挥这些动物,啊,一个斑衣吹笛人。 一走进车库,他就蹲了下来,将一笼笼的鼬鼠放在地上。狗群们仍然骚动不已,可是他朝它们一挥,并且说道:“嘿!”它们全都安静地坐下来——六只毛茸茸的小脸期待地望着他。“你们等一下。”他告诉它们。 她看着他行动——他站了起来,弯腰将一笼鼬鼠从地板上推向一只狗,所有的动物都全神贯注——当他向她做着解释。 “在我的故乡,抓老鼠是一种运动,一种左邻右舍一起来的好运动。我从小到大都在谷仓、鸡舍、矿场里和十几个男人一起抓老鼠……” 他继续说着,但是她只听到片段。他熟练地每隔一段距离安排一只狗,然后将笼子推过去,调整位置,观察一会儿,再调整角度。他身上有一条宽皮带,垂挂在那里的工具随着他的移动,不停地发出声响:带有铃铛的颈圈、一捆绳索、修剪树枝用的大剪刀、一根又长又细的木棒,以及一根金属短棍。 皮带尾端靠近他臀部的地方是一双折叠起来的旧皮手套。他穿了一双厚重的靴子,随着他的走动发出厚重的声音。他的裤脚塞在靴子里,塞进裤腰里的则是一件褪色的红色紧身套头针织衫。旧工作服,类似她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所穿的,但现在的看起来比较像样,因为没有人在后面追他,是明克在掌控一切。 他既优雅又有自信,深知自己正在做什么。 他解释完毕。“……可是你一定要把狗安排在正确的位置上,”他说道。“再让鼬鼠直奔可能的地方。它们突袭鼠窝,而躲过它们的老鼠会遇上狗。至于我——我就拦住任何躲过前两道防线的家伙。” 这儿是他的战场,一场由动物发动的战争。云妮又颤抖了起来。她一定是发出了声音,因为他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你得在我开始前离开。我只是想让你了解我怎么做,而事前会比事后容易解释。”仿佛怕她争辩,他又继续说:“这和猎狐差不多。事实上,猎犬会用牙齿撕裂狐狸的喉咙,而魔力只会到处寻找狐狸或老鼠,跟着钻进地上的缝隙里,然后停在原地吠叫,等你把它们挖出来。” 她的脸红了起来。“天啊,我没见过老鼠——”她望着他。“它长什么样子?” “老鼠?”他嘲笑她胆小的好奇心。“它们会从木板里跳出来,到处奔跑。”他摇摇头。“这场出乎你想象之外的混乱会持续个几分钟,大家彼此追逐,因为那些老鼠而疯狂。场面并不好看,云妮,但绝对相当刺激。如果你想看,最好爬到半楼上面比较安全。” “安全?” “褐色的老鼠不喜欢高的地方。” “呃,不用了,谢谢你。” “真是可惜,”他嘲笑她。“你将错过这辈子所能看到最刺激的事。” 她很怀疑。她认为眼前所见已是这辈子最刺激的事,一个身上挂着短棍和项圈上带有铃铛的男人,脚穿有钉子的工作鞋,踩在她的地板上发出轰隆隆的声响。还想让她的车库变得“好一点”。 “怎么了?”他说道。“你为什么那样盯着我看?”他笑了,仿佛她会指控他什么似地说:“好吧,我带你来这儿是想让你看看我有多厉害。如果你留下来,一定可以大开眼界。”他的脸上浮现了更多自信。 “我已经大开眼界了。”她报以微笑,虽然有点不自在。老鼠,哼。“我相信你的确能力十足。”她摇摇头。“你对很多事情都很在行。” 他饶富兴味地歪着头。“你老是在纠正我。” “你对很多事情都很在行。”她又说了一次。 “你真的这么想?”他喜欢这个想法。 “是的。” 她环顾四周,微微颤抖地想象着他的战场如何开打。然而继续想下去就有点过于血腥而骇人了,虽然她毫不怀疑他将获得胜利。“所以你有——”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然后想到:“你的顾客和工作的地方?” “系地。”他说道,故意逗她。 “你怎么记得去过哪里、哪里没去过,还有谁需要做这个,以及该收取多少费用呢?” 他回过头,一脸她疯了似的表情。“我不用记,只要写下来就行了。” “写在哪里?”她问道,想象着潦草写在纸上或手背上的东西。 她换来了另一个她真是缺乏想象力的眼神。“写在本子里,云妮。” “帐簿吗?” 他翻着眼珠子。“差不多。我是个生意人,有上百个固定的客户,每年还得向上百位新客户自我推销。我写下他们的地址、我到过哪里、他们说过什么。我会把我的收入总和加起来——去年我赚了六十四镑。这对一个像我这样的家伙——”他纠正自己。“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并不坏。事实上是很好。” 这倒是真的。她大感惊讶,他竟然还记帐? 他继续说下去。“在那里的乔依是魔力的儿子,拥有板车的家伙有只魔力很喜欢的母狗。我让他先挑下一胎所生的小狗,用来交换今天使用他的板车。” “你真是个好人。” “不,这与我是不是好人无关。那就是我要告诉你的,这就是我做生意的方式。我得让那家伙高兴,以便用他的车;他也收点钱来维修他的车……” 他继续口沫横飞地谈着他的工作,对这份工作感到十分骄傲。 云妮也对自己发现捕捉老鼠是件有趣的事,而大感惊讶。 明克抓出一只鼬鼠,解下一条项圈,“……这只要钻到地板底下,铃铛让我知道它在哪里。”他提起那只小动物,它身上的毛皮光滑,像是貂的颜色。“很漂亮吧?” 当他将它放回笼子里时,云妮心想,不,漂亮的不是鼬鼠,而是这个男人,修长的四肢,浑身散发出健康的气息。即使他穿着捕鼠人的衣服。 一个捕鼠人,那就是他。想想看,他还吻了她呢;一次是轻柔地,一次则带着浓烈的热情,惹得她哭了出来。 噢,天啊,她告诫自己,别觉得他让人兴奋。噢,不,何不干脆请个扫烟囱的工人来打扫烟囱,然后也吻他呢?她可以找玻璃工人来修补前面的窗子,或许还能获得一个拥抱。水管工人也是个好人——噢,云娜,控制一下你自己。 老鼠,她心想。天啊,她该离开了。他已经完成布置,即将开始。她转过身。“呃——”她说道。 明克看着她,知道她要走了。为了不知名的理由,他想要她留下来。“你看。” 他朝魔力抬起手臂,弹了一下手指。魔力开始玩它的老把戏,只是为了好玩,因为明克要它这么做。它开始上下跳。 魔力不是一只好看的狗。它的身体是白色的,一个长着胡须的棕色鼻子从白毛中伸出来,一身斑驳的短毛.还有一张皱巴巴的小脸。它是只松垮的小狗,几乎还不到一尺高。可是魔力有颗巨人般的心,做任何事都全力以赴,毫无所惧地投入。 它跳起来超过五尺高,伸长了身体,小小的脚一碰触到地面,立刻又往上跳。拉长身体。见到这只狗活力十足,让明克很高兴。一次又一次,除非明克下令,否则它绝不会停下来。要是有一天明克在它跳上跳下之间死去,魔力一定会不停地跳到死为止。 明克朝云妮微笑,她的脸上因为惊讶而露出了笑意。“它的后腿就像装了弹簧,”他说道。“你见过这种事情吗?它可以跳到身高五倍以上的高度。如果我也那么行,我都可以跳上车库的屋顶了。” 她摇头看着眼前这一幕。看到她在这里,陶醉地露出觉得有趣的表情,让他十分高兴。噢,他想要吸引她的注意,让她留下。他只是不确定该怎么做,总不能放老鼠来追她啊。 为了魔力好,他点了点头,狗儿站定在地上,眼睛发亮,高兴地准备在他一声令下时继续。明克从口袋里拿出一片苹果给他,是狗爱吃的东西,也是它的酬劳——虽然就算没有也没关系;通常都是没有的。 明克知道云妮并没在听他说着狗的事,他只是在自言自语。他想要说别走,留下来,留下来像这样看着我。他继续说下去:“有一次有只老鼠和这家伙杠了起来,但是咬魔力只会让它抓狂……” 他瞥了云妮一眼,她很喜欢狗儿的把戏,但是她自己的脚也微微动着。抓老鼠令她紧张,她不喜欢这种气氛,不想看见老鼠被杀。 他为什么要带她到这儿来?他早就可以预料到她的反应。 他当然是知道答案的,她的脸就是答案。因为他对此实在太在行了,光是布局就看得出来——然而对于其它她所教给他的事物,他又是如此笨拙。他想要……在她面前表现出熟练和高雅。哈,捕鼠人谈什么高雅。倒是有个法子可以让淑女们印象深刻。 事实上,这经常让她们印象深刻。不只一次,她们会站在楼梯的栏杆旁,看着楼下的他弄走那些棕色的老鼠。一楼的棕色老鼠,比较温和的黑色老鼠是在楼上;这一点从未改变过,是老鼠世界的法则。只要几只猫就可以料理楼上的黑色老鼠,可是占据地面的邪恶东西就必须由明克来应付了。不只一次,那些夫人小姐们会看着他做这件事,厌恶地尖叫,但又兴奋不已。事后他会在她们的洗涤房或泥巴室里把自己清理干净,然后获邀留下来喝杯茶或波尔多葡萄酒,而事情就从这儿开始往另一件进行。 “我得走了。”云妮说道。 他看着她。“我知道,稍后我会梳洗一下,换件干净的衣服,然后在下午的上课时间去见你。我不会迟到。” “很好。”她上前一步,然后又踱了回来。“噢,我还有件事得告诉你。弥顿,”她说道,仿佛那个人该受到原谅、容忍,然后她又摇摇头。“不,不是弥顿,我——” 明克等着,身体里的血液比他更早产生反应。她脸上的表情在说,他就要被告知一件不好的事情了。 她说道:“呃,我,嗯——要你搬到楼下弥顿隔壁的房间,他会帮你的忙。” 像是要她否认似的,他问道:“你要我搬到‘佣人’区?” 她摇着头,但又确认了这一点。“你会和弥顿在一起,”好像这是个莫大的荣耀。“就在他的房间隔壁。” “很好。” 她自卫地又加上一句他已经知道的事。“我喜欢弥顿,他不只是个仆人。他住在楼下是因为他喜欢那里,而且这样做也比较合适。” “而且因为他是你的管家。” 她皱起眉头,张开嘴巴,却又什么也没说,仿佛对他大声地说出来而感到愤怒。 事实冲击着他,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搬到楼下去。明克这个坏家伙被驱逐了。她要来自东区的恶棍住得远些,或许她会记得不要亲吻佣人。可恶,欢迎她来试试。 他一下子不想再说什么,也不想让她看出自己的失望,因此他转过身,对她的哑口无言和愤慨的困窘挥挥手。“用不着解释,”他说道,弯腰拍拍他的狗。“我住楼下也一样,包小姐。等这儿弄完后,我立刻去搬。你还是离开吧,我马上就要开始了。” 他站了起来,手在裤子上拍了拍,从腰带上取下手套。 就在这时候,一只鼬鼠朝它在车库里的同伴发出低沉的愤怒叫声,伴随着一声嘶嘶声和柔软身体砰的撞击声。 云妮想都没想就跳到了他身上,抓住他的肩半爬到他的背上。她差点儿就把他给撞倒了,他勉强在她抓住自己的下巴和耳朵的情况下,使劲稳住自己。“是鼬鼠。”被她的手臂勒住了脖子,他奋力说道。 她的身体放松了一点,但还是没有从他身上下来,穿着裙子的腿紧紧地圈着他。 “只是鼬鼠而已。”他再次向她保证。 他扭转腰部。把她从身上弄下来,努力以这种笨拙的姿势让一个高大的女人在地上站定而不至于将她摔落。噢,放下她的感觉真是奇特而美好。当她分开的双腿沿着他的大腿往下滑时,他震了一下。身体的接触让她也跳了起来,而且比他更惊讶。他已经习惯两人之间这种悸动了,它是如此地强烈,让人无法抗拒,甚至被它牵引得团团转。 他将她从身上拉开,体内的血液在翻腾。他可以感觉到她的双峰压在自己的背上。天啊,他心想。他将她转到自己面前,放下来。 她就站在那里,脸部离他只有一寸,身体完全贴在他身上。她抬起头来,如果朝她吹口气,她的睫毛甚至会颤动起来。有那么一瞬间,他确定她是在等待——等着他采取通常会有的行动。如果他想要亲吻眼前的某个女人,一般来说他是不会迟疑的。 然而这一次,他轻轻地说道:“又是我的错了,对吗?” “你说什么?”她舔了舔嘴唇,在那里等着。 该死的,他想。若距离远一点的话,他就能做得好一些。可是她就靠得这么近,却还不肯承认,简直让他火冒三丈。他单刀直入地问道:“你要我吻你吗?” “不!”她立刻说道,虽然从她脸上惊恐的表情看来,多半是因为她的心意被猜中了。 他一把将她推开。“好吧,哪天你真想要的时候,请记得我喜欢有一点参与感,彼此分摊责任,包小姐。如果你要我吻你,直接说出来会比较好。否则——”他故意别开头去。“你永远也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亲吻。” 她瞪大了眼睛,嘴唇因为用力抿紧而转成白色,脸上各种情绪交织——沮丧、苦恼、困惑——为了刚刚才发生的事。 可是她把自己变成可恶的女人,她说:“你不应该用right,而要说quite或rather,甚至用ratherish。” 他哼了一声,向她挑衅。“我才不会说ratherish哩。” 然后他想大笑,他和云妮又开始了。天啊,这个女人真是顽固,她自己都没有感觉到吗?可恶,他想把她按在墙上,拉起她的裙子——或许不,要到马车上,在座位上躺下来,或是——老天,他想不起该怎么做,或者该说他可以想出上百个方法。他想要拥有她,就是拥有她——即使在地板上也行,如果狗儿和鼬鼠们不介意。 他改口问道:“你要我怎么说?其他的还有什么?” 她再度纠正他。“对不起。当你要别人再重复一遍他们所说的话时,记得要说对不起。” 他不耐烦地扬起眉毛,说道:“对不起,包小姐,你到底要我怎么说?” 她紧紧盯着他。“quitefine,或是ratherfine。” “rather,”他重复道。明克可以听见自己正确地说出这个字。 他看着云妮,她正等着他把整句话说完。愚蠢的女人,比起赞美他,她更喜欢纠正他。“比较好,包小姐。” 他以为自己或许又说错了,因为她正朝着自己瞪大眼睛眨着。但是她说道:“嗯,对了,这样比较好。”她大笑起来,然后没来由地喃喃道:“我很抱歉。” 又一次的道歉,然而他不确定是为了什么。没有多做解释,她已转身走了出去。 他看着她跑出车库,一路不停地跑过后院,穿过后门进屋里去了。 真是太好了,明克,你是一样奖品。 他的手往后梳着头发,闭上了眼睛。他吸气呼气,让心底和血液都平静下来。天啊,这个女人已经快把他给逼疯了。 他把气出在老鼠身上。 他把车库交给它们——鼬鼠追、狗儿跳,老鼠们尖叫着四处逃窜。一场十分钟的大混战,正好符合他的心情。 结束后,他坐在地上数着:几十只死老鼠,身上带着鼬鼠和狗儿咬的伤,尤其是狗的。很好,他想,很好。 “她离开也是对的,你知道。”他照顾着一只小狗的伤口,边对它说道。“真可怕,不是吗?看看它们怎么伤了你。” 他突然想到自己带云妮过来的另一个理由。是的,他想让她看看自己在某方面有多行,然而更多的是为了证明在心底深处的他,仍然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结果只证明了他并不是:狗儿并不赞同他的看法。明克一放开它,它立刻跳了起来,准备随时再继续追猎。愚蠢的狗。老鼠常撕裂东西,虽然并不常,然而有时候被咬的是崔明克。他手上被老鼠咬过,小腿前面也有。抓老鼠或许是个好运动,但是就工作来说,它还真是恶心。 相当(rather)恶心。 他吐出一口气,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非常(extremely)恶心,这种事以前从不曾困扰他。它很危险,但是他从不曾想过能有别的选择。选择,这是另一件麻烦事。只要他张大眼睛,就可能有新的选择等着他。 明克用麻袋装起老鼠,小心不去碰触到它们,然后把动物们关回笼子里,带到后院的帮浦旁边打水冲洗。他把狗和鼬鼠们洗干净,以免传染到老鼠身上的病菌。稍后他自己也必须清洗一番。 当他把冷水往魔力身上冲时,他忍不住庆幸自己可以洗个热水澡。 然后他听见自己在心底说着,该死的,最近他真的喜欢上洗澡了吗?是的,他不喜欢拔掉浴缸里的塞子,总是躺下来泡到皮肤起皱。 住进这栋屋子对他所产生的影响,比他原先的预期大了许多。他开始喜欢一些自己买不起的东西,浴缸,好几加仑的热水,满是蒸气、只用来洗澡的房间。 他开始喜欢一个无法拥有的女人。 他如此信任云妮真是可笑,他已经习惯接受她的纠正。他信任她看着自己,然后说出并修正几个星期后会露出马脚的东西。最近他开始在脑海中记下那些他喜欢学习,并且打算继续保留的东西。他从她身上得到的东西,远比这场赌局更多。他开始有了新的想法,而云妮是一面好镜子,他可以看着她,然后调整自己到最适合的程度。 当她不严肃的时候,她是他最想谈心的朋友,每日迫不及待要见到的人。天边露出第一道曙光的时候,她就进入了他的心中。他在睡眼惺松、沉入梦乡前对她微笑。甜蜜的云妮,有趣的云妮,聪慧的云妮。害怕的、勇敢的、谨慎的、过于拘泥小节的云妮,总是假装这个世界没有牙齿,好避免被它咬到。 不,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了。除了不再一样,他也不确定自己是什么。了解到这一点,用一种新的方式看待自己,就好像第一次看着自己光秃秃的上唇。这让他不安,不知如何是好。眼前的选择将他整个人都翻转过来,他无法决定自己要往哪里去,而这实在是太不寻常了——不,相当(rather)不寻常——会觉得如此的茫然。这突然让他想起了自己和云妮晚上看书时所念到的一些字。他一方面喜欢看书,另一方面又咒骂自己的好记性:惊惶失措、困惑、头昏脑胀、迷惘。 一个捕鼠人要这些字汇做什么? 清理完毕后,他过去安慰费弟,他那只不再工作的鼬鼠。它留在车库后面的笼子里。费弟已经十三岁了,一般鼬鼠的寿命只有十到十二岁。它的身体虚弱,眼睛已近全盲。以为它快死了的时候,他就把它放进口袋里,编造借口让它留在他身边。当年它曾是最勇敢、最好的一只鼬鼠。它养活了他,以及他在康瓦耳的弟妹。当他带着它上伦敦来时,是它让他有一份工作:也给了他自尊。 这几天它的身体又好了起来,不再那么瘦了。新的环境很适合它,因此明克抚摸着它,告诉它今天又杀了多少只老鼠,边喂它吃新鲜的肝脏。他看得出来这让它高兴起来。抚摸着它,看见它好多了,让他也很高兴。 第十五章 崔先生对搬下楼这件事的表现风度不佳。下午他进屋来,梳洗一番,将他的东西全扔到床罩上,拉起四个角将它们包起来,然后提到楼下去。他才不要住弥顿隔壁那个房间,而是选了离管家最远、正巧也最小的一间,可是“比较有隐私,属于我自己”。那个房间原来是从前面进来的仆人脱去湿衣和泥鞋用的,小得可怜,只有高高的窗户面对外面的人行道——晚上会有路灯的光线照射进来;到了白天,就被过往行人踩在脚边。 好吧,云妮心想。至少他们现在处得比较好了,用自己的方式。而且她让他闭了嘴。虽然这种沉默有些怪异,是装作许多事没看见、也不拿出来讨论。很好,她再次想道。 她又花了几天的时间,才能够在书桌前真正镇定地坐下来,坐在明克的对面和他一起工作——这个她了解到自己已太过喜欢而无法放弃的工作。 明克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但也不是像她原先所想的那么糟糕。他在康瓦耳上的乡下学校在基本的阅读方面教得不错,他算是受过大部分的基础教育,而且他很喜爱文字游戏,因此教他语言就成了一种乐趣。 他特别喜欢她给他做的字汇练习。不知怎地。他开始用一些她从没教过他,或是念给他听过的字,仿佛天生自然地就说了出来。 “仪态万千(junoesque)。”一天他说道。 桌子对面的她抬起头来,他正用一种若有所思的眼神盯着她瞧。 他继续说道:“臀部线条匀称(callipygian)。” 她惊讶地眨着眼睛。他不可能知道这些字的意义。 可是他真的知道。“线条优美的臀部。” “那是比喻形状像桃子,丰满的臀部。” 他笑了。“我知道,形状又大又漂亮。我真希望我知道有什么字汇可以形容一个又大又漂亮的臀部,还有一双线条比小提琴更迷人的长腿。” 有好一会儿她不知道目光该移向何处,因而大胆地直视他的眼睛。小提琴,维纳斯的臀部。就算他心里不是这么想的,他的涵义也绝对改变了。 她的视线往下垂了一点,落在他曾留了胡子的嘴唇上方,因而输掉这一场目光相交的战役。那个地方仍然刮得干干净净的,可是现在看起来有点像个笑话。即使剃掉胡子,他所散发的男子气概仍然锐不可当。 崔明克的言谈举止中,自有一股轩昂的气概,不管是嘲弄或说话,还是日常琐事,甚至连他沉默不语的时候也一样。他对自己有种男性的自觉,绝不容许妥协或改变。刮去胡子并没有让他失去活力,只是变得比较温和。 至于他到底是怎么学会那些字汇的,第二天晚上有了答案。 云妮在半夜两点钟惊醒,发现自己正在哭——低低的啜泣。过了几秒钟,她终于止住了泪水,虽然在揩拭脸庞的时候,她的心仍跳个不停。她躺在那里,满心困惑。她作了梦,却想不起来作了什么梦。她想要抓住一些片段,却只记得一种愤怒和沮丧的感觉——一种渴望,想要某人不肯给她的某种东西。 这两个星期她都没睡好,今晚更糟,她下楼喝了杯牛奶。 从厨房要回楼上的时候,她看见从一楼走廊底端的书房还亮着灯。她没想到自己的举动就好像飞蛾扑火,只是静静地走过去,推开了门。 他就在那里。明克坐在阅读灯旁的椅子上。看到她,他吓了一跳。他的腿上有一本书。 她走了进去.他们彼此瞪视着对方,四周更加安静了,谁也不愿意先开口。 终于,他耸耸肩,笑着解释:“我喜欢看书。既然我不大可能有另一个碰到这么多书的机会,因此我想尽量多看一些。”他伸出一只手,一种让人困惑的姿势。“还有十二天。”他说道。 距离舞会的天数。时间都到哪儿去了?一天天、一分分、一秒秒就这么过去了。 他又道:“以后,再找时间睡。” 他说的正是云妮避免去想的。再过十二天,他们就没有理由在一起了。 她问道:“你在看书的时候有什么问题吗?” “嗯,常常。”他大笑。他身上还穿着白天的衣服。虽然领结已经松开了,背心的扣子也没有扣上。阅读灯的光线在他的白衬衫上洒下了金色的光芒。“但现在已经好多了,大部分是字汇的问题。” “你怎么解决?”他似乎不可能自己学会那些字。 他从旁边的桌上拿起一叠纸,大约有六、七张。 上面整整齐齐地写着字——线条匀称,仪态万千。也有比较简单的字,身分,驱逐,有好几页——还有些记号。字的旁边写着它来自哪里,哪本书、哪一页,还有往上或往下的箭头注明是从上面或下面数来的第几行。 “我在当天结束前查出它们的意思,回头到书中的出处以我的理解再念一次。第二天我会复习,如果忘记了,就再查一次。”他耸耸肩。“我喜欢字汇。” 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了。她微微一笑。“恶魔。” “凶恶的。” “邪恶的。” 他眨眨眼睛,露出困惑的笑容。他不知道那个字,可是很喜欢它。他又加上一句道:“黑心的。” 她大笑。“好吧,你不是不懂字汇,只是用的方式很奇怪。” “我喜欢拿它们来玩。”从一开始他就喜欢一些听起来很伟大的字,好让他说的时候气势十足。 或是好玩的字。老二,她想。“我知道。”她说。“可是到舞会那天,你可不能这么把它们拿来乱说,有些字更不能用。” 他皱起眉头,脸上出现了若有所思的表情。当他沉默而严肃的时候,表情显得睿智、有判断力、脑筋激烈的活动着。不一定真是如此,她告诉自己。此时他的心中或许是一片空白,可是他脸上的表情——蹙眉、目光专注、额头高耸——让人觉得他很聪明,甚至很有深度。 她盯着他英俊的脸孔,狡黠这个字眼跃入她的心中。精明,机智,狡诈。光是看着他的眼睛,她就知道他是个敏锐的顾客。 而他也在打量着她。 她别过视线转开头。“我们要教你一些表达的方式,”她清了清喉咙。“让你那天晚上有话可说。”她低头看着他递给自己的那几张纸。“事实上,只要我们继续纠正你的文法和发音,你大胆的用字方式就不会显得那么突兀了。” 她抬起头来时,他仍然盯着她,似乎想要把她看透。他并不认为自己用字大胆,只是与众不同,而且他不可能会出错的。 是她的评断过于严厉,太快做出错误的结论。从一开始,她看他的方式就不对,只偶尔施恩般地告诉自己,明克还满聪明的。不,明克非常聪颖,她从没教过学习如此快速的学生。他的才华洋溢,甚至比她更聪明。 她把那些纸还给他,拉紧了睡袍的衣襟,双臂环绕着自己。 他盯着她,锐利的目光就像是深邃的大海——她真的感觉到脸颊热了起来。她转开头,手心抚着脸颊,假装不经意地躲开他。她不敢相信自己又脸红了,他什么都没有做。 他只是坐在阅读灯的光线里,其余的地方是一片黑暗与寂静。从眼角的余光里,她看见他的头歪了一下。像魔力对人的行为感到困惑时那样。 很好,她被自己给困惑了,或许他也充满疑问。 第十六章 经过将近五个星期的指导,崔先生对上流英语的结构已经熟悉,语法的改变也有了显著的进步。然而有一项课程是云妮一延再延的。她或许想要完全地避开,然而既然他要参加舞会,那么他就得学会在厨房蹦蹦跳跳之外的舞步。 她通常是在楼上的音乐室教那些女孩儿。那是一个放着些乐器的房间,她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偶尔会于晚餐后在那儿举行即兴的舞会。现在那里已经空无一物,只剩一架庞大的黑色钢琴,很多琴弦都断了,椅垫也变硬了。钢琴静静地立在角落里无人问津,渐渐荒颓。除此之外,虽然沾了一些尘埃,硬木地板还是十分宽敞。最重要的是,虽然大小不及一间真正的舞厅,那儿仍然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云妮从不把舞蹈课当成工作。她喜爱跳舞,而教外国女孩儿或律师笨拙的女儿如何跳舞,正是她能够沉浸在这项娱乐的绝佳机会。这通常是她最喜爱的一项课程。她会把留声机搬进来,放在合起的琴盖上,播放她以卷筒录制的史特劳斯三重奏。 教崔先生的时候,她先放音乐,然后让他站好位置。“来,你不要站在正前方,”她说道。“而是偏一点,这样我们的脚才不会打架——” 然后她什么都不用说,他已经会了。他握住她的手,自动地移到正确的角度。她抓住他的上臂,他环住她腰际的那一只手臂。这种名正言顺的拥抱让她有些晕眩。 她必须把平时的指导相反过来,告诉他:“你上前一步,带着我一起数到三……” 她得向后退一步,朝她通常前进的相反方向,用相反的那只脚。他的手紧握,带领着她,突然间所有的事物都颠倒了。她的脚滑了一下,好像有什么在脚底下滚过去。 在她搞清楚情况前,另一件事出了差错。留声机卡住了。“噢,天啊。”她说道。 她离开他的臂弯,在一堆滚筒里翻找比较好的录音。奇怪的是,一个声响侵入了宁静的屋里。她抬起头来。 崔先生在一旁等着的时候,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拍打着腿,发出恼人的声音。 他一身绅士的打扮,绿色的斜纹软呢长裤,轻薄的毛料等着迎接初夏。他的背心是棕灰色的,剪裁合身,同样也是较暖和的季节穿用的。他终于学会打的领结现在是松开的,露出了雪白的衬衫前襟。 他完全像个绅士。他已经将一个上流社会里男人该有的外表都放在一起了,也已了解那种风格。可是——喀啦,喀啦,喀啦——她蹙眉扫过他全身,那恼人的声响是哪里来的? 虽然崔先生的进展很好,然而最近她却发现自己对他愈来愈恼怒。他的完美让她不安;他的沉默令她愤怒。更糟的是,她痛恨自己被他强烈的吸引住——事实上,他就算什么都不说,连手指也不必抬一下,就能让她手臂上的汗毛都竖立起来。 今天两人之间的紧张情绪更是掩饰不住,它需要宣泄。 她隐藏不住怒气。“别弄了。”她说。 他直视着她,还是不停地喀啦,喀啦,喀啦。事实上,他弄得更大声了。 不要理他,她告诉自己,又回去找较好的录音滚筒——同时思索那个声音是从他口袋里的什么东西发出来的。男人通常会在口袋里装些什么东西? 她开始想崔先生拥有哪些“寻常”的东西。会突然间锐利起来并钻进黑暗地方的小动物。短棒和铃铛。铃铛?他把铃铛放在口袋里吗?她突然很想把他的口袋翻出来,确定里面没有藏任何东西。她也想伸手到他的背心底下,那儿有一条链子会指引她找到贴着他小腹的那只他钟爱的怀表—— 就是那个声音。当他拍打大腿外侧时,手臂的移动牵动了表链,敲打到背心的钮扣。 她摇摇头抛开这些思绪,找到另一首她喜爱的史特劳斯曲子,旋律够慢,适合一个初学者。她将它放了上去,回去站在她的学生前面,在他握住自己的手时又不安起来。而他好像完全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其实不然。他们试了四次,好不容易才动了起来。他知道该如何带。但是两人的动作却一点也不优雅。他对节奏一无所知,平常都是随兴地跳动。他老想把她的手臂抬到肩膀上,让她的手能够放在他的脖子后方——直到她终于用一种尽可能不伤人的语气告诉他,这种跳舞的方式并不合宜,会让两个人靠得太近。 他哼地一声,瞥了她一眼,仿佛这种理论是她发明出来似的。不过他还是继续下去,用她的方式跳着华尔兹。每当音乐和屋里安静下来时,他身上的喀拉声也跟着停下来。 当她第六还是第七次去调整留声机的时候,他跟在她身后,探头看了一下那滚筒。她不认为他认得出她写的字;真认得出,也不了解那些作曲家和曲名的意义。可是一会儿之后,他抽出了一个滚筒,说道:“这首。” 她看着他递给自己的东西。他不可能认得这首曲子,他只是喜欢它的名字:《雷鸣与闪电波卡舞曲》,典型的他。 “那不是华尔兹。”她想把它放回盒子里。 他抓住她的手腕。“我知道,可是比起华尔兹来,我比较会跳这种。而我敢打赌,你一定不会。因此我或许可以让你别再操纵我(译注:steer另有阉割之意)。” 她扬起眉毛看着他。“我才没有操纵你——” “有,就像操纵一辆板车。” “我没有做这种事!”有吗?她又惊又怒。 “这儿就像是一场角力比赛,云妮。你总是想要带领我,所以我们才一直学不好。” “才不是这样,是你经验不足——” “是你既害怕让我带领,却又想和我一起擦地板。”他几乎是立刻接下去道:“好,就跳华尔兹,可是你得脱掉鞋子。” “你说什么?”她向后退。“我才不要。” “脱掉鞋子。你滑起来会比较顺利,我也可以比较容易地带着你移动。这会有帮助。” 这也会让她比较矮。当她只穿着长袜上前再度握住他的手时,她的头只及他的鼻子。脚下几乎没了抓力,她在光滑的地板上让他带着转时,几乎无法保持平衡。 但是他说得没错,这对他们的跳舞有助益。 不,应该说是非常好,让她的心态也跟着改变。她终于让自己跟随他,让他自己找出需要的动作。等他找出对华尔兹基本的感觉,就很难不让他做第二次,旋转着她——部分是出于喜悦(他很高兴地发现有些华尔兹是以快速的旋转做为结束),部分则是他喜欢让她的身体跟着他的意志行动。 他对旋转比缓慢的舞步更在行。他还需要练习慢舞,练习怎么弯曲膝盖,以及英国华尔兹左右转的动作。他们俩都沉醉在这场练习当中。他喜欢跳舞,而她简直就是爱死了。他跳得愈来愈好,带着她满屋子转,用一种她可以感觉到的愈来愈多的自信,带领着她。 跳舞让他达到了颠峰。他不必开口,但是他有绝佳的身体。他好看极了——像个意气风发的英国贵族。让她必须一再提醒自己,他是从伦敦最糟的地区来的捕鼠人,更早则是康瓦耳最贫穷的区域,身无分文,只有浅薄的教育程度和狂妄自大的笑容。 当她至少第十二次地去更换音乐的时候,他在她身旁问道:“你想休息一下吗?” “不。”她答得太快了。 “我也不想,可是你的脸都红了。”他朝她扮了个鬼脸。他们玩得很愉快,虽然彼此之间其实有些紧张,尤其他又那样认真的看着她那张因为运动以及其它的刺激而泛红的脸。 云妮忍不住笑了出来,明克也笑了。 两人之间的紧张稍稍缓和,虽然只有短暂的片刻。他们像这个样子已经好几天,看来也不会改变。 他们就像是猫和狗的相处,他在后面追,想要抓住她的脖子,她则一逮到机会就龇牙咧嘴的凶他。他们再不快一点上床,就会杀了对方。只是他不能这么说,而她就算心里明白,也不会听的。 然而,享受她的笑容,即使只有短暂的片刻,也是迷人的——还有她的羞怯、微微不整齐的牙齿、雀斑以及眼镜,和敏锐的幽默感。尽管彼此间的冲突和推挤,尽管她的五官谈不上传统的美,但是整体来说,他对包云妮的喜爱胜过任何女人。当她拉开嘴角展现大大的笑容时,她的眼睛也充满生命力。 她的眼镜映到从窗外投射进来的光线,发出反光,直射他的眼睛,让他看不清他们身后。突来的一股冲动,让他伸手取下了她的眼镜。 她当然边抢边抗议。他的手臂高举过头,然后将它放在钢琴上,抓住她往旁边跳开。 “我看不见!”愈来愈糟了,云妮心想。光着脚又看不见。 “这叫做什么?”他放开她的手——她立刻陷入五里雾中。他碰了碰她领子上的蕾丝,才又牵起她的手继续跳舞。 “什么?” “告诉我这玩意儿叫做什么。”他盯着她的衣领。少去了眼镜,她的世界一片模糊,除了他以外,什么也看不清楚。 “呃,喔——蕾丝。” 他难过地扬起眉毛,一如每次她不信任他的时候,他就会有的反应。 “不,”他说道。“是下面的东西,这儿——”他又放开她,让她的手停留在半空中,指着。“那个你几乎看不见的东西。” 她低下头,踏错了一个舞步。他把手指伸进蕾丝绣的玫瑰花苞之间的一个洞。 有那么一瞬间,她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然后她轻吐了一回气。“啊——”一种几乎全是气音的声音。“丝绸薄纱,”她说道。“用蕾丝编织而成的丝绸薄纱。” “丝绸薄纱,”他发音正确地重复道。“肤色的丝绸薄纱。”每个音都十分正确。然后他微微一笑,又道:“偶的天啊。”她惊讶地眨着眼睛,只想给他一拳。他又出现了以前那种腔调。当她光着脚在布满灰尘的地上拼命保持平衡的时候,他却还来嘲弄她。 “还有你的衣服——”他向后仰,用视线在她身前画了一个大x,跟着她的衣服在胸前所交叉的线条。“这种衣服叫做什么?我很喜欢。” “这是,呃——”她低下头,想要弄清楚他指的是什么。“法衣(译注:举行仪式时,圣职人员及唱诗班所穿的服装)式的上衣。”她皱起眉头。“你用不着知道这么多女士们服装上的东西。” 他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留声机慢了下来,就要停了。“抱歉。”她说道。 她在钢琴上找到了眼镜,发着抖愤怒地将它戴上。她想借由寻找滚筒让自己镇定下来,可是上面的字一个也认不出来。他在她身后说:“我们都去汤恩酒馆跳舞。”像是聊天的口气,他又道:“你知道,除非你曾和某个你喜欢到愿意边跳边亲吻的人一起跳舞,你并不算真的跳过舞。”他又加上一句:“你想尝试的时候,让我知道。” 她转身瞪着他,准备给他一拳。她微微眯起的眼睛又看见他开始拍打起大腿的外侧,站在房间中央的他好像正跟人闲聊着各种舞步。 边跳边亲吻。不,她一点也不想尝试,谢了。她又放进同一只滚筒,他们可以一直跳着同样的曲子。 他等着她让音乐再度响起,然后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扶在她的身后,仿佛从没说过什么奇怪的话。 很好。她也要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抛开自己的怒气;虽然,她毫不怀疑自己的脸已经红了起来。她告诉他:“我们来练习旋转。” 这种舞步速度很快,所以他也做得很好。他什么都很快,她心想。 她不喜欢他边跳舞边亲吻某个女人、或是某个女人吻着他的想法。那是不合宜的,有违礼教。而她当然也不希望他对自己这样做。 然而有那么一瞬间,她还是想着那是什么样的感觉。让他知道? 她记起了在车库里他说过,如果她想要他吻她,必须由她告诉他。除非她说出来,否则他不会采取行动。然而就算她真的想要,她也绝不敢如此大胆地说出来。身为一位淑女,说出这么大胆的话是有违礼教的。 何况是谁在走廊上威胁着要带领她“走上调情之路”?她边跳边冷冷地对他说:“一个想要带我‘走到终点’的人,怎会对亲吻如此大惊小怪。” “啊——”他大笑,带着她平顺地转了一圈。“原来那才是你想要的,不只是亲吻。” “我没这么说——” “你把它说成是‘我’想要,其实是你想要,对吗,包‘小姐’?” 她痛恨他这样叫她的名字。“别这么粗俗——” “为什么?你就是喜欢这样的我啊。如果我是个真正的绅士,你就不能这样随心所欲地指责我了。无赖的明克、低级的明克,品味低俗却让你想入非非。” “你这个可恶的家伙!”她用力跺着脚,结束了他们的舞,两人倏然停住。可恶。她从来没有出口骂人,听到这话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让她颇为惊骇。 他们站在房间的一头,另一头,微弱的乐音仍然继续着。 他大笑,被她的咒骂吓了一跳,又对自己感到很满意。“很好,”他笑着说出不怀好意的赞许。“恭喜啊,云——” 她给了他一个耳光,而且连想都没想地又打了第二次。她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发出清脆的声响。她不是意外打中,而是故意的,又因为感觉如此痛快,因此又打了第二下。她还想第三次出手,可是他抓住她的手臂制止了她。 他站在她面前,有那么一瞬间和她一样愤怒。 他缓缓拿下她的手臂,然后放开。空气像充了电。没有人肯先移开视线,直到云妮的眼角余光瞥见他脸颊上那片红色的痕迹。被她打过的地方愈来愈红,她看着自己愤怒的指印,五指分明地出现在他的脸颊上。 “噢,”她看着愈来愈红的掌印说道。“噢,”声音颓丧。她做了什么?她这辈子从来没有打过人。为什么是明克?为什么是他?“噢,天啊,会痛吗?” 她皱起眉头。伸手碰触到他的脸颊时缩了一下。那指印还热辣辣的。她的指尖画过她在他脸上留下的指印,然后抬起另一只手,用两只手掌抚着他的脸。 她捧住他的下巴时,他震了一下,然后任由她抚摸自己。她的手一旦贴了上去,就再也不肯停止了。 他的双颊平滑,上面有一点点刮过脸半天后又冒出来的胡渣。他的下颚坚毅方正,深邃的绿色眼眸就和她在他脸上留下的指印一般火热。她的手指抚着这张脸庞,懊悔地抚过高而完美的颧骨上的红印。她的指尖沿着挺直的鼻梁往下,来到嘴唇四周—— 他抓住她的一只手,将它按在自己的嘴上,朝她的手心呼吸。然后一股温热感传进她的掌心,他亲吻着她的手。一如好几天前,他亲吻她的嘴。 云妮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从来没想过这种可能性——他用湿濡、张开的嘴亲吻她的手,伸出舌尖舔舐着,并低吟着闭上了眼睛。 鸡皮疙瘩……冷颤……她从颈子后面到手臂上的毛发全都竖了起来。胃肠在翻搅。虽然站着不动,但房间绕着他们旋转起来。 全身无法动弹。她想要把手抽开,可是它不肯遵从她的意志,仿佛根本就不属于她。当他抬起头来,她把手握成拳头,然后他吻着她的指节。她闭上眼睛,求上帝帮助她。 她伸出另一只手,将他正在亲吻的手努力地抽出来。“我——”她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不——不能——”她的低语再度中断。“走上你的路。” “太迟了,”他轻声道。“你已经在路上了。”他的口气比较像是认命,而不是高兴。“对我们两人都太迟了。” 留声机的乐音再度低缓下来,然后倏然停止,任由她站在那儿瞪视着他。 一手在胸前握拳,她只穿了长袜的脚踩过地板。走到钢琴旁,她不停地转着留声机,直到将它缠绕得太紧。音乐声尖锐地响起,流泄出疯狂的节奏。 她走回明克面前,站好定位,两个人等着从机器出来的音乐恢复正常。 奇怪的是,等音乐恢复正常,她反而无法行动。她不愿将手臂搭在他身上,完全不愿意碰触到他。音乐继续飘扬,然而什么事也没发生,直到他将手伸入她的手臂底下,仿佛即将开始跳舞。 可是他的手滑下她的背,然后说道:“让我们再一次把你的裙子掀起来,云妮。” 她听错了吧?当他真的抓住她的裙子时,她发出一声短促而紧张的笑声。 她想要阻止他,但他责备地摇摇头,说道:“做个乖女孩,云妮,照我的话去做。” 她放手了,一切随他去。 乖女孩,她这辈子都很乖。然而他所要求的方式是不一样的,那只会让她的腹部肌肉紧绷。 他轻声道:“当你不乖的时候,他们说些什么,云妮?” “什么?”她抬起头惊讶地望着他,一颗心直跳到喉间。 仿佛了然于胸似的,他的拇指抚着她的喉部,然后沿着脖子往上移到耳朵后面。 她颤抖起来,喃喃道:“把你的手给我,另一只手放在我背后。我们应该要跳舞的。] “告诉我什么是‘应该’,”他轻声道。“当你做了不该做的事时,他们会说什么?” 他的脸更加贴近了。“当你做了你‘想做’的事时,又会怎样?我必须说什么,才能让你做你想做的事?“他改变了方式。“我想吻你,可是我更希望你想被吻。你想吗?” “不——”她没把话说完。她不知道,再度晕眩起来,陷入他那种奇特的魔力之中。她舔了舔嘴唇。不,她不想要。 音乐在他们身后响着,沉醉在它自己的小小世界里。他等着,然后再次用指尖碰触她的锁骨。她没有阻止他。他的指尖如此轻柔而不真实。她咬住嘴唇,闭上了眼睛。 然后听见他说:“很好,”语气和他先前一样轻柔。“等你说得出你想要什么,你就可以得到它。”他停下脚步。 她睁开眼睛,看见他走到房间另一头的留声机那儿。它又开始发出呻吟了。他将它摇紧,片刻之后又带着她在地板上旋转起来,小提琴的乐音伴随着他们。 让他知道?她心想。亲吻他,“真正地亲吻他”,是那么……兴奋。他有着如此惊人的力量和柔情,让人无法忘怀。当她再度绕着房间旋转——他不再数着拍子,而是融入节奏里——她想起当他的唇分开她的,在她口中吐气的时候,是多么地具有生命力。 她得开口说她想要? 她做不到。“你的要求太过分了。”她喃喃道。 他以平时的坦率回答。“是你总是在批评我,云妮。你咒骂我、打我、要我搬到楼下去。”他对着她摇头。“要求你审视自己的行为,会太过分吗?” 她还来不及去想这话的涵义,当他们在布满尘埃的地板上移动时,她的脚底结结实实地踩上了一个又小又尖的物体。 “啊——等等——我踩到什么东西了。”她停下来,一边抓住裙子底下的一只脚,一边用另一只脚跳着。 音乐继续响着,虽然在云妮听来,他们两人的呼吸声比音乐更大。 她握着他的手臂抓着脚,想要弄清楚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他是如此的靠近,一只手还环着她的背。她的手抓着他宽阔的肩膀。 是的,她心想,她要他的吻。 可是她不想说出来。真是不公平,她皱起了眉头,真是可恶的不公平。她单脚着地站在那儿,斜眼望着他,张开嘴又闭上,然后抬起头紧盯着他瞧。 第十七章 明克看着扶着一只脚站在音乐室钢琴旁的云妮,看见她绷起了脸——她的眉头深锁,嘴唇紧抿,正想要开口说些什么—— 天啊,她要说出来了!他心想。他就是知道。她抓着他的背,他任由她倚靠在自己身上。他几乎可以看见她反复思索这个问题——如何不用承认自己想要而得到亲吻。 她张开了嘴巴。他倾身向前,想抓住每一个音节,或至少在她说不出完整的字时,抓住一些蛛丝马迹。然后云妮说:“我的脚好痛。”她修长的身形跟着衣服瘫坐在地上,就像一颗泄了气的气球。 明克俯视着她,陷入两难,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好现象。过了一会儿,他在她身旁坐下来,伸手想要去抓裙子底下的脚,结果手被打了一下。 他沉下脸抗议。“我是想检查你的脚,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是木头的碎片吗?” “应该不是,我踩到的是大一点的东西。” “是这个吗?”他问道,伸长身体从地板上拿起一只黑色的螺丝钉给她看。 她点点头。“一定是从钢琴上掉出来的。之前我就滑了一下,那时应该停下来看看。你看,它割破了我的长袜。”她的脚底有一丝血迹,仿佛曾用全身重量踩上去。 他把钉子放进她手里,抓住她的脚。和其它情况一样,他们又开始角力,但是他借着用拇指按摩她的脚背获得胜利。 “噢,”她说道,然后又是一声。“噢,好舒服。” 她不情愿地向后靠在地板上,让他抓住她的脚放在腿上。她瞪着手中的钉子。“我想它是从谱架上掉落的,它上个星期就掉了。” 他用力按摩着她的脚,一直按到脚跟,然后转了转她的脚踝。 “噢,”她又叫道。“真的好舒服。” 他说道:“当你不乖的时候,他们都说些什么?他们会怎么做?” 她原本盯着他的手瞧的眼睛抬了起来,惊讶地发现游戏又开始了。“谁?” “你的父母。” “我的父母什么也没说。” “真的吗?一个字也没说?”他大感困惑。“那么一定有谁会说,某个别人。” 她蹙眉别开头。 “家庭教师?”他猜道。 她瞪着他,仿佛被他猜中了心思。 “她怎么说?她做了什么?” “我有很多位家教。”她皱着眉头。然后飞快说道:“倪小姐。” “啊,倪小姐。”他重复道,手往上移了一些,揉着脚踝往上一点的小腿。 “当你做了不好的事,倪小姐会怎么说?” “她会说:‘你这个小坏蛋,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你的玩具都弄坏。’”她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垂下眼帘。“我从没告诉过别人这件事,长大之后才说出来真有些奇怪。” “不,不会。”他惊讶地摇摇头,兴趣盎然。“她真的会弄坏吗?” 她以耸肩作为回答。“我再也不在她面前玩我喜欢的玩具。有一年,她取消了我的生日,说我不能过六岁生日,得等到下一年才行。” “真是个可怕的女人。”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他向后退了一些,按摩着她的脚趾,然后问道:“你难道没有告诉任何人吗?” “要告诉谁?要是跟我父亲说,他只会心不在焉地挥挥手。跟我母亲说,她一定会生气。她不相信我。” 明克蹙眉,想要回到原先的想法上。“然后呢?”他问道。“如果你还是不听呢?”一定有比较温和的矫正方法,他告诉自己。他想要利用它们,看看自己是否能找出云妮裹足不前的原因。他揉着她的脚踝,拨弄她的裙摆。“要是你只有一点不乖呢?” 她没说话。他停下来,歪着头,看向她的脸。她的表情十分可怕。“没有什么只有一点不乖吗?”他问道。然后他不悦地猜测道:“她伤害你,真正的伤害了你。” 云妮为自己的成长经验辩护,但他还是大为震惊。她说:“她只有一次用过棍子。她说如果我是个男孩,我应该在寄宿学校。如果有小孩和我一样不乖,他们会被带到校长面前,让他们趴在体罚椅上,然后——”她的声音破了,没法再说下去。 明克放开她的脚,拉好她的裙子。他向后用双臂支撑着身体,一只手抬至唇边。 “怎么了?”她问道,仿佛冒犯了他。 从某方面来说的确是的,现在换他觉得不舒服了。一个可以冷血杀死老鼠的人,却对云妮的童年感到难过。幸好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因为这个姓倪的女人要是让他给碰上的话,他一定会给她好看的。 “你的父母知道吗?”他问。 “应该知道吧。” 明克对寄宿学校的所知是,他们全都长成势利的小人。他并不清楚他们管教的方式,对可怕的家庭教师也一无所知。然而他从孤儿院和救济院里听来的故事,让他知道体罚是怎么一回事。 “那其实——”她想要一语带过。 他却因难过而想她正视。“不,云妮,英国的绅士淑女让孩子活在恐惧里,或是付钱叫别人来做这种事,他们根本不配当什么绅士淑女。上流社会根本就是——”他想要找个字眼来表达他的厌恶,然后在他愈来愈丰富的词库里找到了一个:“野蛮。” “在她打我之前,我本来就很胆小。” “就因为这样才更可恶。” 她望着他,突然恍然大悟。“她做的事很可怕,对吗?”她朝他蹙眉。“我让你讨厌了吗?” “不!”他大笑,然后将她拉过来靠在怀里。“嘘——”他说道。“噢,云妮。” 他突然开始想象,一种对崎岖的荒地和参差的海岸甜蜜而强烈的渴望。在那里,一个男孩不管站在什么地方,都绝不会离海岸超过二十哩,而且永远拥有家人坚定的支持。 “让我告诉你康瓦耳的事。”他说道。他让她坐在自己的双腿之间,伸开双臂将她拥在怀里,亲吻着她的头顶。 他告诉她:他们在塞尔特废墟里游玩,穿梭在半倾颓的拱廊下,一点也不在意是谁建造了它们。那是他的城堡。他告诉她,他和几个弟弟在海边奔跑,然后有了几个妹妹。后来更多的小孩出世了,直到他和十四个玩疯了的弟妹跑在一块儿,其中有的相差还不到九个月。 “那么多的孩子。”云妮说道。 “我妈是天主教徒,她不赞成阻止上帝赐给她的孩子降世,甚至还收养了一个不是她的,我弟弟波迪就不是她生的。他母亲死了,而他父亲总是打他,所以他就跑来跟我们窝。他跟我们很合得来。” “如果你母亲管不动你们,是不是由你父亲管?”云妮想知道。 “天啊,不。在生下第四个还是第五个孩子后,我父亲就离开了。” 她大为困惑。“那么第六个或其他的孩子是怎么来的?” 他笑嘻嘻的。“是上帝的杰作,”他说道。“那是套用我母亲的话,剩下的孩子全都是无性怀孕。她是个疯狂的女人,或许她以为我们全都是。”他又笑了起来。“她已经尽力了,想要让我们所有人敬畏上帝,而且对几个小的也能发生短暂的作用。可是他们常吓坏了而哭着来找我。我就跟他们解释:‘不,上帝不会惩罚你们的,他爱你们,母亲也爱你们,只是她很生气,又没办法给你们一顿好打。’ “身为家中的长子,我认为让他们听她的话、让他们懂事是我的责任。拿一大堆报应论来吓唬小孩是没有用的。我会说:‘可是啊,我可以好好揍你们一顿,所以你们给我听话。母亲心太软,舍不得打你们。所以才会编出这么一大套东西。’”他大笑。“「那很有效我们都尽力帮她。” “尤其是你。”云妮说道。 他的嘴唇从她的头顶往下滑了一寸,感觉着她的发丝。“是的,尤其是我。既然是长子,我当然必须好好管理他们,利用长子的权力帮助其他的孩子,是我的工作。” 她想了一下,继续说下去。现在的她已经放松下来,舒舒服服地靠在他的胸前。“难怪有时候你的表现好像一个国王。”她在嘲弄他。 “我本来就是国王,”他说道。“崔明克人生中的国王。而你,漂亮的小东西,就是女王,你自己的女王。” “如果你这么喜欢康瓦耳,为什么要离开那里?” “为了养活全家。母亲死后,我们差点就饿死了。”他大笑。“我很诚实,云妮,我想我有几个弟妹是母亲事业的成果。”他或许拿它当笑话,其实也有些伤感;他母亲想尽办法养活孩子,结果却使她有了更多的孩子。“不管怎样,只靠我和三个弟弟在矿坑工作,要养活十四个人是不够的。因此我把较小的弟妹交给了叔伯阿姨们,然后来到伦敦。我带了费弟,一只很棒的鼬鼠。你见过它的。” “是的,你说过它是最棒的。” “曾经是。我撒了一点谎,它已经老了。”他顿了一下,思索着。“然而就因为有它,我在第一个星期就能寄钱回家,足够购买食物和几个小的极需的衣服。我们本来撑不过另一个冬天,是费弟救了我们。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它到终老。” “十四个,”云妮又说了一遍。“那还真是个大家庭。” “是啊,但我还是撑了过来,而且现在几个大的也能帮忙了。五个弟弟,八个妹妹,最小的妹妹才十一岁。我养那几个还没法子养活自己的,并且给照顾他们的三个阿姨和一个舅舅一点钱,有剩才留给自己。结果一切顺利。如果没有这些家人,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没有你也不行。”她指出道。 他大笑。“我想是吧。不管怎样,”他继续道,“我从没想过把钱全留给自己。”他间接指着她的堂叔。“我是说,当我知道自己拥有这么多,而他们几乎一无所有的时候,我怎么还用得下去?” 就算懂得他所表达出来的忠诚,她也没有表现出来。 他们坐在地板上,有好几分钟没有开口。他喜欢这样。他的唇再度拂过她的发丝,它是那么地柔滑,一如她身上其余的部分,而且闻起来有柠檬的香味。 当他开始想要舔舐她的颈项,让她躺在地上,翻身压到她身上……老天,就在这时候,他站了起来。“你这个堂叔似乎不怎么讨人喜欢。”她以前曾说他会喜欢包福德。 她坐在地上缩起了脚,两只膝盖顶在胸前。她仰起修长漂亮的脖子望着他,说道:“他很会说笑话。”然后摇着头大笑起来。 她又垂下头,他只看见她那只用两根发针就把头发全绾起来的美好模样。他真不懂她的头发怎能不散落下来,它看起来很重,又多又亮,是一种明亮的红铜色。非常好看。 她继续说下去:“有人说最近他变了,不再那么风趣,而是严肃了许多。可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那样。继承了家族的每一寸土地的那一天,他欣喜若狂,一个我所见过最高兴的八十多岁的可悲老人。没多久,他娶了一个当时和我现在的年纪差不多的女人,一个他已经追求了好多年的女人。你能想象吗?薇安现在大约四十吧,我真希望能说她是个骄纵且城府很深的悍妇,一心只想得到他的钱。可是十来年前我所认识的那个女人甜美而害羞,十分温顺。人们说她现在还是如此。她来自一个富有的意大利家庭,噢,好像还有个头衔什么的,非常漂亮。她一直陪着他,而且会陪到他死去的那一天。” 明克满脸同情。“这一定让你很恼火。” 她又笑起来,捏着自己的膝盖。“有时候。那就像有人老是拿到一手好牌。” “远看像是好牌,云妮。你不知道也看不见——但你不能替他玩,只能玩你自己的。” 她点点头,沉默了片刻,又抬起头来看着他。“明克,”她说道,这是她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让他的胸中塞得满满的,感觉到一股暖意。“你是我所见过最善良的男人。” 听到这句话让他更加高兴,笑开了脸,告诉她:“我并不是善良,只是——”他耸耸肩。“当一个人无法违背他的本性时,又何必去责怪他呢?” 她思索了一会儿,然后突然伸开双臂平躺在地板上。 “天花板的漆都剥落了。”她说道,接着大声地笑了出来,是一种真正开心的笑声。 低头望着她,明克心想,他太早站起来。要是他还坐在地上,现在就躺在她身旁了。 然而,在他想出办法再坐下去之前,她已经坐了起来,朝他伸出双手,要他拉自己起来。 他将她拉了起来——她轻叫了一声。“噢,”她说道。“有时候你一动我,我的胃像会翻腾。”她飞快地又接下去说:“你想你会跳华尔兹了吗?” “不,”他郑重地说道。“还不像那些跳了一辈子的人,我需要再多加练习。”他又撒谎了,他常在汤恩酒馆跳华尔兹。可是他假装不会,因为想和她跳舞。 而且他还想多“动”她几下。他伸出了手。 她将手放进他的手中,他用她所容许的合宜方式揽着她,开始数着。“一、二、三,一、二、三。”没有音乐伴奏,他带着她转圈,边在她耳畔轻数。 在他的怀里她感觉如此轻松而温暖,忍不住微笑。噢,他很高兴她喜欢这样。 他们没有吃晚餐,一直跳到脚疼。有时候用她的留声机,但更常在它没有声音后,由他接下去。他自己编华尔兹舞曲,对着她哼唱,享受她在他的怀里、她的大笑以及与他一起跳舞的感觉。 最后当然又是被他给搞砸了。不知怎地,他们的嘴唇开始靠近。当他更加贴近时,她瞪大了眼睛,里面充满了困惑——他对自己的兴趣一直让她感到讶异,并且大惑不解。她的眼中充满了那种可笑的恐惧。她开始武装自己,准备让他推进去,但还不打算主动邀请他。她的姿态让一股挫折感贯穿全身,强度足以让他畏缩。该死的她。 “云妮,”他说道。“我想吻你,我想做好多事,而且一直像个男人般勇往直前。可是不能都只有我单方面,要我来推动你、诱惑你,让你做我们彼此都知道你想做的事。即使你喜欢,我也不能一直追着你跑,而你却连一点让我知道你想要我的反应都没有。” 她的表情丝毫不肯放松,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一句话也没说。 “到底怎么样?” “什么怎样?“ 他从头开始。“要我吻你吗?”他说道。 她低头蹙眉。她要的。 “说出来,”他说道。“说‘吻我。’” 她张开嘴巴,然后又闭上,拼命摇头的样子仿佛他是在要她飞到天花板上。 他继续折磨着彼此。“说‘爱抚我,明克。’噢,天啊,云妮,我真想听你这么说。说‘抱着我,脱去我的衣服,爱抚我,进入我的身体’——” 他不得不把头转开,他的嘴因为说出这几个字而发干。他对着钢琴低声冒出一串咒骂,骂的是他自己,但也包括了她。 这举动惹恼了她。再度板起了脸,她说道:“大多数的绅士不会对一位女士这样说话。” “大多数的绅士不会经历我从你身上得到的这些痛苦。” “你并没有经历什么——” “你控制了我的老二和我的生活,无时无刻想要削平我的锐气,想让我足够温驯,你才愿意接近。”他有点后悔自己说了这番话。 然而听到她语带讽刺的反驳,他只后悔自己没有更刻薄。“噢!噢,是啊!”她加重了语气。“真是太好了!你突然懂得大多数绅士是怎么回事了。然而哪位绅士曾经像你这么粗鲁,你何不干脆把手伸进我的两腿之间算了?” 这话使他暴跳起来。他挤到她面前。“哼,你那个地方永远也不会有男人去碰。你对男女关系极度害怕;你根本是对生命与生活都极度害怕。不管造成今天这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包‘小姐’,”他说道。“它都扼杀了你的每一分天性和冒险心。” 她眨着眼睛,为自己辩护的冲动油然而生,她反击道:“天性和冒险心?多么冠冕堂皇的字眼,崔先生。这只不过是妄想爬进石榴裙底下的老鼠强词夺理的借口。” 他气红了眼,直想杀人。“但不会是你的,”他说道。“谢谢你,我宁愿饥渴到死,也不会钻到你的裙底下。” 他直接击中了她的弱点,一说完他就后悔了。她的脸沉了下来。他刚刚向早就怀疑没有男人想要她的、甜美的云妮证实了她最深的疑虑:就连他也不要她。 他吸了一口气,迅速说道:“那是骗人的,云妮。我想要你想得要死,你害我胡说八道。”也不全然是如此。“不,你并没有害我,是我自己胡说八道。云妮,对和我睡过的淑女我都很敏感。噢,她们全都想要我,但为时只有那一天,我只是她们一时的娱乐而已。我已经厌倦这些。”他吸了口气,环顾四周,然后后退一步,双手插进口袋里。“你说得对。我错了。对你,我不会甘于一时的欢乐,那将使我痛苦。”他摇摇头,然后望着她。 她睁大了眼睛。 “我回楼下去了,”他说。“该死,”他痛苦地低语。“你如果需要我,就拉拉铃吧,我会听见的。我和你的管家都会听见。除此之外,我不会再靠近你,这样对大家都好。甚至是我。”他又加上一句。 第十八章 云娜、明克、赖杰米和赖莫尔在她父亲的书房里等着喝茶。在少数几个男士来访的场合里,她总觉得在她父亲和同僚们开会的房间里接待他们比较合宜。这宽大的房间,有着厚重的椅子和深色的木头书柜,上面摆满了哲学和语言学书籍,也有一些男士们应该会喜欢的诗集和小说,《白鲸记》、《科学怪人》、《杰克与海德》、《一千零一夜》等。房间里最细致的摆饰是一只水晶切割而成的白兰地酒瓶,就搁在一处光洁的壁龛上,旁边还有相配的两只酒杯朝下放置着。 杰米和莫尔在应该到的时间来访,因为她和明克正对一张随早上的邮件送来的帐单争论着。它来自裁缝师,要求支付明克的衣物费用,而且帐单是寄给包云娜小姐的。 明克当然是大翻眼珠子。“我认为我们应该在裁缝师容许的范围内将衣物退还。那两个家伙——”他指的是赖氏兄弟。虽然没把话讲出来,但是他对他们的看法已经不言而喻了。 “最后可能所有的费用都得由我们负担。他们没安什么好心眼,云妮。” 她只是摇摇头。“你无法退还任何东西,”她告诉他。“它们全都是量身订制的。再说,这笔帐单只是个单纯的错误。” 一定是这样的,这种事时常发生。 然而云妮知道明克的怀疑已经影响了她的想法,直到赖杰米说了句:“天啊!”她才安下心来。他把信封翻过来,朝上面的地址蹙眉。“他们把送货地址和帐单地址搞混了。”他仿佛真心抱歉似地望着她。”我真的很抱歉,这个误会真是太令人尴尬了。” 他伸手到口袋里,拿出一个鼓鼓的皮夹。里面和往常一样,装满了纸钞。 他数了几张钞票,抬起头来看着云妮。“到目前为止,我们该付你多少钱,包小姐?” 她瞥了明克一眼。莫尔坐在一旁,明克站在窗边,空气中弥漫着他浓浓的敌意。 几分钟前他就像是个守护洞穴的巨人般在门口迎接他们,而且对他们惊讶的表情很不高兴。现在他们继续望着他,彼此还交换了个眼神。杰米显然对明克的改变很是惊讶。 云妮早就准备好帐单,只须下楼去起居室拿。她回来时,三个男人仍保持她离开时的样子,毫无交谈,只是彼此瞪视着。噢,天啊。她拿出费用和支出的清单。这些费用都以小时仔细计算,她认为自己已经从宽计算了。 杰米看看帐单,毫无异议地又数了好几张钞票。他将一叠钞票放在壁炉架上,说道:“我多留了二十镑,以防我们再来之前还有其它的支出。莫尔和我要到海边几天,可是我们会在舞会前一天回来。我们会带着邀请函过来。” 他回头看着明克,然后架上单片眼镜,绕着在房间中央的这个男人上下打量着。明克的双臂抱在胸前,表情粗鲁。 “我得说,”杰米对她说道:”莫尔的钱一点也没有白花。”他轻笑着望向他的哥哥,提醒他赌输的人将负责支付所有费用。 莫尔坐在椅子上,虽然也饶富兴味地打量着明克,但比较缺乏善意。“他还没有完全成功。然而我得承认,”他嘟嚷道。”包小姐制造了一个奇迹。要不是认得那身衣服和那张脸,我真会说它是另一个人。” 它。“是他,”她纠正道。”他穿的正是你们替他挑选的衣服,你们选得很好——” “不,不是衣服的关系,”杰米坚持道。”他在门口迎接我的仪态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而且他的口音听起来绝佳。你真是太厉害了,包小姐。” 她又感到骄傲了一些。是的,她的工作的确是一级棒,这话倒是不假。 明克哼了一声。“很好,”他说道。”你们全都该死的棒透了。” 啊。云妮迅速说道:“不,是‘我们’所有人的努力。”她对着两位赖先生说:”崔先生是我所教过最有天分的学生,他打从心底彻底地改变了。” 然而,她想为几个男人建立友谊的努力,在杰米用仿佛对着受训练猴子说话的口气之下破灭了。“说点什么来听听吧。” 明克的嘴角一撇,伸出一只手来。“让偶瞧瞧那些钱,把它绵拿够来吧?”他尽可能地加重话里面的康瓦耳口音。 杰米紧张地转向云妮。“他刚才说得比较好。” “他在生你的气。”她蹙眉道。 明克道:“我想什么我自己会说。那些钱让我瞧瞧,朋友。”他指着杰米刚才放在壁炉架上的那叠钞票。 杰米带着不悦的表情扬起了眉毛。明克直视着他,不为所动。紧张的情绪升高。 幸好弥顿端着茶盘进来,稍稍消弭了紧张感。 热茶和小圆饼送上来的时候,杰米坐了下来。他的双手搁在面前的手杖上,对着明克说道:“我把钱留在这里,你稍后可以检查一下,崔先生。噢——”他朝云妮关心地一瞥。“这提醒了我,我们得想个好一点的名字。我在考虑殷迈克这个名字,崔德雷子爵。它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头衔。但好处是任何人只叫他崔德雷时,他也会因习惯而有反应。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这个头衔来自于康瓦耳一个偏远的领地。很少人会去注意这么边缘地带。”他转向明克,然后试了一下。“迈克?” 明克哼了一声。“要回答一点也不难,我的名字本来就叫做崔迈克。” “嗯,”杰米看着他的哥哥,仿佛在说啊,更多的惊喜。他们溢于言表的喜悦似乎正一点一点地升高。”他真的说得很好,不是吗?这种改变不是很神奇吗?”他对明克说道:“太好了,那就迈克吧。”他转向云妮。“从现在开始你得叫他迈克,让他能够习惯。” 迈克,云妮心想,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在体内蠢蠢欲动。对她来说他就是明克,很难把他当成另一个人。 “说点什么,”坐在椅子上的莫尔开口道。”让他多说点,我想听。” 明克转向他。有一下子,云妮很担心他会说出什么,他已经满肚子怒气了。她迅速说道:“我看就读点什么吧。”她取下一本书,推着明克走向书桌。 他嘟囔着坐了下来,但还是把书打开,开始念着前一天晚上他们一起读过的《白鲸记》——大部分的发音都对了,可是不时会因为一、两个字而停顿下来。 然而他让人信服的程度还是很惊人。 听着他念书,云妮再度感觉到那股奇特的情感。莫尔说他变成了另一个人,一点也没错。明克在康瓦耳的家、在伦敦的朋友,他模仿家乡口音的样子——她提醒自己,那才是他真实的人生——有时候却让人觉得那只是他的另一个夸大的故事,另一个玩笑,这儿才是真正的那个人。麦克,或是随便他们怎么叫他的,很快地就将成为某个子爵,旅行家,人道主义者,英国贵族的一员。 然后成为西西林侯爵的独生女包云娜小姐的追求者。啊,这真是个迷人的幻想。接下来,她岂不要开始搜集南瓜和老鼠,希望有位神仙教母出现,将它们都变成马车和骏马了。 是的,拜托谁来将我的捕鼠人变成王子吧。 而那个谁全都盯着明克——或者该说是迈克——他啪一声地合上书本。一只手抓着书,好像随时都会把书扔出去。 她在杰米开口时迅速把书拿过来。“这真是——”他站了起来,仿佛要大声喝彩。“真是太好了——”他找不出话。”惊人……让人无法置信。”他看着他的哥哥。“你相信吗,莫尔?你听见了吗?愈来愈好了——噢,我真爱死了!” 莫尔站起来,明克也是。没事的,然而云妮还是很想尽快将莫尔送走。她抓住杰米的手臂,莫尔跟在后面。“你在这儿等一下。”她对着一脸愕然的明克说。 然而他在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喊道:“你们也能弄到让她参加舞会的邀请函吗?” 她转身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不需要什么邀请函。” 三个人同时因为她的语气而停下来看着她。 她解释道:“我每年都受到邀请,但全都被我回绝了。福德邀请我只是形式上的。” “那就让他大吃一惊啊,”明克说道。“去嘛。”当她只是对着这个建议皱眉时,他喊出了她的名字。“云妮——” “云妮?”莫尔重复道,眉毛感到有趣地扬了起来。 “闭嘴。”明克说道。 屋里一阵冰冷的沉默,然后莫尔冷笑起来。“噢,不,这真是太好了——” 明克怒目瞪着他。 他表现出来的威胁让莫尔投降地扬起双手。“天啊,”他似乎还有话要说,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嗯,”他大胆地说道。”真是个充满惊讶的下午。” 云妮迅速送赖氏兄弟出门。她谢过杰米留下来的费用,看着他和他的兄长戴上帽子和手套,拿起手杖。然后在他们身后关上门,为他们终于离开而高兴。 她回到父亲的书房时,明克还在那里,正拿起一张钞票对着光线端详。 “很好。”他说。 她的如释重负,说明了自己的担心,但他又立刻破坏了她心中的平静,因为他说:“非常好,比我和李泽印制的更好。它用对了纸。” “噢,别再说了。”她说道,快步朝他走去。她一把抓过那张钞票,然后拿起壁炉架上整叠的钱。 他受伤地看着她。“看看它们,云妮。全都是新的,整叠钞票里没有一张旧钞。” 她低头看着手里的钱,它们全都是新钞。但是不,她才不会对这种事大惊小怪。她朝他蹙眉。“英国的银行本来就会印制新的钞票。” “还把整叠的钞票给了那两个花钱像——”他纠正自己。“花钱如流水的家伙?” “他们是有钱人。再说,我们根本没有钱,他们能从我们这儿得到什么好处?” “我敢说他们一定在打什么主意。” 这句话让她停下来思索了一阵,然后问道:“那你认为他们是想怎样?” 他耸耸肩膀。“我不知道,一定和那个舞会有关。”他顿了一下。然后又道:“云妮,我要你和我一起去。”更多的沉默。“别让我一个人去,你很了解我将周旋的那些人,事情的发展可能会超乎我的理解,可是你若在场,你会知道他们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她难过地说:“我不能去。”然后又道:“如果你真的害怕。我们就告诉他们这件事取消了。” 他摇摇头。“我不认为这件事可以取消了事。我知道这种游戏,杰米扮演白脸,莫尔则扮黑脸。如果我们想打退堂鼓,他们会开始施压。杰米会摇着头道歉,试图拦阻他的哥哥,可是他拦阻不了。莫尔则会口出威胁,然后——我不知道他会恶劣到什么地步,他们已经在这场游戏中投资了不少钱,也花费了不少力气。” “要是他们不高兴,你可以——”她没把话说完。她在想些什么?把明克当成英雄吗?会赶来保护她不受他人的欺负? “谢谢你。”他说道,仿佛她想的一点也没错。他露出微笑。“是啊,我绝对可以。可是我现在还不想阻止他们,我要毁掉他们。我不喜欢被人设计,我要看看他们到底怀着什么鬼胎,然后让他们自食恶果。”他撇着嘴笑了。“和我一起去吧,求求你。” “我不能。”她试了一个比较实际的理由。“我没有衣服穿。” “那我们就替你找一件。你的衣橱里有些什么样的衣服?” 云妮这辈子还没有买过任何一件礼服,甚至没有可以改的。当她还有家人可以依靠的时候,距离购买礼服的年龄还太小,现在当然更是买不起。她没理会明克的提议。 再说,他看到的都是黑暗面。除了开她那一无所知的叔公一个玩笑,那儿根本不会有什么事。这只是-场单纯的打赌,她告诉自己。只是两个富家兄弟间一场愚蠢的赌局。 然而他不肯放手,冒出了更多的主意、更多的问题。“你一定有朋友的,难道你就不能找个人打听一下吗?” 她望着他,对他的关切略感不解。完全只是为了取悦他,她点点头。“好吧,我还和几个以前的学生保持联络,我会问问她们,打听她们对赖杰米和赖莫尔有些什么了解。” 当天晚上,她派弥顿出门。第二天早上,她得到两个答复。不,她在上流社会里的熟人对赖氏兄弟一无所知,不管好坏都没有。看来赖氏兄弟没有值得说的事。 十一点钟的早茶过后,她接到了第三个回报。这次是来自卫伍德公爵夫人,一个刚刚新婚、快活的年轻女人,是云娜去年夏天的学生。 特别高兴听到这个女孩的消息,云娜迫不及待地打开这封让人愉快的长信——在最后几句话之前都很愉快。她皱起眉头读着它们: 至于你的新客户,我恐怕不记得任何叫做杰米或是莫尔的人,也没听说过赖里波爵士,我母亲也是一样。不过母亲提到在上一次的社交季时,她听说过一对来自布莱顿的双生兄弟——她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说服了乐戴利侯爵的一个表亲做了一笔可疑的投资。我衷心希望你的两位赖先生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噢,糟糕,云娜心想。好吧,她恢复理智,没人认识赖氏兄弟并不是多大不了的事;她那两个高傲的朋友并不需要认识每一个家庭的每一名成员。可是另外那——噢,不,她告诉自己,她不要相信最坏的情况。英国有那么多的双生兄弟,没道理在布莱顿惹出麻烦的那两个人就是他们。 再说,她告诉自己,带着一个假贵族去参加阿雷斯公爵的舞会没有任何好处。 然而另一个微弱的声音响起:不管有没有好处,要是这个赌局有阴谋,那你就没有理由继续教导明克。你和他的关系就此结束,比原先的预定提早一个星期。 折起那封信放回信封里时,她心底很清楚卫伍德夫人告诉她的事也正是明克所怀疑的:几个来历不明的人将他们两人卷入了一场不知道有多深的骗局里。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云娜更清楚自己并不在乎事实真相,或是将有什么样的危险。她只想和崔明克在一起,直到最后一天。 第十九章 “要我再说该死的一次,我就要呕吐了。”彻底绝望的明克扭曲着嘴角,望着桌子对面的云娜。 “啊,”她惊讶地眨着眼睛,歪着头看他。“不错唷,”她说。“如果你能想出比呕吐更绅士一些的字眼来骂。”她笑了起来。“噢,”她说。“你的h音很正确,所有的母音也很完美。就连骂人的时候都说得不错,文法也很好,听起来十分自然。” “真的吗?”他也笑了起来,虽然其实是在取笑她。她笑起来的时候鼻子会皱皱的。 他说过要跟她保持距离,可是他办不到,何况她也不允许。不管他在屋里的什么地方,她都跟着他,然后坚持“继续练习”。任何的接触总比完全没有更好,因此他容忍着她的情绪,装出丝毫不为所动,其实总在观察、等待。 “你有个可爱的鼻子。”他说着,伸手想去摸它。 她向后退,笑声停止,眼神流露出防范、甚至受伤的神情。他知道她以为这是嘲笑。 “我是说真的,”他说。“我爱你的鼻子。” 爱,他是这么说的。虽然只是她的鼻子,他只爱她的鼻子。 她的眼睛在眼镜后面睁大,露出害怕的神情,然而又有所期待。她很想相信他在自己身上看到她所没看到的东西。“我不喜欢我的鼻子。”她说道。 “你对自己太严厉了,我觉得你的鼻子是我见过最好的鼻子。” 她不屑地轻哼。“你瞧?最好的鼻子。老实说,你根本不该注意一个女人的鼻子。” “为什么?” “它应该配合其他五官,是一张比例优美的脸的一部分。” “你的鼻子也是一张很美的脸的一部分啊。” 她朝他扮个鬼脸,还伸出了舌头。 这逗得他开心地笑了起来,好一会儿才止住。 她用那双蓝色的大眼睛正经地瞪着他。等他平静下来后,又问道:“你真的认为我对自己太严厉了吗?” “嗯。” “怎么说?” “你不肯看自己的优点。首先,你的长相很抢眼。”抢眼。这是个新字,他没有刻意去想,而是自然而然就说了出来。 她似乎并没有发觉,只是耸耸肩。“在你之前从没有人觉得我抢眼。” “这我很怀疑。我敢打賭一定有很多男人注意过你。” “可是从没有人说过什么。” “就算他们真的说了什么,你或许也会批评他们对女人的品味。你就是这么对我的。” “是吗?” “如果我说你很漂亮,你就会说我错了。” 她露出困惑的神情。“那些应该最爱我的人从来不觉得我有什么特別。”她垂下目光。“我母亲觉得我是个吓人的孩子,我父亲根本没看见我。如果你问他我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他或许根本就不知道。” “一定还有别人的。” 她耸耸肩。“弥顿——” “看吧——” “听着,崔先生——” “明克。”他说。虽曾尽量避免,但她有时候还是会脱口而出。 “不,是迈克,我们已经决定了。记住,是迈克。” 他点点头。“好吧,迈克。” “迈克,”她说,然后好像忘了自己本来要说什么。她用力吐了一口气。“別傻了,崔先生,我的鼻子太大。” 他大笑。“是啊,真的是不小,亲爱的。要不是它很漂亮,我真会替你感到难过呢。” “漂亮?”她受辱地哼了一声。 “是的。”这次当他伸出手时,她让他的手指沿着鼻梁往下画,然后才退开。“它是如此地细致,”他告诉她。“长长的鼻孔,线条如此柔美。你的鼻子十分古典,让人立刻知道你的出身高贵。真希望我也有这样的鼻子。” 她的嘴角扭曲,仿彿在说他要不是夸大其词,就是彻底弄错了。“我有张可笑的脸。” “可笑?”他瞪着她。“我认为你的脸很有趣,像一只可爱的小狗。你有张聪明的脸,云妮。这就好像上帝去创造其他人,然后又回来帮你修饰一下,让你显得更特出;你的脸比大多数女人更耐人寻味,云妮。” “我一点也不漂亮。”她伤心地抱怨道。 他皱着眉。“好吧,或许不漂亮,可是你比那些漂亮的脸更耐看。漂亮的脸一眼就能看穿,一点也不稀罕。我早就厌倦漂亮的脸,可是对你却百看不厌。” 他为何这么说?他不该这么说的。他当然没有机会对她的脸感到厌倦,再过三天他就不必再看了,不是吗? 再过三天就要举行舞会了,他最近才想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贵族的舞会是怎么一回事。不停地跳舞吧,他想。反正星期六他就会知道了。 他改变话题。“我们出去走走吧,测验一下我的成果,并且到屋外去露露你那张‘漂亮的’脸。”他不怀好意地扬起眉毛,倾身向前。“我们再去那一家茶室。” 她笑出声来。“才不要呢!他们会认出你来的。” “才不会哩。”他坐直身子,抚着嘴脣。“我没有胡子,发型也变了,还穿着一身新衣服,而且说话的方式也完全不同,他们怎么可能会认得我?”他扬起眉毛。“我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然后眨了眨眼睛。“可是我认得他们,想到让那些曾经追打过我的儍瓜服侍一下午,真是一大乐趣。” 他抓着她的手站起来,想要将她从桌子拉开。“走嘛,”他说道,然后快乐地想起来。“噢,我可以戴那顶高礼帽,我们都很喜欢的那一顶。”这个主意愈来愈好。然后他突然想起了什么,猛然转身——害她一头撞上去。他低下头朝几寸之外的脸庞微笑,说道:“你別戴大帽子,好吗?”他摇着手指头。“只要戴一顶小帽子,或是干脆別戴。我想看着你那张可笑的脸。” 她瞪了他一眼,但是眼镜后面的那双眸子在笑。他又笑了起来,被她逗得好乐。噢,她那张变化万端的甜美脸孔…… 她说:“不劳费心,先生,帽子我会自己选。现在別挡着我的路,我得为这个大活动去换件衣服。” 云妮选了一顶已经有好多年没戴过的草帽,这顶帽子有个小小的、往前伸的帽沿。虽然有些过时,但看起来还不错。蜜莉还在一边缝了新的花和缎带,黄色的,显得很有精神。 真的,看起来很不错,就像云妮自己。是的,她散发出一种强烈而健康的女人味,她心忖。还有一双她自己也逐渐相信的、漂亮的腿。不管她是怎么想的,最让人惊奇的部分是,当她看着明克的脸,那里的真诚是绝不会错的:他真的觉得她漂亮,她可以一整天都从他脸上得到这个讯息。 她渴望在艾菲饭店的茶室望着它。虽然精神紧张,一颗心却轻盈而飞扬。她不确定他是否已经准备接受大众的检视,她自己也有点不安。除了父亲,她从不曾和男人出去喝过茶。 相对于她的不安,明克似乎一派镇定,事实上还高兴得很,流露出迷人的风采。他向艾先生要了一张两人的桌子。“好的,先生。”那人说道,明克大笑起来。 云妮喜爱他流露出绅士的风范,然而看到他这么做,又令她害怕。就像看着某人走高空钢索,而且是被她弄上去的,带着她最深远的梦想,在空中愈爬愈高。她想站在他的底下,张开一张巨大的网。不,她想和他一块儿上去,抓着他的衬衫,在他的两只脚踝都绑上绳子。別掉下来,千万別让任何不幸发生。 他们跟着艾先生走进茶室大厅,进入一片轻声交谈和伸展的棕榈叶交织而成的氛围里时,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几个问号。他知道不能摘下帽子也不能提高声音吗?她可曾把一个绅士在公众面前应有的表现都教他了?她忘了告诉他的事,他会用什么方式表现? “这儿可以吗?”艾先生问道。今天他亲自为客人带位。 茶室里不算拥挤,但人还是不少。他让云妮和明克坐在靠门的一张小桌子。刚好可以快速离去,她想,然后紧张地坐下来,嘲笑着自己。 他们点了茶和蛋糕。开始的五分钟顺利地过去,她稍稍放松下来。明克不只是充满了绅士风度,而且十分殷勤。他碰了碰她的手,她的脸红了起来。 在传遍全身的热浪中,她的心开始幻想起来。也许他们下个星期三也可以一起喝茶。在舞会结束之后?或是去听歌剧? 噢,是的,她自问自答。想想看——因为只有在幻想中你才见得到这一幕。明克在歌剧院里。啧,他不会喜欢的,那不是他的娱乐。不,他们没有未来,也没有星期三午后的下午茶。他无法融入她的世界——一起度过一个下午或晚上并不表示能共度一辈子。她也不适合抓老鼠——当她把他当成柱子爬上去,又惊恐地逃走时,就已经证明了。 她看着明克优雅地将茶杯举至唇边,想起了上一次在这间茶室见到他的光景。但是茶杯就这么停留在他的唇畔,他却一口茶也没喝。他的目光越过杯沿,望向茶室里。 “噢,糟了,”他轻声道。“別看,我们有客人。” 六个星期前在裁缝师那儿偶遇的那位伯爵夫人,买束袜带给云妮的那位,正朝着他们的桌子走来。 她没有理会云妮,直接对着明克说道:“我是怀特伯爵夫人。”然后又加上一句:“妮琪。”她朝他伸出手。“我相信我们是认识的。”她的脸上带着笑容,一道眉毛询问地挑高。他如释重负,她并不记得是在哪儿认识他的。 明克站了起来,表现出绅士风范。然而在心里,他巴不得叫她从泰晤士河上跳下去。 她阻止了他。“不,不用站起来,我无意打扰你们。”她已经打扰了。“只是我确信我们见过,可是却记不起来是在哪里。”她想要他解答自己的疑问。 明克坐回椅子上,微笑地摇摇头,用最高雅的谈吐告诉她。“很抱歉,我不记得自己曾有这个荣幸认识您。”他露出沮丧而无辜的表情。 “噢,可是我确定——” “不,”他笑着坚持道。“我不这么认为。” 她蹙眉歪着头,然后笑了,接着又皱起眉头,就好像玻璃管里的霓虹灯泡,一明一暗地直打量着他。她摇摇头,笑容绽得更开了,高兴地说道:“不对,我确定我认识你。” 啊,好吧,既然她如此确定。“你看起来是有些眼熟。”他让步道。 云妮发出一个惊讶的声响,舌头轻弹了一下。这话使她警觉了起来。 伯爵夫人眨着眼睛,大胆地挑逗着他。“你是伦敦当地人吗?”她问道。 “不是。”他迅速道。 “那请问你是哪儿来的?” 他脱口而出一个所能想到、最远的地方。“巴黎。” 云妮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 “巴黎?”伯爵夫人显得很高兴。“我爱死巴黎了!巴黎的哪里?” 他对这个城市只知道一个地标,因此就很高兴地说了出来。“艾菲尔铁塔。” 避开伯爵夫人的视线,云妮伸手掩住了嘴巴,眼睛因为恐惧和不敢置信而睁大。 “艾菲尔铁塔,”伯爵夫人一脸的困惑。“你住在艾菲尔铁塔里?” 从她的口气听得出来,他说错话了。“不,不,”他更正道。“我是说我们可能在那儿见过。” 她想了一下。“你上一次去艾菲尔铁塔是什么时候?” “噢,我常去那儿,”他说道。瞧见伯爵夫人的表情后,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儍,可是我就是忍不住想去。它实在是太——”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替他把话说完。“是的,太神奇了。还有那些喷泉——” “噢,是的,尤其是那些喷泉。还有——”还有什么?他伸出手。“还有铁塔本身。” “噢,是的,一项杰作。了不起的法国人。” “真的。”他微笑着说道。“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她眨眨眼睛,似乎已经无话可说了。感謝上帝。“是的,”她说。“很高兴见到你。”转身就要离开。他以为麻烦就要结束了,但是她又转过身来。“你的名字,”她微笑着说道。“我似乎不记得你的名字,请给我一个提示。” 他才不敢呢。要是他提起崔德雷子爵,她或许会想起整个故事来。他低头看着茶匙,将它翻转过来,上面刻有制造商的名字,他将它转回正面。“巴顿里德,”他说道。“殷迈克,巴顿里德子爵。” “巴顿里德,”她茫然地重复道,似乎想不出还有什么可问的。“好吧,巴頓里德爵士。”她想知道更多的事情,但是已经肠枯思竭,没东西可问了。“很高兴见到你。”她说道。 她一走,云妮立刻倾身向前,低声道:“你给错名字了!” “我不能说崔德雷,她知道这个名字。” “她知道?”她加重了语气道。 他并不想解释,再说,他们也已经避过了麻烦。 云妮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担心的机会。“噢,完了、完了。”她说道,修长的手指按着嘴脣,就着指尖开口。“现在你可得记住‘巴顿里德’——你从哪里想来的?回答我的问题,你记得住吗?” “没问题。可是我们还是可以用原来那个——” “不行,她是女王狩猎队长的妻子,她会参加舞会的。” “噢,真是太糟糕了。”他说道,靠回椅子里。这次他真的笑了起来。 然而云妮一点也不觉得好笑。“别笑了,”她说。“你会把这一切给搞砸的。” “我才还会哩。” 她倾身向前,紧迫盯人地问道:“你可知道在上流社会面前出丑会有什么后果?” “上流社会?” “没错,英格兰重要的家族都会在那里。” 他扬起眉毛。“舞会上那些人对你很重要吗?” “不重要。”她皱着眉,摇摇头。“噢,我不知道,有些人重要,有些则否。在我父母的心目中他们都很重要。” “哈,”他说道,温柔地对她笑着。“亲爱的,你真是孝顺。我会尽力的,我会让你的父母以我为傲,也以你为傲,虽然他们已经不在了。” 她笑了出来,一半是因为被嘲弄的懊丧,一半是因为松了口气。她点点头,咬着嘴唇承认道:“我太紧张了。” “看得出来。”她一直都是如此。 他希望她的紧张不会让她胡乱插手;他希望她能让他用自己的方式去做他该做的事。可是不管她愿不愿意放手,他都可以应付她。 他朝侍者做了个手势,要一些加在茶里的牛奶。然而当侍者离开后,明克看见那个麻烦再次朝他们走来。 伯爵夫人挂着胜利的笑容,离开她的同伴,再一次向明克和云妮的桌子走来。 他倾身轻声说道:“把你的茶暍完,亲爱的。她又找到什么要来对我们说了。” 伯爵夫人再次走到他们桌边,朝明克挥舞着手指头,说道:“尼斯。”她是这么说的,可是他并不确定那是不是个地名,直到她继续说下去。“在尼斯的奈格斯科饭店,你就趴在地上。”她皱着眉头,仿彿要抓住一丝记忆是件痛苦万分的事。她将破碎的记忆添上自己编出来的故事。“没错,”她现在更肯定地说道。“你就是替我找到猫的那个人。你真是个英雄。”她皱着眉头,然后微笑起来,发出一连串听起来像是法文的字眼。 他礼貌地点头,在她告个段落时抓住机会说:“很抱歉,我的未婚妻并不懂法文。容我介绍包云娜小姐,我们将在六月完婚。”这番话应该可以让那个女人闭嘴离开了。 可是错了,她更紧追不舍。“包小姐?是那位包小姐吗?”她改口道。“包莱诺的女儿?”伯爵夫人一脸惊讶。 然而比起云妮来,那女人还镇定得多。 云妮被他的话给吓了一大跳。“迈克,”她开口道,然后笑了起来,想不出接下来该说些什么。“你真的,呃——唉,不该这么说的。我们都还没宣布呢!”抱歉地转向伯爵夫人,她说道:“还不是正式的,我们还没有对外宣布。” 明克伸手拍拍她的手。“云妮,我的小鸽子,別又来了,你答应过的。別说还要让我等得更久,因为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等不及要让你成为我的。” 云妮的下巴一掉,嘴巴有一会儿好像动不了。然后她轻笑一声,红着脸别开头,正好像是一个害羞的准新娘。 伯爵夫人转过头,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打量云妮。她瞥了明克一眼,再次尝试用法文跟他说话。 他抬起手摇了摇头,一个坚持的男人。“请说英语,怀特夫人。” 怀特夫人,哈!他很享受这一刻呢!虽然如此,他还是希望这场下午茶尽快结束。现在的他还算好运,可是他不确定伯爵夫人下一步会怎么做。 他对着云妮说道:“你喝完了吗,亲爱的?”他拿出那只不知为了什么理由他很喜爱的,但应该得还回去的表。真可惜。他打开表盖,滴答,滴答……它继续响着,走到四点整。“天啊,”他说道。“我真的不知道已经这么晚了,我们得在五点钟和李泽爵士碰面。真的该走了。”他站起来,对云妮说道:“亲爱的,你拿一下东西,我来付帐。” 她抓住他的手臂。“你不能付帐,”她噓声道,然而为了忍住笑,现在的她看起来有些胡言乱语。她想要压低声音说话,可是她的话声还是传了出来。“你没有钱。”她说。 “我当然有钱,亲爱的。我有一张全新的二十镑。”他转身正视着她,眉毛高高挑起,摆出一副只有她懂的姿态。“一张非常、非常新的——”他让声音扬起来。“二十镑。我们看看这钱可不可以花。” “迈克!”她恐慌地叫了起来。 可是他松开她的手,微微鞠躬从桌边退开,跟在他后面的伯爵夫人一脸失望和困惑的表情。他看见云妮双手掩面,遮住笑容。他朝她喊道:“云妮,拿好东西,我们要走了。” 他们真的该走了。他不知道伯爵夫人星期六晚上是否真的会去参加舞会,然而或许他还会在那里遇见几位他所认识的上流社会的女人。该死的,发现他在这个圈子里竟然真的有认识的人,还真是一大震撼。他笑了起来,不,是一大挑战。 他紧抓着云妮的手来到外面的街道上,瞥见了一辆公共马车,是六号车。太好了。“来吧。”他说道,拉着云妮跑了起来。 她跟着他,还在笑个不停。“我们要上哪儿去?”她叫道。 “我们要赶上那辆车。”他指着,一边拉着她跑快一点。 “我的马车——” “一次解決一个问题,亲爱的。快。” 她不像他跑得那么快,一边压住帽子,一边在人行道上跟在他身后奔跑,裙摆在她美丽的双腿边飞扬。 他们原本赶不上的。马车停下来,一个男人下了车,两个女人上车。明克朝车夫喊着,可是他和云妮还是离马车太远,车上的人听不见他的叫声。明克慢了下来,离车子还有一个街区远。拉车的马开始举步前进。 “再等下一辆吧。”他说道。 这时一个离马车比较近的女人朝车夫喊着,马车慢了下来。明克说道:“快跑。” 云妮照做了。她想起让他们认识的那场奔跑,现在她跟在他后面跑,让她觉得好刺激。感觉他暖热的手拉着她穿过车潮,手臂环上她的背和腰际,将她抬高,推上了马车的踏板。一切是那么大胆又好玩。她开始止不住地笑,怎么也停不下来。 明克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他们俩弄上车顶,来到长条椅的座位上。她跑到椅子上朝乔治挥手,那个她和两位邻居一起雇用的车夫。他看见了她。一会儿之后,她的马车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她转身在长条椅上坐下来,明克的手臂——他将它搁在椅背上——也跟着滑了下来,揽住她的肩膀,两个人同时放声大笑。 马车经过海德公园,绕过白金汉宫时,这两个人已经笑得像傻瓜一样,瘫倒在座椅上,直到云妮喘了起来。在激烈的奔跑和笑得太多之后,她已经喘不过气来了。 他开始担心起来,她挥挥手。“没事的,只是气喘,等我静下来就没事了。”她努力镇定下来,深吸几口气,然后再慢慢吐气,一边格格笑个不停。 当她又开始笑起来时,明克皱起眉头,笑着摇摇头,然后碰了碰她的脸颊。“噢,你真是一团糟,我亲爱的小东西。” 他在椅子上转过身,肩膀抵着椅背,胸膛靠近她的手臂,近得她足以感觉到他的热气和温度。她开始意识到他想要吻她、他靠得有多近,又是如何痴痴地望着自己的脸和唇。然后她又想起了他要她说出来,要她用言语告诉他。他一直在等待。 啊,如果她是个诚实的人,她会承认自己对亲吻这整件事是多么喜爱。她觉得她可以永远的吻个不停,她愿意放弃食物、放弃睡眠,只是不停的亲吻他的嘴,也许躺在他身边、倚偎着他,但只是亲吻。每次想起在他房间的那一吻,总是能再度的感受那如涟漪般绵绵不断袭來的愉悦。 有时她也会想起他做的其他事,例如他那探入双腿间的手,以及他锲而不舍想再度造访的努力。现在想来,那其实也没什么可怕,只是有些亲密,非常非常亲密。 是的,她想要他的吻,快速而有力的,就像他刚剃掉胡子时做的那样。她想说出来,吻我。她舔了舔嘴唇,张开嘴——脑筋突然一片空白。她像个茧般杵在那里,除了气喘般的可怕声音,什么也发不出来。这让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迎上一股重新回来的恐惧: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没有吸引力的女人。 为什么她得开口要求?漂亮的女人必定不必开口。要是她够漂亮、更有吸引力,亲吻自然不请自来……在任何地方……自然而然就会发生。如果没有,她也不想强求。 接近特拉法加广场时,明克在她身旁笑了起来,嘴唇拂过她的脸颊。“你真是倔强到不可救药,云妮,”他说道。“然而这其实是个无聊的游戏。傲慢使我把它发明出来,现在只好自食恶果,害得我们两人都深受其苦。现在不管怎样我都要吻你了,不要阻止我。” 他随即托起她的下颌,将她的脸转过去,在她的嘴里呼吸,仿彿可以供給她氧气。 老天在上,他真的可以。他的确让她的血液奔流,开始鼓动。噢,真好。 他在整个伦敦面前吻她,就在公共马车顶上,纳尔逊爵士的雕像俯瞰之下。 在全世界的眼前,聪明、英俊而风趣的明克吻着她。她的一颗心怦怦跳着,胃部痉挛,更底下的部分在融化。更棒的是明克将她转过来,拉起她、让她坐到他的腿上。 天啊,哦,天啊!他拥紧了她,用力地吻着她。她没有抗拒,双臂环上他结实的颈项,手指插进他的发丝间,回吻着他,大口的吞噬他。 他轻柔的发丝。他湿热的双唇需索着她。他更向下压,直到她的重量全靠在他的胸前,紧靠着坚实肌肉所形成的墙。然后她感觉到一种陌生而奇怪的东西,从她所坐的位置隔着裙子可以感受到他的线条。他开始硬了起来,形成一种明显的圆柱状。 这种感觉并不讨厌,她相信有人曾让她以为会有不好的感觉,但不管是谁,他们都错了。它……好像会将人催眠。她可以感觉到他的长度和某种坚持的硬度贴着自己的臀部,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它就在她的身下产生变化,在他一边吻她的时候愈来愈长、愈来愈硬。天啊,多么奇特的感觉啊。她不知道它怎会这样,没有东西可以比拟。 但这当然是不允许的,她停了下来。她移开脸,看着他,两个人都很清楚她感觉到什么。和她拥有的简单生理知识相较之下,他的大令人害怕。再想到他要把那东西放进去的地方,她完全无法想像。 她没能再想下去,因为车掌打断了他们。“嘿,爱情鸟。”她和明克同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的头从楼梯顶上冒了出来。“要上哪儿去,朋友?”他问道,用的是伦敦土腔。 “奧维奇。” “两个人四便士。” 明克从口袋里挖出四便士,云妮则乘机滑回座位上,重拾淑女该有的样子。天啊,她是怎么了?在每个人都看得见的马车顶上做这种事。人们会知道吗?他们看得出她身上发生的事吗?她以为自己应该感到羞愧,她的确感到羞愧,她告诉自己。 然而,当他们朝东边驶去时,她却对着自己哼歌。 在某个停靠站时她问明克他们要上哪儿去,他说:“到我那一边的城市。” 一开始她没有作声,担心他指的是白教堂区。她和父亲为了搜集口音去过一次。那个地区纯粹而浓烈的伦敦土腔很有意思,但是白教堂区的气氛很吓人。伦敦东区这个心脏地帶,到处都是贫穷的儿童和窄小阴暗的街道。它原本就是伦敦破败的一区,然而在她和父亲到访的三年之后,开膛手杰克让这个地方变得恶名昭彰。 他们在壅塞的街道穿梭,她感觉到明克的手臂撞击着她的肩——它伸长了搁在她身后的椅背上。这让她感觉他要带她上哪儿去都没关系,她想去。她对他有种奇特的信心:要是他认为他能化险为夷,那么她就相信他可以。 这是一个美丽的黃昏,伦敦依然喧嚷,店家们纷纷准备打烊,人们涌到了街上。照耀在马车顶上的夕阳十分美丽,视野美丽极了。他们像观光马车离开了圣马丁教堂的尖塔,再经过柯芬园。他们在奧维奇下车。 “从这儿开始就必须走路了。” 他们赶开一群鸽子,穿过一座小小的教堂广场。从什么地方传来了一阵花香,仿彿来自于一整座花市。然后突然又转变成釀酒厂的气味。接着是音乐,遥远而欢乐。 他们跟随着音乐进入后面的街巷,云妮开始晕头转向。他们钻进了一个并不像工人阶级那么差的区域:成排的住宅,孩童们在店铺前面玩耍,一匹壮硕的拉车马在湿滑的鹅卵石地面上滑了一下,身上的马具叮当作响。 明克一直握着她的手,领着她往前走。他那一边的城市。他温暖的手揽着她,可能会带着她走向地狱;但那也没有关系,甚至很愉快。 多么有先见之明啊,她想,因为他停了下来,双臂伸向半个街区外的路中央、高挂的一面摇摇荡荡的招牌。汤恩酒馆,音乐就是从那儿传出来的。声音很大——由洋铁琴和小提琴交织而成,弹奏听起来像是吉普赛人,还配上好像是锡铁的声音。这三重奏纵或有些荒腔走板,也以欢乐和音量加油添醋的补足了。啊,地狱的乐神奥甫斯。他们果然来到地狱了。 “跳舞。”明克微笑的样子好像正送出一件礼物。“我不敢保证会是什么舞,不过里面有些人是不到天亮不回去的。我们也加入吧,云妮。” 第二十章 汤恩酒馆只是一个有座吧台和踏脚横栏的大房间。里头的陈设很简单——木头桌椅,贴满各酒厂广告的墙、营业执照和一块飞镖板,全都骄傲地和一大张女王像及一张比较小的威尔斯亲王像一块儿展示出来。酒馆的地板看来已经好久不曾上蜡,铜制的橫栏上斑斑点点,但还是闪闪发光。虽然如此,这个地方散发出一种友善且迷人的气氛。明克和云妮进来的时候,十来个人朝他们打着招呼,好些人还直呼他的名字。他是常客。 后头的三人乐团演奏着改编的奥芬巴哈,以符合工人阶级的品味。一个头上禿了一块的男人用力地弹着钢琴,手指在键盘上跳跃。一个肤色黝黑、眼袋下垂的男人前后拉着小提琴的弓。一个看起来很有天分的年轻人拿着棒子在玻璃杯、铁罐和任何能用的东西上敲敲打打。若有人走近他,他就敲打他们的扣子。 人们紧挨着坐在长桌边,不过仍有一些空位。在一小块空着的地板上,几对男女正就着这法国音乐跳着好看的波卡舞,是明克的舞。他想要过去。“要跳就得赶快,不然很快就会太挤。” 但他仍先将她介绍给一个叫做李泽的矮小精壮男子,然后是其他几个她从没听过的男人,还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南西,一个是玛丽。虽然明克或许根本就没察觉到,然而云妮一眼就看得出玛丽喜欢他。 他很受欢迎,而且大家都认得他——他的朋友喜欢他的笑话和哲学,告诉他说:“不,不,就用那种口音说话。”他们喜欢听他说方言。这实在有点怪异,但是在他介绍的时候,她听见他努力在话语之间加入从前的口音,随即因太过费力而放弃。他的朋友嘲弄他说话的方式;对她也一样,仿彿他们俩到过什么地方沾染上这种习惯。 不管有没有口音,他的朋友都想要听他的反应和意见;他们把他拉进谈话里。要是有人知道他靠什么为生,他们也不以为意。在这里,明克是个和所有女孩都跳舞的高手,一开口就是大家都喜欢听的多彩多姿的故事。 她看着他周旋在他们之间,却和他们一点也不像。他的衣着太時髦,他的说话方式和行为举止彬彬有礼。她看着他的头发,又黑又亮,修剪合宜。他的眼睛,噢,那双漂亮的眼睛。或许他从来就不是他们其中的一份子,她想,然后又笑了起来。或许是她的偏见吧,认为他比其他人更好看、更聪明、更高大,当然……更善良、更风趣……没完没了。 和朋友们聊了十来分钟,有两个人请他和云妮喝饮料——明克是啤酒,云妮则是柠檬汁——明克想跳舞了。“再过一个小时,就別想跳了。” 对他来说,这才是跳舞。他对这个地方极其熟悉,他的脚强壮有力,又爱跳快速的舞步。云妮就不行了,对于新的节奏得花上一番工夫才能看起来比较像样——虽然明克不停地说她跟得很快,而且跳得很好。不过她真的玩得很开心,和他跳舞向来都是件赏心悦事。 一首快速的华尔兹音乐响起,他立刻跳了起来。 突然领悟的云妮惊讶地指责他。“你早就会跳华尔兹!” 他耸耸肩,笑着带她转了起来。“舞步不太一样,也不像你教的那般庄严,不过我的确会跳华尔兹。”他大笑,然后嘲弄她道:“可是教我跳舞让你乐趣无穷,我也乐意奉陪。” “还有什么是你在我教你之前,已经会了的?”她反击。“你说话一直就像个贵族吗?” 他歪着嘴笑了,不置可否,仿彿这也不无可能。 她想起让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所经历的种种困难,然而有时候她也会以为这些辛苦从未发生过。今晚从他口中说出来的话完全是上流社会的语言——即使他对巴黎的所知如此浅薄。噢,她笑着想到茶室里那个愚蠢的女人,没意义地与他调情。 他是她的。 她开始以这种方式思考:她的。当他们和他的朋友一起跳舞,舞池逐渐拥挤。他是唯一的康瓦耳人,但不是唯一来自他乡的人。这儿有吉普赛人、爱尔兰人和犹太人。从口音她就听得出来,周围有饥荒时代的人的孙儿,经历欧洲大屠杀者的子女,全都到伦敦来寻找天堂。云妮知道再往东几个街区就是不安全的地方,但是这儿让她感觉舒适,充满了灯光、笑声、啤酒和歌唱。 还有音乐,以及明克带着她随着音乐起舞,一个难得的机会。她适应了不寻常的音乐和快速的节奏,在伦敦东区的酒馆里享受了自己的一场小舞会。她和明克跳着舞,直到所有的人摩肩接踵,再也没有任何空间可以移动,直到他们想喝点什么来润泽喉咙。他们花了半个钟头才挤到十五呎外的吧台,整个屋里因为人潮而热起来。然而人们还是不断地挤进来,在这星期三的晚上。 他们从后面搬出桌椅,摆满了原是舞池的地方。舞会结束了,云妮心想。那个名叫南西的女人抓住她的手臂,说:“还想跳舞的人就到台子上去。” 所谓的“台子”指的是三张头尾相边的木头长桌。包括明克在内的几个男人帮着摆设桌子。他替云妮和自己在“台子”边预留了座位,拉来了椅子。 当音乐再度响起,南西、她的朋友玛丽,以及另外两个女人爬上了相连的桌面,开始随着音乐舞动起来。不过这种舞蹈是截然不同的。 南西甩动着裙摆,向后高高地踢起。她双手插腰,手里仍然抓着一把裙子,一种挑逗但充满了节奏感的美丽舞姿。其他人也露出了她们的衬裤,大笑地跳着。 云妮看着四个女孩跳舞,直到她们大汗淋漓,然后吃惊地瞪着她们——虽然害怕,但完全着了迷——一个一个地脱去了上衣。她们身上还穿着衬衣,全都布满了蕾丝,十分美丽。她们并没有曝露出不该露出来的地方,不完全如此。但是脱去上衣让她们的臂膀裸露。 她转头看着明克如何面对这个,但他甚至没有注意,只低头愉快地和旁边的人说着話。 明克一点兴趣也没有,仿彿老早就见怪不怪了。 云妮可不习惯,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想吃点什么吗?”明克压过乐音叫道。她还来不及回答,他已经站了起来。“我替你拿些东西来。” 他离开后,南西的朋友玛丽踩着他的椅子爬下来,经过的时候朝云妮一笑,说道:“所有的单身女郎都可以上来跳舞,来吧。” 云妮向后一缩。 女孩又道:“如果你想跳舞。” “我不要。”云妮迅速说道。她抿紧了嘴唇摇摇头。 奇怪的是,她也并不是完全地不愿意。她很羨慕那些女孩,羨慕她们的大胆,她们的活力,她们开怀的笑声和友善的态度。 “我们不是妓女。”玛丽朝她嚷道,伸手从云妮的头上接过南西端来的饮料。 “噢,不,我并没有那样想。”虽然这个念头曾经闪过云妮的心里。 “我在一家袜带工厂工作,”南西说道。“玛丽则卖苹果和花。我们都是好女孩。”她大笑。“可是我们喜欢男人,也爱跳舞。” 是的,云妮也爱跳舞。她的脚随着音乐在打拍子。 除了用脚趾头打着拍子,她还是像个淑女般坐着,然后看着南西一口气喝下半品脱的啤酒,踩着椅子走回台上。 钢琴声从快两倍的波卡舞曲转成了奥芬巴哈的康康舞曲,云妮的脚在桌底下跟着跳了起来。 桌上的女孩们的脚高高地扬起,真是壮观。她们的膝盖抬向空中,大腿转着圈子——穿着长袜的美腿露出了衬裤。看到这一幕,云妮的心跳加速。 她猜上面最年长的女孩是南西,但至少仍比她自己小上五岁。她们全都是漂亮的女孩,一个肤色黝黑,另一个身材娇小,还有一个微胖:南西长得很漂亮,身材玲珑有致。 不知怎么的,云妮想起了她的母亲。在她们相处的六个年头里,包海伦很少注意到她的女儿。云妮还不会说话,就已经知道她母亲不喜欢小孩。西西林侯爵夫人生下她唯一的孩子时还很年轻,才十八岁;她在二十四岁的时候离家出走,二十六岁的时候去世。 云妮从没听人家说过她母亲,但是她肯定有人这么说:她母亲很野。或者像明克所说的:有着强烈的冒险心。 她现在希望自己遗传到母亲的一点性格,因为她相信包海伦一定会昂首接受提议,摇晃裙摆,露出大腿跳舞。她会甜甜地微笑,甚至高兴地尖叫,然后跳上桌面。她的母亲一定会跳舞的。而她父亲就算坐在下面,也绝不会注意到——他心不在焉到简直就像是个瞎子。包莱诺对妻子的了解仅止于她有美妙的声音,说话的时候带着清晰的上流社会发音。西西林夫人就算骂人也像个贵族,当那些威风十足但轻柔圆润的话流泄出来,会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她不可能说出那种话的。 野性,有着强烈的冒险心。 云妮看着,就像看着她的母亲。她看着其他人狂欢,自己却裹足不前。 终于,南西看出了她的心情,说道:“来吧,亲爱的,”然后朝云妮伸出手。“来吧,你不必脱下上衣,只要上来跟我们一起跳,很好玩的。” “我不行。” 明克坐进他的位子里,将椅子往前拉。“她行的,”他说道。“她会跳,我看见她的膝盖在动。”他大笑。 她扭过身朝他蹙眉。“你老是盯着我的裙子瞧。” 他毫无悔意地咧嘴一笑。“没错,我就是忍不住嘛。来!”他说道。他替她拿来了鱼和炸薯条,以及柠檬酒——柠檬汁加啤酒。他不该花这么多钱的。 她喝了一口柠檬酒,这是她今晚的第二杯。明克的椅子往后,只用两个后脚撐在地面上,大大地喝了口啤酒,然后随意地将手臂搁在云妮的椅背上。这种占有的姿势让她的脊背因为喜悦而起了鸡皮疙瘩。 他们就这么吃着鱼和薯条看了一会儿,就像是一对恋人:这是她从没想过的事。她紧张得不敢整个人往椅子里靠,因为他的手臂在那里,然而知道它在那里却让她满心欢喜。 那些使尽全力跳着的女孩们也让他们觉得很开心。她们跳得很棒,音乐在云妮胸中隆隆作响。偶尔明克的拇指会随着音乐在她的肩膀上摩挲。 “来嘛,”南西第三度俯下身来。“我看得出你随着音乐在动。你不用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只要和我们一起跳舞,甜心。” 南西的话云妮是听进去了,因为她在椅子里倾身向前,想要上去。但又过于害羞。南西抓住她的手肘,明克坚定地朝她的臀部一推,云妮就这么被拉上了桌面。 她站直了身体,转身低头看着下方。天啊,她又站到了桌上!她底下的整间屋里挤满了人,人与人之间边一吋可移动的地方都没有。一张张的脸……陌生的脸……突然全都对着一个愿意加入他们的游戏的贵族小姐鼓起掌来。 音乐砰砰作响,群众纷纷跺脚助兴。云妮站了好一会儿,茫然不知所措,而其他舞个不停的脚跳得桌子在她的脚底下震动不已。 慢慢地,她让自己随着身边的人动起来。当她踏出第一步的时候,底下的男男女女全部替她加起油来。 “来吧,让我们瞧瞧你的本事!” 是的,换作是她母亲,一定会沉浸在这种让云妮发窘、然而却受人瞩目的焦点里。她的脸红了起来,寻找着明克的踪迹。 他就在她的下方,向后靠在椅子里,一派的自信。他抬起头朝她微笑,准备接受她的任何要求。要是她求援,他就会让她下来。如果她豁出去跳起舞来,他也会及时地鼓掌叫好。 她开始倾听一个爱尔兰人在老旧的英国钢琴上弹出有伦敦东区节奏的法国舞曲,移动双脚,跳出怯生生的舞步,她的脚步移动得热烈一些,然后撩起裙摆,好能看见脚尖。 她跳着——不像其他人,还有点放不开——可是她有时候会在家里自己跳,矜持的小步舞曲。但是现在的音乐不是跳那种舞步的,因此她稍微赶上它。她的舞步开始大胆起来,脚轻轻往上踢,转个小圈圈,再一个交叉舞步,看起来就像行了个深深的曲膝礼,然后得用力住上跳才能恢復原来的姿势,最后她以一个旋转做为结束。 当她再次找到明克时,他笑得很开心。他喜欢这样。他的笑容,她的舞动,还有做这件事的感觉,全都让她的心飞扬起来。 看她跳舞一定十分有趣,因为过了几分钟后,南西、玛丽和其他女孩稍微往后退,整个屋里的人全都鼓起掌来。发现他们是为了自己而随着音乐拍手、鼓励她转身和跳跃时,云妮感到轻飘飘的。好吧,她就豁出去了。 她不停地跳着,在桌面上来来回回地舞动,还故意踢飞了一只啤酒瓶。溅出来的酒液正是恰到好处,应和着钢琴的叮当声,引得人群发出赞许的欢呼。她跳到衣服都黏在身上,发辫也松脱垂落。她有一次甚至将脚高高地抬起,露出了腿——真正大受欢迎的一招。男人们——似乎是屋里所有的男人——全都为之疯狂,比对南西、玛丽和其他女孩更要疯狂。 当她望向明克时,他朝她眨了眨眼睛,扬起眉毛,然后又垂下视线去看她的腿。她敢发誓他脸上的那种光采是出于骄傲、拥有和期待。她感觉自己属于他,那种感觉很好。而他,噢,他是屋里最棒的男人;他是属于她的。最高大、英俊、友善……温和、平易近人…… 期待。她的胃又像几个星期前那样翻搅起来,那时的她站在桌子上,和他独处于一个房间内。当他将她压在墙上时更是严重。音乐再度转成康康舞曲时,她抓起裙子,随着节奏舞动,并看看自己的脚能踢多高。整间酒馆的欢呼声响彻云霄。其他人显然觉得新鮮,尽情享受这美好时光,可是当她瞥见明克的脸,上面的表情是截然不同的。对其他人来说,这是一场嬉闹。但对他来说——她感觉得到——他正看着一个改变的发生,看着她做出一件血液中本来就存有因子的事,放开自己。 期待。她再度想着。他的目光再次往上移,直到两人四目相交……噢,他眼中那种炽热的光芒。他的眼睛,漂亮迷濛的双眸——介于绿色和灰色之间——它们不肯放开她,强烈地应许某事。 什么事?噢,什么事?她心想。她投给他一个询问的目光,无声地问道:你为什么要那样看着我?她的心一下子雀跃起来。 南西抓住她。“你的头发掉下来了。”她想要将垂落在云妮肩膀上的一绺发丝夹回去,然后俯身对她说道:“脱掉妳的外套和上衣,这儿没有人会介意的,而且那样也比较凉快。要不然至少也把领子敞开。” 或许这是个很实在的建议,但是不了。 但领子应该可以。对,她让南西解开她的衣领。能够松开高耸的衣领,真的是一大解脱。云妮站在原地,让那个女孩解开脖子上的衣钩。 衣领松了开来,南西迅速解开她胸前的绣饰,同时打开几颗扣子。空气拂过云妮汗湿的皮肤,让她感到一阵清凉,舒服极了。 “来吧,甜心,”南西扯着云妮的小外套。“上帝是爱我们的,”南西说道。“但你身上的衣服简直比一个修女在冬夜里穿得更多。来。”她将云妮转了三百六十度,把外套从她身上剥下来。 当云妮再度面对屋里的时候,她已经感觉凉爽许多,也轻松了许多。 南西拉了拉黏在云妮胸前的上衣。“如果你把它给脱掉,就还会这么热了。” 要是脱去上衣,她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一样——但是没错,身上一层又一层地,她真是穿得太多了。 云妮自己解开了袖口的扣子,将袖子往上卷。噢,让风吹过她的手臂!她更卖力地跳着舞,直到气喘吁吁,只好停下来。她顿了一下,爬下桌子。 她的上衣湿漉漉地,可以看见里头的肌肤和胸衣的v字开口。 “你不跳了吗?”明克问道。“要不要喝点什么?” “不,啊,要!”晕眩感消退了一些,她需要的只是休息一下,然后就可以再回到桌面上。噢,她根本就不想停下来。 当他转身挤进人群中时,她的手指伸向最上面的扣子,开始往下解开,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她边用脚打着拍子边哼唱。云妮脱下了上衣,搁在明克的椅子上。 是的,好多了,而且她的手臂也不全是裸露的,事实上她的内衣还有宽大的衣袖。她伸长了脖子,把手放在裸露的颈部,心情极为亢奋。她发现自己或许是有点醉了。 但应该没有醉得那么厉害吧,当她独自站在那里,一个男人过来和她调情时,她才想到。他是真的在与她调情!而她也做出回应。并不是因为喜欢他——若是后来有人问起,她可一点也想不起他的任何细节。他报出了名字,而她立刻就忘了。不,她会与他调情是要看看自己能否做到,而且也因为明克不在身边,她要在他回来之前练习一下。 也因为她完全地陶醉了。 她真想大叫。天啊,她就和母亲一样,玩得愉快极了,而且也没有因为这样就出什么差错。真是太好了!噢,能够随心所欲是多么好玩的一件事! 第二十一章 “唷,今晚的你,厉害的哩。”查理在吧台后面说道。 明克笑着又点了一杯啤酒和柠檬酒,边用旧的说话方式和查理闲聊。可是感觉变得好奇怪。 噢,他的朋友都是好人,他真心喜欢他们,而他们也喜欢他。他和他们谈笑,就如往常一样。可是当他像他们那样说话的时候,听起来就是不对。他不喜欢自己的声音。 有部分的他一定是真的想成为一位绅士,他心想。他喜欢自己新的说话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喜欢这些新的仪态。生活高雅的感觉满好的。 或许有朝一日他真的能成为一位绅士。他和弥顿谈过,问他觉得什么工作是他将来可以做的,这位管家也给他出了不少有趣的主意。他可以到商店里工作,或许有一天还可以自己开一家店。他可以担任管家,找个好人家有份好薪水,好处是能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明克十分确信,他可以替新的自己找到一条合适的出路。 最近,他也会作一些包含云妮的白日梦。他们可以远走高飞,找一间小屋,如同夫妻一般永远生活在一块儿。有什么不可以呢?他既诚实又聪明,工作勤奋。而她也想要他。他很肯定这一点。当然啦,他们两个人的结合不是什么实际的想法,但仍然是个美丽的白日梦。 站在吧台前等饮料,明克转身再次看着屋里。在人群中找到了云妮——她已经脱去了上衣,正和一个公子哥儿说着话。 明克先前看见那人进来,这种事是常有的。某个上流圈子的家伙看完歌剧之类的,就从柯芬园漫步来到这里,寻找一点……艳遇。那家伙正在和云妮搭讪,或许以为她是酒吧里的妓女。哈,他会大吃一惊。 然而明克自己也吃了一惊。云妮和善地回应那个家伙,一开口她那轻柔甜美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柔软如脂的上流社会口音——谁都看得出那家伙的反应:他喜欢这个惊奇。 明克可不怎么喜欢。突然间,云妮和那个公子哥儿熟稔地聊了起来,因为他们是同类的人。她和那人谈天,朝他微笑,因他说的什么挥舞着手指。 查理咣当一声放下饮料,明克理都没理转身就走。 他直接穿过人群,利用自己的体型推开人潮。可恶,他一点也不喜欢那个家伙点头和靠近她的样子。 明克走到他们旁边时,那个混蛋正在问她:“我们出去走走好吗?”我们?他和云妮才不是什么我们呢,明克正要指正他这一点。 他大可放心,云妮一看见他,脸上立刻亮了起来。她不再理睬另一个人,迳自转向他。 “饮料呢?”她问道。 他没拿来。她笑了起来,没关系,一把抓过李泽的啤酒喝了一大口,然后用手抹了抹嘴。明克满心困惑,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云妮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快速地一吻。当她爬上椅子,再次回到桌面上时,他的手木然地抚着脸颊上她湿冷的嘴唇碰过的地方。噢,云妮…… 她又开始跳起舞来,他大笑。真是个疯狂的女人,她玩得还不够呢。明克就让她去了,自己则在一旁看着,那个公子哥儿也一样。每次她一停下来喝口饮料,那个家伙就想尽办法去和她说话。 明克听着他喋喋不休,比较在意的是他说话的方式,而不是他所说的内容。他的每一句话里都要加上一句他妈的:他妈的嘿,他妈的绝对。当他要云妮跟他出去,到个“比较安静一点的地方”时,明克插手了。他的手按住那人伸长的手臂,说道:“他妈的别想。” 那人看着他。明克发现他以为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两个想要来点艳遇的公子哥儿。哼,那家伙真是完全搞错了,虽然这让明克朝云妮皱起眉头。她开始有些不同,浮现了一些他喜爱的特质,然而这也让他隐隐担忧。 然后她又变回原来的自己,严厉的态度仿佛他是疯了才会有这种念头。“我不会和你到任何地方去的。”她似乎也很讶异必须说出这个事实。 谢谢你,亲爱的,明克心想。 那人接受了她的决定,然而还是递给她一杯苏打水。要不是把自己的饮料给忘在吧台上,而云妮又看起来很渴的样子,明克一定会提出抗议的。那个公子哥儿随即提起他来伦敦是为了一场马匹的拍卖会,显然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 明克交插着双臂。可恶,才没多久他们就谈论起养马经来了,还有该怎么飬养好的猎狗,以及该上哪儿购买凡戴克——谁知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云妮可以和那家伙谈这些事,她对它们全都一清二楚:她原本就和他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他对着自己说,她是侯爵之女,明克。你真以为自己这只癞蛤蟆能吃到天鹅肉,娶侯爵之女为妻吗?然后呢?用驴子拉的板车载她到乡下去?那板车还得够便宜才行哩。 她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是的,她绝对是位淑女,甜美,对人亲切,待他和善。她和他所认识的女人一样聪明,而他很欣赏这一点。他喜欢她的敏感和谨慎,即使她的谨慎有时会让她有些疯狂。还有她的美貌,天啊,在他看来她真是美丽万分——是其他女人无可比拟的。 她的脸蛋肌肤光滑,五官坚毅,肤色漂亮。她的身材优雅出众,有副美丽的娇小胸部,和丰满的臀部。当然啦,还有那双男人所见过最吸引人的长腿。天啊,他多想在死前再看一眼那双腿的样子。 他喜欢云妮的身体。这有点奇怪,但是明克已经想不起在云妮出现之前,自己是否一直都喜欢这样的女性身体。或者他之所以喜欢这样的女性身体,是因为那是包云妮的身体。 对于这一点,他是真的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喜欢她,这么想要得到她,对他来说是个谜。一个经常引发下面这句话的谜:我爱上了这个女人。 不管怎样,他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他爱上了云妮——侯爵之女包云娜小姐——一个他一辈子无法拥有的女人。离开她将令他心碎,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事实就是如此。他必须把她交给那个公子哥儿一类的人。 到了午夜,人潮渐渐散去,大部分双双对对的人都已经喝醉了,彼此拥抱着的样子勉强称得上是在跳舞。桌面上还剩下三个女孩:南西、萝莉,还有云妮,他甜蜜的云妮。 那个高傲的家伙也还在,仍然不肯离去,也不肯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到目前为止,屋里的任何人盯着她瞧都没有让明克感到不安。能够认识她,看着她用一种不伤及任何人的方式让自己快乐,令他十分骄傲。 虽然到目前为止,那个上流社会的家伙一直维持良好的礼貌,但是明克已经想要揍他了。理由竟是他懂得欣赏屋里最漂亮、舞跳得比任何人都好的女人。云妮显然很擅长随着音乐起舞,她说自己的血液中流着史特劳斯,但今晚是吉普赛。甜蜜的吉普赛云妮。 过了一会儿,他才发觉到他和那个家伙正并肩站着看她,虽然他的肩膀比另一个人还要高出六寸。 另一个人也注意到了。“实在忍不住要看她,”他说。“我们的品味都很好。”然后他又问:“她是你的女人吗,朋友?” “是的。”明克答道。这么说比解释起来要容易得多。 然后愚蠢的云妮从桌面上下来,插了进来。“我才不是他的女人呢,我不属于任何人。”她直盯着明克,仿佛他应该要提出反驳。可是他又该如何反驳? 那家伙朝明克高傲地扬起眉毛,目光转向她,微笑起来。“那么我可以请你喝杯饮料吗?” “不行,”她高兴地说道。“我和他一块儿喝。” “我可以请你喝更好的东西,我是个男爵的儿子。”这项笨拙的宣称若是真的,也只是在炫耀他的钱财罢了。 明克以跟云妮一样高兴的态度说:“你也可能是个妓女的儿子,根本没人会在乎。” 另一个人弹了起来,朝他瞪大了眼睛。明克有点希望他因为这个侮辱而动手,他会很乐意摆平这个混蛋。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打人了,今晚正是开始的好时候。他对某件事感到愤怒——某件比一个朝云妮抛媚眼的傻瓜更重要的事。不管那是什么。他都很乐意将气出在这个多嘴的家伙身上。 这时云妮插了进来。“好了,别惹麻烦。”噢,现在是他在惹麻烦了。她低头看着他握拳的双手,皱起眉头。“你不是要替我们拿饮料吗?” 啊,他半个小时前留在吧台上的啤酒和柠檬酒,现在一定已经不见了。他不想离开她,至少现在不想。可是她又热又渴,而且她都这么说了,他不能不予理会。 “去啊。”她说道,再次推着他的胸口。她用整个手掌去推,他按着它一会儿。是的,抚摸我,云妮。 她的手按着他的感觉真好;更好的是,当她的眼神与他交会,更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个国王一般。他想要她,现在就要。要不是法律禁止,他会将她压倒在桌上占有她。也就是说,要不是法律禁止,旁边又有这么多人,再加上云妮自己也不会赞同。 她心不在焉地舔了舔嘴唇,朝他扬起了嘴角,脸上散发着光彩——还有她可能不明白、而且也不是有意表现的承诺。 “好吧。”他说道,就为她去端杯饮料吧。 明克在吧台那儿又玩起同样的游戏:在等待饮料的同时,以观看人群中的云妮和他来折磨自己。他的手指在吧台上敲打着催促查理,抓起杯子就穿过人群走回去。 就在他回来的时候,云妮总算摆脱了那个上流社会的讨厌鬼。没错,就是个讨厌鬼,明克心想。男爵的儿子终于走开,明智地把注意力转到南西身上,说了些话让她笑得连啤酒都喷了出来。 他递给云妮一大杯纯啤酒。“喝吧,你好像快渴死了。” 她的手在脸上扇风,笑了起来。“好热。”她说道。 一绺绺的头发黏在她的脖子上,两道汗水沿着脖子滴落下来。其中一道滑入了她的胸脯之间,使得他的舌尖在牙齿后面蜷缩起来。他看着她有点过快地喝着啤酒,喝完的时候从杯子上方与他对视。他歪着头,朝后门点点头。出去呼吸点夜晚的空气吧。 她迅速点点头。“噢,好主意。” 他放下自己一口也没喝的饮料,拉起她的手,感觉又细又轻柔,好像一捏就碎。他牵着她来到后门,一面抚着她的指节。他打开门,用身体顶住好让她先出去。她经过的时候碰触到他的胸前,走进外边的黑夜里。 他跟了上去。屋外出乎意料地凉爽与安静,虽然音乐仍在他们身后砰砰地响。他在眼睛适应黑暗后向她走去,注意到她裸露的手臂环抱在胸前。他从后面看着她的侧影,少去包裹着身体的衣物,她的脖子显得柔嫩而细长。她的肩膀浑圆,从她的身影可以看出她的背部挺直而有力;她的背部一定很漂亮。 他靠了过去,手心摩擦着她的肩膀,向下到她裸露的手臂,一直到手肘。她颤抖起来,发出一声甜蜜的轻叹,然后令他惊讶地向后偎在他身上。噢,更多的承诺,云妮。 他低下头亲吻她露出来的脖子,双臂紧紧环抱着她,或多或少像是在噬咬她——嘴唇、牙齿、舌头——从颈子一直往上到她的下巴,然后到耳朵的交界处,然后再往下到和肩膀交接的地方。 她颤抖着,整个背贴在他的胸前。 你是我的,他想要这么说。我的,只属于我的。可是他没有这个权利。 把最强烈的渴望化作言语,让他的脑袋晕眩起来,整个世界都在他的脚底下倾斜了。他告诉自己,不能只想着裤裆里的变化,该想更重要的事情。正经一点,明克,云妮不会喜欢这样的。 可是他继续亲吻她的颈项,因为今晚的云妮不一样,随便哪个傻瓜都看得出来。 上帝救救他。 他竟然想要一个懂得马匹拍卖,以及那个凡什么东西的女人。她还可以教导一个人说话,直到他的朋友几乎不认得他。是的,上帝救救他,他想。 因为他现在所能想到的,只有如何让这个女人进入更深的黑暗之中。 第二十二章 汤恩酒馆的后门通往一条小巷,唯一的光线来源只有街上酒馆招牌的瓦斯灯,云妮一直到适应了黑暗后才注意到这儿有多暗。她站在巷口一个窄小的门阶前,三十尺外有一道同样窄小的门阶,通往酒馆的另一部分。从里头射出来的黯淡光线显示那应该是厨房。 她并不清楚明克在她身后做些什么,或是为什么突然往后退。她搓着手臂转身,想在暗处找到他。他弯着腰,但她看不清他在做什么。然后她看见他正用一块石头抵住门,让其他人因为热气散出而感觉凉快一些。酒馆已经变成一座烘炉了。他真是一个体贴的人,她想。 她等着,她的颈项因为少了他而感觉空虚,手臂因为他的离去而寒冷。但是她知道他不会离开自己太久。 他带她出来是为了吻她,她连问都不用问就知道。 音乐在巷子里听起来轻柔多了。虽然那节奏仍让人忍不住想用脚趾头打拍子。一阵微风拂过把衬衣吹贴在她身上,一股快乐的感觉从云妮心中升起;它紧贴着里面那件因为汗水而黏在身上的马甲。她回头看向酒馆,庆幸自己能够暂离那些湿热的身体。 她笑自己,真是幸运啊。她真是幸运,才能站在一条潮湿的暗巷里,身上的衣物湿粘且有些不够抵挡夜间的寒意,一边还得忍受啤酒空瓶和水管的气味。 噢,是的,还有这个:幸运地被一双修长而有力的双臂环抱。当明克再度拥住她的时候,她发出愉快的笑声。 “过来。”他说道。 他将她拉到门打开后所形成的阴影里,它阻隔了街上酒馆招牌的灯光,而厨房流泻出来的光线又照不到门阶和墙边的角落。真贴心,他替两人制造了一个私密的空间。 这儿是他第一次热烈吻她的地方,真正地吻她。他揽着她的腰,让她靠在砖墙上,隐入灯光照不到的暗处。然后他的身体和唇贴拥过来,挡住所有的光线。她所能感觉到的只有他和因跳舞而起的热浪,以及他双唇的滋味。 噢,太美妙了,当他的舌尖碰触到她的时,她想道。他压开她的唇,而她早就希望他这么做。他张开嘴亲吻她,一如在他卧室里那次。如此的恰到好处,什么都不必多说。噢,是的,真是完美!他丰美的唇全然的占有她,他的手搭在她的腰后,身体则紧紧地贴着她。多么奇怪,却又多么恰到好处。她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但他应该知道。她只想要更多、更多。噢,明克。 多么纯真,明克想着。他可以感觉到她乐意进行亲吻之后的事——一如他也知道她对“之后”的无知。 他尝试告诉她。“云妮,”他从对她脖子的亲吻中抬起头来。“你可知道我想再一次掀起你的裙子?我想把你的裙子撩起来,还有这些——”他拉着她肩膀上的丝带和蕾丝——她穿着各式各样的衬衣、马甲和蕾丝花边。“全都脱掉。我要把你的衣物全推到腰上。” 他的露骨吓了她一大跳,即使如此她还是笑了出来。“你不能这样做。”她说道。 “我认为我可以,现在就是你改变心意的时候。” 她又笑了起来,对自己的天真充满了自信。“好吧,”她说道。“那放开我,我要进去了。”看他没答腔,她又道:“那么你是同意不动我的衣服喽?” “我同意不逼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 这让她放下心来,虽然他仍将她钉在门和墙之间的角落里。他知道自己想做什么。 噢,他想要舔舐她的躯体,轻咬她的大腿内侧,品尝它们。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些什么,只知道心中的念头充满了情欲,火辣辣的。他觉得他真的会在那里占有她,让她不再是个处女。然而她并不以为他是认真的。 警告她根本没用,他想,也或许他是该警告自己。上帝帮助他,这个高大的云妮,让人对她的身体无法抗拒。要是她知道自己有多吸引人,她一定会开始拿乔。他不会告诉她的,他向自己保证。她也不会猜得到。他绝不让她知道自己觉得她多有魅力。 “噢,”她用轻柔的上流社会口音说道。“噢。”仿佛在一场茶会上轻呼。他爱死了她那种甜美、有教养的语调。 他喜欢她这种无意义的叫喊。她的胸部从紧身马甲中呼之欲出,在他的手中显得娇小而柔软。揉搓着它让她进入一种疯狂的境界。他用拇指和手心挤压拉扯她的乳尖,如此地甜美、娇小和柔嫩。上帝啊,她多么地迷人呀! 她的手按在他的手上,边喃喃抗议边阻止他。“它们太小了。”她说道。她的胸部令她感到羞赧。 “正好一口。”他低下头将它吞下。 她跳了起来,被某种轻柔而鼓胀的感觉吓了一大跳。他可以感觉到她的心脏跳得如此厉害,几乎用唇就可以数出她的心跳。她朝黑暗中喃喃地吐出一连串像是祈祷文之类的东西。 “噢,天啊。噢,天啊。噢,天啊……” 从这里开始,他企图掀起她的裙子,可是她不让他得逞,仍足够清醒到说:“不行。”这句话在黑暗中轻轻地回荡。 好吧,他拉着她阻止的双手到自己的肩膀上,放在脖子后头。他再度低下头,一边吸吮着她的胸脯,一边拉下另一侧肩膀上的衣物和丝带,暴露在夜晚的空气中和他的嘴唇下。他先舔湿了一边,然后又亲吻另一边。 “老天,”她说道,然后不断地重复。“老天,老天,老天,老天……” 她开始失去理智。当他用牙齿抚弄柔软的乳尖时,她从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她弓起身体,头向后撞在墙上。 “小心一点。”他轻声道。 “噢,住手,明克。我不能——我不——” 他用膝盖顶开她的腿,压在她的身上。即使两个人之间还隔着衣物,他仍能找到正确的位置。透过衣服,它压进她小小的凹处,仿佛回到了家。他发出一声又长又深的呻吟,想办法不让自己叫出来。老天在上,他找到了天堂。 他想要更多。“叉开你的腿。”他吐出轻笑,嘲弄自己对云妮说话时的紧张。可是他想这么做。“听话,”他说。“好像你在骑马。张开你的腿,亲爱的,这边抬起来。” 她让他隔着裙子抬起她的腿,绕在他的腰上。他将她的脚跟压向自己的臀部。“就像这样,”他说道。“噢,是的,就像这样。”他的头因为喜悦而晕眩。 他前后磨蹭着,直到发热肿胀,几乎感到痛苦。他发出一声呻吟,就像是痛苦的叫喊。 “啊——”他再度尝试掀起她的裙子。 “会被人看见的。”她抗议道。 除非有人走出来,他想,而且还能在黑暗中视物。 然而他还是暗暗记下:她的抗拒已经不再是为了自己,而是担心旁人。他这样继续进攻,应该可以如愿占有她。她在他的怀中颤抖,他可以感觉到她的意志在动摇。这是他的功劳。 可是一个理性的声音说道,嘿,明克。身为绅士,你不能在一条酒馆的暗巷里夺走一个处女的第一次,尤其是一位不曾接触男女之事的淑女。不管你是否爱她,你都不能这么做。 如果你真的爱她,那就更不可以。 没错。然而另一个声音命道,就是现在,现在就占有地。只要一点引诱、一点挑逗,她就是你的了。 他真痛恨事实。如果有人提着灯出来。真的会看见他们在做什么。他应该陪她回返屋里,他应该到此为止——云妮已经降服了。光为了这一点,他就该送她回家,和她大大方方地做爱,在拥有隐私、尊严和甜蜜的地方。 然而有什么阻止他放手,还不够。一个声音在怒吼,不够!他想要在他们离开之前再多拥有一点点。他无比的需要和渴望,像街上的乞丐:给我吧;像什么都没有的小偷在嘶吼:我要。 “让我抚摸你,”他再度缓缓抓起她的裙子,尽力不惊吓到她而把裙子压下来。他把脚搁在门阶的边缘,更稳地支撑着她抬起来的腿。“让我碰一下,我们就离开。” 云妮喃喃说了些什么,一条腿柔软无力地跨在他身上。她振作不起来,而明克当然不想帮她。听见她放开来,像个迷醉于欲望中的女人那般的微喘与不知所云,简直像置身天堂。 他想做以前不被允许的事:抚摸她。现在,而且是她的腿间。真正的碰触她,让它成为一种象徵,以免她再变回以前那个拘谨的女人。 因为今晚、在这儿,一切似乎是可能的,但改变她心意的条件,可能到明天就消失了。 他的手滑到她抬起来的那条腿下方,沿着覆盖着长袜的膝盖后方往上,摸到她热烘烘的衬裤。他摊平了手探索着衬裤和紧身褡的交接处,想要了解她的内衣的构造,一面拼命抵挡一波波让人眩晕的欲望。那件衬裤有着一长排的扣子,从腰后经过腿间到小腹。 哇,真有创意。他的指尖找到了几颗扣子,开始将它们一颗颗从扣洞中解开,把衬裤沿着她的臀部往下拉。 然后他的手滑了进去,抚摸着裸露的臀部,柔软、光滑、多汁。仿佛鲜嫩的花瓣。噢,光是抚摸她就让人喜悦不已。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死去了。 云妮感觉自己活了过来。她的愉悦带点紧张、兴奋、惊讶、好奇与顿悟。他的手竟然伸入她的衬裤,这不只是疯狂,根本不可能、无法想像。可是啊,又那么让人愉快。 他伸手到她后面,将衬裤从紧身褡底下拉出来,找到后面剩下的几颗扣子。他一手将它们全都解开,然后往下褪到她的腿上。他的手毫不迟疑地伸向她的两腿之间,手掌覆上她裸露的私密之处(pudendum——校对者注:名词,(尤指女性的)外生殖器,外阴)。 她震了一下,然后完全不动。羞耻,这个原为拉丁文的字的意思就是如此。羞耻的,可是她的身体竟然在他的抚触之下唱起歌来。她想要夹紧双腿,把腿放下;可是他的手肘勾着她的腿压在他的腰上,让她动弹不得;而她也喜欢这样。 “不要阻止我,”他如此轻柔的低语,似乎只是在她的耳边吐气。“没有关系的。” 她点点头,虽然她的身体不断地产生奇特的反应。没有关系,如果他真想要,那么她就信任他。她让他的手探入自己的裙子,甚至是内衣底下。她的双腿为他张开,纵马奔驰。 毕竟,除了明克她还能给谁?她还能跟随谁进入这个世界?体认所有的经验?除了这个她总是充满兴趣观察着的人?她喜欢跟他在一起的人7这个让她笑、让她欢乐,甚至为了不让她伤害自己而比她更诚实的人? 这个她所爱的人。 当他的手指微微伸进去时,她轻弹了一下,几乎爬到他的背上。那是一种全新而诱人的感觉,而且力量如此强大。她所有的知觉和意识全都集中在他将她分开的那一点上。他的手指碰触着里面,湿滑地。她湿了,为什么?她真是一团糟,那是不对的—— “啊——”她喊道,肌肉全都在抽动。他的拇指找到了一个甜蜜而隐密的地方,抚摸着它,让她眼冒金星,发出狂喜的轻呼。 她对自己身体的这部分一无所知,发现它是如此的敏感,让她大为惊讶。而发现他对自己的身体知之甚详,甚至比她还要多,更让人感到震惊。他抚摸她的方式完全正确;他比她更清楚该怎么挑起愉悦的感觉,不只是愉悦,是一种催眠的、生理上的欢愉,融化了她心中的每一个角落。她试着去分析、去体会,但是注意力根本无法集中超过一秒以上。她只想用心去感觉,单纯的感觉,其他什么都不想。 “放松,云妮,”他喃喃道。“什么都不要想。” 他低下头轻咬她的乳尖,如丝般的头发拂过她的胸前。紧接着他的手指深深地进入了她的体内。 “啊,啊——”她弹了起来,猛吸一口气。“哦,哦——” 他抽出手指,将她弄得更湿了。她的两只膝盖在打架,他不得不撑着她。他爱抚着她甚至不确定自己知道的地方,一个她自己从没有见过或碰过的地方。 她努力想忍住不叫出声。然而如野兽般的轻呼还是从她的口中发出。那种压抑而辗转的呻吟,要是她放出声音,几乎就会像是尖叫。她的身体因为强行忍住想要奔出的一切而跳动,那愉悦如此尖锐…… 她慢慢地平静下来,又颤抖了一次后,就蜷缩在明克的胸前。他亲了一下她的头顶,边将她的裙子拉平,并把衬衣的肩带拉回她的肩膀上。她靠在他的怀中整整有一分钟的时间,让他替自己整理仪容——知道自己这一辈子还没有如此信任过一个人。 一个男人——明克,亲爱的明克——让她有了这些感觉。她已除去所有的防卫,而那感觉是如此地美好,远远超过她的想象。 “我带你回家,”他喃喃道。“我要带你回家,和你整夜做爱,云妮。”他托起她的下巴,再次亲吻她的嘴。“让我们摆脱你那可憎的处女之身,我痛恨它。” 是的,她完全赞同这个主意,她也想抛开它。她要把它当作是送给明克的礼物。 第二十三章 云妮跟着明克走进酒馆,他温暖的手指紧握着她的手。催促着她快走。她觉得像在做梦。思绪无法集中,不断地想着,嗯,与她整夜做爱。是的,明克,用他那强壮的身躯和无所不知的手指。做爱。不管那是什么意思,她都要享受它光彩美好的一切。 相反的,这个拉着她走的男人好像要赶赴一场任务,为了他们俩而一心一意。他一点也没有停下脚步,一路抓起她的上衣、外套和帽子,以及他自己的外套。就在他们快要来到门口时,先前纠缠着他们的那个男爵之子决定要插手了。 “喂,喂,喂。”他说道。云妮一点也没注意到他的接近,直到他抓住她的腰。一时之间她被朝两边拉扯,后来明克才察觉到她的处境。 他转身看见了,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可怕起来——她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的怒气如此迅速上扬。 “放开你的手。”他说道。 她知道另一个人已经喝醉了。他说:“我们何不问问女士,或许她喜欢一个能在伦敦西区取悦她的男人?” 要不是亲眼所见,云妮永远也不会相信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明克扬起眉毛.头稍稍往上仰,嘴角露出贵族般的冷笑。“你?”他不屑地说道。他的样子变了,就像是个舞台上的演员。他突然变得高傲而敌意十足,充满了男性挑战的意味。 另一个人略略迟疑了片刻,没料到明克会在前一次的让步之后,这么快变得攻击性十足。他恢复了镇定,朝云妮送了个秋波,然后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我是说让小姐留下来,我想再看看她那双漂亮的长腿跳舞。” 天啊,还有另一个人觉得她的腿漂亮。 那个年轻人对云妮说道:“毫无疑问的,小姐,你是今晚我所见到——”他大笑。“最吸引人、也最高的女人。” 云妮真想为他说出这么好听的话,给他一个拥抱和一个大大的吻。 明克则显然为了同样的理由而想杀了他。他咬着牙,声音从齿缝间迸出来道:“除了我打在你脸上的拳头之外,你什么也没瞧见。滚开。” “男爵有权利——” 明克不屑地打断他,说道:“是什么让你以为自己可以在星期三晚上胡来?是什么让你觉得自己比我优秀?你这个蠢驴。”他朝那人逼近一步,将云妮拉到身后。“我相信一位子爵要比一个还不是男爵,只不过是个男爵的儿子的人有优先权。你想要碰这位小姐,门儿都没有。” 那家伙犯了个错误,以为明克是位真正的绅士。 他朝云妮上前一步,明克给了他的脸和肚子各一拳,然后用膝盖朝他的鼠蹊处狠狠一顶。那位出来见识伦敦“低下阶层”的绅士这会儿可见到最低下的部份了——地板。云妮连尖叫都还来不及,他就已经倒下去,这会儿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走吧,”明克说道。他再度拉起她的手,朝身后的朋友说道:“你能不能给那个家伙一点儿水。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扶他一把?” 云妮头昏脑胀地走出去。有两个男人为她打架,一个男爵的儿子因为想要得到她而被摆平。她在一家酒馆里成为注目的焦点,并在暗巷里亲吻她深爱的男人,直到神经象个着了火的仓库般剧烈地抽动。 多么美好的一个夜晚! 马车上,明克狂烈地亲吻她。他一次又一次地吻着她,可是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虽然他做了所有他承认过不会做的可怕事情,但是他的热情却渐渐地减退。 直到他突然打住,身体向后退。在到家前的最后五分钟里,他盯着窗外,一语不发。 她一定是做错了什么,云妮心想。她惹他生气了,表现不佳。一定有什么。 不,她突然想到:她什么也没做,根本用不着感到心虚。她有个美好的夜晚,什么都替他着想。他闹情绪全都是因为他自己的缘故。 是嫉妒。当这个字眼在她的脑海中浮现时,她的心为之一阵雀跃。聪明、英挺的明克,信心十足的明克,竟然在吃一个男爵之子的醋,真是太让人高兴了,她想。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大利拉。(译注:旧约圣经中参孙的情妇,将参孙出卖给非利是人)——拥有危险的权力,而且欲望强烈。 然而大利拉并不真的那么适合参孙,这并不是她想要的感觉。她要的是当明克望着她,并且看到的是真正的云妮时,那种温馨的感觉。她要他爱的是真正的云妮,那个想要勇敢地将自己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的云妮。 她开始跟他说话,想要将他从那种情绪中拉出来。她单纯地认为他没有道理要嫉妒,她要两个人再度亲近。 然而明克还是退却了。随着呼啸而过的风,他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远。 今晚在他的朋友之间,在亲吻云妮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国王。然而那个白痴给了他一记当头棒喝:在现实的社会中,他只不过是个乞丐头儿——一个冒充的贵族,事实上是个捕鼠人。他根本就配不上包云妮。 不管他和云妮对彼此的感觉为何,两个人的结合都将是个奇耻大辱。他们的关系就和崔德雷子爵一样的虚假:他们根本就没有未来。 无视于现实,她仍然在进屋的时候轻声和他说着话。门厅里一片昏暗,只有尽头墙上的烛光足以让他们安全地进屋。他不让她点燃小桌上比较亮的灯,他太过沮丧了,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的脸。 幸好弥顿已经睡了,至少他们不必为她随意将上衣、外套和帽子搁在桌上的举动提出解释。她根本懒得再将衣服穿上,对这个让人兴奋的夜晚来说,它们是太热了。 噢,他知道她很兴奋,他也为她感到高兴。他只是对自己和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不大高兴。他真正的自我到哪儿去了。这场游戏将在哪儿结束,他又是从哪儿开始的?他感到茫然而疲惫,一点也不快乐。 云妮走向楼梯时,她开心地笑着,对他说着亲密的话。他喜爱她的解放,同时也感到憎恨。两人之间的阶级差异让这种感觉变得更加可怕,就像看着在冥河上飘过的幽魂。 当然他也可以邀她到楼下他的房间去温存一番,只要不发出太大的声响而把管家给吵醒,他们就可以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又或者他可以上楼到她的房间去,和一个想要有段美好时光的女人上楼去,这种事他已做过不下六、七次。 来到楼梯底层的栏柱时,他低低地咒骂一声。他两者都不想要,可是又找不到平等的立足点。他决心要迅速道晚安,再也没有比在这儿分手更好的地方了。她可以踏上光洁的楼梯上楼,他则走仆人用的楼梯下去。 可是就在亮晶晶的楼梯底下,她抓住他的手臂将他拉近,边笑边说着自己的另一个故事。他试着表现出不感兴趣的样子,但最后还是被吸引住了。他就是忍不住,发现自己对云妮和她的生活永远也不会厌倦。 “我那时还很小,”她正在说。“那是复活节,教堂要孩子们用锡罐带食物给穷人。可是我误会了.我只听到‘锡罐’。我自己很喜欢锡罐,常拿它们来玩,在上面打洞做成烛台,或敲敲打打演奏音乐。厨娘让我拿它们来玩。总而言之.我以为牧师的意思是要我拿空的锡罐去。我母亲坚持我搞错了,可是我很顽固。 “结果一切全毁了:当我带着空锡罐到教堂去的时候,其他人的当然都装满了食物,让我一看就突然恍然大悟。我很伤心,无助地哭了又哭。我怎么会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呢?我觉得好羞愧。我母亲不为所动,只是如往常一样。‘我早告诉过你了,但你就是这样,云妮,完全不听我的话。我真不知道你会变成什么样子,你看起来像只螳螂,脑袋却像只骡子。’哦,她真是有想象力啊。我是个笨孩子,难搞又自私,生下来就是她的麻烦。那天我完全赞同她的看法,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她叹口气,对自己的故事笑一笑。“但是今晚没有,”她说道。她向后靠在栏杆上。看起来十分诱人。她的内衣是湿的,蕾丝紧贴着弧形的胸脯。“今晚,”她说道,眼中再度微露出那种吉普赛光芒。“今晚我不是一只螳螂。” “当然不是。”他真心地说道,只希望没有感受到自己话中那种强烈的真实性。“今晚你是我所见过最令人渴望的女人。” 在门廊幽暗的光线下,她的胸部因为他的赞美而鼓了起来。 光是看着她就足以让人不知所措。她是如此地充满了生命力,有着一颗明亮的心。它的美丽刺穿了他,他的指尖因为深陷在网中而刺痛不已,连眼底都溢出了泪水,让他的视线变得模糊。他可以拥有这漂亮的云妮。在这个星期结束之前。 到了下个星期,他将再度成为一个捕鼠人。或是担任仆役。虽然现在看来,这两种职业都不够好,因为配不上包云娜。当星期日早上赖莫尔和赖杰米如童话故事般的魔法消失后,迈克的好马和高级衣裳都将变回明克的老鼠和破衣。他和心爱的女人也将不再为了改变他而努力。当他走出她的门外——不管是以什么样的身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都不再与“锡罐公主”包云娜匹配。 她正等着他的回应,他的吻。 明克笑了,迟疑着。只有天知道今晚和吉普赛女孩云妮做爱是多么甜美的事。然而,什么也比不上在没有魔法和伪装的情况下,不顾一切地与她做爱。 他可以假装很多事,然而就这一点他无法假装:他无法假装今晚是永恒,这样的谎言会让他窒息。 因此他抚着她的脸,仿佛可以摸到在她那明亮而期待的表情底下的东西。他的拇指滑下她柔嫩的脸庞,迎上她闪闪发光的双眼——它们正用一种他永难忘怀的神情注视着他。他俯身用发干的嘴唇在她的额头上一啄,嗅着她的发香,然后转身离开。 他沿着走廊经过餐厅,进入备餐室,下楼到仆人区。弥顿说得没错,那儿才是他归属的地方。 他像费弟一样地奔跑。那儿有太多阴暗、丑恶的事物了,明克。还有森森的白牙;我知道。不能再这么任意地跳进老鼠窝了,你一定要明白这一点。 是的,他很明白。噢,他是太明白了。 明克的衬衫敞开,裤子的吊带垂落,正准备更衣上床。听见她的声音时,他正赤着脚背对着门站在那儿。他转身,希望那声音只是自己的想象。 可是不,云妮就在那儿,站在他的房门口。她鼓起勇气跟着他下楼来——突然对于弥顿就睡在隔着三个房间外的地方无所畏惧。 “呃,”明克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问出你要做什么?似乎太过无礼。 多奇怪,她的目光盯着他的胸前。她爱他的胸膛,他也爱她这样。她大量着他敞开的衬衫胸口,难以将视线往上移到他的脸庞。她显然有话要说。 可恶,他心想。她终于要说出来了,某些勇敢而浪漫的话。太迟了,他告诉自己,对两人有好处的时机已经过了。然而他还是专注地聆听。他等着,半是期待,半是害怕自己会听见她说出“吻我”或是“我爱你”。我爱你应该会比较好一点。 结果都不是,她用轻柔而高雅的声音说:“我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我想要你像一尊雕像般赤裸;我想要看你的老二。” 第二十四章 明克爆出大笑,忍都忍不住。好个宣言。“我的老二?”他终于说道.然后又大笑起来。“噢,天啊!”他努力想控制住自己。他用手指梳着头发,肩膀靠在床柱上,一双眼睛不知道该往哪儿看。他的老二?她想要看他的男性象征? 看到他慌张的样子,云妮露出笑容。她喜欢那样,让她觉得胆子又大了一点。“你答应过的,你说当我说得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时,我就能够得到它。” 他是说过。“云妮——”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抚着嘴唇,完全忘了他的胡子早就没了。他每天早上都刮胡子。 他放下手,尝试告诉这个不寻常的女人事实。“云妮,我爱上你了。”他说道。 她完全没料到这个,迅速垂下视线。她一次只能看他一秒钟,然而她的脸上充满了困惑。一下子欢喜,一下子悲伤。最后她昂起脸,看着他的眼睛好久,柔声问道:“那表示你不能与我做爱吗?” 他摇摇头。“那表示——”他无法确切地解释。“那表示我想要我不能拥有的,而得到一点会比什么都没有,伤害更大。”他再次摇头,双眉紧蹙。“我还没准备好对你有这种感觉,云妮。” 带着全新的好奇心,以及一种羞怯、但愈来愈强的自信心,她走进房里。“明克。”她说。“别对未来那么忧心,而影响到我们现在所该拥有的。我们可能明天就会死去。”她引用他自己的哲学。“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她在他面前停住,轻声说道:“请你现在就和我做爱。” 他摇摇头,低声说道:“无处可逃。”这是实话。他无奈地嘲笑自己竟然陷入这种困境。眼前的麻烦已经够大了,而且只会让他陷得更深。他仍然笑着看她,低声重复道:“天啊,云妮,我的老二?你是打哪儿听来这些话的?” “你说过的。” 他说的?他在床沿坐下来,一脸茫然。 然而他终究还是知道该怎么做了。他伸直手臂,从头上脱下衬衫。他并没有穿内衣:他讨厌内衣,而且也没人会看出有什么不同。直到现在。因为云妮露出惊讶的表情。 他把衬衫往旁边一扔,拍拍身旁的床垫。“来吧,亲爱滴,坐下来。崔迈克邪恶的老二想认识你了。” 云妮只是站在那儿。 过了一会儿,他开玩笑地抱怨:“你要我跟你做爱,我告诉你该怎么开始。以及我要你怎么做,可是你又不愿意做。你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听话的女孩了。” “我知道,”她笑着轻声说道。“我要先看,让我看。” “对啊,老二,”他说道。光是听到她用轻柔、充满女人味的声音说着高雅的英语,就让他感觉到自己正在勃起。她要看?好吧,他就让她大开眼界。“把门关上。” 云妮转身倚在门上,看着明克灵巧的手指表演似的解开长裤上的钮子。她舔了舔嘴唇,好奇地睁大眼睛,然后被眼前所见吓一大跳。他继续着,干净俐落地将长裤一把拉下。赤脚、没穿上衣的他,踏出毛料长裤,赤裸裸地站在她面前。 一尊雕像。是的,温暖而有呼吸的雕像。 她看着他起伏的胸膛走上前去。她老早就从他的胸膛和肩膀看出他的魁梧和结实,但却不知道他的臀部有多窄实。他的大腿修长,肌肉线条匀称,然而在那两腿之间—— 她兴奋地走得更近了,说道:“什么叶子也遮不住那里,事实上——”她突然皱起眉头直视着他的脸。“它什么地方也放不进去。” “噢,它可以的。”他嘲笑着她。“或许我也曾经提到过——”他嘲弄自己。“它不是老二,亲爱滴。现在不是。”看她双眉紧蹙,他解释道:“它休息的时候是老二,但在某些时候它会变成一根棍子,云妮,尤其是我的。” 不管他怎么叫它,它现在像一根船桅。它直挺挺地站着,微微往上颤动。当她盯着他瞧时,他抓住她的手放在上面,自己反而大吃一惊般抽了一口气。他的手覆在她的手背上,施加压力,让她的手在自己上面缓缓上下移动。他呻吟起来.呼吸开始急促。 然后他抓住她的肩,将她推向床铺。“待会儿再看.我已经等不及了,云妮,我现在就要。” 事实上他们早就都迫不及待了。她的双腿后方撞上了床,他继续推着她。她倒了下去,躺在晃动的弹簧垫上。他掀起她的裙子,同时拉开她的双腿,自己跪在中间,伸手隔着衬裤揉弄她。他用力地揉了几下。说:“我们做吧,腿抬起来,亲爱滴。” 他脱去她的衬裤,在她身上躺下来,他的男性象征自然而然的窝进它归属的地方。他们同时弹了起来,因为接触而紧绷,同时屏住呼吸。她试着放松,虽然放松并非真是她所想要的。她闭上眼睛,发现自己的嘴被吻住了,明克的舌头已经伸进来。尝试地,她让自己的舌尖伸入他的口中。他呻吟出声,扭转着头部,更用力地吻她。 这是她最后一次保持清醒。 她知道他的身体在移动,对于肌肤之亲的渴望变成了全身上下的活动,尤其是臀部有节奏的摇摆。他的手探进她的衣服里,占领了她裸露的肌肤…… 云妮实在不明白…… 明克追求感官之乐的态度和他追求其他事物一样,为了全然的享受,也为了要做到尽善尽美。他喜欢在云妮的耳畔呢喃着邪恶的细语。噢,那些他承诺会做的可怕却美好的事。他喜欢她贴靠在墙上,或是叉开双腿跨坐在他身上,或是被他揽在怀中,在床上翻滚,更不用说有一天夜里在后院的草地上翻滚了。噢,他们所拥有的美好旧式时光。 恋人啊! 接下来的三天里,他们几乎都是赤裸着身体度过的。弥顿不胜其扰地到他姊姊家去了,李太太则莫名其妙地根本没有出现。屋里只剩下明克和云妮,而他们也尽情享受隐私。 “瞧,”一天下午云妮说道,声音十分沮丧。“瞧瞧这可怜的东西。”她低头瞪着自己的胸部。“它们小得看起来一点也不圆,是尖的。” 躺在床上的明克因为她的要求,出于礼貌地看了一眼。他的眼睛落在她裸露的身体上时,颜色暗了下来,就像是静止的海洋,反映出上面的黑云;天空黯淡下来,出现一种深深的墨绿色。这双眼睛没有错失任何一点细节,只要她裸露出肌肤.它们总能找到并盯着瞧。 现在它们直盯着她的胸部,明克笑了。“你看,你总是抱怨自己不够娇小,云妮。可是当你有两个比较小的东西,你却又不欣赏它们。” “小的胸部!谁会想要小的胸部!” “我就会。”他的手握住它们,一手一个,用拇指慢慢地前后揉搓着乳尖。向后——“它们是我所见过,”又慢慢往前。“或是吸吮过最可爱的小东西。”他低下了头。 他的双唇朝她的胸部覆上去。 “想想看,”她说道,用手握住了他,让明克喘着气努力想控制自己。“上一刻你还只有这一半大。你是怎么办到的?” “哈——哈——”一开始他说道。“是——是——你。”他抓住她的手压向自己,仿佛这样可以释放出某些狂喜的感觉。“你老是担心一些并不是你故意去做的事?”他问道,然后从胸腔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但,这次你是对的。”他说。“这是你造成的。” “我什么也没做啊!”她嘲弄他,要他再多说一点。 他把脸靠上她的颈子,伸出舌头轻舔她的下巴、耳朵和脖子的交界处,然后轻轻道:“是你,你让我硬了起来。”他咬着她的耳垂。“又长又硬,像根棍子。这六个星期以来,你一直在做这件事。” 她大笑地躺了回去,十分快乐。“我很有力量,”她说道。这么想让她觉得既惊奇又高兴。“很有潜力。” 她很高兴他懂得她的意思。“你的确是的,云妮,百分之两百是的,亲爱滴。”他轻声道。“再多做一点。” 他们像孩童一般地满屋子嬉闹,时间过得如此快速。 云妮得注意一下自己。到了星期六早上,她危险地作起了白日梦:收拾行李搬到什么地方去,跟着明克远走高飞……噢,他成了一位乡绅。他可以像某些真正的乡绅一样去猎兔;他和她可以找间小屋,靠她担任当地女孩的家教为生。他可以到处游荡,就和真正的绅士一样。完全用不着工作。 他们在餐厅后面的备餐室里时,云妮向他提起了自己的梦想,想看看他会怎么说。 他的反应大出她的意料。“啊,”他说。“就像那些花俏的淑女,你也想买个男人来玩玩?”他笑了起来,愉快地思索了一下,又道:“我永远也弄不懂那些绅士.他们为什么什么都不想做,没有一技之长,不做生意,对上帝或国家没有任何贡献。” 然而云妮想要认真地讨论这件事。她朝他挥舞着一截香肠。他们正自己动手做早餐。 “我听不懂这有什么好笑,”她说道。“别笑,我是认真的。” 他收起嘻笑怒骂的表情正色起来,问道:“什么?要我什么事也不做,没有自己的事业,而你去教那些乡下女孩?乡下女孩才不在乎她们是怎么说话的哩。我认识乡下女孩,挤牛奶的少女、农夫的妻子、店家的女儿。不,你需要的是大城市和上流社会中的母亲。我需要我的事业或类似的东西,你或许不认同,但能支付我的帐单,而且在我决定要娶个妻子的时候养得起她。” 他愈说愈激动,这显然是他考虑多时的事。“我告诉你,”他说道,“做好有用的工作是件值得骄傲的事。问题是,你有些势利眼,亲爱滴。并不严重,但最可悲的部分是你对自己过于自负,你太过自我了,无法迎合一般的标准。你甚至不喜欢你自己,也不愿意去参加舞会高兴一下。你应该到公爵家去,跳舞跳到鞋底穿洞,干他娘的那些不高兴的混蛋。” 好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 为了减轻冲击,她说:“我不知道那个字是什么意思,虽然我敢打赌你说错了。” “什么字?”他蹙眉。 “干他娘。” “唉!”他飞快地说道,手里拿着煎香肠用的叉子转身看着她。他挥舞着那件餐具。“那是一句不好的话,云妮,你别说。” “可是你老是在说。” “我有吗?” 她大笑,因为他很少对自己如此无知。“噢,你有。还有,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歪着嘴笑了,觉得有趣地扬起了眉毛,说道:“我可以表演给你看。”他将她拉进怀里,小腹立刻往前顶。“这样。”他又做了一次,她很喜欢。他的碰触总是让人感到神奇。 “意思就是——”他思考着有什么字眼,一个好的例子。“意思是,拥有它吧。借由老二尽情享受人生,云妮。接受它、拥有它、爱它,有何不可呢?” 她格格笑。“女人又没有老二呢!” 他笑了,磨蹭着她,对着她的头发说道:“人生就有,生命里什么都有。而且我也爱它,云妮。”她以为自己听到了他用更轻柔的声音说道:“我爱你。”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他不会说出这句话的。喜欢还有可能,但绝不会是我爱你。明克是个诚实的人,不会用甜言蜜语去欺骗女人。 然后他清楚地说道:“等吃过了早餐,在愚蠢的赖氏兄弟到来之前——”他们捎了个信来,说中午的时候会亲自送晚礼服和邀请函过来。“我应该最后一次带你上楼,和你再疯狂地做一次爱,你觉得如何?” 她咬着嘴唇,然后真心地做出回答。“那听起来很不好,而且邪恶极了。”她轻声说道:“但是,就这么办吧。” 噢,她真的沉醉在这秘密的爱恋中、明克的淫语和甜言蜜语里。若是在别的地方,他们这些私密的对话听起来一定很可怕。然而不管是在厨房、音乐室或黑夜里,它们听起来都十分恰到好处——因为他们用不同的意思来解读这些话,有他们一起发明出来的意义,用一种只属于他们的语言。 她是个势利的人吗?云妮心想。一个势利的人将无法拥有崔明克,她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她是否能舍弃对一个捕鼠人,以及来自康瓦耳贫穷天主教徒的成见?当然可以。 抑或她是在欺骗自己?那不只是想要舒适甚至奢华的生活。她环顾这栋和她出生之地很不同的屋子,承认自己会怀念高雅的成长环境。即使是这里,她仍拥有浴室、电气,以及购买任何喜爱的书,她割舍得下这些吗?就连她自己都无法肯定。 要是他要求她跟他走,她会答应吗? 另一方面,明克也发觉指责云妮势利对他并没有好处,不管他嘴上说些什么,他都隐约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她的家庭、所受的教育、文化背景、财富、房子和一技之长——老实说她的一切却让他害怕。他怎能妄想得到这么一位淑女、老师、侯爵之女,甚至是公爵的孙女——真是个大笑话。 他向来知道自己野心勃勃,然而这次还是太过火了。一个矿工之子,只不过到伦敦去当个捕鼠人,还能寄些钱回家,就被家人当作是英雄。哈,天可怜见。想追包云娜,你干脆去追求女王算了,崔明克。 云妮上过大学,拥有一辆漂亮的马车,以及两匹自己的马,还有可以停放的车库。她有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底层是佣人房。她有厨娘、管家,甚至还有个和两位邻居合雇的车夫。 至于明克,他有的只是两打鼬鼠,大部分都由自己喂养,还有五条狗,全都是从路上捡回来的。他把所有的家当都堆在睡觉的阁楼里,这阁楼是从一位鞋匠那儿免费租来的,条件是帮他的店里清理老鼠。 他荒谬地梦想着要她脱离高贵的出身,成为一名捕鼠人的妻子——虽然他从未把自己的白日梦告诉过她。原因不只是因为她办不到,而是因为她值得更好的。 酒馆那个人的影子一直在明克的心头盘旋不去。养马的公子哥儿,或是类似但比那人更好的人,才能配得上她。好人,真正的绅士,才能提供她可敬的地位,让她在上流社会里扬眉吐气——云妮很需要这个。 她需要受人尊敬;她的人生中太缺乏这个了。 赖氏兄弟迟到了。“太好了。”明克说道。云妮知道他一点也不担心他们的姗姗来迟。 当一个盒子在午餐过后送到时,她以为一定是他们送来的,结果却是来自明克。知道它已经送达楼下时,他松了一口气,急忙跑下楼去。 放心、兴奋,甚至有些担心地,他将盒子拿到楼上云妮的卧室里。那是一件礼物。 “生日快乐。”他说道。 噢,天啊,她自己都忘了。没有人会记得她的生日,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三十岁生日,”他说道。“现在你和我一样了,我们的年纪相同。” 他打开盒盖,从上面所覆盖的薄纸底下取出一双纯白的晚宴用长手套给她。“蜜莉说你一定得有一样这种东西。” 她不解地接了过来。它们是小羊皮做的,又轻又软,每一只上面各有二十几个小扣子。 然后他又拉开薄纸,里头是一件礼服。云妮屏住了呼吸。 “是网眼纱。”他高兴地说道,将它提了起来。 衣服上绣有许多玻璃珠,鲑鱼红色的网眼纱罩在较深色的波纹绸上面,整件衣服都因小珠子而闪烁着光芒。两条肩带一条在肩上,另一条则落在手臂上。两只秀气的衣袖光只有珠子和网眼纱。 她的手伸入一只细致的衣袖底下,网眼纱立刻消失不见。只剩下珠片闪闪发光,仿佛直接镶嵌在她的手臂上一般。 “噢,明克.你做了什么?”她问道。他一定是抢了银行。不,上帝,他一定是用伪钞买的。她得把它还回去。然而现在她只想看着它,拥着它。 “试穿看看。”他说道。 她望着它,在镜子前比划。不,她才不要试呢!她只要看着……假装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假装自己变漂亮了。她摇摇头。 “试试看,”他坚持道。“我想看看你穿起来的样子。” 她转头看着他,心里虽想,然而又有一些迟疑。她咬着嘴唇瞪着他。在这方面明克看待她的方式和她自己大不相同。噢,她多希望他是对的。 “来吧,我那有着蓝色大眼睛的爱人,别这么沮丧的样子。穿上它。” 裙摆的长度正好,腰身也很完美合身。领口是方形的,在胸前呈一直线,而且开得很低。裙身前面是平的,后面则做成波浪状。这是一件迷人的衣裳,凭空变出来的魔法。她再度怀疑他是如何办到的,然后又沉醉在手套的触感当中。它们感觉就像是她的第二层肌肤,手腕弯曲时会出现优雅的细纹。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东西。那些钮子倒是不容易扣上。明克得帮她扣上右手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在她的手腕内侧动着。一种神奇的感觉,而且有一种让人震撼的效果。 云妮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感觉到……好像长大了一些。一个成熟的女人穿着一件成熟的衣裳。 明克走到她身后,抚摸着她和衣服,不断微笑。“真是漂亮,”他说道。“我真是太厉害了,我从没挑上这么美丽的东西过。”他接着又道:“除了你。”他迎上她的视线。“现在你没有理由不和我一起去了。” 她仍然不确定自己是否想去。蹙着眉,她说道:“你抢了银行。” “我不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 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几乎想要相信他,然而这么做似乎与相信魔法无异。 她努力不要喜欢上这件晚礼服。“人们会一直盯着我看的。” “当然。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会。” 她担心地眉头深锁。 “云妮,当你脱去上衣摇着裙摆跳舞时,他们也盯着你看。这个至少端庄多了吧。” 他错了,问题不在这里,舞会完全是两码子事,尤其是她的表亲和他的一班朋友们都在场看着。优雅自大的包福德和他那上流阶级不可一世的态度,他只消看她一眼,立刻就会爆出大笑的。 她拂着裙子,那些珠子并不重。布料本身很轻,简直有如空气,在她的手指下发出沙沙声,柔软而闪亮。她从没见过比这更美的东西,从来没有。而她母亲曾经拥有过不少参加舞会穿的漂亮衣裳。 “你是怎么办到的?”她转向明克问道。他怎么可能变出这样的戏法? 他的双手在空中一挥。“魔术。”他说道。 她顿了一秒钟,突然蹙眉环顾四周。“你的狗呢?” 这真是一个笨问题,他的狗当然不可能送来这样一件衣服。然而她发现自己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那条狗了。 “你的狗呢?”她又问了一遍,这次有点害怕。 他蹙眉。“云妮,我有些事要告诉你。这个星期一我把狗和鼬鼠都卖掉了,包括笼子、工具和顾客名单。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 “你瞧.”他继续说下去。“等这件事完成后,我想去当某位绅士的贴身男仆。弥顿说他在新堡的弟弟可以给我一份工作。”他让这话被听进去。 她的胃一凉。他说出了一个新的地名,他要走了,而且已经有目的地,新堡。 “弥顿说我很有个性,可以吸引那些连袜子的左右脚都分不清楚的年轻绅士,我也赞同。我一定可以把一位绅士照顾得很好的。”他大笑。“虽然照这件衣服看起来,我或许更适合当个贴身女仆,不过没有人会雇用我的。” “但是当贴身男仆对我有好处,也比较安定。况且我又会写字和算数,他们说我可以替绅士们记帐,并且记录他们的约会行程。这工作有份好薪水,而且值得去做。不管怎样,我都不需要狗了,而且那些动物们也得不到需要的运动和照料,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给卖了。至于魔力——” “不。”她惊吓地说道。 “它最值钱,云妮。” “它是你的宠物。” “它是我的朋友,绝对是。但是你瞧,那地方在新堡,他们绝不肯让我带狗去的。”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弥顿说新堡的那位绅士自己养了狗,而且都是纯种的。他绝不会肯让他的狗儿们和我的混在一起。”他朝她微笑一下.充满男子气概。“我对魔力说了我打算做的事,它说它也不要去。它很喜欢李泽的母狗,简直就爱死它了。它们现在每年都会生一窝小狗。事实上那些小狗一生下来就很抢手,有一大堆人等着要。带走它就太自私了。” 她试着学明克用理智的角度来接受狗被送走了的事实。她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它很漂亮,但却令她流泪。她伸手掩住嘴巴。 “怎么了?”他说道。“怎么了?别这样。”他握住她的肩头。“不,”他责备道。“我要你收下这件衣服,我很乐意把它送给你。你不喜欢吗?” “噢,我喜欢。”她哭着道,想要微笑,结果弄得更糟。她抽着鼻子。“噢,它好漂亮,明克。好漂亮。”可是他,噢。他让她感动不已。然而看着那件衣服,又令她感到害怕。 因为她不愿意多谈,他也不去看那件衣服,只是高兴地笑着——傻瓜——咧嘴笑着扬起了眉毛。“我会带着费弟,如果她撑得住。必要的时候,我会偷偷把她带进我的房间里。” 他又加上一句道:“今晚和我一块儿去。” 云妮朝衣服皱眉,然后又望着镜子里的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一个他拿狗去换来的夜晚。 然而他是如此地了解她。说道:“云妮,别再犹豫了。我不能什么都要,可是这样也不错啊,一个穷人比富人更了解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我当然爱那条狗,可是我更爱你;我想要一个有热水可用、有书可看,还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的弟妹们有个好的开始的生活。即使你已经有礼服了,我还是会把那些东西卖掉。但是既然你没有,而我要去的地方应该可以赚更多钱,那么送样礼物给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他笑着。“再说,魔力并不会就此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他用指背轻抚着她的脸颊。“正好相反。我希望我们一起拥有这个夜晚,一个神奇而特别的夜晚。你有鞋子吗?”他问。 “没有。” 他大笑。“那就穿着袜子跳舞好了。” 她哼了一声,终于有点笑意了。明克为了卖狗给她买衣服的事反而安慰着她,多么典型的他啊!纯真而可爱的典型。噢,她是多么爱他。 明克有颗高贵的心,他的内在比一位真正的绅士要好上许多;他一直是如此。一种慑人的事实冲击着她:没有了他,生命将不再相同——因为将无比贫乏。 赖氏兄弟真的是迟到了,如果他们真有打算要来。在等待当儿,云妮把她以前的学生,也就是新任公爵夫人的来信内容告诉了他,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 “就算他们真的带来了邀请函,那也是假的。公爵从不随便邀请人参加他一年一度的盛事,除非是最古老、最有名望的家族,知名而且血统纯正的。” 是的,这就是测验。要是杰米和莫尔弄不到邀请函,他们可能不会出现在她的门口,那也没什么关系。但他们如果来了,想用她的邀请函去,她是不会答应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她或明克都不会去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但,要是赖氏兄弟真的拿来了公爵给他们的邀请函呢? 果真如此,她告诉自己,那么她和明克都不用担心,他所有的忧虑都是多余的。不管年轻的公爵夫人怎么说,明克又是怎么想的,若福德真的发出邀请函给那两兄弟,那么这对有着布莱顿口音的双生绅士就真的拥有上流社会的推荐了。 第二十五章 莫尔与杰米果然没有阿雷斯公爵舞会的邀请函,还没有。可是当他们来到公爵的伦敦住所前面时,他们深信在一个小时之内,就可以带着它走出来。 走上宽大的门阶时,他们仍在讨论着那个假扮贵族的康瓦耳捕鼠人。 “还真是位绅士啊!”莫尔用掩不住的窃喜口气说。他很高兴崔明克打理过门面的样子,得竭力忍住搓起双手的冲动。他可以感觉到钱财正源源不绝地朝他们涌至,数不尽的财富落入他等待的双臂之中。“我本以为她了不起只能做到一半,可是老天,她简直把他变成了皇族。”他大笑。“他真完美,绝对的完美。”杰米也因为他们又赢了另一回合而轻笑。 公爵的管家在门口迎接他们,他们定了约的。管家将他们领进门厅里,它的陈设简单大方,有着高高的镶嵌天花板、大理石地板,以及厚厚的波斯地毯。家具不多,但设计奢华,中央的那一大块东方地毯上,是一张路易昆兹的镀金桌子,上头有一盆插在水晶船里的花。这盆花高达八尺,宽度也差不多。屋里唯一的其他家具是一系列环绕在它四周相配的镀金天鹅绒长椅,之间隔着四座小型的意大利瓷砖砌的喷泉。水在里头淙淙地流着,在这么一栋宁静的宅子里平和地演奏着交响乐。 公爵的伦敦居所并不是为了炫耀他惊人的财富,而且这栋房子甚至不是他所拥有最大的一栋,只不过是待在伦敦时最方便的住处罢了。 莫尔和杰米踩着厚厚的地毯跟在管家后面。他领着他们来到前面的书房,让他们在书本和家族肖像中等候公爵的到来。 “就是这个,”管家一离开,莫尔就对弟弟说道。他指着挂在书架之间十多幅油画其中的一幅。“公爵儿子的肖像,他在许多年前死了。” 杰米往后退,看着那幅画,然后说道:“我的天啊!”他真的大吃一惊。“崔明克和他长得一模一样!根本难以分辨!” 事实的确如此。因为他们仔细挑选,类似的服饰,再加上包云娜所创造出来的奇迹。六个星期前,没有人会相信崔明克会是肖像中那个人的儿子。这个来自康瓦耳的家伙又脏又臭。但是无论像或不像,莫尔都很清楚他的问题所在:公爵绝不会接纳这个家伙。阿雷斯是个自负的老混蛋,他宁愿相信有只猴子是自己的亲戚。也不会承认有个说话不入流的捕鼠人是自己的亲人。他们怎么样也没法子把这家伙弄进他的屋子里。 当然了,现在的崔明克已经足以在公爵位于乌勒堡的舞厅里翩然起舞。他可以和公爵夫人谈天——就算女王今晚出现,他都可以和她相谈甚欢,莫尔心想。 曾经一表人才的阿雷斯公爵,现在已经是佝偻老人了。他的行动迟缓——然而态度仍十分高傲,这是不会随着年龄而屈服的。虽然他又老又衰弱,人们总是开玩笑说他的心智正放在阁楼上慢慢地衰退,然而众人所面对的仍是一个精明得有如蜜蜂尾刺的人。莫尔老早就告诉过弟弟,千万别低估了这个老人。 阿雷斯带着如秋末残存的旺盛精力走进屋里。“我没时间听这些。”他说。 他早已知道“这些”指的是什么。为了得到这次见面的机会,莫尔捎了一封短笺给他,上面简单地写道:你的孙子还活着,我们知道他在哪里。 杰米是他们讨论过应该先开口的人。他口气愉快地说道:“我们找到一个我们相信是您的孙子的人——” 阿雷斯打断他的话。“你们没有。”他的表情丝毫没变。“这就是你们所要说的话?” 他连走到离门口最近的一张椅子都没有,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打算要进来。现在他抓住一张椅子保持身体的平衡,另一只手则重重地撑着拐杖。 莫尔按照计划走上前去,再度扮着黑脸。他突兀地问道:“奖赏仍然有效吗?” “莫尔,”杰米说道,露出最诚恳的笑容——杰米的骗局最棒的部分就是他对自己深信不疑,因而能让人完全地信服。他对公爵道:“我哥哥就是这么厚颜。我很抱歉——” “闭嘴,杰米。我可不是什么有钱人,你也一样。”他对着阿雷斯提出一个残酷的问题。“你曾提供十万镑的赏金要给能将你的孙子带回来的人,现在这笔赏金是否依然有效?” 老人干笑起来,以一阵轻咳做为结束,然后说道:“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悬赏寻找我的孙子,他早就死了。” “是吗?”杰米说道。他皱起眉头,表现出惯常的同情,然后问道:“你已经完全不抱任何希望了吗?” 阿雷斯瘦骨嶙峋的手紧抓着手仗,往地上猛地一敲,然后倾身向前。“我可以替你们俩省点事。在我孙子失踪的这三十年来——”他轮流看着两人。“我已经见过大西洋这一岸每个想拿某个长相和他类似的人来找我的骗子。”他拄着手杖离开椅子一步。“我不知道你们自以为是什么人,可是你们从我这儿是得不到任何好处的。”他又挥了挥手杖,让人惊讶的是他竟然能不靠它而站立,然后拿起它往空中一挥。“除了我的手杖打在你们身上。现在,给我滚出去。” 这个结果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莫尔抢先开口。“你儿子在这幅肖像里多大年纪?”他问道。转身抬起头看着。他需要时间思考,嗅出这个顽固老公爵的弱点。 只剩下沉默一分一秒地过去,然后他听见从身后传来:“三十。” 他缓缓转身,露出一丝微笑。“那正好是我们想带来见你的人的年纪。”他指着身后的肖像。“他不只是长相类似,他完全就是他父亲的翻版。” 阿雷斯目光锐利的眼睛眯了起来,有好一会儿似乎有了兴趣,然后他的手令人惊讶地迅速抬了起来。他指着门口。“滚!”他说道。“别来玩弄一个老人的感情,你们以为我是傻瓜吗?滚出去!马上给我滚!” 莫尔瞥了弟弟一眼,后者已经开始悄悄往门口移动。他那愚蠢的弟弟永远只会坏事,永远都是懦夫。莫尔咬咬牙,和那个趾高气昂的公爵一样奋力挤出话来。“听着,老头,你或许见过各式各样的阴谋诡计,但这次不一样。两个月前我和你俱乐部里的一个家伙到过这里,我看到了那幅肖像,也听到了整个故事。然后上个星期,我遇见了画中人的儿子。我弟弟和我来通知你,如果你赞同我们的看法,那么我们想要得到赏金。我们不像你那么富有,可是我们也不想欺骗任何人。我们是在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自己去看看。” 阿雷斯脸色铁青,但是没再要他们滚。他听着。 莫尔继续说下去。“迈克,”他说道。“他们甚至也叫他迈克。他的身高超过六尺,眼睛跟头发和你一样是黑——” “住口!”老人走过去。他举起手杖挥舞。“住口!”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能够将它高举过头。他朝空中用力一挥。 它没打中莫尔,因为他往后退了一步,倒是击中一张椅子,打落一小片雕刻的木头。 “出去!”他重复道。他蹒跚向前,再度走向莫尔。“出去,你们这两个小偷!你们这人类中狡猾的蛇,你们怎么敢再提起这——” “还有他的笑容,”莫尔说道,又低头躲过另一杖。他祭出王牌,这是当他寻找适当的人选时,发挥无比耐心找到的一点。“就和肖像中的人一模一样。它总是偏向一边,他笑的时候一边的嘴角要比另一边高。” 老人蹒跚地走向一侧,扯了叫人铃.声音从齿缝间迸出道:“出去,滚出我的房子。”他又扯了扯绳子,然后再度用尽力气大喊:“出去!滚出去!” 就这样了,莫尔已经打出了每一张牌,并且输了,他心想。 然后有个什么,老人心中的什么让他抬起了眼睛。 莫尔转身,杰米也看着。他们全都抬起头望着那幅肖像,看着它灰暗的色彩和阴郁的情绪,似乎想在沉默中对他们说些什么。 不,莫尔心想,那种神似或许不完全像他所讲的那样,但也足以让他们的成功往前迈进一大步了。真是幸运啊,他想。 不,当然这不只是运气,他知道所有的真相。二十九年前,就在公爵之子三十岁生日前夕,一天夜里当屋里的所有人都在睡梦之中时,有人溜了进来,将小婴儿从育婴室中偷走。那男孩就此消失无踪,没有一点理由;一宗儿童绑架案,从此下落不明——虽然他的家人四处搜索。他们对亲朋好友施以有形或无形的压力;每个人都可以感觉到他们的愤怒和歇斯底里,深信他们可以买回或是借由谈判走出丧子之痛。公爵提出高额赏金,然而还是毫无结果。 就莫尔的标准看来,这个孩子应该老早就死了。然而这个失踪的孩子,即使在过了三十年之后,还是提供了一场游戏的机会。 当他再度转身,老人的手还抓着唤人铃。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要松手了。然后他垂下目光,再度挺直身体。 莫尔飞快说道:“你可以不用面对任何风险就判断我们说的是不是实话。” 老人厌恶地扬起眉毛。 “给我们今晚在乌勒堡举行的舞会邀请函,我们会带这个人来。我们会让他在你的舞厅中跳舞,你可以仔细观察他。如果你同意,认为他是你的孙子,我们就得到那笔十万镑的赏金。如果不同意,那么他就走出门外,再也没有这件事。”莫尔伸出手微笑。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简单的? “哼,”公爵吐了一口气道。“如果他不是,我要让你们因为诈欺而被逮捕——” 莫尔当然早已料到这一着。他和弟弟早就准备好往南汉普敦的火车票,以及明晚在布鲁塞尔的晚餐了。 老公爵满脸怒容,但是不再争辩。 杰米助了一臂之力。最后为了安抚,他问道:“你能有什么损失呢?” 老人唤来秘书,把邀请函给他们。这时候公爵老早就离开了。在秘书离开,管家进来送他们出去前,有一阵子的空挡。 在等待的时候,杰米四处闲晃,抬起头看着早已死去的人的画像。一个高个子男人,有着浓密的眉毛和黝黑的头发。 他喃喃道:“你知道吗,哥哥,相似之处实在是人惊人了,让我怀疑我们是否真的找到了那个老家伙的孙子。” 莫尔也停下来看着,思索着他们的计划中可能的转折。 然后他不屑地一哼,说道:“是啊,但不会是他。杰米,我们替他买了和画中同样颜色和款式的衣服,发型也修剪得一模一样,幸好包小姐还说服他把胡子剃掉。别忘了:他有家人。看在老天的分上,他可是打康瓦耳来的。” “是我们选得很好,”他说道。“记住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他提醒道。“一个面图可憎的康瓦耳人,住在伦敦东区,抓老鼠为生。”他拍了拍弟弟的肩膀。“走吧,杰米。我想在这栋屋子里找一个认识这个孩子的仆人,我想要得到一点个人的资料。我们一定要成功,不能光用想的。” 看到弟弟仿佛着了魔似地盯着那幅画瞧,莫尔扭了扭他的耳朵。 杰米猛一转身,满脸怒容地抚着头侧。“别这样。” “好吧,不过别感情用事,是我们在包小姐的协助之下,将那个愚蠢的捕鼠人改造成公爵的孙子。别开始对你自己的幻想信以为真,傻瓜。” 第二十六章 赖氏兄弟带着强行索取到的邀请函来到——比预定时间晚了五个小时。他们也替明克带来了晚礼服,连同裁缝师一道儿,好替他做最后关头的修改。明克站在楼上他原来房间的落地穿衣镜前,伸长手臂,让人修改着黑色燕尾服的缎质领口。 床上躺着一件宽大的黑色毛斗篷,有着深色的天鹅绒衣领,以及深紫色的衬里。他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裤,以宽大的白色弹性吊带系住。再过不久,他就会在上面再套上一件白色的背心,前襟开得很低,好露出里头的白衬衫。一条白色丝质领巾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脖子上:他不知道该怎么打。椅子旁边搁着一双晚宴靴,一顶丝质高顶礼帽,以及白色的手套。一切准备就绪。 当裁缝师完成工作,收拾起针线时,明克看着自己在镜子里的成果。是的,他想,焕然一新。赖氏兄弟直盯着他瞧,不时交换眼神。 “我的天啊!”杰米终于说道,“他看起来真像——”顿了一会儿,他才把话说完。“一位绅士。” 他送裁缝师下楼离开,他的哥哥则坐在窗台上,开始将他们编出来的一套故事传授给明克。“万一有人问起。”那是一个十分奇怪的故事。他们说他应该要喜欢火车,可是他对火车一无所知。除了新堡那个要给他一份工作的人寄了一张车票给他之外——它随着下午的邮件送来。 “还有紫色,你喜欢紫色。” 明克将背心穿过高举的双臂,套上肩膀,然后翻过衣缘露出衬里。紫色。他说道:“你们让我自己选择衬里,记得吗?我的确喜欢紫色,所以这没问题。至于火车,我对火车一无所知。”他耸耸肩。“只知道美国火车的最后一节红色车厢叫做卡布斯(译注:caboose铁路货车最后一节车厢,供车上人员使用)。” 杰米正好在这时候回来,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仿佛不得了的大事般,他问哥哥:“他知道卡布斯那个字?” “没错。”他哥哥大笑。 杰米朝明克蹙眉,然后睁大了眼睛,说道:“他的背心衬里是紫色的。” 莫尔又笑了起来。“他喜欢那个颜色,那是他的最爱。” “你在说笑。”杰米一脸茫然。 明克搞不懂他们在干什么,说道:“也不是我的最爱,我不认为——”虽然他选择了很多的紫色。如果没有记错,斗篷的衬里也是他选的。他皱着眉,看着放在床上的东西。 “你怎么会知道卡布斯的?”杰米问道,口气听起来有些不悦。 明克摇摇头。“我在什么地方读过,这很重要吗?” “不重要。”莫尔道。“你喜欢这个字吗?” “卡布斯?” “对。” 他们对这个话题的兴趣让明克满头雾水。“我想,”他告诉他们。“它的发音很有趣。“卡——布——斯。”他重复道。 他们一下子露出了狼狈的样子,仿佛他对他们说了个难以理解的笑话。明克看着他们彼此互望,莫尔耸耸肩,摇了摇头;杰米点点头——两个已经让人觉得不寻常的双生兄弟上演了一出默剧。 杰米继续说道:“我们必须替为什么没有人认得我们所介绍的子爵想出一个解释。” “那是位于康瓦耳的领地,没有出生记录。”明克提议道。他拉扯着领带,不怎么理会旁人地想把它给系好,结果搞得更糟。经过一阵沉默之后,他在镜子里再度看到了他们俩。一个站在窗前,另一个就在他身后。 两个人同时又转向他,全都眉头深锁。 明克转头看着他们。“怎么了?” “在康瓦耳的出生记录。” 既然他们没弄懂,他又继续解释道:“乡下出生的人很多没有记录,有个不为人知的康瓦耳贵族是很正常的,直到他来到伦敦才被人发现。或许他是要来上议院,重新建立起他的头衔。” 杰米望向他的哥哥,愈来愈激动,然后他对明克说道:“迈克,”仿佛这个名字自有它的意义。“你今年几岁?” “三十。怎么了?” “啊。”这多少让他松了口气。“少了两岁。”他说道。 “少了什么两岁?” 他没有解释,只是笑,然后说道:“你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你走路和说话的样子,还有你所说的话。天啊,就连知道内情的我们,都差点以为你是——”他顿了一下,然后说道:“一位绅士。”他对房间另一头的哥哥说道:“这个家伙太棒了!而且他看起来就像——”又停顿了一下,接着道:“一位贵族。他很完美。找到你真是运气,崔明克!” “荣幸之至。”明克说道,虽然比先前更加地一头雾水。 他们为什么突然关心起紫色和火车,又叫他迈克? 赖氏兄弟带了他们自己的晚礼服。他们不只带来给明克的邀请函,也有他们自己的——更加惊讶云妮也打算用她的。他们似乎很高兴她也要一块儿去,或许是了解明克不会准许他们不带云妮同行。 太好了。不,明克觉得一点也不好。他在生自己的气,明明知道赖氏兄弟正在设下更深的陷阱,然而他却还一直往下跳。紫色,迈克,卡布斯。这到底是什么愚蠢的游戏?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他出去喂费弟。它就在那儿,躺在笼子里,看起来又累又饿。她并没有吃他给她的早饭。他将它抱出来时,它显得那么虚弱,连头也抬不起来。 “啊,费弟,”他抚着它的毛皮说道。“啊,费弟,”他一遍又一遍地低吟。“别挑今晚,小东西,今晚不可以。” 三个男人全在门口等着云妮,同时轮流调整明克的领结。杰米和莫尔都打了领结,莫尔的是事先打好的,只要勾上去就行了。杰米自己会打,可是就是没办法打好明克的。 “我来。” 他们全都转身抬起头来。云妮就站在楼梯顶上,噢,真是迷人。 她跑出去买了一双鞋,小小的缎面舞鞋,穿在她的脚上十分漂亮。她拿了她母亲的皮包,上面有着镶了宝石的金属框和金色流苏。她身上唯一戴的装饰品是猫眼石,那也是她母亲的。明克从未见过猫眼石,直到云妮今天下午拿出来。现在它们在她的颈子上闪闪发光。而她就如它们一样,光芒四射。 当明克的目光移到她的脸上,他发现了另一个他十分喜爱的小小改变;出去买鞋的时候,她找了一名珠宝商,用一条缎带把她的无边眼镜变成夹鼻眼镜,时髦地解决了她的近视问题。当她拿起那个高雅的工具望向他时,她看见了愉悦的光芒。 就连杰米和莫尔都屏住了气息。头发高高地绾在头顶的云娜公主,噢,她今晚看起来真是艳光四射。高挑、纤细而高雅,由猫眼石、鲑鱼红的珠子与长长的自色手套组合而成。 明克朝她微笑。“你好美。”他说道,走到楼梯底下朝她伸出了手。 她来到最后一级阶梯,让晚宴皮包垂挂在手腕上,开始打理他的领结.她的手指在颤抖。他望着她,她很兴奋,也很害怕,就像平时的云妮。 她做到了没人能做到的事,在几秒钟之内打好他的领结,并且露出一副只要任何大一点的声音,就会让她转身往楼上跑的样子。 他按了按她的手臂。“没事的。” 她扮了个鬼脸,依然十分不安。 他摇摇头,想要露出安慰的笑容,对他那位害羞、有着一双长腿的仙女。他那高跳、易怒,没有傲人的胸部,但臀部浑圆,还有着一双完美长腿的仙女。然而这些不协调的特徵加在一起后,却深深地吸引住他,让他的胸口光瞧着她就疼了起来。 到了外面,他们全坐上云妮的马车,约莫在傍晚六点钟的时候驶进街道上。他们将赶不上晚餐,也会迟到。要到伦敦南边的乌勒堡至少还要一个小时的车程。 马车里,三位男士和云妮面对面坐了五分钟,然后明克心想:管他的,他移到她身旁坐下来。他握住她的手,她浅浅一笑,没有拒绝,然后紧张而沉默地望着窗外。可怜的人儿,他想。不过抵达之后,他们一定会玩得很愉快的,享受这个夜晚总比什么都没有更好。 他们的情绪似乎随着马车的前进而摆荡不安,她或许更加哀伤-些.明克则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另外两个则显得默契十足。不管怎样,等在他们眼前的肯定将是一个刺激的夜晚。他们不肯谈论它,没人开口。明克想着第二天早上走出她的大门,前往某个目的地的样子,他简直无法想像。 最后,被赖莫尔那种带着满意的笑容瞧着自己脸的样子给惹恼了,明克问道:“你为何一副这么高兴的样子?你就要输掉一大笔赌金了。” 那人的笑容丝毫没有动摇,轻声但不怀好意地说:“只是想看看你是否办得到——这么一个危险的玩笑——让我兴奋不已。就算是输了,光看你做这件事也是值得的。”他大笑。“而且杰米一定会整个晚上坐立难安,那很有趣。” 他的弟弟发起火来,打断了莫尔和明克进一步的交谈。或许这是明智之举,他把云妮拉进来谈话,谈起赛马会的事。 明克开始习惯这种他一无所知的话题,一点也不在意。他往后靠,聆听着,她说话的节奏让他想到好的乐器所演奏出来的悠扬乐章。他让这种声音带着他进入梦境,边看着夕阳落下地平线。马车愈往南行,这金色馀晖就会照耀在云妮的脸上,而他也会一直凝望着她的双唇。 看着我的舌头是怎么动的,她让他看着自己的牙齿,一边发出“e”的音时,曾这么告诉他,噢,是的,每当他听着她说话的语调,他就想要靠近她,低头吻上她的唇。看着我的舌头是怎么动的。他希望能够感觉它,碰触她那发音优美的“e”,进入牙齿之间的空间,扭转头部,深入她那迷人的嘴里。他想在今晚再度拥有她。啊。就是今晚,他心想。 他努力不去想着云妮,然而他就是想要她。 他的欲望是如此地强烈,光想就足以令他颤抖起来,又喜又怕。想要得到云妮这么一个地位高出他许多的女人,就好比妄想在水面上行走一样。就算与她拥有美好的时光——神奇地飘浮起来,踩水而去——他也知道下沉是无可避免的。事实上,真正让他害怕的是自己做得太好,他和云妮陷得大深,结局必定悲惨。 两人之间的隔阂是完全无可弥补的。 一想到她和她的语言学事业、房子及学生,就觉得和自己在白教堂区的生活,甚至未来在新堡的新生活,都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路七弯八拐地,马车沿着河岸往南边前进。云妮伸手一指,明克俯身随着她的手望出窗外,乌勒堡到了。就好像一场异教徒的庆典般,到处都是巨石和火把,力量强大,永恒不朽。 西西林侯爵的领地衬着夜空从泰晤士河南岸伸展开来,往上散布着成片黄色的石造建筑,夕阳的馀晖映照在陡峭的石墙、有着成排枪眼的高塔,以及哨兵步道上,形成一片金黄、粉红及橙色光芒交织而成的氛围。 明克惊讶地眨了好几秒钟,仿佛如此可以看得更清楚一些。这儿就是云妮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也是她所失去的地方? 组成乌勒堡的建筑群多得就像是他所出生的城镇,而且占地更为广阔,一座巨大的门房座落在高耸的碉楼前,庞大的主屋,还有建造成十字架形状、屋脊高耸的教堂。围墙上嵌入方形的塔楼,底下还有拱门,紧挨着圆形塔楼,往上伸展形成炮塔。在所有这些建筑后面的是一座独立、旗帜飘扬的大厅,两边有成排的高大落地窗。 这是文明的堆积,就像是中古世纪的村落,但是更加有秩序,建筑——全都有走廊——环绕着花园散布在空地上,四角是高大的塔楼。乌勒堡比白金汉宫更大、更古老,更像是一座堡垒,也更雄伟与美丽。而且座落在河岸的地理位置,周遭是逐渐暗下来的英国乡间景色、草地和树篱,看起来更增添一份戏剧性。 云娜公主,多么贴切啊!一位遭到驱逐的公主,前来要回她的地方,明克这么希望,就算只有一夜。而且他也会助以一臂之力。 他会伸出援手,如果莫尔和杰米的计划不会绊住他。 他恰巧在他们探头看着车窗外的时候,瞥见他们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两张脸。这两个人都不曾来过这里,他们脸上惊讶的表情已经清清楚楚地说明了这个事实;对于这座正在接近中的城堡,他们就和明克一样大感惊讶与印象深刻。所以他们到底是如何弄到邀请函的?这是眼前的一大疑问。 他希望这不会成为整个晚上最大的麻烦,现在才要找出答案为时已晚了。 第二十七章 乌勒堡。发现自己看见这个旧居仍然深受感动,让云妮十分惊讶。它是一座俯瞰河面的巨大方正碉堡,这么叫它虽然贴切,然而并没有传达出那种效果。 今晚火炬点燃起来,马车渡过河面时,空气中飘荡着桥上每隔一段距离架设的小铁盆里燃烧的松脂气味。在落日的馀晖下它们并不明显,但她很高兴看见熊熊的火焰:它们将照亮夜空。她看见河岸两侧的壁垒上有着更多的火炬,一束束火焰在风中摇曳,向两边伸展开来,围绕着整座城堡。一个世纪前的一位建筑师将城堡靠河岸的壁垒修筑成围墙,形成俯瞰泰晤士河的步道。在火光的照耀下,底下的河水活了起来。 过了桥,马车驶进一条用火把点燃的通道,出了通道就来到第一座大门,通往上方较矮的了望台。穿过大门时,她朝明克喊道:“瞧见上面的那些缝隙了吗?”他歪着头往上看,她解释道:“那是用来朝底下的敌人倒热油的。”她颤抖着笑了起来。 他们穿过铁和木头制成的大门。那是一座格子栅门,往上升起可达三十尺高,要让它完全放下来得花上三十秒的时间,铁铸的门闩重达两吨——几世纪以来一直保卫着乌勒堡,没人能够不受邀约而进入。 他们继续往上,穿过一条两侧是守卫室和外围建筑的走廊,枪眼和石墙后面曾经布满了大军和弓箭手,这令她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噢,乌勒,她心想,这么一个迷人又让人畏惧的地方——正好用来举办公爵的舞会。一个以威吓为目的而建造的地方,一座高雅、坚固的城池,是几个世纪以来不停地带回宝藏的骑士们的家园。 他们进入庭院,一名仆役从暗处跑过来,扶云妮下车来到铺着阿拉伯磁砖的马车入口。明克跟着她下车,更多的仆役从高窗蜂拥而出、在草地上形成长方形亮块旁的阴影处朝他们跑过来。屋里传来人声和音乐。 云妮抓着晚宴皮包的提把,戴手套的手指紧握。赖氏兄弟从她身旁走过,她则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明克停下来等她,安静地看着一切。 她不知道他原本期待的是什么,但肯定不是眼前这副景象。除非他到白金汉宫抓过老鼠,否则他根本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经验可以与眼前所见相比拟。 他并不是安静,看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样子,她害怕他是吓呆了。 她感到有些头晕,很清楚他们即将进入的房子。虽然它们的样子应该和她以前熟悉的不同——以前没有这么亮,挤满了人群,有乐队演奏,除非有人受邀来吃饭。这真的会让人十分紧张,可怜的明克,她心想。 她听见她的马车驶开,到车辆排好队且将整夜等候的地方。两名仆役替她拉开眼前沉重的双扇门。 灯光、音乐及鼎沸的人声流泄出来,夹杂着水晶玻璃的叮当声。除了她的学生,云妮已经许多年没有见过这些人。她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是现在? 为了目睹六个星期前所想像的一个笑话吗?关于送——不,事实上是带——一个捕鼠人到她表亲的舞会上?那时候似乎很好玩的主意,现在就算它还是个笑话,也一点都下好笑了。 更糟的是,当她扭头寻求支持,却一点也得不到,因为她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捕鼠人。 她看见一名高大的绅士站在身旁,身材挺拔,高顶礼帽的角度无懈可击,肩膀宽阔,身上的长斗篷被从河面上刮来的风给吹得向后飞扬。夜色里的明克一边暗一边亮,背部只有肩膀的部分照到火把的光,前身挺直,衬衫和背心被黑色的西装给衬得雪白无比。 还有他的脸。天啊,他的脸。帽檐遮住了他的眼睛,从门厅投射出来的光线则照亮了其他部分——颧骨的角度,挺直的鼻梁,宽阔、坚毅的下巴线条——慑人的俊美。在她身旁的是身穿被风吹起斗篷的神秘绅士,衬里露出一种鲜明而诡异的紫色。 有好一会儿她不知道他是谁,为何会站在这里,或是自己为何会站在他身旁。身在此地让人感觉如此的不真实。 然后他问:“我们要进去了吗?”露出她所熟知又陌生的笑容,嘴角迷人的往旁边撇。 她大吃一惊,问道:“明克?” 戴着帽子的头转了过来,直视着她。她轻声问道:“你真的想进去吗?” 他毫无犹豫地答道:“当然。”她感觉到一只有力的手圈住她的腰。他轻声道:“我绝不会错过的。” 他的手往上移,头靠得更近了,正打算摘下帽子吻她。可是她迅速武装起自己,阻止他。她感觉到他的手臂收紧,她手下的胸膛则是挺直的。 上帝站在他们这一边,他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兴奋不已。 甚至有些得意洋洋,她心想。他的信心令她恐惧。“记住那些规则——”她轻声道。 “噢,云妮,”他轻答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哪有什么规则。”然后他的身体挺直,对着她大笑起来,近乎是嘲笑。 她正要教训他,把他带回地面。可是当他们的身体分开,她感觉到某种——小而轻的重量存在于他们俩之间,就在他斗篷的衬里内。 “你戴了手套吗?”她问。 “戴了。”他告诉她。 “但那又是什么?”她伸手指着那东西。 他向后退。“费弟。”他说道。 “什么!”她的心差点跳出来。突然的吁口气,她戴了手套的手按住胸口,摇摇头。他是故意折磨她。“天啊,”她说。“我还以为你说真的,别这么坏心肠,你把我吓坏了。” 他没答腔,只是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十分严肃地轻声说道:“我不想吓着你。” “那就别再捉弄我。” 他好一会儿没开口,然后他认真地说道:“好吧。” “你们两只爱情鸟到底要不要进来?”赖莫尔在前面叫道,和他的弟弟一起站在门口。 明克伸出手臂。云妮挽着他,开始往前走。 他们要将大衣留在衣物间时,略有小波折。要将漂亮的新斗蓬交给仆人,让明克有些犹豫,直到云妮鼓励他。“没关系的,”她小声道。“他会照看所有的东西,你尽可以把东西留在这儿,每个人都是这么做的。” 如果说他还有什么笨拙的地方,那么这就是最后一桩了。脱下大衣,他挽着她戴了手套的手,放进自已的臂弯里。笨拙的人换成了她,当他们走进去且被报出名字时,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自悬崖跳下去的人。她曾和父亲在多佛见过一个人表演从悬崖跳下英吉利海峡,她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为什么不会死掉。 当她听到:“包云娜小姐与巴顿里德子爵殷迈克爵爷”时,那就是她的感觉,仿佛轮到她往下跳,而且很可能会就此死掉。 她和明克走上一个很大的平台,平台的下面是状如纪念堂前的阶梯通往舞会的大厅。云妮挺直身体,提醒自己要记得呼吸。 而明克似乎得提醒自己要走慢一些。当他们开始往下走的时候,他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噢,瞧瞧这个房间的大小!噢,我的天啊,我等不及要和你在舞池里跳舞了——看看那一大片舞池!” 还有那么多的人。天啊! 而且每个人似乎都停下来抬头往上看。 一边往下走,云妮一边偷瞄着他,寻找和自己相同的心情,然而一点也没有发现。他的头昂得高高的,脸上带着一丝微笑,十分镇定,仿佛每天都走下这些宽大的大理石阶梯。勇往直前,这个字眼正好用来形容他。勇往直前、英俊、让人印象深刻,打扮得宜,而且风度翩翩。 这种风度是他与生俱来的,其他部分则是由衣服、言语和仪态所一层层组合起来,加在一个她想要看穿、然而却看不见的捕鼠人身上。那个明克到哪儿去了? 她现在看见的是附在他身上、听由明克操纵的幽灵。那个幽灵正穿着他的皮囊。年轻一些的时候,走在这样的一个男人身旁,会让她难以和他交谈,话语将梗在她的喉间。 明克到哪儿去了?她找不到他。 别人找得到吗? 认出在茶室遇见的怀特伯爵夫人时,她拿起了夹鼻眼镜。真是的,这实在——那女人也看见了他们,从房间的另一头朝他们走来。伯爵夫人会在场原本是意料申之事,但比较意外的是,云妮还看见了六个星期前明克不怎么优雅地闯进茶室的那天,也在场的两对男女。她也瞧见了几位从前的学生,其中一名,就是那位可爱的公爵夫人,一看见云妮立刻转过身来,优雅地提起裙子边挥手边走过来——这是不对的。 虽然如此,云妮还是轻松地打着招呼,微笑地露出高兴的样子。 她也想放松下来,真的,可是该怎么做呢?有这么多人在注目着,她实在做不到。而且明克——他简直比送她的那件衣服更糟。他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人们纷纷停下来注视着他。新目标,新的闲话,一个让妈妈们评头论足、让爸爸们谈论不止、让年轻女孩们叹为观止的新单身汉。就全场鸦雀无声的情况看来,整个屋里的人显然都为了某个理由在打量他。他和那个满脸雀斑、挽着他的臂弯走下楼梯的高个头女子。 位于楼上平台的乐团所演奏的华尔兹正好结束,立刻接着奏起了另一首——开场的乐音赞颂另一条河流,流过奥地利的美丽蓝色河流。 到了最后一级台阶,就在她和明克要踏上这个房间时,旁边的一小群人让开来,露出后面走廊上僵硬地瞪着他们的人—— 一张没有人坐的椅子,一个女人绕过它向他们走来。如果云妮没有记错,那就是包福德年轻许多的薇安公爵夫人。 从楼梯到椅子那儿铺着地毯,就像朝臣觐见时走的通道。唯一不同的是平时接受觐见的那个人现在不见踪影。明克和云妮踩着地毯走向公爵夫人,她来到中途的地方迎接他们,仿佛要弥补那张空空的椅子所带给人的侮辱——这暗示了公爵对她的到来的看法,云妮想。 她思索着该说些什么,如何才能不对福德的妻子说出怯懦而有损自尊的话,又该对存在于云妮和这位叔公之间的多年憎恨做出什么反应,最后是明克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在公爵夫人面前优雅地深深一鞠躬,说道:“晚安,夫人,谢谢您邀请我们。”他很高兴能够前来。 云妮跟着行了个屈膝礼,困惑地想着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简单的了。真诚的感谢,直接的表达。 公爵本人似乎也松了一口气,她点点头。 在任何人继续受苦之前,明克拉着云妮的手,扶着她的腰将她转个方向,两人旋即进入舞厅。 他边走边微笑,仿佛在说福德大可以粗鲁无礼,他们却不必。他们可以玩得很开心。他当然可以,云妮抬头望向他的脸,看着他的自信和完美,然后……皱起了眉头;她一震。他是怎么办到的?如此地从容不迫,一点也不怯场。 他让她想起了……一个人,一个连手指都不用抬,就可以让她羞窘难当的人。 他今晚彻底瓦解了她,将她整个人从里到外翻了过来。 “怎么了,亲爱的?” 她抬起眼睛望着这个自己深爱的人,咬住嘴唇。一瞬间,他又是她的明克了。“你让我惊讶。”她说道。 他弹了一下舌头。“不,不,亲爱的,别这样,我只是在假装,跟着我一起假装吧!”仿佛示范似的,他用一种最戏剧化的上流社会口吻说道:“啊,包小姐,你的舞跳得真好。”然后朝她眨眨眼睛后又说道:“当然啦,你比屋里的任何一个人更有跳舞的本钱。” 他指的是她的长腿,这使得她笑了起来,然后又皱眉眨了眨眼睛。他那热诚的仰慕之意惹得她又羞又窘。 他将她拉近,近得有失礼节,却是做旋转动作的最佳距离。他拉着她转了起来,一圈又一圈,直到她的头开始发晕,靠在他上了浆的衬衫前襟上,鼻子里充满他刚刮过胡子的下巴上,刮胡水温暖的柠檬香味儿。 他的脚步慢下来,带领着两人进入流畅的华尔兹节奏里。她如行云流水般地跟着他移动,心中满满的。是的,他们俩的确配合得天衣无缝,让其他人全看得目不转睛。她的头向后仰,在镶嵌了绘画的天花板底下尽情地跳着华尔兹。天花板上满是圆胖的天使和神袛、花冠和战争、饰物和云朵,全都在头上六十尺或是更高的地方。 “你看上面。”她说道。他们在点了蜡烛的老式水晶大吊灯底下旋转,它们和瓦斯灯合力将屋里照得通明。 “真是个了不起的地方。”他说道,经过一个朝他们挥舞着扇子的女人。怀特伯爵夫人明显地想要吸引他们的注意,或者云妮以为那人是她。她不能确定,故意不戴眼镜的她什么也看不清楚。他们经过一个男人身旁,她相信那是赖氏兄弟的其中一人,然而一边移动,加上又没戴眼镜让她无法完全确定。他们全都被抛在身后,当明克再次说道:“真是个了不起的地方,云妮。” 是的,她深爱乌勒堡,它本身就是一项艺术。自进来后,她的呼吸才刚平稳下来,开始享受美好时光时,明克竟然说道:“我猜赖氏兄弟是要我到这儿来假扮某一个人。” 她皱起眉头,迅速说道:“不可能。” 他只是笑着。她抬起头看着他那扭曲的英俊笑容。 “假设,”他继续道。“我正在扮演着某个人。那个人是谁?” “噢,明克,别这样。别编故事或是惹麻烦。” “我没有惹什么事,我是要结束这一切。”他不怀好意地扬起眉毛,告诉她。“我要来抓老鼠了。” “不!噢,不要,”她呻吟道。“你绝不能这么做!明克,我好紧张,别把事情弄得更复杂。” 然而这就像是在对牛弹琴,他的心思早已飘到别的地方去了。他无法不思索,说道:“我所要扮演的这个人,应该喜欢紫色和火车。不,”他更正道。“是卡布斯,紫色和卡布斯,而且是某个名字或许叫迈克的人。你知道有人符合这些条件吗?” 她摇摇头,对他全副心思都放在赖氏兄弟身上感到难过。“噢,明克,你真的相信杰米和莫尔费这么大的劲策划出这些事吗?还打算在这儿进行?” 他让她大吃一惊。“毫无疑问,云妮,”他答道,然后又说了一遍:“紫色和卡布斯。” 她朝他蹙眉。“听起来像个小孩子。” “对!”他说道。“一个小孩子,对!”他想了一下。“一个孩子,长大了就是我。”他边思索边向左转了一圈,又向右转一圈。“还有钱,”他加上一句道。“让我当这个孩子,就可以从什么地方得到钱。”他百思不解地蹙眉。“你能从中想到什么吗?” “不行。”她摇摇头,边和一个动作如此自然流畅,仿佛跳了一辈子华尔兹的人跳着舞。 他继续跳着,随着音乐旋转,一边避开任何想要吸引他们注意力的人。 突然云妮踩错了一个拍子。“等等,”她说道。噢,不,她皱起眉头,有点犹豫要不要告诉明克,然而她是真的想起了什么。她说道:“就在我出生的那一年,发生了一件悲剧。我只是听说,然而我有个堂哥——”她努力回想着。“我一个远房堂哥被绑架了,是福德的孙子。”她抬起头来望着明克,紧抿着嘴唇。她真心不喜欢自己接下来要说的事,叹了口气,对自己必须证实赖氏兄弟果然是骗子深觉失望。“的确有一笔很大的赏金,”她说道。“噢——” 他放开了她。 “等等,你要上哪儿去?” 他朝一扇门走去,有个仆人刚端了一盘香槟从那儿走进舞厅。云妮紧跟在后。他拦住那个人,拿了两杯酒。递给她一杯。 他指着另一名仆人,后者的托盘已经空了。“我要跟着那人到厨房去,找一个在这儿待了三十年以上的仆人。我要知道跟这个孙子有关的更多的事。” “噢,明克——” 他已经走了。他消失在拱门之间,进人舞厅一侧成排的小房间。 云妮端着一杯冰凉的香槟站在那里,心中充满不安。她啜了一口,然后又一口,最后一口气喝下。味道很好。她又拿了另一杯,然后惊讶地眨着眼睛,因为她似乎又看见了明克,正从另一边的拱门走过来。她举起夹鼻眼镜想看个仔细。那人的确是明克,走错了方向。他的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是食物。 她叫道:“不对,你要走的是另一边的那扇门。” 他吓了一跳,仿佛对她还站在原地、从镜片后面看着他感到惊讶。然后他微微一笑。“我决定先去拿我的斗篷,我想我掉了样东西在里面。” 他的斗篷?她困惑地歪着头。他要拿着食物去找斗篷? 明克是要拿食物去给费弟。他站在黑暗的河畔步道上,斗篷垂挂在左手臂并端着一只盘子,另一只手则伸进他替这只小动物在衬里内袋所安排的地方,将它抓了出来。它仿佛了无生气,但仍然温暖而有呼吸,看到他也很高兴。它会好起来的,他拿出找到的煮肝。事实上他找到了一顿鼬鼠大餐:有肝脏,他所见过最肥美的鹅肝,还有沾了奶油的鱼卷,以及切碎的煮蛋,此外他还端了杯香槟。令人惊讶的是,虚弱的鼬鼠吃了鹅肝。她很喜欢它,然后更喜欢鱼卷。它舔着厚厚的奶油,又咬了几口煮蛋,但不肯碰一下冒着气泡的酒。 “好了,小东西,”他说道,很高兴看见它吃着东西。“你做得很好,继续保持体力。” 等它吃完后,他又把它放回斗蓬里,就着手臂抚平,感觉它在内袋中的重量。然后他绕过转角,走出黑暗,朝替他开门的仆人微笑。“美好的夜晚。”他说道。 那人似乎吓了一跳,然后也笑着道:“是的,爵爷。”似乎很高兴有人跟他打招呼。 明克回衣帽间将斗篷递还给保管人。“不,”他假装难过地说道。“我没把皮夹留在里头,也没掉在外面。很抱歉麻烦你了,请小心地将它挂起来。” 半个小时后,云妮站在明克身旁,一旁还有一位上议院议员以及他的妻子。这名男爵夫人到底还是找上了他们。她隔着好几个人朝云妮挥手,这时议员正在问明克:“巴顿里德,你来伦敦多久了?” “六个星期。”明克连想都没想地就答道。 一个多小时后,云妮知道他的表现异常的好。她继续看着其他人,等着有人发现这是场骗局。然而没有,没有任何人怀疑。事实上,所有人都喜欢他,也愈来愈多人来找他。 “六个星期?可是我们怎么都没有看见或听说您在这里,”议员的妻子说道。她边笑边在胸前摇着扇子。唰,唰,唰。“你都躲到哪里去了?” 明克垂下目光,仿佛迟疑着要不要说出来,然后微笑着解释道:“包小姐,呃,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 云妮望着他。噢,不,她心想。他别又开始那些追求她的傻话了吧? 更糟的事情发生了,怀特伯爵夫人穿过最后一群人,叫道:“迈克!”她想了一下又道:“还有云妮!” 议员和他的妻子回过头,让出位子给这个女人。 “噢,迈克,”伯爵夫人继续道。“还有云妮,真高兴再见到你们。”她俯身像老朋友般地和他们俩贴了贴脸颊,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的表情对其他人宣布道:“云妮和迈克已经订婚了,这不是很让人高兴的一件事情吗?” “不,不——”云妮抗议道。 “非正式的。”伯爵夫人纠正道,然后眨了眨眼睛,完全地自我陶醉。 议员的妻子问道:“您从哪儿来?” 伯爵夫人插嘴道:“巴黎。” 另一个女人皱着眉。“那真奇怪,他的口音听起来不像来自巴黎。” “事实上我并不是,”明克说道。“我的家乡是康瓦耳。很抱歉——”他回想着她的名字,让人惊讶的是他真的想了起来。“妮琪,我没说清楚。” 伯爵夫人喜欢他直呼自己的闺名,以及其中所隐含的亲密意义。 另一个女人可不。她质问明克:“可是您听起来也不像来自康瓦耳。” “啊。”他思索着另一个理由,然后找到了。“那是因为我是在别的地方受教育的。” 云妮沉醉在里头。他只是继续说着,编出了一套令人信服的故事,似乎没有人怀疑他的答案。 “在哪里?”议员亲切地问道。 明克朝他盐眉。“什么在哪里?” “你是在哪里受教育的?” 他的困窘只有一瞬间,然后就朝着云妮微笑。“嗯,和云妮同一个地方。”他说道,握住她的手。 “葛顿?”他的妻子问道。“葛顿是女子学院。” “不,不是葛顿,”云妮说道,紧张地格格笑着。“是剑桥。我在葛顿的时候,迈克在克莱尔。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在贺佛书店。我弄翻了一叠书,他帮我把书捡起来。” 明克盯着她,然后笑了。 几分钟后他们跳着舞时,她告诉他:“最后一刻真是有趣,是我救了你。” “是啊。” 可是谁要来救她?她和一个无法想像有多勇敢的男人跳着舞,他在这群人之间就和在汤恩酒馆一样的自在、自信和高雅——她突然知道他让她想起了谁,这个念头使她一震,停下脚步;是福德。只是比较年轻而英俊,而且善良许多。 虽然这个事实令她心烦意乱,云妮还是努力放松心情。整个晚上的进行都很顺利,她遇见了两个一直想和她联络,但是她因自己尴尬的处境而避开的朋友。真是荒谬。听着她们的生活近况十分有趣,而且她发现自己仍然喜爱她们。 明克再度失踪了。有时候她会在人群中瞥见他,有时候又完全不见踪影。大部分的时间她都很高兴在人群中突然撞见他,她玩着寻找捕鼠人的游戏,就像她寻找着原来那个人的痕迹。 他似乎能够随心所欲。他可以朝她微笑,叫声亲爱滴,然后又消失在巴顿里德子爵后面——一个男人拿下午茶桌上的汤匙给自己取的名字,然后就戴上了这个面贝,仿佛他真是自己所假装的那个人。 她知道自己害怕的并非那个英国贵族的幽灵,而是这位真正的绅士。 当她望着明克时,她心想,她的问题并不是自己原先所想的能不能跟着一个捕鼠人走天涯的问题。奇怪的是,那一点也不困难了。不,她的问题在于她害怕巴顿里德子爵。那个所有人目光焦点的所在,可以拥有任何他选上的女人。要是他真的生活在这群人之间,一定会遇上比一个教发音的老师更好的对象。 空的锡罐,她的锡罐再度是空的,当其他人的似乎都满满的时候。 云妮站在仆人进出口附近的小房间和她以前的学生,也就是年轻的公爵夫人说话,边等着明克。他又下楼去了,一名仆役安排他和一个在公爵家服侍多年的厨师谈话。当云妮和她的朋友说着话时,赖杰米引起了她的注意力。他向她走来,一脸困扰地把她拉到一旁。她道了声歉,随他走到旁边说话。 杰米不悦地摇摇头,然后说道:“阿雷斯要你到他的书房去。”他指着走廊另一头的一个房间,脸上的沮丧一眼就看得出来。他给了她一个痛苦的眼神。“我们没料到会有一场面谈,可是他要姓崔的也一起来。他要和他说话,和我们所有人说话。他到哪儿去了?” “谁?明克?”她假装环顾四周,然后耸耸肩。这时她瞧见了他,真让人不敢置信。 云妮架起了夹鼻眼镜,眉头在镜片后面皱了起来。是的,明克从另一头的接待室再度走了进来,大概是利用另一道仆人用的楼梯。这个人显然很清楚这儿的楼梯方位。 当她和那个浑身不安的杰米站在那里时,一股可怕的感觉突然向下沉入她的腹部深处。明克的斗篷。他不断地离开,而且显然去做一些不只是和仆人谈话的事。她想起了以前有一次他的鼬鼠情况不好的时候,他会把它放进口袋里。 今晚当她在他的斗篷里摸到小小软软的东西时,他甚至都承认了。是费弟。 不,她想,噢,不,不要是今晚,明克。没有人会看不见一只鼬鼠的,尤其是这儿有这么多人在艾菲饭店见过费弟。不,噢,不,她在心中呻吟。 她对杰米说道:“他在那儿。你先走,我去找他。” 然而云妮避开了明克,直奔衣帽间。一只鼬鼠,只有捕鼠人才会带着一只鼬鼠。绅士们拥有的是……马匹和猎犬,或是一只宠物鹤鹅。可是鼬鼠……噢,他们一定会发现的。她将会在一个乐于羞辱她的表亲面前出糗的。 她告诉照管衣帽问的人道:“我把我的粉盒留在我未婚夫的斗蓬里了,是那件有深紫色衬里的黑色长斗蓬。” 他不肯让她拿走衣服,只愿意到后面帮她找。幸好这时来了另一个人,需要这名仆人的帮忙。云妮穿过成堆的帽子和一列衣架,伸手到明克的斗篷里——噢,软软鼓鼓的东西。 “噢,不,不。”她呻吟道。 她把手探进衬里中的内袋,咬着牙、双眼紧闭。她得把它拿出来,把它丢掉。可是,噢,它摸起来是什么感觉?她摸索着,探入衬里,突然间她摸到了。隔着手套,它摸起来光滑而温暖——就像一条裹在滑溜溜外皮里的蛇。 啊。她呛了一下放开手,空手伸了出来。她必须硬起心肠再试一次。镇定下来,她告诉自己。把那东西放进——哪里?她的皮包里,她告诉自己,然后拿到马车那儿给乔治。他可以把它送回伦敦去交给弥顿,然后放回笼子里,再立刻赶回来。如果乔治现在就出发,他就来得及送他们回家。 这办法行得通,而且很完美。她再度把手探进去,那个小东西吓坏了,她也一样。她用戴着手套的指节感觉着它抗拒的骨头,或许那是它小小的头。她的手指伸进它的腹部底下,将它拿了起来,感觉着它小小的骨架,它收起爪子的方式,有点害怕她,又有点信任她。 云妮背对着门口把那只小动物拿了出来——噢,啊,她再度颤抖起来。她看着它那张小脸,它发出了一个细小的声音,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嘶嘶声。它张开的嘴巴,露出来的细细牙齿,让云妮又颤抖了一下。然后那只鼬鼠仔细打量了一下云妮,四肢开始动了起来,身体也跟着扭动。它不喜欢她抓着自己,就像她也不喜欢用手抓着它一样。 她放开手,费弟掉到了她的裙子上,然后往下滑,害得云妮尖叫出声,害怕地往后退。那东西看起来静止不动了一会儿,她以为自己把它给害死了。噢,天啊,一个新的恐惧。明克会大发雷霆的。可是云妮一伸手去抓那只鼬鼠。它逃开了——直接钻入大衣和披肩底下。 她弯下腰去摸索了一阵子。 有人——那个看守衣帽的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小姐,要我帮您找那件大衣吗?” 她抬起头来,回过头。“不用,我已经找到了。”事实上,她手里还拿着明克的斗篷,让她没有理由继续翻找。 “那您在找什么?” 她不敢照实说。“没什么。”从眼角的馀光里,她瞥见一条小小的棕色尾巴从门口溜了出去,进入主要接待大厅。“噢,天啊!” 她把斗篷往他身上一扔,出去追那只鼬鼠。然而接待室里一片拥挤,她最后见到明克的鼬鼠是它的尾巴消失在军事学院的书记的裤管边。 过了一会儿,明克出现在入口处的另一头。他瞧见了她,但花了一会儿工夫才来到她身旁。整整一分钟的时间,让她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承受折磨。 噢,她该说些什么,该怎么告诉他?她的恐惧攀高了。 当明克边向身旁的人道歉,边微笑着走过来的时候,她直想摇撼他,想要大叫:不!不要再像我所记得的福德,不要这么风度翩翩、仪表出众、这么无所畏惧。 天啊,他一动就让她想到福德的高傲,从多年前福德就有的那种自信。明克比较高,也比较瘦,可是他有福德的那种傲慢神态,每个人都忍受他的那种态度,因为就和明克一样,他同时也流露出迷人的风采——而且也因为她的表亲是公爵的继承人。不,有部份的她希望捕鼠人的气质重现。这个人,这位巴顿里德子爵,让她颈项上的毛发竖立。 他愈走愈近时,她退缩了,决心不把鼬鼠的事告诉他。他自己会发现的。但是在那之前,她要对自己造成的灾难三缄其口。 把那只动物带来是明克不对,不是吗?她感到困惑、羞愧和害怕,但也愤怒不已。旧时的恐惧还在,比空锡罐更糟,她责备自己。你的样子像只螳螂,想法则像头骡子。 可是不,她不是故意要让这种事发生的,她的原意是要保护他们的安全,避免露出马脚。她本来是想好好安排那只鼬鼠的。再说,一个声音说道,你得当头骡子,才能够在成长过程中生存下来。外表羞怯内敛,一个举止得体的年轻女士;内心固执有如骡子。 当明克笑着碰了碰她的肩头时,云妮皱起眉头.戴着手套的指尖按住嘴唇。然后她放下手,抓着他。“我把你的鼬鼠弄丢了。” “什么?” “费弟。我想送它回家去,可是它从我手中溜走了。” “搞什么——”他不喜欢这件事。 “别生气。” “它病了。” “它显然跑得够快。” 他眼睛瞪着。“你在哪儿把它弄丢的?” “就在这儿某个地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问道,倾身用鼻尖顶着她的鼻尖。 她低声激动地说道:“因为至少有两对六个星期前去过那家茶室的夫妻在这里——” “那会怎样——” “这样太怪异了!一位绅士是不会带着一只鼬鼠来参加舞会的。” “你怎么知道?”他的脸沉了下来。“说不定这儿的每件大衣里都有一只鼬鼠,你又没看过。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有同样的标准。” 她还没有崩溃。这令她感到惊讶。“我很抱歉,”她说道。“你说得对,我不该这么做的,我应该把我担心的事先告诉你,可是我没有。现在帮我找到它。” 他们试了,到处寻找。他们在人群中穿梭,用表情彼此询问:你见到它了吗? 答案总是否定的。后来云妮完全失去了明克的踪影,她找不到明克,也找不到费弟。 有人抓住她的手肘,是莫尔。他嘘声道:“他现在就要见我们。我们已经迟了,快走。” 噢,真是太好了,是福德。这正是她需要的,在这种时候去面对他。可是没别的办法,她得去拖延他,直到莫尔或是杰米将明克带来。 云妮走进书房时,杰米已经在那里了。莫尔晚几分钟进来,他和明克说了,他待会儿就来。一会儿就来,他希望。在前来的路上,一只不知道什么动物朝俄国鱼子酱进攻,然后又吃了乳酪,最后还在鹅肝酱当中杀出一条路。明克疯了似地想要去追那只动物。 是鼬鼠。既然只有他们三个人在场,她就把那只动物的事情告诉他们。他们全都呻吟起来。 “福德会让我们等至少半个小时以上,”她告诉他们。“他最喜欢吊人胃口了。” 因此他们就这么坐着,她的胃翻搅个不停。 她感到很不舒服。噢,她还以为自己以前够尴尬、够糗的了。等着所有人听到这件事吧,包云妮因为带着一个捕鼠人和一只鼬鼠到阿雷斯公爵的舞会上,而被赶了出去。不管她的发音有多棒,都没有人会再将女儿送来给她指导了。 然而他们只等了几分钟,公爵书房的门就咿呀一声地开了,一个蹒跚的老人拄着拐杖慢慢地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个女人。 是福德。他比云妮的印象中更瘦且虚弱。她拿起夹鼻眼镜,仔细地端详了一下。 他还是他,但又有些不同。她说不出他到底改变了多少,憔悴而佝偻,需要帮助——他的妻子在一旁照顾他——坐到书桌前,他像一袋骨头般地落进椅子里。 “你太快放手了。”他声音洪亮地斥责她。她站在他身后,不再像云妮所想像的那般趾高气扬,而比较像是个护士。她伸手想要接过他的手杖,他一把抓了回来,然后像坐在宝座上般,将手杖横放在桌上,环顾四周。朝每个人怒目而视。 奇怪的是,他似乎不再如想像中那样有权威,虽然毫无疑问的,他绝对拥有一些权力。只是不再像云妮所想的那样:他对她已起不了作用。 他那干瘪的身体并没有阻止他急速发话的能力。他一见到她,怒气立刻就像根棍子般撑直他的脊背。 “你这个顽固、可憎的女孩,”他说。“就和其他人一样,想要玩弄一个老人的痛苦。哼——”他环顾四周,对着所有人说话。“他在哪里,这个迈克?”他厌恶地说出这名字。 “马上就来。”莫尔说道。 “我已经见过他了。”老人直言道。“他走下通往舞厅的楼梯时。我在上面看到他,然后就离开了。这样已经够了,他是个骗子。”他又道:“我只要问几个重点,然后就可以把你们全扔进牢里。” 牢里。云妮的心直往下沉,他们全都会被关进牢里。 就在这时候,门外的脚步声让每个人的心都为之一震。脚步声接近门口,是明克;云妮听得出那种自信的节奏。脚步声离开人群,愈来愈近,然后停止,门把转动起来。 明克走了进来,英气逼人,看起来好像可以承担任何事情。啊,这正是她所想要的。该如何得到他?该如何逃脱这一切,和他到某个地方去? 他看着每一个人,对这场集会感到困惑。然后他的视线落在书桌后面的那个老人身上,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的表情。 之后,从明克的口中吐出了一个字;从他更加惊讶的表情看来,那个字仿佛是自己跑出来的,连他也无法控制。 “老爹?”他说道,口气好像要问:老爹,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二十八章 包福德的脸绷得紧紧的,几乎要陷进骨头里去。他抿着嘴唇,浅灰绿色、泛着水光的眼睛锐利起来。 他瞪视着明克,用一种冷如冰霜的平静说道:“出去。”然后更大声、更坚定。“出去。”他危危颤颤地站起来,就此爆发出怒气。“出去,出去,出去!”他一拳敲在桌上。“你们全都给我出去!他不是我的孙子!这是一场骗局,我不会再忍受这些!” 他紧抿的嘴唇开始颤抖起来,直到抖得太过厉害,不得不用手按在嘴上。 云妮看见明克上前一步,眉头担心地皱起来。 他仿佛想说些什么,可是老人的手杖在空中挥舞。它扫落了桌上所有的东西,笔、一本书、一副眼镜。力量大得它们先撞到书架上,才掉落到地面。 用力放下手杖,他拍打着桌子。“你!还有她!”他挥舞手杖指着云妮。“别以为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这次她是玩得太过火了。”他转向明克,“我看见你和她跳舞,这个狡猾的女巫想要藉由一个她发明出来的人要回失去的财产。哼,我不会让她如愿的。”又转向屋里所有人。“你们全都是骗子,所有人都是,恶棍。这太过分了!全都给我出去!” 他的妻子小心翼翼地靠近他,一边避免被手杖打中,一边想要帮助他。这个老人太过喜怒无常了,没有人敢动。他走向门口——既然没有人要动,就干脆自己“出去”了。 他似乎对自己的动作缓慢感到恼怒,边走边怒声道:“那又怎么样?就算他长得像我儿子。我的孙子不会穿成那样,他才不会穿衬里这么俗丽的背心。”他一个一个地轮流看着他们,仿佛不知道自己是在对谁说话。他朝明克蹙眉,瞪着他好半晌,然后别开视线。“虽然或许他会穿紫色的,”他咕哝道。“他爱紫色。”他在门口再度望向他们,露出另一道愤怒的目光,最后一次开口,仿佛那是一项铁证。“可是他绝不会一整晚只和包云妮跳舞,当到处都有更漂亮的女人,我的孙子是有品味的。”他的妻子打开房门时,他又用手杖用力敲了敲地板。 他显然喜欢一种更简洁的离去方式,可是生理上的脆弱让他举步维艰,包薇安扶着他的手肘,然后缓缓地跨出另一步。她扶着他,手杖点在地上蠹蠹地响着。因震怒而发抖,以及既想相信却又不得不否认的激动,他虚弱地在妻子的陪伴下走了出去。 在令人震撼的离去之后,屋里陷入至少十秒钟的沉默。没有人料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赖莫尔看着明克说道:“真是妙,你是怎么挖出那个来的?” “挖出什么?”明克看起来心不在焉,仿佛正想抓住一个庞大而看不见的可能性,并弄清楚它的意义。 他真的会是福德的孙子吗?云妮心想。 她朝他走过去,一手按在他的手臂上,试图解释他怎么会说出那个称呼来。“他一定是在楼下和厨子谈话时,知道了这个称呼。”她改变话题,对着赖氏兄弟说道:“你们想要骗过我叔公,但这是不可能的——” “噢,可能,”莫尔说道。他整个人转向她,双臂交叉,斜靠在书桌上。“他只是受了惊吓,可是他很快就会回来的。”他转向明克。“他相信你是他的——” “不,”明克走向他说道。“不,你们玩完了,我也一样。我来书房就是要把整个事情告诉阿雷斯,那场赌局,以及你们是如何把我塑造成他还在朝思暮想的孙子,以及——”他顿了一下。“我根本就不是。” 莫尔哼了一声。“好吧,所以你进来的时候才那样叫他,因为你要告诉他实情。”他又哼了一声。“老爹,真是感人,崔——” 明克向他冲过去,一把抓住他外套的领子,怒不可遏地将那个人往后推。他将莫尔撞在靠墙的书架上。 “明克——”云妮叫道。 他没在听,只是微微提起了那个愤怒挣扎的赖莫尔。明克对着他的脸说道:“我发现的是,混帐东西,你们这两个狡猾的家伙想要从这老头身上弄到十万镑,而且要利用我来做这件事。但是你们已经完了,没有用的。”他回过头看着杰米,后者一脸苍白,已经开始向门口溜去。“你赢了赌局,”他告诉他。“这儿的每一个人都相信我是一位子爵。你哥哥欠你一笔钱——” 莫尔激动地嘎声道:“根本就没有什么赌局,你这个愚蠢的——” “闭嘴。”明克更用力地推挤他,直到那个人“呼”一声吐出一口气。 “明克,不要——” “我不会伤害他的,云妮,目前还不会。”他对莫尔道:“我对你的义务是完成我在这场赌局中所扮演的部分,我也办到了。你欠我一百镑,然后你就可以走了。你别想利用我来对一个老人诈财并引发他的心脏病,不管他是不是活该。而且你也别想留在这儿制造麻烦。” 他放开那个人,突然往后退,让莫尔沿着书架往下滑。他脸色土灰地转向明克,愤怒地低声道:“你不肯让我们得到那十万镑,是因为你现在已经看出那将从你的口袋里掏出来。你打算自己去骗他而得到真正的爵位,你这个不知感激、贪婪的混——” 明克抓住他的外套后面,将他推向门口,送两个兄弟出去。 云妮蹙眉跟在后面。明克真的是在楼下听到那个称呼的吗?他打算成为公爵?光靠六个星期的指导,就能成为一位英国贵族?她的指导?瞬间她希望自己认识的不是这样的他……充满急智,善于利用优势。 当杰米和莫尔从衣帽间的仆人手中接过他们的东西时,杰米吞吞吐吐地道:“我——我们会叫警察来抓你,姓崔的。我们绝对不会让你逃过的。” “我什么也没有做错。”他推着他们俩到大门口,跟着走进夜空底下,云妮紧随在后。“好好散步到伦敦吧。”他告诉他们。 “你逃不掉的,我要看着你——” “你什么也看不到。明天一早我就要到警察局去告你们诈欺,要是你们还有点头脑,那时候就该尽可能地远离伦敦,永远别再回来了。” 杰米发出高亢而愚蠢的笑声。他站在门廊下,河岸上的火把映照出他的侧脸。他手里拿着帽子,斗篷捧在胸前。“你——你——”他挣扎着要说些什么。“你这个捕鼠人。”他气势又减弱一些地加上一句:“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 就着从河边步道上奇异的光线,明克眨眨眼睛,蹙眉地摇摇头。他垂下视线。“我不知道,”他说道。“我真的不知道。” 往回走到入口处时,云妮靠近明克问道:“那个称呼是厨子告诉你的吗?” 明克朝她低下头,抚着她的脊背。“不是,”他说道。“可是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意义。”他们低声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益发沙哑。“她只说了那个被绑架的孙子以及赏金的事,我正要到阿雷斯的书房去跟他说,可是当我看到他——”他没说完。“我无法解释,他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祖父,我都是这么叫他的。老爹。这个称呼没什么特别的,不是吗?” 云妮抓住他的手臂,在外套底下如此温暖、结实的手臂。他抬起手臂环住她的肩膀,两人紧靠着彼此。他们站在那儿,仿佛彼此给予安慰。 “我不知道这有没有多特别,”她告诉他。“我不知道该怎么想。” 他的唇拂过她的头顶。 不,她不知道该怎么想,除了不管他是什么人,她都爱他。 他们回到舞厅里时,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们一进来,一场小小骚动已经在进行。云妮举起了她的眼镜,噢,天啊!她看见一只长着尾巴的小东西在舞厅地板中央奔窜。 就像地狱般,所有人都不再跳舞,乐团四散,男人大叫,女人尖叫,提起裙摆想在它窜过脚边的时候逃开。 云妮自行追了上去。她直直冲进宽大的舞池里,高举着双手。“所有的人都别动,”她说道。“你们会吓坏它的。它是明克的鼬鼠,不小心跑出来了。” 她回头看着明克,他朝她一点头,脸上带着最甜蜜的微笑。 每个人立刻静止不动。那个小东西在脚边奔跑,一下子出现,一下子又不见。明克附近的一个男人——他正是那只鼬鼠六个星期前在艾菲饭店跑出来时,亲眼目睹的两对夫妻其中的一人——说道:“噢,我希望你能抓到它。我的宠物猴子上个月才跑出去,再也没找回来。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很伤心。” 人们弯下腰——虽然大部分的女人都爬到了椅子上。 有人大叫:“在这儿!”然后——“它跑到那儿去了!” 大部分的人都在帮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年轻贵族寻找他那不寻常的宠物。 随身带着鼬鼠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明克有种不是伪装出来的东西,而云妮现在更有了种真实的感觉。四处奔跑,寻找着那个小东西对他来说意义非凡。 啊,虽然费弟又从每个人身旁溜走。明克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它,可它若不是吓坏了,就是太过虚弱,没办法过来。 他对这点倒是很看得开,在人们又开始跳舞的时候耸耸肩。“没关系,”他说道。“这个晚上我们赢了,我们办到了,好好享受一下我们的成功吧!” 令人惊讶的是,享受成功并不难。云妮发现自己不断地对明克微笑。她有点儿替他担心,因为他并没有持续报以微笑,而且比平时更沉默。然而音乐和舞蹈旋转的节奏终究还是打进了他的心里。事实上,这个晚上真的是个胜利,明克成为一位耀眼的贵族,她也庆祝着自己的成就:就像在汤恩酒馆里获得的解放一样,她回到了乌勒堡——在高墙中享受着自孩提时代就少有的自在。 快接近午夜的时候,明克说道:“有件事我想问你。” 他们正在人群中跳着舞,她的脸蛋泛红,十分愉悦。“问吧。”她天真地说道。 “云妮,”他开始道。“当我问你这件事时,我希望你能了解,这是明克在问。虽然这是美好的一夜,但我并不是什么子爵、侯爵或公爵的继承人,我也不想当他们。” 她只是微笑。她很清楚他是谁,他是她的明克。 他顿了一下,一个面对自己错误的男人。他们四目相交,她的笑容似乎又给了他新的生命。过了一会儿,他嘲弄地哼了一声,耸耸肩,然后笑出声来。他突然说道:“我喜欢跟你像这样的跳舞。”他靠向她,轻声说道:“我爱你,云妮。” 天啊,她的胸中洋溢着满满的暖意。他爱她。 “我也爱你。”她说道,真像是一对痴傻的情人。 “我知道。” 她大笑。“你当然知道。” 他牢牢盯着她,仍然笑着带她随着华尔兹的节奏旋转。“我想我配得上你,包云妮,我应该有足够资格开口问了。我的问题是,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瞪大了眼睛。嫁给他?她一直梦想着他开口,要求她嫁给他。可是他一定是在开玩笑,然而她还是笑开了嘴,双颊发烧。噢,这个男人,这个她在六个星期前认识的大胆捕鼠人,任何事都阻止不了他。“你知道,”她说道。“你让我想起了某个人。” “谁?”他扮了个鬼脸。“这不是答案,你这个女巫。” 她大笑。女巫,对了。“你让我想起了福德。” “不——”他翻着眼珠子。“真是件可怕的事。”他笑了。“我把你当成是个诚实的女人,你却说我让你想起你那恶毒的叔公。”然而他还是正色地又道:“云妮,别开玩笑了,我说的是,拥着你的是来自康瓦耳的崔明克,”他用原来的口音说道。“那个即将去担任贴身男仆的人,有份不错的薪水,将来还会有笔退休金,而且立刻就会有栋自己的小屋,说不定还可以让一位学者在新堡写作,然后搭火车到伦敦去发表呢!”说完后他深吸一口气,又道:“云妮,想个办法让这些实现,嫁给我。” 她皱起眉头。他想要让这些成真,要她嫁给他。那她的教学怎么办?弥顿怎么办?当一位绅士的男仆的妻子,她该如何为自己定位? 现实令她的心畏缩不前,然而这个主意还是让她高兴不已。她低头看着他们俩的脚,天啊,他们配合得多么好!一前一后,一前一后,在两人之间移动。她摇摇头,像个傻瓜般地微笑。噢,亲爱的,她在做什么?当她抬头遇上明克的目光时,周遭的一切,包括人群和舞厅本身,全都模糊起来。 她点点头。“好的。” 他的脚绊了一下。“好?”他完全停了下来,一脸迷惑。一对男女还来不及转向就撞上了他们。“好?”他重复道。 “是的。”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环顾四周一会儿,然后抓住旁边经过的第一个人。他告诉一个惊讶的老女人。“我们订婚了。”仿佛她会不赞同似的,他又加上一句:“不,是真的,我们真的订婚了。我们将要结婚。” 他紧紧抓住云妮的手,另一只手掌按在她的背上,将她拉过来贴着自己,同时仍然不停地转着圈子。然后他低头吻住他的唇,仍然跳着舞。边吻着一个你喜欢的人边跳舞。这远比她的想象困难,可是感觉很好。 他嘲笑着她的笨拙,但仍继续跳着。如果她以为旁人会不赞同,那么这次她又错了。一个小小的空间为他们腾了出来,周围的人开始鼓掌。 “再说一次,”明克说道,一次又一次。“再说一次,再说一次……” “好的。”再一次,“好的,好的,好的。”他的兴奋让她十分高兴。更实际一点地,她忍不住问道:“我们不能留在伦敦吗?你真的想到新堡去?你真的想当一名仆役?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或是该怎么办。你能放弃一些东西,好让我能留在伦敦——” “嘘。”他边跳舞边用一根手指按在她的嘴唇上,嘴角扬起一丝微笑,说道:“我们可以讨论,找出你最想要怎么做,就那么做。你是点子女王,云妮。” 第二十九章 第二天,云妮和明克被包薇安差人送来的紧急短笺吵醒。 他要见你们,他的情况不佳。请快来。 阿雷斯夫人亲自在伦敦寓所门口迎接他们。“有件东西我想先让你们看一下。” 云妮和明克跟着她走过一间很大的接待室,里头铺着厚厚的地毯,还有流水淙淙的喷泉。明克有些吃惊,并在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他低声对云妮说道:“我可能来这里抓过老鼠,我认得这间房子。” 进入前面的书房时,他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然后就和云妮一样,他完全地愣住了:在书房一头的墙上挂着一幅画像。“噢,我的天啊!”她喃喃道,抓住明克的手臂,仿佛这么做可以阻止他继续看下去。 那幅画有五尺高,挂在很显眼的地方,画中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身穿好几十年前旧样式的衣服,然而他的长相和明克十分神似,像到让人毛发直竖。油画中的男人有着和明克相同的修长骨架,浓密的眉毛,以及黑色的头发。 还有他那种高傲斜撇的笑容。 “他的眼睛是蓝色的。”明克仿佛想要反驳似地说道。 “福德的眼睛是绿色的,”她喃喃道。“你跟这个人完全神似。明克——”她没把想法全说出来。 他伸手掩住嘴巴,思索着,然后转身,浏览书架上的书本,还有房间本身。他的目光移向一张大小如钢琴般的书桌,以及上面有着水晶缀饰的台灯。台灯旁边有个盘子,盘子上摆着几个水晶杯。他皱起眉毛,看向薇安。 “盘子上本来有没有一只酒瓶?” 她看着书桌皱起眉头,然后摇摇头。“我不知道。噢,等等,多奇怪。”她再度转身走向画像。“这儿,”她说道。“我来之后,并没有看过酒瓶,可是福德不肯修理这个画框,他说这是他儿子弄的。” 她抚着木头上的一处裂痕,解释道:“他说他儿子用一只酒瓶打坏了这里,他把酒瓶扔到墙上。他的脾气显然不太好。”她望着明克。“你想那和你所记得的是同一只酒瓶吗?” 明克摇摇头。“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这是否有任何意义。”他耸耸肩。“云妮也有一只水晶酒瓶,或许它很常见。” 他们上楼来到包福德阴暗的房间。还没进门,就听见他的声音了。他正在咒骂某人,抱怨每个人都想骗他,要他的钱,就是没有人肯告诉他实话,没有人真正爱他。 正准备收拾东西离去的是他的医生,对他充满了厌恶。 “怎么回事?”云妮在门口问道。福德躺在床上,似乎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虽然他是坐着的。 他转向他们。“我的心脏病发作了,就是这么一回事。” “噢,不,”她说道。“都是我把鼬鼠带到你的舞会上,而且——” 他打断她的话说道:“我已经九十六岁了,你这个傲慢的女孩。你以为你是谁?上帝吗?我快死了是因为我老了,什么都不中用了。”然后他挥手要他们上前,站在他的床边。 云妮低下头,看见一个惊奇。 “我的天啊!”明克说道。 是费弟。那只鼬鼠正躺在老人的胸前打瞌睡。 “它是你的吗?”福德沙哑声音问道。“你知道它只吃鹅肝酱、乳酪和俄国鱼子酱吗?真是只奢侈的小畜牲。”他大笑,又喘又咳地拍着那只小东西。“它叫什么名字?”他问。 “费弟。” 他的眼睛一亮,开心地笑了起来。“费弟,”他重复道,向后靠了回去,抚摸着那发亮的棕色毛皮。“我早该想到的。” 他抬起目光看着明克,伸出舌尖舔着干得像纸一样的嘴唇。他的眼睛变得又大又亮。“我的孙子喜欢动物,”他说道。“当然啦,哪个孩子不喜欢?可是他对它们很有一套。在两岁半大的时候,他叫唤它们,它们就会过来,一点也不害怕。”他闭上眼睛回忆着,脸上露出平和的表情。“噢,他是个神奇的孩子。”然后他睁开眼睛,朝云妮怒目而视。他用瘦骨嶙峋的长长手指颤抖地指着她。“除了我们得忍受她,一个丑陋的女孩。” 明克不喜欢这些话,但还是在床沿坐下来,平静地开始解释。“先生,我们应你的要求而来,可是你得明白:我不是你的孙子。我有母亲,也有家人,我家在康瓦耳。” 这个丝毫不肯让步的老人只是笑着摇摇头。“不,”他坚持道。“你是我的孙子,你是迈克,虽然我叫我的孙子为费弟。他们不肯用我的名字为他命名,所以为了抗议,我用他的中间名字叫他,那是我父亲的名字。”他高兴地笑了起来。明克望着云妮,很高兴自己不是这个人抚养长大的,很高兴自己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也为她感到遗憾。 老人勾着手指,要他们再靠近一些。当明克倾身向前时,老人说道:“你是包迈克,我猜在夜晚降临之前,你就会成为第六代的阿雷斯公爵了。” “好了,好了,”明克飞快说道。“别再说这种话了。”他蹙眉。“我告诉你,我有个真正爱我的慈爱母亲,她总是说她喂我吃了太久的奶,而且我出生的时候是难产。” 没有用的,云妮问道:“明克?你难道没想过你的名字叫做迈克,还替你的鼬鼠取名叫费弟是很大的巧合吗?” “是没错,”他对两个人恼怒起来。“但那也是巧合。”然而当他望着她时,发现她已相信他就是公爵的孙子。“我不是,”他告诉她。“我真的不是。” 他不想要是。就算云妮值得有个更好的丈夫,他也不想要周遭这荒谬的财富。他和在康瓦耳的家人才能感觉到真正的亲情和联系。再说,他也不想和这个躺在床上、自以为是的老头儿有任何瓜葛。 那个自以为是的老头儿眼睛依然紧闭,嘴角露出浅浅的微笑,对着屋里说话。“我孙子的奶妈是康瓦耳人,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可是她不肯给他断奶,所以我们就辞退了她。她太过投入了。后来她回康瓦耳去了。”他的主词换了人。“你出生的时候的确是难产,我的媳妇差点儿死掉。” 老人也是这么相信的。 他又道:“那个奶妈是个天主教徒,信仰很虔诚。我们也曾担心她会把他变成一个浸信会教徒。” 明克这个浸信会教徒依然不肯相信。虽然有很多巧合之处,但也有不少漏洞。“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才两岁半,”云妮告诉他。“孩子失踪的时候只有两岁半,明克。” 公爵说道:“她带走了他。我们在他失踪前的几个月把她辞退。我从没想过或许就是她带走了孩子,但现在想起来是可能的。她到这儿来之前才刚失去一个孩子;她熟悉这栋房子,熟悉我们的作息,也知道哪儿可以找到他。他会很乐意跟她走的。经过这许多年,我想起她说过我们是个可怕的家庭,他应该有个更好的家。”他笑了起来。“你能想像吗?一个康瓦耳奶妈以为她会比公爵之家和他的血统及亲人对孩子更好。”他边点头边说道。“真是个傻子。”他睡着了。 薇安问他们是否愿意留下来吃晚餐。她看起来孤单而无助,云妮想留下,因此明克同意了。他们留了下来,轮流陪伴楼上的病人。福德醒来好几次,但时间都不长。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睡觉,偶尔醒来要东要西的。 当他醒来时,正好轮到云妮陪他。他瞧见她,挥手要她上前。她一走到他旁边,他就拍了拍床上。她紧张地在床沿坐下来。 就在这时候,薇安端着他的晚餐进来。她一进来,他的注意力就被吸引过去。 云妮早就注意到只要他那年轻的妻子在旁边,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她身上。他用无止尽的兴趣看着她,她则以礼相待。一个甜美而温顺的妻子。要是他要水,她就放下针线活儿,替他拿来。他要茶的时候,她就亲自下楼去端。 当她再度离开后,福德看着云妮,然后用沙哑的声音低声道:“她不爱我,她从来没有爱过我。”他咬着嘴唇,眼中溢满了不曾流下的泪水。他用手揩去,然后想用讽刺的笑声掩饰情感,结果只是咳了起来。他的手摸到了那只鼬鼠。多奇怪啊,他们找到彼此的方式。费弟似乎很喜欢他的照料。 拍着那只动物,福德告诉云妮:“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生活在我所想要的东西里,以为其他的东西会为我带来一切。”他接下来的话让她大吃一惊。“可是不,她仍然爱着那个我从他手中将她偷过来的男人。”他讽刺地又道:“虽然我给了她一切,多过他所能给她的百倍、千倍。”他噘起了嘴唇。“要是她能假装一下——”就连他也知道这种想法是没有用的,随它去吧。 多奇怪啊,她曾以为有钱有势、心肠歹毒的他不会受苦。多么愚蠢的想法。 他的目光迎上云妮的。她拍了拍他的手,他点点头——像是在道谢,虽然她并不确定。有那么一瞬间,他泪水盈眶的眼睛紧盯着她,渴望着什么。如果能知道是什么,她一定会找来给他的。 然后她看着包福德从他的眼神后头消失。它们哀伤地盯着她,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走向永恒。她伸手将它们合上。 一直到明克上楼来,他们才发现费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老人和鼬鼠相偕离去了。 就算是一个九十六岁高龄的老人,而且每个人都知道他离死亡不远,这仍是一大震撼。明克和云妮留下来协助薇安度过最糟的二十四小时。明克接管现实的工作,指挥调度仆人、召来医生,云妮则在厨房里把白兰地加入薇安的茶中。 正如公爵夫人的丈夫所预料的,他的离去并没有让她过度哀恸。她很平静,平静而且如释重负,云妮觉得。 她一定是心不在焉,因为直到过了午夜,他们都打算离开了,她才想起该给他们一封信。“我差点忘了,噢,亲爱的,这个,他说死后要把这个交给你们。我只是没想到——呃,你们知道的,我没想到会是今天。” 她把信封交给明克,一封出自一个死去的人的信。 他在三个人都站在门厅时打开它,然后在天鹅绒长凳上坐下来。 “天啊!”他说道,然后把信递给云妮。 我,包福德,第五代阿雷斯公爵,在此宣布于今晚,也就是一八九八年五月十九日晚上,于乌勒堡出现的殷迈克,为我的孙子,是我的血亲包菲力的儿子。我在此宣布他是我的继承人,赐予他所有与阿雷斯公爵有关的荣耀与财富,包括公爵的爵位和次要的爵位,西西林侯爵、格林威克伯爵、贝尔威克子爵、梅德布洛子爵、柏契斯特男爵。 这封信的日期是昨天,署名是公爵本人,还加上了他的印记,并且有四位证人,包括军事学院的书记和院长本人。 那天夜里明克梦到了腿,一个奇怪的梦。他梦到修长而结实的腿,男人的腿,女人的腿,可爱的腿,新的腿,奇怪的腿。而梦境中的腿都太长了,以至于他只及它们的膝盖处。 终曲 即使明克成了公爵,云妮还是嫁给了他。 他们到康瓦耳举行婚礼,在那儿举行了一场小小的仪式,成为夫妇,并且在明克的姨妈家吃了一顿愉快的晚餐。明克的家人全都参加了:两个舅舅、三个姨妈、两个表哥,以及他的十二个弟妹——有个弟弟没能来,因为他不肯离开他的妻子,她怀了第三胎,而且就快生了。紧接著的庆祝活动中充满了康瓦耳语、舞蹈和温暖的笑声。 无可避免地,云妮注意到明克和他的弟妹们一点也不像。他比他们当中最高的人高出一个头;他们的眼睛全是棕色的,皮肤也比较粉红。然而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些;他们全都喜爱他,他也喜爱每一个人,从最小的到只比明克小一点的那个,一个害羞的妹妹。 没有人注意到云妮这边只来了几位客人——弥顿,几个从前的学生,以及几位舞会之后和她恢复联络的老朋友——他们称呼她和她的新婚丈夫为公爵与公爵夫人。 大致上来说,伦敦上流社会对于新任公爵竟然在那么远的地方低调地迎娶新娘,感到很不谅解,不过这还只是序曲而已。新任公爵完全不打算和老公爵一样,成为社交圈的中心。很快地,人们得知新任公爵视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为第一优先,还有一群狗儿,特别是猎犬。 明克在伦敦用他新的名字签署了正式的结婚证书,矛盾的是这完全没有改变他妻子的姓氏——除了让她成为阿雷斯公爵夫人之外。当然,新的公爵也让老公爵的遗孀继续留在伦敦的寓所,“只要她愿意,住多久都行。”反正没有其他女性的亲属想要和她争。对伦敦来说,一个更大的谜团是,他还让在康瓦耳的一家人——一户姓崔的人家——使用公爵四个较小的领地。 如此这般,西西林侯爵的独生女包云娜,有了极大的改变:她不仅嫁给了一个成为阿雷斯公爵的心上人,而且还得回了她原本的家,乌勒堡,并和她的丈夫选择住在这里。 明克在河边步道上等著她从伦敦回来,她是去和一位打算以皮格麦里昂的神话编写一出剧本的剧作家(译注:可能影射剧作家萧伯纳)讨论一篇关于伦敦方言的论文。 “明克!”马车驶过桥面的时候她叫道。“明克!瞧!”她让车夫停在河边步道上。“看我带什么回来了!”当明克走近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事先预备好的话。“每个人都用得上一点魔力。” 然后她连车门都没有打开,就直接探身到车窗外,交给他一只暖暖的、毛茸茸的小狗。 “噢,是只混血猎犬!”他说道。“我最喜欢的。” “不,是小魔力。” 她打开车门,让另一只狗跑出来,一只看到明克就立刻跳起来的狗,跳得有五尺高。 “魔力!”明克说道。那只狗见到他,就和他见到它一样的高兴。 云妮自己下了车,说道:“它只是来玩,李泽不肯卖,不过他给了我们一只小狗当作是结婚礼物。”她从明克手中接过小狗,让喜不自胜的他去应付魔力。她把小狗凑近鼻子,摸索著它。“噢,它好香喔。”她贴著它小小圆圆的肚子咧嘴一笑,眼睛朝明克露出笑容,再度向他保证。“它是魔力的儿子。” 明克点点头,满足得说不出话来。 “账弄得如何?”她问道。她知道这几天以来,他一直被它们搞得头昏脑胀。 他抬起头来,他和她都必须学习如何管理产业,但帐务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时间。“渐入佳境,”他向她保证。“整件事就像是饲养鼬鼠,一旦弄清楚谁是谁、重点在哪里,就可以知道哪一样资产有什么义务。我们可以把整个产业当作饲养动物那般来管理。” 她看著他和小狗嬉闹,和他身上的订做服装如此相配——他很喜欢那些衣服、也订做了很多——还有新的责任。然而,她怀疑他是否怀念他自行谋生的生活方式。“你快乐吗,明克?真的快乐?” 他惊讶地抬起头来。“你不快乐吗?” “我?”她大笑。“我就像在天堂一样。我只是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云妮?我爱你,我要和你在一起。” 她摇摇头。“不,不是这个。是这儿的生活——” 他朝她眨著眼睛。“亲爱滴,这儿的生活很棒。我拥有康瓦耳母亲的爱,祖父的财富,还有在河畔城堡中的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嗯,还有一件事可以更好,”她说道。她语带羞怯,但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宣布道:“我的第二次经期已经晚了,明克。” 他的眉毛高高地扬起来。“噢。”他笑着放开狗儿。“噢,亲爱滴,那真是太好了。” “真的吗?” “绝——对——是——的。” 这惹得她放声大笑——更高兴他将自己抱起来拥在胸前。 “嗯——”他说道,将脸埋进她的发丝间。“我要很多小孩。我来自一个大家庭,事实大得变成两个家庭。嗯——”他继续揉搓着她。“真的太棒了,云妮,太棒了!” 一个人还能如何更满足?她心想。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好? 他接着就表现给她看:他轻轻地揉搓着她,嘴巴凑近她的耳朵,开始唱了起来。“和你在一起我是如此地快乐,啦,啦……”一首对着植物所唱的歌,只是这次她让他对着自己唱。 那天晚上,在两个人都不习惯的庞大房间里,在高高的新床上,在新的羽绒被褥上,云妮在黑暗中对他说道:“再把你的胡子留回来。” 明克躺在她身旁,颀长的身体没有动静。她以为他没听见自己的话,在从高高的窗子流泄进来的月光照耀下,他似乎已经睡去。这是一个柔和的夜晚,飘扬的窗帘和月光在明克的脸上投下阴影。云妮盯著他,思索了片刻,然后看见他的嘴角扬起一丝几乎不易察觉的微笑。 他的头转向她,睁开一只眼睛,朝她探询地一瞥,然后头往后一仰。他再度闭上眼睛,她以为自己看见一抹得意的笑容在他脸上绽开。 眼睛仍然闭著,他说道:“如果我把胡子留回来,你要给我什么?” “你说什么?” “我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 “你到那片墙边去,云妮,把你的睡衣拉起来,一直往上拉到臀部。然后转过去,像上次那样把头靠在墙上,我要亲吻你的腿。不管我做什么,你都不能阻止我,整整十分钟。如果你做得到,那我就把胡子留回来,只为了你。” “不要,”她大笑地说道,有一点紧张。“我们已经结婚了,我们不做——呃,那种事。我们再也不做那种事了。” 他的头再次转过来,一只惺忪的睡眼微睨著她。“云妮,在这方面我想你最好还是让我决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至少在目前。”在紫灰色的房间里,她看著他的头又往后仰,表情放松下来。 她所看见的笑容只能说是不怀好意的。 他在阴影中说道:“现在你是学生,我才是老师。” 看她没有答话,他再次转向她,又瞥了她一眼,这次两只眼睛都睁开了。“你还在等什么,亲爱滴?来吧,到墙壁那里去。” 她没有动。 他顶著她,然后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说道:“你到底要不要我把胡子留回来?” “嗯——”这似乎是个狡猾的问题。“嗯,我要。” “那我就留,可是你现在就得起来。”他推了她一把。他是认真的。“到墙壁那里去,云妮。”他低下头,嘴唇凑近她的耳畔,呼吸中的热气和湿气在他低语的时候搔弄著她。“我要亲吻你的腿,往上直到臀部,还有任何我想要亲吻的地方,整整十分钟。” 云妮躺在枕头上,整整两秒钟的时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然后她笑了起来,说道:“十五分钟。”她又改变心意了。“不,二十分钟!” 啊,她现在非常会讨价还价了。 ——全书完—— 智慧型作家——茱迪·艾佛瑞 智慧型作家——茱迪?艾佛瑞 ——aboutromance网站站主萝莉?高德 读书之所以是人类最好的心智活动,就是因为它需要两种想像力:读者的以及作者的。 跟茱迪?艾佛瑞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九九六年全美罗曼史作家协会的会员大会。我坐在新闻室,看见她为《天赐之福》(《bills》)这本进入最佳小说决选名单的书进来准备资料。我趋前访问她,立刻对她的聪明热情、精力充沛和见闻广博留下深刻的印象。她所叙述的一此跟出版界有关的重要背景资料,至今都还给我很大的帮助。 从那之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络。她是一位极其直率、诚实且富有才华的人。她一说有空,我就赶紧抓她做了这篇访问。今年(一九九九)她以《窈窕淑男》这本书成就了一个很重要的大跃进,也就是荣升雅闻出版社(avon)罗曼史系列的重要作家群,进入了与莉莎?克莱佩和克莉丝汀娜?陶德同样的等级。这代表多年的努力、换出版社、更改笔名、以及说她的书“不适合一般人”的书评所带来的焦虑,于此都获得了肯定。 我同意她的书或许讨好不了所有人,然而却深获近年来急剧增加的忠诚书迷的喜爱,她的书已经常跟萝拉?金赛尔和派翠西亚?葛芬妮相提并论。我认为欣赏这几位作者之写作的风格的读者,是希望可以在罗曼史里面寻我一些不一样的东西的读者;因此她们也别具慧眼的能够欣赏这些作者异于一般罗曼史作者的文笔、聪慧,与更为丰沛的感情。 且让我先介绍你认识茱迪,我相信她和她的作品会比我说得更好。 萝莉:据我所知,你拥有两个数学学位,什么机缘让你放下数学,改行写作? 茱迪:是的,我有应用数学和理论数学两个学位,也在国中、高中教书,一九八八年《星光下的降服》(《starlitsurrender》)出版时我在迈阿密大学教书,我想有人愿意出版代的小说使我敢于考虑改行。 萝莉:《星光下的降服》到《黑丝》(《cksilk,1991》)是三年,又过了四年才出版《天赐之福》(《bills》,1995),之后就是每年一本书,之前为什么会空这么多年? 茱迪:第一个三年是我从斑马出版社换到伯克利出版集团,伯克利有很多存稿尚未出书,所以我就被排到很后面。其实我很早就交稿了。一个出版社要怎样推书是很重要的,所以后来我的经纪人跟我就觉得伯克利可能不适合我,毕竟他们实在有太多作者和太多书稿,我的书好像怎么也排不进去。《天赐之福》倒是我晚交稿,我从没有拖那么久的,那些年我个人的生活出了些问题。我家遭到飓风的破坏,我的儿子和女儿先后生病,我丈夫又离开了我。这些事情在短短的四个月之间发生,所以书稿晚了整整快一年。 萝莉:这些都在一九九四那年发生? 茱迪:是一九九二。那年五月支撑房子的椼烂掉了七根,地板因此下陷了十公分,六月的时候两个孩子先后生病,七月的时候我丈夫离开我,那年八月的安德鲁飓风把屋子吹垮,两部起重机挖了四天才把我们从瓦砾中挖出来。 我说这些是要告诉大家我撑了过来,孩子也撑了过来,离开的前夫好像也过得还不错,房子也重建了,所有的东西都凑了回来,只有稿子迟交。可是交了之后,居然又要等了两年才面世。所以两本书之间就出现了四年的空档,固然是我自已拖了十一个月,但那两年实在是不必要的浪费,这真是我十分不愿意看到的。 萝莉:你离开伯克利到雅闻的第一本书是《我爱野兽》(《beast,1997》),同时你也把笔名从茱蒂?琪瓦丝(judycuevas)改为茱迪?艾佛瑞,这是出版社的要求,或是你自己想要的?还有,让自己重新出发是怎样的感觉? 茱迪:更改笔名是出版社的要求,因为他们想要重新包装。他们认为茱蒂?琪瓦丝已经给人固定的印象,书店会说:啊,这个作者我知道,为了表示支持,我就多拿十本书吧。每家书店都多拿几本,对销路是有帮助的。可是雅闻并不想要这种帮助,他们想要的是销售量的大幅增加。 萝莉:这种情况不会很奇怪吗?毕竟你已经小有名气…… 茱迪:应该还好吧,中盘商和书店的采购其实根本不知道你是谁,茱蒂?琪瓦丝只是电脑里面一个进货的品名吧。 萝莉:所以他们以茱迪?艾佛瑞将你重新推出的时候,根本没有提起你原来是另一个人。 茱迪:是的。然而雅闻用很强的行销策略来推我的书,让我受益良多。加上我的编辑非常聪明,她对罗曼史市场的深刻了解,使我学习到很多东西。 萝莉:你的下一本书已经晋升到一线作家的位置。 茱迪:其实是超级一线,超级一线是新版罗曼史最前面的位置。伊莉莎白?罗威尔、乔安娜?林赛、苏珊?伊莉莎白?菲力普斯是大众书市场(会一直再版的长销书)的超级一线。新书的超级一线作者,则表示她出书的那个月,有卖罗曼史的书店都会进她的书。 萝莉:说说《窈窕淑男》吧,它何时出版,是一本怎样的书? 茱迪:今年年底。简而言之,它是皮格麦里昂型(爱上自己创作出来的作品)的爱情故事,但是却有一个《真假公主》式的结尾。 时间放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一位指导女孩语言及礼仪的女士因为一场赌注要将一个捕鼠人改造成子爵,那六个星期变成一场冒险。这个周六我在一场读书会中朗读了一部分,大家都觉得非常有趣。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大概是我写过最有趣的,然而它其实又有些沉重,因为这涉及一个男人的认同,他必须想清楚自已到底是谁。女主角则是一个无法被归类为美女的、身高六尺的女孩,她从没跟任何男人打过交道。他们要克服的变化都很多,可是成长的过程非常有趣——至少把他们创造出来的作者觉得非常有趣。 萝莉:我觉得你非常有趣的地方是,你对写作罗曼史的乐于实验,总好像想要看看这个市场能容许你作怪到什么程度。你的时代和地点、男女主角的职业和身分,都不是罗曼史经常见到的。例如你让女主角是职业妇女,我很想知道你这样设计的原因和方法。 茱迪:我并不认为我的做法真有那么不同。我写的就是如假包换的罗曼史而已,我的上一本《睡美人》的女主角就没有工作。呃,有吧,她是-个妓女,那能算工作吗? 《睡美人》的灵感来自我读潘蜜拉?莫西的wildoats,我非常喜欢这本者,以及书中女大男小、女方名声不大好的设计。所以我干脆让它变得更加不好,看看情形又会怎样,毕竟名声不好的女人也有资格拥有最好的爱情啊。这大概也就是你所谓的作怪吧,但是每个人都各有一套做事情的特殊方法,不是吗? 萝莉:这也是你的书吸引我的原因。每次提到写作的广度。许多读者都会提起你、派翠西亚?葛芬妮和萝拉?金赛尔。我一直想要弄清楚,除了你们都偏爱“智慧型的书写”,以及比较喜欢深入的探讨别人所比较少探讨的东西之外,还有没有别的?我总觉得,这不只是说故事的方法不一样而已。你对自己被人跟这两位作家相提并论有什么看法呢? 茱迪:我也非常喜欢她们,但这是个人的口味问题。我认为葛芬妮和金赛尔做的事情是非常令人兴奋的,也是我一直想要做到的。她们在掌握情绪方面,非常的精准,总是找得到正确的字眼来定义她们所要表达的感情。这使得她们的作品因此而显得杰出,让我随着她们的角色进入一个荡气回肠的世界,让书中的每个字都显得鲜活而别具意义。她们形容了那些无法形容的,让我只能赞叹的说:啊、啊,就是这样!而且我发觉她们的作品对我的生命真的有帮助。这样讲,说得通吗? 萝莉:我可以理解,因为也有很多人说过同样的话。只是,有些读者认为你的角色比较冷,不知你有没有听过类似的说法。 茱迪:我听过的说法太多了。我觉得我创造出来的角色都只是有着真实的人性和感情,我跟他们都有很密切的联系。然而,我也一向认为,读书之所以是人类最好的心智活动,就是因为它需要两种想像力:读者的以及作者的。 所以,我总是认为,如果读者读出我没有放进去的,那是读者运用想像力把它带了进来,我记得有人告诉我她们不喜欢露丝,说她太冷,可是我对她倒是很同情,太过美丽常会遭人排斥,而男主角则偏丑,不是一般罗曼史中的俊男,社会对他们外貌的反应,造成类似的疏离感,反而把他们更为拉近。 萝莉:说起你选的背景、时间和地点……也都和别人非常不一样。你会写二十世纪初的法国,一个拍电影的女人,这种题材非常少见,因此看完之后总觉得获益良多。因为看小说学东西既愉快又迅速,可是有很多读者不想那么伤脑筋,她们想要单纯而老式的罗曼史。 茱迪:我倒觉得没有关系,各取所需。我想没有任何人能讨好所有的人。例如有个书评家就老是说:“这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的书……”接着又对它赞不绝口。我就是不懂她写乔安娜?林赛时为何不这样开头。事惰本来就是如此,没有人能讨好所有的人。 罗曼史之所以历久弥新,就是因为看它的人如此多元与包容,我自己也看很多作者的书,第一个让我熬夜看书的是蕾维尔?史宾瑟,印象太深刻了。后来我又陆续爱上苏珊?伊莉莎白?菲力普斯、珍妮?克鲁斯和克莉丝汀哪?陶德,她的故事结构真是太好了。 萝莉:小说类你还看些什么? 茱迪:我或许有数学学位,但是我也花很多时间念英文。事实上我在剑桥修过研究所的英文课程,所以我读很多现代和后现代的作品,例如威廉?高定、加拿大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芭芭拉?派克的推理小说写得真好,其他还有安妮?泰勒、露丝?蓝黛、约翰?傅勒及纳布可夫等等。 萝莉:什么事让你决定开始写作,而且是写罗曼史? 茱迪:我忘了提露丝玛丽?罗杰斯。有一天我去干洗店,有个朋友给了我一本她的书,叫我一定要看。我的另一个朋友也看了,后来我们聚在一起,聊起来才知道大家都很喜欢。 萝莉:这也是我建立这个网站的基础,大家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很喜欢某种书,这其实很不必要。例如这个夏天我跟我丈夫去他们公司在科罗拉多州的度假村,有个同事的妻子问我做什么,我说我经营一个网站并替杂志写书评等等,她说真的啊,哪一种书呢?我一说出罗曼史,她就不再往这方面谈下去。 茱迪:我不知道,不过这方面我倒是很勇敢。或许我本身就是一个集矛盾之大成的人。迈阿密每年办国际书展,四十万以上的人来参加这个非常文学性的聚会,我很喜欢这些书展,而似乎也没有人在乎我是写罗曼史的。如果真有人因此而看不起你,她应该就是那少数十分之一二者之一吧,而其他人反而会因为她这样而看不起她呢。 萝莉:有些女性主义者认为罗曼史和女性主义是不相容的,你的看法呢? 茱迪:其实读者、作者都是多元的,而这正是女性主义者的主张,不是吗?人人有权各取所需。第一代女性主义者有些矫枉过正,不让女人只作女人,坚持女性要有例如医生、律师之类的事业才是聪明的女人,好像带孩子、理家就比较没有价值,好像一切只能二取一,其实不是的。女性能读她想读的任何东西,而不是人家认为她应该读的,才是真正的独立。罗曼史读者应认打从心里有这样的认知:谁需要你的尊重,我对自己尊重得很呢。 我觉得我们该重视的是给于市场价值或许不那么高的工作应有的尊重,我认为社会正因为缺乏女性气质而受害。女性主义从未消失,只是改变了,并在罗曼史中展现。还有什么比女性写女性给女性看,更女性主义的呢!因为它整本书都在讲情绪。可是整个社会是由反对情绪化的男人所主宰,充满情绪的书受到鄙视也在所难免吧。 萝莉:本网站的一位书评家凯蒂?史密斯常常惊叹:她是怎样创造出那么出色的人物呢?即使比较次要的角色也这么好,我最佩服茱迪的是平常、甚至不讨人喜欢的角色也刻画得那么好,真不知她是怎样办到的? 茱迪:我尽量把人写的真实,至少这是我努力的目标。我的朋友、我认识的人,他们都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可是也各有各的缺点。我想我喜爱他们的缺点,一如喜爱他们的完美。我会从角色的立场思考,再叫我的经验推广出去。 萝莉:凯蒂也在问:她的书中那些淡淡的忧思与渴望,又是怎样创造出来的呢?它们似乎可以从书中跳到读者身上。她的每一本书都有这种苦中带甜的情绪,让读者又爱又疼。 茱迪:我只知道我把它们放进自己的情绪中咀嚼与争辩、思考之后再写出来。例如我记得我写《黑丝》的时候,正在跟自己的喜欢罗曼史与想要写它的想法争战,男主角就反映出这种爱恨交加的心理。 我写东西有点像割几片自己下来,放到显微镜之下仔细检查,然后让它们自己打出一片天地来。仔细检视激荡于胸中的情绪,找出其中的真相、并设法活出那个真相,写小说大概就是这回事吧。 萝莉:有些作者说他们会跟着角色的情绪起伏,写到悲伤的部分,自己也很难过。有的则说像在看电影,角色活在他们的脑中,有自己的生命,有时会自行发展出原先没有的剧情。你的情况呢? 茱迪:我写书的时候觉得自己也在书里,某些程度与他们一起经验那些事情。我喜欢角色有自己的生命,但现在我已经比较会控制它们,意外的情况也比较少出现。 我的一个好朋友是个雕刻家,我们发现写书和雕刻的过程非常相似。她也让我体会到米开朗基罗的理论:“雕刻是把被监禁在大理石内的那个人解放出来。”写小说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你会经常在找那个“对”的字,而你之所以知道它对,是因为它老早存在。 萝莉:你目前单身也没有男友,这对你写罗曼史会有影响吗? 茱迪:不会啊,王尔德说得最好了:“把自己当成一辈子的情人。”但是我也喜欢男人,我利用我的书分析自己,写下我对爱情、对男人的看法。 萝莉:女性作家写出她们自己观点的男性,你认为真实度有多少?以及我们真想知道男人看见我们读罗曼史时,在想什么吗? 茱迪:痛责男人不理解我们其实很有趣,可是我的想法比较倾向于男女之间其实没有那么不同,虽然个别差异很大。我们都会哀伤、快乐、爱人,男女之间真的不是对立的。我也喜欢拿男女观点的互异来开玩笑,事实是,我并不觉得差异有那么大,人类就是人类。 萝莉:你会跨出类别小说,改写主流小说吗?你将来想要做什么? 茱迪:我爱写罗曼史,很确定自己可以写上一百万年,我曾向我的编辑建议让我写现代罗曼史,她劝我不要。 萝莉:我们刚认识时,我曾经问你业界这几年的改变,你说环境已经改善很多,我想知道你自己的写作进展又是如何? 茱迪:我觉得环境的改善使我的写作动力比以前更强,我甚至想改写早期的几本我认为可以更好的书,使它们更商业化、更亲近好读。各种磨练使我学会更贴切、更有效率的运用字汇,更能表达我要表达的。我现在的写作也比较紧实,我认为我也更了解所谓的张力与冲突,以及该如何营造它们,好让读者看得欲罢不能。 萝莉:据说有些作者可以精确到一幕要写几行都可以按表操课,有些则是写了再说。你是哪一型的? 茱迪:我需要有个大致的方向,清楚知道主要的冲突和结果。我对未来几章的走向通常都了然于胸,也知道什么时候该走进下一章,写作计划通常是在我的脑袋里,有时候则会把它写下来。 萝莉:很高兴有机会跟茱迪谈了这么多,相信大家都会跟我一样喜欢《窈窕淑男》。 ——本文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刊于aboutromance网站